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罗特

第33章


这么长时间你到哪里去了?” 
  房子里面遭了几次小偷,因为主人太久没回来的缘故,东西都丢得差不多了。警察也来过几次,同样因为找不到主人的缘故,案件也一直没有告破。 
  葆丝顾不上跟邻居说太多,先去找警察局。因为她刚‘失忆’的时候跟着教会医院的修女去过警察局报备,给苏珊办丧事的时候又去过警察局,这回房子的事再翻出来,那群警察倒是觉得很有意思,很痛快的给她把事办了,说小偷倒是抓回来了,可是东西他都卖光了,钱也花完了,都没追回来。
  “你可以告他。”警察说。 
  葆丝没那个闲工夫,她从警察局出来后先去雇了一个女仆,让她把那个房子打扫干净。
  女仆向她抱怨:“哦,这活可太多了!这房子太破了,很多东西都不能用了呢。”
  她向葆丝要求要多加钱,葆丝冷笑:“如果你不愿意干,大可离开。我相信我出的钱还是相当慷慨的。”她只要求她把房间打扫干净,垃圾清出去,因为很多家具都要再买新的,所以活其实很少。她愿意出五十块钱,这个价格她去别的地方两三个月也赚不来。 
  女仆撅着嘴去拿扫帚了,她给了她两天时间,还告诉她家里这些东西如果她看着有合适的可以拿走,反而她都不要了。 
  女仆这才高兴了点,她把她的丈夫也找来了,让他负责擦地板和墙壁上的污垢。
  两天后葆丝再来,发现女仆把能搬走的东西都搬走了,包括卧室里的床和柜子,还有厨房里没被人偷走的碗盘。 
  这样反倒省了事。葆丝没有跟她多作纠缠,而是痛快的付了钱就打发她走了。结果那个女仆反倒想继续留下来,她对葆丝说:“夫人,我的手脚很勤快,还烧得一手好菜,如果你愿意,随时可以来找我,我很愿意为夫人工作的。” 
  葆丝拒绝了她,如果不是时间不够,这些活她完全可以自己干。 
  她找来木匠,要他修补房子,还去找家具商定了家具,一切都安排好了以后,她坐上了去戈德尔克的火车。 
  重新回到戈德尔克山谷的家里,虽然她只是离开了几个月,却像是隔了一辈子。
  邻居看到她回来了,立刻跑到她家里来:“梅林啊!你们到哪里去了?怎么突然不见了呢?”
  葆丝听到‘梅林’僵硬了一会儿,她冷淡的对邻居说:“瑞德该上学了,所以我带他打算搬到伦敦去。” 
  她没有跟邻居多说,请人帮忙打包了行李,家里所有的东西她都要带到伦敦去,不管那边能不能放下。甚至连狗和猫她都要一起带走,花坛里的花能移走的她也要全部移走。
  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房子反倒是租的。当初汤姆租下的房子,结婚后也没有把它买下来。而她,大概习惯的听‘丈夫’的话,而且她当时也认为不可能一直住在乡下,特别是在瑞德出生之后,她觉得他们早晚会回到城里去的。 
  现在想想,真是讽刺。 
  回伦敦的途中,她绕到了小汉格顿。 
  ——她打算给汤姆办个葬礼。 
  当初梁珊杀了人就跑了,把尸体扔在山林野地里,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发现?如果有,那应该又变成‘谋杀案’了。 
  梁珊当初买枪时还是留了个心眼的,特地花高价买来,没有登记姓名,杀了人后又像以前看的CSI中的一集那样,拿了根铁棍对着枪口来回捅了好几下,为的就是怕弹道检查出问题。
  ——不过葆丝很怀疑现在有没有这么先进的刑侦技术。 
  她是来给她的‘丈夫’收尸的。 
  葆丝仍是先到警察局,离她上回到小汉格顿还没几天,小村子里仅有的几个警察对她还是很熟悉的。大概以为她又是来找‘记忆’的,任由她在警察局里坐着聊天。 
  从进来开始她就前后左右四处张望,觉得如果有无名尸体被发现,那怎么着也要张贴一两张启事什么的供人认领,她正好‘惊呼一声’,发现她的丈夫,接着就顺理成章了。可是不管她怎么找都找不到,唯一一张贴在布告板上的还是三四年前的一个大盗,留着络腮胡子面目凶恶,一点也不像汤姆那张英俊清秀的小白脸。 
  葆丝开始‘启发’这里的警察,她一边说现在是圣诞节,不知道强盗啊小偷啊是不是也会过节,可能暂时不会出来吧? 
