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法庭

第38章


到处都在传。哦对,当然我们要保守秘密。不过我能肯定地告诉你。毫无疑问,迈尔斯先生的尸体放进了棺材。我亲自帮的手。紧跟着抬棺人就抬了出去。我的助手们可以作证。而且你应该知道,抬棺人直接把棺木抬进了地穴。”
  等候室的前门静悄悄地打开来,一个男人从街上走了进来。
  街上光线昏暗,雨丝在窗上划下痕迹。新来者背光站着,个头很小,尽管穿着一件大毛皮外套,整个人还是干巴巴地缩成一团。毛皮外套颇为时髦,压得低低的棕色软帽也流露出潇洒感,这一切都显示出来者可能是迈尔斯·德斯帕德,让人毛骨悚然。不过死人不可能有豪华轿车,而现在街边就停着一辆梅塞德斯,还配有司机。最重要的是,来者上前两步,让人看清他并不是迈尔斯。
  毛皮外套不算过分时髦,有点像三十年前保守人士穿的那种古董。来者看起来七十多岁了,容貌相当丑陋,敏纹遍布的脸有点像猴子,鼻梁倒是很挺。不过尽管如此,来者看起来倒有几分吸引力。史蒂文斯隐约觉得这张面孔有些熟悉,好像见过多次,然而他想不起到底在什么场合下见过——像图画一样模模糊糊。来者猴子一样明亮的眼睛里含着讥色,凶狠地环视房间,然后视线落在史蒂文斯身上。
  “请原谅我的打扰,”他说,“我可以和你聊两句吗,先生?我跟着你进来的,为了见你跑了很远。我的名字叫克罗斯——高登·克罗斯。”
  ①Riverdale,位于美国纽约市布窿克斯区东北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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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完全正确。”来者镇定地说。他伸手从外套里掏出一张卡片。然后,他不耐烦地审视着史蒂文斯。“你肯定在想,我这张脸,”他指了指自己的面部,“比我坚持印在书籍腰封上的照片看起来要老得多,魅力也差很多。当然了。要不然我才不要你们印出来呢。不过,要是你仔细看,肯定看得出我三十年前差不多就该长那样。照片是我进监狱前拍的。”
  他再次举起一只戴着手套的手。
  “你又想,”他说,“我版税收入虽然不少,但远不够支付——”他指指外面停着的汽车,“没错。我进监狱时就颇有点钱了。因为进了监狱不需要花钱,利息累积起来等我出狱的时候就变成了一大笔财富,而且我在监狱里从事的文字工作也作了小小贡献。你看,这就是金融家和作家的区别。金融家赚钱,然后进监狱。作家们进监狱,然后赚钱。阿特金斯先生,请容许我们告退。史蒂文斯先生,请跟我来。”
  他开着门,在惊讶的麻木中,史蒂文斯依言而行。司机开了车门。
  “上车。”克罗斯说。
  “去哪儿?”
  “我也不知道,”克罗斯说,“随便转转,亨利。”
  汽车轻快地发动了。豪车的后座是灰色软垫,舒适温暖。克罗斯坐在一角专注地盯着他的客人,脸上再次出现那种又是锐利又是嘲讽的表情,同时还混杂了一点史蒂文斯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他郑重地取出雪茄盒,递向客人。史蒂文斯迫切需要抽上一口,接受了对方的邀请。
  “好吧?”克罗斯说。
  他戴着郑重或者说嘲讽的神色脱下了帽子,举在头顶。虽然两边的头发还很茂密,但他脑门中间巳经秃了,脱下帽子露出皱巴巴的头皮,一绺头发翘起来随风飘扬。奇怪的是这模样看起来并不惹人发笑,没准是因为他那双猴子般明亮的眼睛里露着凶光。
  “什么好吧?”
  “你还妒火中烧吗?”克罗斯问道,“听尊夫人说起来你可很会吃醋。尽管这辈子之前从未有幸认识她,她昨晚倒是开着车长途跋涉,就为了在一个该死的时间把我吵醒,问我几个问题。尊夫人昨晚在敝处下榻。不过我向你保证没有发生不名誉之事。除了我和女管家,摩根诺德夫人一起住之外,我的年龄也是个保证。先生,我希望你猜到尊夫人找我的原因。如果你有点脑子就能猜到,虽然我对此表示怀疑。“
  “除了奥戈登·德斯帕德,”史蒂文斯说,“你是我见过的最无礼的家伙。既然要开门见山,我得承认,还真不会把你当成有威胁的竞争对手。”
  “啊,这样好多了。”克罗斯笑起来,然后厉声又道,“不过,为什么不?你年轻——没错。健康——也许。不过我有头脑。你那位主编——他叫什么来着,莫莱?——没跟你讲讲我的事吗?”
