我本纯良

第51章


那个对我已经不重要了。
  林子松的手抚过我的眼睛,他说:你平时就爱逞能,现在还是这样。不管你想不想听,爱不爱听,我都要说。当时聪聪的出生确实是个意外,他妈妈是个基督徒,而我也不想逃避责任。然后我们打算结婚了。这场婚姻最高兴的是聪聪的姥爷。他看好我的能力,在我认识他的女儿前,他暗示我好几次。我们去马来西亚举办的婚礼,只有双方最亲的家人。我以为是聪聪妈妈想低调,婚礼简单点也没有关系。可是婚礼那天晚上,新娘却突然不见了。我怕她父亲担心,什么也没有说,开始一个人的蜜月。一周后,新娘回来了,她跟我说,她喜欢的人就在马来西亚。但是那个人两年前结了婚。她跑去找他,拿着自己的结婚戒指去威胁他。他妥协了,和她一起旅游了一圈马来西亚。后来那个马来西亚人又摇摆了,她就回来了。我和她说离婚,她就在家里闹。孩子出世后,这样的事情更是反反复复,后来我也麻木了,专心工作,偶尔出国一趟。再后来,那个马来西亚人出了车祸,她听到这个消息,立刻上了天台跳了下去。当时聪聪刚学会爬,她都没有等我回来就选择了离开我们。后来我带着聪聪离开了那个公司,自己出来创业,该受的苦一样也没有落下。这麽多年来,我对婚姻一直抱着恐惧感,直到遇上你。
  我看着他平静地说着这些往事。这个版本和原来听说的那个版本有着同样的框架,却有着不一样的内容和细节。这是我近期听到的第N个故事。可是对我来说,这个故事是这些故事里面最好听的了。尽管里面仍然有死亡仍然有血腥。可是我至少从他嘴里得知,他也不过是个受害者。他没有逼死他的前妻,他也没有踩着别人的尸体往上爬。我以为我不会有机会听他说出这些。不管是真的假的,都好,至少对自己有个交代了不是。
  我看着林子松说道:Roger,so what?
  以前总说生活有着不一样的面,现在每个人的面展现在我面前,构成一个一个的立体。林子松的,王轩逸的,我的。林子松或许还是轻松的。那段历史随着她的死去而消亡。但王轩逸的却像是一个复杂的线团。他的母亲她的父亲她的姐姐就够一个正常人精神错乱了。而在他悲惨历史上加上浓墨重彩一笔的是我。我赐给他心痛和绝望,顺便夺走了他的一条腿。
  林子松有些意外,他又拉起我的手问我:你不相信?你可以问Kelly,她是聪聪妈妈的好朋友,她知道她的所有事情。
  我松开他抓着我的手。他却执拗地握紧,彷佛在握紧他的希望。
  我说:Roger,我现在知道了。你并没有见利忘义,也没有过河拆桥。你是个好男人,真的。那个马来西亚男人一点都不能跟你比。真的。他这么孬,做个事情犹豫来犹豫去,要么离婚跟你的前妻跑了,要么跟你前妻断绝往来,这么破坏着别人的家庭,不是还遭了报应死于非命?
  林子松第二次打断我,他拉着我的手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我大声地说道:我知道这不是重点。对于我来说,这个故事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要离开你了。
  林子松愣了好几秒。他处理过那么多的紧急情况,见过那么多的世面,也没有这么失态过。他一辈子都在打有准备的仗。他自信满满沉着冷静地应付着所有事情。我甚至不知道原来他也会慌张的。
  他说:妖儿,你不要开玩笑。半个月前,你还是好好的。林林告诉我,你怀疑我的过去,才会想着要和我分开。我现在解释给你听了,你为什么还要走?
  我闭了闭眼睛。我不忍看见他这样的无措。我担心我动摇一下说一句我不走了,我担心我把他抱住说我也想你。可是如果动摇了,对王轩逸的愧疚得不到解脱,我即便和他在一起,我也会分神,我会像那个跳楼自杀的前妻一样,最后刺伤他。这么多年过去,他好不容易选择放下心,走向第二个婚姻,我怎么可以伤害他?
  再次睁眼的时候,我凉凉的声音同时响起:Roger,半个月的时间能发生很多事情。北京下的暴雪都能融化了,我们真正在一起不过一星期,难道还要很久的时间来决定分不分开吗?
  林子松拉着我的手松了松,他的眼神里有受伤。他说:妖儿,你不要一直这样违心说话好不好?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一起面对。
  我看着那双受伤的墨黑的眼睛,心里像是汹涌的海浪一样翻腾,我像是在这片海洋里迷失方向的孤舟,快要被波涛淹没,又挣扎着浮出海面。
  我说:林子松,我们要一起面对的,不过是你同意我辞职,我卷铺盖走人而已。
  他被彻底激怒了,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一般咬了下来。我今天穿了一双平底的球鞋,矮了他一个头。他躬下身子狠命地咬着我的嘴唇,我尝到了齿间咸咸的血腥味道。
  我试图推开他,他像一座山石一样矗立着巍然不动。
  我狠狠地咬回去,直到两人嘴角的血液已经混合在一起,他也亲吻着。他要将我生吞活剥了吗?
  我含糊不清地说着:要亲你赶快亲。我还要办离职手续。
  他的进攻戛然而止。
  他看了看我说:我不会批。我等你把你的事情处理完。处理完后我再去找你。妖儿,你一个20多岁年纪的姑娘,怎么可以对一个老男人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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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出租车上,我哭得跟疯子一样。司机大婶一度认为我是个精神病患者,让我即刻下车。我掏出钱包里所有的现钱,非常暴发户的拍在台子上,让她陪我在北四环上一路狂奔。
  可惜下班高峰期间的四环堵得跟早晨起床打结的卷发一般纠结,没有想象中的风云为我变色、地球转动为我停止,家同台的广播依然过早,红绿灯依然变换。
  我摸了摸疼痛的唇,想着刚才恼怒的林子松。他本来是个多优雅的人,即便生气,也是皱皱眉毛而已。他前妻至少一开始就坦白,一开始就折腾 ,他没有付出多少感情,赔得最多的不过是那一年多的青春和岁月。可我不一样,我引诱他拿出了他最宝贵的爱情,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用的是最卑鄙的手段——我甚至没有告诉他分手的理由,我坚持着他那段虚假的不堪的历史,营造出我无法原谅他过去的假象。这样总比让他知道我的去向好,总比让他知道我要投入另一个男人怀抱的消息好。半个月前,我可以像个傻子一样跟他缠缠绵绵到天涯,半个月后,混沌散去,我只能跟他相忘于天涯了。
  林子松说得对,我一个20多岁的小姑娘,怎么可以这么狠心?我像一个刽子手一样,干净利落、冷血无情的把林子松从我身边割除了,顺带割走的还有我的心。
  可是林子松喜欢我也许不过几个月,他忘了我是迟早的事。就像芽儿长得再迅猛,也终将变成一片落叶,就像雪花飘得再稠密,也终会化为一滩雪水一样,如果我放不下王轩逸,放不下我的过去,我和他在一起,也只能加重他的痛苦,最后落得个他前妻的下场,他这么优秀,大有机会找别的人做他的妻子,做聪聪的母亲。
  可王轩逸不一样。他七年多的时间里只等了我一个人。如果我知道他因为少了一条腿,我不会像当时那样毅然的咀嚼他,连他寂寞的表情也没记得,只记得他平安夜孤独的祝福,孤独的转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对王轩逸狠的让人叹为观止,望洋兴叹了。
  
