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在异界

第三十七章吞水城之役


在这三天里,嗨呀利用它的神通,无数次搜索弗雷德的踪迹,却一无所获。也不知申公豹用了什么方法,完全屏蔽了弗雷德的气息。
    到了第四天,我终于放弃了。
    因我而受牵连的,可不仅仅是弗雷德,还有普莱斯利他们。虽然相交不深,但他们无疑也是我的朋友。而且他们也一样危险。
    我之所以没把他们放在首位,一方面是因为弗雷德是为了我们才生死不明的。人难免会有私心,对于他我自然会因感激而看重。另一方面,我们在洹多罗隐藏了太多天,我怀疑莲花女斯蒂芬早就在吞水城动了手脚。以她的智慧,她不可能白白耗在这里,让时间空自流逝。她也许早在控制山姆之前就在吞水城布下了陷阱。
    想想豪爽的普莱斯特,想想正直的洛伦佐,我真的不敢想象,他们落到斯蒂芬手里会怎样。
    希望越大,失望往往就越大。
    我怕。我怕自已一不小心便坠入绝望的深渊。
    要是一开始,就有人认出嗨呀是神兽鼓,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可惜我不是神仙,谁也不能未卜先知。
    我不想让斯特曼孤身冒险,我已经失去了太多朋友,我不能再失去他了。反正再急,也不过是几天。该发生的早就发生了,不该发生的,再急也没有用。
    到了第四天,我的伤依然没有好,但至少确定了施放法术时不会因为牵动伤口,而让疼痛影响精神,使法术中断。
    于是我们决定在第四天回到吞水城,去看看普菜斯特他们到底怎么样了。
    嗨呀的空间通道和斯特法诺相比,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也许,这就是它被称为神兽的原因。
    我以为我们突然出现在吞水城,会引起一片骚动。可是出人意料的是,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我们开始搜索每一个院落,希望发现一丝蛛丝蚂迹,可却大失所望。
    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没有一件慌乱中丢弃的物品。地上除了已经干涸的污水,没有一滴血珠。
    这是怎么了?和我想象的完全不同。
    我以为事情只会有两个结局,一个是斯蒂芬忽略了吞水城这批人,结果是我们的处境有惊无险,当我们出现,有无数孩子蜂涌而来。另一种情况就是斯蒂芬命令洛克威尔掳走这些人,或制造表面上的平静让人胁迫他们,让我们自投罗网。
    但事实上出现了第三种情况,普莱斯特他们不见了。
    在我们打开最后一个院子的门时,却意外发现了一个人。
    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
    他很脏,但一双眼睛却很有神。这让我怀疑他的身份。一个乞丐在冰冷下的屋檐,在呼啸的夜风中又怎么能够睡好?怎么能够保证眸子里没有一点血丝?
    我警惕地望着他,他却咧开嘴从容地笑了:“你是不是叫伊莎贝尔?我等你,等得很久了。”
    “你是谁?”
    “我叫卡农,是吞水城一个幽灵一样的乞丐。小姐,你当然不会认识我。”
    卡农的笑容里有一丝狡黠,还有一丝得意。他咧着嘴,露出两颗残缺的门牙:“不过普莱斯特告诉我,如果有一个漂亮小姐来找我,就让我带你们去他们的新居地。还说那个小姐叫伊莎贝尔。你到底是不是这个名字的主人?”
    “是,当然是。”我不得不小心,我说:“能到这么僻静小巷来的,又能有几个人?不过普莱斯特他们为什么要搬走?”
    “不知道。好象是有个人说这里已经不安全了,洛克威尔不会那么轻易相信人,也许他早就有了察觉。哦,那个人的腿,我的诅咒神啊。”卡农夸张地大叫:“他的腿完全腐烂了,真让人恶心。”
    是洛伦佐。这件事似乎有了解释,浴伦佐也曾经是个贵族,对那些勾心斗角的事多少会有所认识。事实上洛克威尔家族也的确暗中调查了普莱斯特,不过负责调查的却是山姆。
    山姆色胆包天,居然把这事隐瞒了下来,并做为威胁我的砝码。
    这么说洛伦佐早在我们到达洹多罗之前就已经预测到了危险,带人离开了。
    这倒是个合理的解释。
    “好吧,你带我们去。”
    卡农带着我们在吞水城渐行渐远,眼前的街道慢慢繁华起来。越走我越是心惊肉跳,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尽管大街人来人往,卖货的买货的琳琅满目,人群穿流不息,似乎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们。但正是这样才让我感到不安。
    但我不敢肯定,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是因为普莱斯特手头一向倨紧,毕竟他下面有那么一群幼嬬需要生活,他不会选择在这繁华的大街居住?
    不对。洛伦佐可能不会这么认为。
    他是个有经历的人,头脑不会象普莱斯特那么直爽简单。大隐隐于市,他应该懂得。
    那么还有什么地方不对?
    卡农在一座大院子停了下来,恭恭敬敬地说:“伊莎贝尔小姐,到了,他们就在这里面。”
    就在电光石火的一霎间,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些卖东西的,为什么没有人向我们兜售?见了我们,反而远远绕开?
