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外传

第3章


然后,由他自己去照顾吴桐的小妾,貌似很不情愿。
  大哥私下跟我怒斥义父思想不端,行为不轨。
  原来大哥还有疾恶如仇的一面,我这么赞许他。
  他却愤愤不平地表示,那小妾是他领回来的,要照顾也得他来照顾。
  我呸!
杀手?不,是刺客 第三节
  忘记介绍了,那个说自己大业未果的中年人,叫祁天圣。很嚣张的名字,绰号更转——“小猴爷”。
  义父给我的期限是十天。考验太严峻了,给我个把月也不一定够用。刺客还得先干捕快的活儿,听着就不靠谱儿。在我日夜兼程赶到祁天圣的家时,也只剩下了七天而已。
  第一日,夜。我在祁天圣的家里偷偷察看了一遍。他没老娘,没有老婆,更没有孩子,除他以外唯一的活物就是他的宠物——万金。我听见他这么称呼过一只绿毛小乌龟。
  第二日,夜。我又去了一次。并且趁他洗澡的工夫,成功地盗走了他一只鞋,鞋里绣着他的名字。但很快我就把鞋子扔了,一是作为证据,它不充分。再者,我不敢保证义父在查看它的时候不会被熏死。
  第三日,夜。我决定再去最后一次,剩下三天时间我得赶回飘香堂。这回,他正和几个人在吃饭。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这么多人证,我再把动静闹大点儿,传也传到义父耳朵里了。可是,我没把握对付得了这么多人。趴在屋顶上,我等着他们散席。等着等着,我睡着了……这一夜,我梦到义父取消了这变态的堂规,在冰凉的瓦砾上笑醒了好几次。
  第四日,夜。不管了,先杀死他再说。我提着长剑,闯进了祁天圣的卧室。他穿着睡衣和我斗在一处。几个回合下来,我用剑气震碎了他的睡衣。赫然发现,他的四角裤上绣着许多的字,许多的名字。
  祁天圣捂住内裤大叫道:想要名册?除非我死了。
  一听这句话,我的眼角立刻闪出一道晶莹的泪光。早说嘛,能省我不少事。我使出亡剑诀将其逼倒在地。接着,便是开头一幕,直至那个神秘人突然出现在我身后。
  从神秘人的言语中,听不出敌意。既然他知晓我的姓名,并点破我的来历,我便顺势发问。当然,他是否认得我不关我的事,我只是以此来分散他的注意力。
杀手?不,是刺客 第四节(1)
  “你——认得我?”
  果然,神秘人迟疑了,他轻声道:“我姓风……”
  我抓住机会,突然转身。与此同时,长剑随身体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当我与神秘人面对面的时候,剑,也指向了他。
  原以为会就此看清他的面容,哪知他却依旧神秘。一件白色长袍,一缕长发偏垂,一方红色帕子将半张脸蒙住,眉宇间透着一股逼人英气,似乎与我年龄相仿。他遮住了容貌,却遮不住这股英气。
  我告诉他,不管这条内裤是名册还是浩劫,或者它根本就是一条内裤,都与我无关。但我一定要带走它。接着,我贼贼一笑,极其猥琐地说:“不过,我带走之前,可以让你闻一下。”
  忽然,神秘人的眼神微微一侧,投向我的斜后方,用无可奈何的口气说:“现在,你我已经不能决定任何事了。”
  后脖梗子顿时冒出一阵寒意——原本屋子里只有我和一具尸体,如此和谐的场面却跑出一个神秘人,好在形势已对我有利。可现在似乎又来了第三个人。同样的情况,又是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身后。这一次不光是我,连火烛也没有丝毫察觉,真有人能练就这样的轻功吗?还是错觉,我身后真的有那第三个人吗?
  想到这儿,我问对面的神秘人:“您不是斜眼吧?”
  他没有回答,也用不着回答。因为我问完这句,刚好感觉到身后有人一呼一吸。也就是说,从出现至此,那第三个人只呼吸了一次,内功之深厚实属我平生未见。我又开始胡思乱想——稍后会不会有更可怕的人突然出现在屋子里?以此类推,整个江湖的高手都跑这儿来聚会。
  等回过神儿来,第三个人已将一只大手按在了我的天灵盖上。
  他何时出手的?我也想知道!
  对面的神秘人当即出声制止:“你不许伤他。他是我——”
  神秘人只把话说了一半。但我已经感觉到头顶上的那只手已经微微松了些力道,便在心中盘算着要不要像祁天圣那样,也来一句“为什么杀我”,让自己死得大众化一些。但我确实懒得向人家打听为什么杀我,更不打算开口求饶,我只想知道他怎样才能不杀我。这才是那帮死在我剑下的笨蛋,问来问去都问不到关键的地方。
  半晌,我才艰难地吐一句话:“身后的高人,要不,您也来闻一下这条内裤?”