  我重新回到王轩逸的公寓,我的钱包里一分钱也没有了,我孤注一掷的等着他,就像当时他孤注一掷的等过我一样。
  我在他的房门前刚坐下,就听见屋里的动静。我兴奋的拍着门,补救门吱嘎打开。
  王轩逸还是这么清新,像是咸咸的海风,卷着沙滩上奔跑的海浪一般站在我面前。我低头盯着他的腿。从外面砍去,他们跟普通人的一样,王轩逸站的笔直,如同从来没有受过伤似的。
  我一下午都在构思,如果我见着他我该怎么跟他沟通这个事情,还是根本不用沟通,直接解了他皮带,让我看他残缺的腿。可是人在面前,我却无力去提及腿的事情。谁又忍心在伤口上撒盐,还是在自己划拉的伤口上撒盐呢?
  王轩逸以外的看着我,迟钝的指了指屋里,说:“进来做吧。”
  我应声而入。屋里还是简单的装置,那把突兀的桃木拐杖看来触目惊心,让我眼皮直跳。
  环绕的音乐声还是上次他说的鸟语歌,我想不起名字了,现在串起来想,大概他出国做手术时,听得最多的就是这首歌吧。他说她的歌词是这样的:“当你在我身边,房间里的墙壁化作无尽的森林;那天花板也消失了,世界仿佛不复存在;无限的天空中,回荡着口琴的声音;而于我而言,却似教堂里的管风琴,为你我而奏。”
  如果那时候我在他身边,医院里冷冰冰的墙是否真能化为森林,他是否真能听见管风琴的声音?
  他问我:“你怎么过来了?跟他吵架了?”
  我说道:“我现在身无分文了,只能投奔到你这里。我没地方住,住你的客厅好不好?我以后赚了钱,付你房租行不行?”
  王轩逸笑了笑,又露出梨涡。好多天不见,他的脸有些消瘦。他说:“难为你落魄的时候还能想到我。这样,你住这里吧,我不缺地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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