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外传

第2章


费劲巴拉地将人摆平,一剑下去就能拿钱了,他说不杀就不杀?碰上愿意拿钱赎命的主儿,我的做法是先收钱,然后再杀他。
  基于此人提了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我决定和他聊几句。
杀手?不,是刺客 第一节(2)
  “还没人这么问过我。”我说。
  “那是你杀的人还不够多。”
  对话中,他尽量让语气显得镇定,甚至对我——这个即将结束他生命的人,带有一丝不屑。我陡然意识到,这年头被杀的比杀人的还转。
  “记住你的问题了,有机会告诉你……”说完,我一剑刺向他的心脏。他开始抽搐。
  当长剑被我入鞘,才见有鲜血喷出,如同破茧一样,奋力地向上。那一刻,我习惯性地打个冷战。他消耗着残存的意识,用手蘸了血开始在地上画着什么。
  大……业……未……写了这三个字,他就闭上了眼睛。
  哆嗦的手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极其难看,这让我无法忍受。走到他身边,我盯着那三个字,决定帮他写完。
  我从不触碰死者的伤口,否则定会做场噩梦。说来可笑,身为刺客居然会如此害怕尸体。
  没办法,只好咬破自己的手指头了。可刚刚将手指伸到嘴边,我便改变主意。壮着胆子,在一片狼藉中,我抓起中年男子的左手,照着他的食指狠狠地啃了一口。
  “啊!”他叫了一声。
  我被这声惨叫吓了一跳,眼泪险些夺眶而出,而后大喊一声:“诈尸啊!”
  “为什么咬我?”他问。
  我尚未从紧张的情绪中抽离,面对这个死来死去死不了的人,我反问,为什么没死?不,是为什么没死还吓人?
  他略带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失血过多,刚刚是昏死过去了。
  我对他宽厚地笑了笑,算做原谅,说:“没关系,我稍后再补一剑就是了。”然后提起他的手,在“未”字后面,写下一个工整挺拔的“成”。
  “你……你……”他突然甩开我的手,一边吐着血一边说,“为什么,为什么写‘成’?”
  我马上闪开,没让他的血喷到我身上。
  什么态度?我是好心帮忙。我感慨世态炎凉,到哪里能找到我这样的刺客?我本可以杀完他一走了之的。
  “我想写的是……咳……大业未果,为什么写‘成’,你怎么这么没文化?气……气死我了……”说着狂喷一口鲜血,他真的死去了。
  一股莫大的挫折感涌上心头。瞧,身为刺客,最后居然是把目标气死的,我他娘的太失败了。
  顾不得多想,取下他的内裤是当务之急。借着烛光,可以看到内裤上面绣了一片密密麻麻的名字。这便是他至死不肯离身的宝贝物件,也是他已经死去的最好证明。正当我伸手拉扯之际,桌上红烛顶端的火苗被一股微风带动。它轻轻一震,发出“呼”的一声闷响。
  风,因人而起。现下,有个人就站在我的身后。
  我停下动作,却不敢回头。来者既然能够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身后,也必定能在我转头的一瞬间将我杀死。任何一个动作,都将是我的破绽,也是那人的机会。我只有等,等他先动。
  对方呼吸渐渐急促,我反手握紧长剑,准备随时出招。
  “你真的还活着,已经长大了。”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废话。我压根儿没死过。”
  “明五,你可知道,斩龙会的名册现于江湖便是一场浩劫。听我话,不要动它,离开这里,离开飘香堂,离开江湖。”这句话很轻,像是不太坚决,却饱含着一抹温情。
  我在一片无尽的黑暗中脸色顷刻间煞白,我轻轻吐出一口气,问:“你——认得我?”
