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罗特

第40章


    愿上帝保佑汤姆。
又过了几天,在一个深夜,她再次坐在书桌前对着日记本抒发她对汤姆的爱情的时候,一大篇字突然消失了,她惊呼一声,接着那一页缓缓浮现出一行优美的几乎可以当成标准的书写体英文。
    ——她可是从来没写过汤姆写下的任何一句话或一行字。看来他的字写得不错。
    ‘葆丝。我是汤姆。’
    葆丝停了十分钟才继续写:
    ‘汤姆?这是我在做梦吗?还是魔鬼的游戏?不管是什么,感谢上帝让我还能见到你!汤姆,汤姆,你怎么能离开我?’
    ‘葆丝,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能告诉我更多吗?我一定会回到你的身边的。我的小可爱,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
    葆丝盯着那个‘小可爱’看了一分钟,浑身鸡皮疙瘩乱冒。要么是汤姆还没想起来她是谁,要么就是他在制作这本日记的时候早把她忘干净了,那时他们应该还没有在小汉格顿重逢。她个人认为是第二种。
    ‘汤姆!汤姆!’葆丝实在写不出更肉麻的话了,只好一直写他的名字,这更显得她的激动,不是吗?
    然后就像他所要求的,她把自从重逢以来的所有事都写出来了。这个重逢指的是他们在医院的重逢,要知道,她可是个‘失忆’的人呢。
    当她写出他们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孩子的时候,她明显感到日记中的汤姆似乎非常的不能接受,因为他足足隔了一天才继续给她写回话。
    她当然又是一通的使劲叫他的名字。
    ‘汤姆!汤姆!你为什么不回答我了呢?别再离开我!’
    日记中的汤姆开始诉苦。
    ‘葆丝,我的葆丝。我当然不会离开你。可是我现在非常的虚弱,如果可能,我愿意日日夜夜的跟你在一起,一刻也不分离。’
    哦,这几乎是顺理成章的。葆丝接下去写道:
    ‘那么我怎么样才能帮助你呢?汤姆,汤姆,我多想快点见到你。’
    ——是的,她确实想见到他。哪怕是日记本中的他,这种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见到瑞德不相上下。可是区别在于她期待着见到瑞德并狠狠的亲吻他,而见到汤姆之后,很难说她是想狠狠的打他还是再给他一枪。
    她等着他说要带她到日记中去,两人好见面。结果过了很长时间,他却写下一个地址。
    破釜酒吧。
    葆丝按照汤姆写在日记上的地址找过来,发现旁边是一间百货公司,另一边则是个裁缝店,他所说的那个地方是一个拐角的墙壁。
    葆丝趁着人群不注意,对着墙壁直直撞了过去。她紧闭双眼,作好了撞到墙上的准备,可是等她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昏暗的酒吧里头,墙角摆着几旧破木头桌子,吧台前有一个男人,他奇怪的打量着她。
    “嗨,夫人,你是谁?”他说,一边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个麻瓜?你是怎么进来的?”
    葆丝按照汤姆教她的话说:“我的儿子今年要上巫师学校,我是来替他买东西的。”
    “哦,原来是这样。”那个人立刻笑了起来,“我叫汤姆,你是要去对角巷吗?来吧,我送您过去。您大概不知道,像您这样的麻瓜是没办法到那边去的。”
    他殷勤的领着葆丝穿过酒吧,从后门出去,绕过几个大垃圾筒,站在一面低矮的墙前面。他对葆丝做了个鬼脸,几乎是十分自豪的抽出兜里的魔杖在墙壁上点了几下,墙壁应声滑开,一条全都是戴着尖顶巫师帽,穿着巫师袍的的人的街道出现在她的眼前。
    葆丝无法控制的惊讶的张大了嘴巴。看到一个两个巫师和看到一群巫师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那么,要我领您去书店吗?”这个也叫汤姆的男巫可比另一个汤姆可爱多了。
    葆丝对他微笑了一下,说:“谢谢,不用了。有人都给我写清楚了。”
    汤姆给她列出了长长的一条购物单,有一些在对角巷买,有一些他要她到翻倒巷去,按他的话说:‘你只要走到对角巷的尽头,有另一条小路,上面还有路标,你很容易就能找到。’
    可他却一句也没提那里对麻瓜是多么的危险。
    ——汤姆啊汤姆,你果然是汤姆!