  一片死静!
  突然,不知谁运出一道气浪,弄熄了火烛,屋内顿时一片漆黑。
  机不可失,我立刻向前倾身,脱出那只大手,同时抡起长剑向身后削去。记得义父讲过,在黑暗之中打斗,拼的是兵器,谁的兵器长谁占便宜。要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空间里有人拿着家伙而有人没拿家伙,譬如现在的情况,那就……嘿嘿。
  我打出整套的亡剑诀,任凭剑气四散,将周身包围。并不指望真砍了谁,只求他们近不得我身。于是,出剑的速度也跟着超水平发挥。都说狗急了能跳墙,看来我急了本事也不小。
  最初的信念是绝不能停下来,即使被累死,也不能闪出一点儿空当。但很快,随着空间感的丧失,我也失去了对时间的感觉。到精疲力竭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狂舞了多久。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都是活不成,我干吗要把自己活活累死?还不如让他们宰了呢。
  咣当一声,长剑脱手,落在地上。我也跟着迅速瘫倒,一边不住地喘粗气,一边静等被谁一掌拍死。可等到我呼吸平顺又想操起长剑重新抡的时候,也不见有任何动静。
  我真是活得不耐烦,居然在心里抱怨,这动作也太慢了,还让不让我死了!我试探着发问:“劳驾,谁有空过来拍死我。”
  少顷,神秘人用虚弱的声音回应道:“点……灯。”
  我从地上爬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摸索,发觉屋里的大部分家具都已经被我砍翻,到处是残缺不全的木头。
  终于摸到一支完好的蜡烛,将它点燃,光线微弱。
杀手?不,是刺客 第四节(2)
  最后一个出现的高人,已经不见了踪迹。
  神秘人半倚着墙,坐在地上,仿佛受了极重的内伤。他有意扶扶脸上的红巾,像是担心自己露出本来面容。我误以为他是被我所伤,便摇摇头,以胜利者的姿态对他说:“抱歉,我出手太重了。”
  “别闹了你,你只砍到了家具。”他看着我,颇为无奈地叹了口气,继续说,“我是来阻止你的,他却是来阻止我的。”
  一听说他的伤和自己无关,我顿觉泄气。从一地狼藉中拈起祁天圣的内裤,屏住呼吸将它包好,摇摇晃晃地向外走。身后,神秘人再度开口:“不要拿那名册。”
  “别闹了你。”
  当时,从这两个莫名其妙的人身上,我已经感觉到这条内裤的确是不祥的东西,之所以依然拿走它,除了因为飘香堂的堂规外,我也想看看它到底能有多不祥。
杀手?不,是刺客 第五节
  老实讲,我不善使用暗器,甚至有些排斥。并非觉得不光彩,而是暗器的制作成本高,且一旦打出去了,基本无法回收。此外,如果你的暗器做的没什么特色,会被人认为没品位。要是太有个性,不但容易被认出,还常常会招致一些不轨者的仿造,达到他们栽赃陷害的目的。
  我三哥是暗器界的高手,周围的任何东西都能被他当做暗器使用。吃西瓜的时候,你要小心他吐出的子。吃鱼的时候,他喷出一堆鱼刺能把你弄成仙人掌。要是谁在他流鼻涕的时候挑衅,后果更不堪设想。有一回,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三哥实在找不出可以丢的东西了,眼看对方就要逃走,他一急,自己就飞了过去,屁股正中那人的脑袋。这样,第一个用屁股杀人的刺客就诞生了。
  他看家的本事是飞镖,虎头镖。镖身很普通,但虎头却是纯银的。最有意思的就是这个所谓的虎头,怎么看都像万金的脑袋。刚开始,我形象地称之为“龟头”,结果惨遭义父一顿暴打,他边打边骂:“臭小子!你见谁龟头长飞镖上了?”
  无论如何,我认为用银子修饰飞镖实属脱裤子放屁。三哥却说,要的就是这个范儿,表示飘香堂的日子过得还不错。
  我问:“那又怎样?飘香堂又不招新人,这种宣传毫无意义。”
  三哥反驳:“谁宣传了,我这是为了招致别人的嫉妒,只有别人嫉妒,咱们的存在才有意义。懂不懂?”
  不懂。
  三哥沉默良久,告诉我,其实他也不明白自己想什么。或是空虚,或是困惑。
  那一年,他十九岁。
  不久,三哥的烦恼也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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