  ……
杀手?不,是刺客 第二节(1)
  “任务完成了?”一个蒙着面的家伙端坐在大堂之上,威风凛凛地向我发问。此人便是我的义父明敖。
  我不喜欢大堂的光线,太暗。还有匾额上的字——“飘香堂”。我以为,这仨字并不适合江湖上最具名望的刺客组织,倒更像一间酒楼或一家妓院的招牌。但我从来没跟义父说过,因为那样就等于告诉义父,他是老鸨,我是妓女。虽然我与妓女一样都是收钱干活的,但两者有本质区别——妓女是收了钱之后自己躺下,我们却是收了钱之后让别人躺下。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妓女要轻松好多,熟练之后还能在工作中寻求快感,只要是一对一的较量,断不会有生命危险。哪像我们,回回都要以命相搏。
  “带回什么证据了?”义父接着问道。
  这是飘香堂最近非常强调的堂规,取下一件目标至死不肯离身的物品,成为我们杀人的证据。在此之前,我和几位哥哥随便带回来一块玉佩或者一件兵器便足矣,偶尔忘记,也不会受到责罚。但很快,义父就对我们加强了管理。
  起因是二哥在没有杀死对方的情况下,却偷回了人家的金丝腰带,佯装任务完成。结果,江湖开始盛传一个谣言——飘香堂其实是个不守信用的贼窝。由此导致的直接恶果,就是有人花大价钱雇我们去偷坟掘墓。
  为了出气,为了维护声誉,义父对二哥动用了家法。家法的严厉,我们向来只是听说,具体怎么实施,谁也不曾见过。我以为会废去二哥武功。大哥龌龊地认为肯定是阉了他,三哥说一定是打碎他全身经络,四哥觉得会砍掉他的手脚。
  总之,我们一个比一个说得狠,谁也不服谁,差点儿就为了这个关人鸟事的话题先行抄家伙打起来。
  而最终的结果却是皆大欢喜。义父说要废去他的武功,我认为我很聪明。义父又说,废完武功还要把二哥阉了,大哥欢呼。随后,义父又决定打碎他全身经络,三哥笑了。当然,为了照顾四哥的感受,义父还打算砍去二哥的手脚。
  听完之后,二哥自毙了。
  义父说,看见了吧,家法的存在,就是让你们觉得死亡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
  就这样,家法把二哥吓死了。二哥死后没多久,义父就开始蒙面示人。我们每次向他呈上什么东西,就只能用丢的方法,因为他不让我们靠近。至于他为什么要蒙面?他说是暗疮。可信度很低,但无所谓。他就是说痔疮,我也懒得反驳位置不对。
  从那以后,义父便要求我们带回具有说服力的杀人“罪证”,就是那种在目标看来比性命还宝贵的东西。此外,绝不能是残肢或尸体。义父说,我们取的是目标的性命,而尸体应该归死者家属所有,飘香堂只杀人不偷尸。
  我很不理解为何会有这么矫情的堂规,还让不让刺客活了?其他几位哥哥亦有同感,他们鼓动我去质问义父。每次有事需要和义父交涉,都是我去。哥哥们说,这是因为我和义父的关系最近。其实,我比他们入门都早,我似乎一出生就到了义父身边,却不知为何排行最小。有时候我甚至猜测,自己的父母就是被义父杀死的,而他当时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收养了我。但这个想法会很快被自己否定,如若义父只是一时糊涂,那么在我成长期间,他有大把时间纠正——放了我或宰了我。但我已经长到这么大了,总不会是义父那根筋经过十八年依旧没到正常位置吧。由此,我断定,义父一定有什么不得不把我从小养大的理由,或者他从一开始就有什么明确的目的。
  我找到义父说:“这规定太过古怪。”
  他说:“没办法,这是飘香堂的新堂规。”
  我问:“为什么要定新堂规。”
  他说:“因为我是堂主。”
  我问:“新堂规有什么用?”
  他说:“用来遵守。”
  我问:“为什么要遵守。”
  他说:“因为这是堂规。”
  我问:“为什么要定这样的堂规。”
杀手?不,是刺客 第二节(2)
  他说:“因为我是堂主。”
  我问:“新堂规有什么用?”
  他说:“用来遵守。”
  我问:“为什么要遵守?”
  ……
  那天,我和义父的对话持续了四个时辰,没有间断。终因我年轻气盛,耐力持久,坚持到了最后。义父因一口气没喘上来,晕了过去。我得到了哥哥们的一致夸奖——还是老五的肺大!厉害!
  往后的日子里,证明自己杀人成为比杀人更难的事,我们的创造力与想象力受到了巨大挑战。
  那一回,大哥把“翻云燕”吴展鹏新纳的小妾扛了回来,以此证明这个出了名的色鬼死了。三哥呢?将“索命使者”张宏的七十岁老妈搀到了飘香堂,表示大孝子张宏挂了。四哥也不甘于人后,带回了“蜀中三雄”李基石、李基世、李基业三人的小孩。
  义父失算了。他只说不能偷尸体,没说不能拐带人口。现在轮到他发愁了。怎么处理这些人呢?飘香堂不杀妇孺乃是祖师爷定下的规矩,无论如何破不得。就在我们都以为义父会将人放回去的时候,他发话了,让张宏的老妈抚养那三个小孩。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