  警察哈哈大笑说哦,夫人,您真是太善良了,那些小偷才不会在乎是不是圣诞节呢,事实上他们在这个时候反而更是常常犯案。他说因为过节,有很多独居的老人会被邀请到亲戚家去一起过节,还有带着孩子去看望爷爷奶奶的,房子里没有了人,小偷们就会溜进去了。 
  接着他开始大谈哪一年的圣诞节,费尔斯先生回家后发现小偷把他家搬空了,连厨房里放的两根香肠都被小偷拿走了。 
  葆丝在旁边带着笑听,一边心急他怎么不说发现汤姆尸体的事?她可是记得当初里德尔府发生的谋杀案足足当了村里几个月的新鲜话题,哪怕偶尔跑到附近的镇子上去买东西都会跟那里的人说一说的。 
  她在警察局坐了两个小时,喝了五六杯咖啡都没等到警察提起发现一具无名尸体的事,那她没办法在听到‘年轻男子’‘相貌英俊’时假装提起她的丈夫已失踪多时的事,再说一说随身穿戴什么的,她就可以顺顺利利的去认尸了。 
  警察要下班了,她也只能告辞了。 
  小汉格顿只有一家酒馆,葆丝提着行李去那里投宿,下来吃晚餐时很多的人跟她打招呼,似乎是达克太太在她上一次来的时候已经把‘那个追求里德尔家儿子的城里来的老小姐家的女仆,听说她失去记忆了,现在又回来了’这些话跟全村的人都说遍了,还一个劲的吹牛说她家的儿子要到城里去干活了,是教会医院。 
  她在楼下的酒吧里坐了一个晚上,旁边喝酒抽烟的村里人连考斯特家的母牛一口气生了两只小牛的事都拿出来说了好几遍,就是没提村里又发现了一具尸体的新鲜事。 
  葆丝只能不情愿的猜测汤姆的尸体可能还在那里,还没有被人发现。于是半夜,她提了一只铁锹离开了酒馆,向着里德尔府的后山走去。 
  她一直在考虑,是偷偷把汤姆给埋了还是假装发现了他再让他光明正大的下葬?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她的情绪也渐渐回复过来,再说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汤姆的死,她居然觉得有些轻飘飘的,一点也不真实。那个汤姆真的死了吗?
  是的,这个事是她干的。 
  或者也不能说是她干的,是梁珊干的。 
  梁珊虽然是她,可也不完全是她。 
  对梁珊来说,汤姆不是汤姆,他是伏地魔。这个世界也不是真实的世界,是个童话故事。这个人生也不是真实的,反正她是一点都没有自己还活着的感觉。所以她杀了人,却只觉得兴奋,因为她杀的是伏地魔。伏地魔死了,他本来就应该死,他被写出来就是要死的。 
  她跟梁珊不一样,两个人早就不一样了。在她小时候,每天都要不停的干活,拿着几乎比她还要大的刀削土豆剥洋葱,每天手都浸在冷水里,两只脚从膝盖起都是湿的,裙子永远不干。她不能哭,不能抱怨,不能生气。苏珊的大手又厚又粗,一巴掌扇过来可能会打死她。 
  她没有时间去思考,没有时间去想这是哪里,要不要离开这里。如果你看见过那些街边喝醉酒的男人会站在那里拉在街上走的十一二岁或者更小的小女孩的时候,就算是天天被苏珊打,她也不会离开那个厨房。 
  那些女孩其实也是出来做工的,那个时候没有多少工作的机会,很多孩子生出来就死了,没有人在乎他们的死活。 
  当她抱着几乎跟她一样高的苏珊的酒瓶小跑着去给她打酒的时候就只有一个念头:她现在还活着,还活着就有希望,不是吗? 
  梁珊没把这里当成是真实的世界,对她而言这里却是她生活了二十几年的世界。
  她拖着铁锹大步向山坡上走。 
  ——‘梁珊’才是她应该忘掉的,不然她早就活不下去了。
第 34 章
山坡上什么都没有。 
  葆丝很快冷静下来,提着铁锹下山回到酒馆,第二天白天的时候又来了一次,把这周围五百码的地方来了一个地毯式的搜查,一直到太阳下山了光线不好了才回去。 
  经过一天的寻找,她只能承认,汤姆很有可能还没死。 
  想到这个就让她不寒而栗。 
  在那片山坡上只有几颗子弹壳,还有一些地方溅上了血。如果不是这些血迹,她几乎要以为那天晚上的事都是一场梦了。 
  她处理了那些沾上血的枯草和土地,回到酒馆收拾了行李就直接回了伦敦。
  圣诞节假期很快过去了,她从教会医院搬了出来,房子也已经整理好了,家具商把做好的家具都送来了,她在戈德尔克山谷的家里的东西也都送过来了,她花了一个星期才把所有的东西都塞进这个小房子里,现在房子里的东西太多了,邻居来作客的时候惊讶极了。 
  “葆丝,你为什么不扔掉一些呢?” 
  她没有说,房子里挤得这么满,她的心里才会好受一点,不然她就会想起现在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她在教堂受了洗,神父给她起了一个教名:安。 
  在那天傍晚,她跪在神父面前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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