  史蒂文斯回想了一下:“不,他问我见过你没有,仅此而已。玛丽现在在哪儿?“
  ‘“回你们家了。不,等等!”他用手臂挡住车门,“别走——先别急着走。我们有的是时间。”说着克罗斯靠回去,若有所思地抽着雪茄,脸上的皱纹好像也少了些,“年轻人,我已经七十五岁了。而我研究过的刑事案件比一个一百七十五岁的人可能研究的都要多。其中部分原因在于我有第一手研究机会:我在监狱里待了二十年。我答应给尊夫人帮个忙,到这儿来对你提出忠告。”
  “那我谢谢你了,”他的客人用同样严肃的口吻说,“我不该像刚刚那样对你讲话。不过说到这儿,”——他从口袋里掏出玛丽·德·奥布里的照片——“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能不能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还有,她为何要去找你?另外,如果你真叫高登·克罗斯,那你姓名的起源,你袓上叫什么?”
  克罗斯再次发出一阵轻笑,然后换上严肃表情。
  “啊,这么说你动脑子推理了嘛。尊夫人唯恐你这么干。是的,我真叫克罗斯·髙登,这是我的合法姓名。我二十一岁时自行改的名。至于我出生时的姓名嘛,叫艾尔弗莱德·莫斯鲍姆。别误会,我是犹太人,跟其他本民族的伟人一样,我为此感到自豪。如果没有我们犹太人,你们的世界将是无根之木,恕我直言,你们小小的世界将陷入地狱。不过我同样也是个,”克罗斯多余地加了一句,“自大狂。艾尔弗莱德·莫斯鲍姆这名字对我来说不够悦耳,配不上我这个人。你同意吗?”
  “你对我有所了解就好了。犯罪是我的爱好,从我年轻时候开始就是。当然,克利姆被捕受审时我人在英格兰。当然,普兰奇尼被捕受审时我人在法国。当然我对博登案的了解胜过世上大多数人。在我快四十岁时,为了表现犯罪其实很简单,我亲自实施了一起。你可能立刻会想到:为了表现犯罪简单,很容易逃脱惩罚,你怎么会进监狱待了二十年?没错,不过我的罪行是通过唯一可能被侦破的途径暴露出来的——我自己暴露的。我喝醉了,自吹自擂的时候不小心把自己暴露了。”
  他吐出一口烟,用手挥散。然后再次转了转贼亮贼亮的眼珠子。
  “但那是多好的机会啊!在监狱里我成了典狱长的左膀右臂。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我可以直接接触所有犯罪案件的完整档案。不光是本监狱的,典狱长想要哪个监狱的,就可以要求送来。在某些案件中,我对那些罪犯们的了解胜过了审案的法官,也胜过了将他们定罪的陪审员。我了解将他们逮住的猎手们。因此,我并未申请假释或提前出狱。我还能过更美好的生活吗?自己不用花一分钱,自有人供养。等我出狱时,就能变成有钱人了。”
  史蒂文斯说:“当然你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
  “不过有一点不好。我想你也会承认,就是在我出狱后名声可能会影响我的社会交往,尤其是在我开始写作后,更是顾虑。我是用不常见的——这点你也承认——高登·克罗斯这个姓名服的刑。虽然很像掩饰过去经历,我冒险没有改回原来的名字,而是坚持使用高登·克罗斯。这名字很好记。我不希望人们把这位新晋的伟大作家高登·克罗斯和那个在一八九五年因谋杀而入狱的高登·克罗斯联系起来。所以我坚持要求自己的公开年龄是四十岁,而且要求在每本书后面印上过去的照片。”
  “这么说,你犯下的是杀人罪?”
  “当然,”克罗斯带着那种纯粹的邪恶答道,这让他的客人为之一震,他戴着手套的手拨掉外套上的烟灰,“不过,我希望你理解为何我写的东西总是很权威。你问我尊夫人为何来找我,我会告诉你的。因为,她看了我新书的第一章——每一段都满是注释和引用——就知道我是知情者。而她不了解情况。”
  “什么情况?”
  “一六七六年玛丽·德·奥布里的情况,还有一八六一年那位玛丽·德·奥布里的情况。关于她袓先的情况,或者应该说是,她以为的袓先。”
  “你好像明白,或者说了解,”史蒂文斯慢慢说道,“我的大部分想法。我现在在想……不光是现在,还包括过去,过去的过去……那些有关亡者和永生灵魂的事情,是真的吗?”
  “真遗憾,完全不是,”克罗斯厉声道,“至少,跟她有关的不是事实。”
  史蒂文斯暗想:我坐在舒适的豪华轿车里,抽着上乘的雪茄,和一个我又信任又不信任,坦白的谋杀犯聊着天。然而比起在殡葬馆了解的那些事实来,这让我更加轻松,让我看事情看得更为清晰。他看向车窗外,灰蒙蒙的雨笼罩了兰切斯特公路。
  “听说你结婚三年了,”克罗斯眨眨眼,说,“你了解你妻子吗?不,你不了解。为什么不?女人都是大嘴巴。如果你说起自己的叔叔,她就会提起她的某位叔叔。如果你告诉他某位你尊敬的姨袓母曾经朝一只猫丢过西红柿,结果打中了警察,她也会说起自己家族中某位类似的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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