    葆丝记下来了却并不打算去。她可不想找死。
    她先买了一些魔药,从邓布利多留下来的药看,巫师的药有很多都很有用。然后找了一家巫师裁缝店去订做巫师袍——入乡随俗。如果她今后要常常来这里,穿得更像这的人对她有好处,她可不愿意总是被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看。
    那个女巫的裁缝师傅让她过半个小时再过来,到那时衣服就能做好了。她可真是惊讶极了,巫师都是这么快吗?那他们的生活可真方便。
    在她看来,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那么的有趣,而她的钱包里有汤姆留下的大笔的金币,她可以买下这里所有的东西,只要她喜欢。这让她蠢蠢欲动。
    不过最后,她还是只买了汤姆要她买的那些。
    她不知道汤姆让她买的这些东西都有什么用,有一些魔药的作用看起来很奇怪。她问他,而他居然也回答了她。
    他说:‘等到那个女巫再来的时候,你想办法请她喝一杯茶,然后问她问题。’
    葆丝顿时觉得手中的魔药瓶子沉重起来,而且她觉得汤姆这个计划显得有些过于粗暴和急切,他就没考虑过如果惹恼了纳特梅·英唐崔斯,可能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吗?
    当然,她没有期待这他会把她的安危放在心上,可是他自己现在只是一个笔记本,他就不怕那个女巫一怒之下烧了他吗?
    ——可能只是错觉,但她渐渐觉得日记本中的汤姆,有些过于年轻了。
    他不够稳重,就像她以前认识的那个汤姆,他要做什么,立刻就要看到效果。他不在乎孤儿院中其他的人怎么看他,他也不在乎孤儿院的嬷嬷们会不会讨厌他。他把他所做的一切当成是示威。
    就像现在,他恐怕是根本没有考虑过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会对他做什么,他所知道的就是制服她,然后从她口中问出关于他的更多的消息。
    ——葆丝知道的还是太少了。她对他在巫师世界的事一无所知,她所能给他的所有的信息就是他们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孩子,他每次回来都会给她钱,一走就是四五个月之类的。这对他来说远远不够。
    而且对日记里的汤姆来说,那个女巫只是一个陌生人。他对她没有丝毫的感情,所以他才能这样干。
    葆丝想拖延几天,等她想出一个好办法来,至少不能在没找到瑞德之前就被汤姆的计划害死自己。她借口无法找到那个女巫,只能在家里干等。汤姆却开始着急了,他天天催促她,甚至质问她:
    ‘葆丝,如果你真的像你所说的那么爱我,那就照我的话去做!!找到那个女巫!把她带来!’
    这个小白痴!只会命令别人!
    葆丝一边生气一边在日记里哭诉哀求:
    ‘汤姆!汤姆!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在这种艰难的拉锯中,在五月的一个深夜里,纳特梅·英唐崔斯终于再次出现了。
第 39 章
    纳特梅·英唐崔斯一直在找汤姆,她这才发现,汤姆有很多事是她也不知道的。
    这让她的心情十分复杂。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毫无头绪。她以为她跟汤姆密不可分,她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可是她甚至连他在古灵阁的金库号码都不知道。
    汤姆没有住所。或者说他不会固定住在一幢房子里,每次他从她的家里离开,都是去他的那些支持者送给他的房子里。而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一个地方住。
    她不知道他的家在哪里,而她也绝不会相信那个‘葆丝·里德尔’住的地方是他的家。那个女人对他来说什么也不是。
    她所知道的汤姆,是那个在她的身旁雄心万丈的年轻男巫,他总是不停的向她描绘着他的野心,他的目标,和他们那光辉灿烂的未来。巫师界将被他们改变,所有的巫师都会知道他们的名字,英唐崔斯这个姓氏将永载史册,她会站在他的身旁,跟他共享这一切。
    她知道他在不停的寻找支持者,有很多的巫师贵族对他心悦诚服,有一些人已经对他献出了忠诚。那些年纪比他大一倍的老头子在他的面前却都像在教授面前的学生一样顺从听话,每到那时,她坐在他的身后,都觉得无比的光荣。
    可是除此之外呢?她发现她对汤姆一无所知。
    她不能告诉那些巫师贵族汤姆失踪的消息,因为她很了解那些人,如果他们知道汤姆失踪了,他们不会像她一样的担心他,而是会马上把他抛到脑后,就像根本不认识他一样。
    或许有人会为他可惜,毕竟他的那些话是那么的诱人,他所描绘的前景是那么的令人心醉。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