    还有,那些买东西的似乎缺乏一种斤斤计较的热情,他们太客气了。
    最后,整条大街上居然没有看见一个老人和妇女,清一色的年轻男人。
    没道理啊,无论买什么,妇人才是购物主体。
    在偏僻的小巷埋伏一大群人,显然没有在热闹的大街上来得方便。
    洛克威尔果然是一个老手,他知道在什么的地方发动什么样的进攻。
    卡农已经笑嘻嘻推开了院门,我却根本就没进去的意思,直接丢了一个烈火燃烧。
    伴随着惨叫的,是铁戈落地的声音。这小小的院子里,不知藏了多少人。卡农推门,只是一个动手的信号。我们进来的时候,早有人通知了里面。只等我们进去,杀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好阴险,好毒辣!
    只可惜,他们还是忽略了一些微小的细节,有时候细节会改变整个历史。
    “嗨呀,打开空间通道!”我一边用腹语念动咒语,一边命令:“斯特曼,掩护嗨呀。”
    我不是不需要保护,只是现在没有足够的力量来做坚盾。好在斯蒂芬只搜走了我那个袋子里的传送卷轴,而不是其它的,譬如我带的一大堆应急用的魔核。
    我已经没有时间来吸取空气中的魔法元素,整条街都动了,无数人亮出了隐藏的利刃,潮水一样涌来。
    烈火封住了小院,让里面的人无数冲出来。这让我灵机一动,领悟了魔法新的防御法。
    并不是什么土盾,水盾可以防守,进攻也是一种防守。
    我向左边一挥手,一面高大的土墙从地底竹笋一样长了起来,几个冲得太快的士兵被顶上了半霄云中,吓得紧紧抱住墙头,哇哇大叫。
    一堵墙塔堵住了整条街。
    另一面,只用了一个控制精妙的沼泽术就解决了问题。自两侧的墙根起,中间的路段全成了泛着泡泡的沼泽。前面的人收脚不及,下饺子一样扑通扑通掉了下去,霎间就会淹没了。
    不过洛克威尔这院子真是选的真是巧妙,正是一个丁字路口,加上院子的入口,四面皆可伏敌。
    虽然断了三面,依然有人从对面冲过来,斯特曼挥动长剑拦在大街上,剑光纷飞中,冲过来的人就象镰刀下的麦田,倒下一大片。
    可斗士单攻的弊病就出来了,这条街是吞水城最宽阔的街道,可以并排走四辆马车。斯特曼的剑太短了,尽管左冲右突,依然让不少人躲了过去。这些漏网之鱼叫嚣着冲过来,我又捏碎一个火系魔核,把一个烈火燃烧放在空中,用霎发低阶的狂风术一吹,顿时火焰封锁了整条大街。虽然火陷因为分散,威力小了很多,但起烧点不在地上,卷燃了许多人的头发、衣服,就连斯特曼的长发都被空中乱卷的火焰燎着了。
    他们哪里还顾得上攻击,乱成了一片。
    趁这一口气,我给斯特曼使了个凝水术,一个大水球砸在他的头上,把火焰扑灭了。
    斯特曼这才敢睁眼,任谁脑袋着火了,都怕烧着眼睛。
    他的头发烧焦了,眉毛烧没了,虽然看起来狼狈极了,但依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把后面的没受烈火洗礼的人死命拦住。
    可惜好景不长,沿街的店铺里蹦出无数个铁杖喇嘛。
    他们之所以比士兵慢,是因为太显眼了。他们可不是普通人,任谁一眼就可以认出来,所以只好藏起来。
    斯特曼左遮右拦,已经渐渐力不从心。
    幸好,我也没闲着,一个土系魔法终于完成。
    深渊,是土系魔法里的一个鸡肋。不但耗时长,而且攻击面积太小,别人不可能眼睁睁看着那面有一个深渊,还往里面跳。所以它虽然是个群攻,却很少有人去用。
    但此时此刻,用在这里却再合适不过了。
    最前面的两个喇嘛正手忙脚乱地和斯特曼缠斗,哪里看得见脚下?只觉地面忽然一空,整个人都坠了下去,跌进了深渊。
    喇嘛力气再大也是人,他们目瞪口呆地望着前面突然出现深渊,一时傻住了。半晌才有人叫道:“快,快,才三丈宽!快搭桥,把旁边的柱子、门板统统拆下来!”
    院子里的人也不是傻子,大门出不去开始拆墙,砖瓦纷飞中,已经可以看见院子里一大堆挤得密不透风的喇嘛。我干脆再制造了一个深渊,直接送这些人去见了他们的诅咒神。
    眼睁睁看着地面裂开,他们这才想起去开后门逃跑。可这院子是为了关门打狗的,后门早堵死了。等他们拚命搬开那些沉重的石头,整个地面都陷了下去。
    正面的桥还没搭好,嗨呀的空间通道已经打开了。
    我和嗨呀跳进空间,对斯特曼叫道:“好了,斯特曼快来!”
    斯特曼踢飞一根搭过来的柱子,拔腿就跑。
    他太心急了,没看见空间洞旁还蹲着一个瑟瑟发抖的人。脚一绊,连同那人一起跌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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