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

第41章


  欢喜心血来潮在他背后高呼:“于先生,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他也随她一起疯:“不——好——”没有你,哪里都不好。
  他问:“我现在什么都没有,还要亡命天涯,这样还愿意随我去?”
  她绽开笑脸仰头宣告:“就让我——天涯海角都随你去!”
  阳光下,他回头看见她清澈明朗的笑脸,她,依旧静好如初。往事如过眼云烟一并涌上心头,从初识走到现在,仿佛过了一世那么长。
  在文化宫那一面之缘,深深记住行侠仗义的她。
  傻头傻脑的把钥匙藏在树下被他看见。
  大胆的表白,那一句:“我欢喜你,你要不要跟我好?”
  考试不及格就会像孩子一样说哭就哭的爱哭鬼,明知道理科不是自己的强项还为了跟他在一起执意要学理,拼了命一样的学习说什么都不肯放弃的倔强摸样。
  初吻,她哭着说:好可怕,好像一条虫钻进了嘴里。
  她的突然消失,他一颗心被挖空,浑浑噩噩没有方向。
  空白的五年,第一次谋面时他狂乱的心跳。
  任性顽皮还有点无赖的她,紧紧追逐他的脚步,哪怕是跟不上,也要一条路走到黑死脑筋的执着。
  一再的错过,他的妥协,悔恨……一切的一切幻化成一颗永不愿失去她的心,如影随形。
  这样的爱情,总是的错误里,一次次逃生。长久以来他第一次开怀大笑,紧紧抓住她温热的手。仿佛是要这样一直跑下去,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他们的婚礼,定在欢喜生日这天。在欢喜常去做礼拜的教堂举行结婚仪式。神父说一口地道的德语,欢喜听不懂,站在台下眼巴巴的等。
  他坏笑耳语道:“还好我是个全才,在语言学校学过。”
  “稀罕!你了不起。”
  “羡慕不来的。”
  “谁要羡慕你。”
  台上神父抬眼看看二人,轻咳一声作为提醒,这是严肃的婚礼,竟然开小差。一大段讲话结束。
  教堂变得异常安静,于梓枭用流利的德语说:是的我愿意。
  旁边的她愣了一会儿,被人轻碰了一下才傻傻的说:YES,I do。
  教堂外,一群孩子在嬉戏打闹。欢喜和于梓枭站在一起,摄影师喊了一句什么。她恍惚说了一句:“真希望这场梦永远都不要醒来。”
  他惊奇的侧过头,天,她竟然以为自己在做梦吗?却又觉得甜蜜,这是他听过最好的情话。
  环着她腰间的手在末端轻轻拧了一把,她转身惊呼:“啊!你干嘛掐我?”
  他溢满幸福的脸依旧面对镜头,顽皮的回答:“梦醒了吗?”
  “咔嚓”相机的快门声定格住这一刻,他飞扬耀眼的笑脸正对前方,她不知所措的侧脸抬头看他。他们的婚纱照,为何总是这样不同寻常?
  从婚礼一开始就出现的男子站在他们不远处的一棵树下,偏头摘下墨镜,再次抬头,与于梓枭四目相撞,彼此心照不宣,会心一笑。
  雷东对着他竖起大拇指,代表祝福。于梓枭点头,表示心领。周围开始一片闹声,新娘抛出手中的花球,大家一拥而上。雷东单手插在口袋里转身潇洒的对于梓枭摆摆手,留给他一个孤单寂寥的背影。渐行渐远。
  身边的人兴奋异常:“我现在不怕戒指会丢了。”
  “为什么。”
  “因为我现在有两个戒指。一个在手上,一个在脖子上,丢了这个。”她举起右手显摆,“还有这个。”
  “那就都别带了,还给我。”
  “你是不是吃过毒蘑菇?”
  “为什么?”
  “嘴巴都毒坏了,说话永远那么讨厌!”
  “那你给我解毒。”
  “不要。”
  “要不要?”
  “不……唔……”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这个结局行不行?
本来是想把男主写死的,但是如果是悲剧就太遗憾了,一定会被说不公道。还是喜剧吧。
还有些事情没交代清楚,正在写番外,要都看完哦。
  (番外)
  东东少爷的那些往事
  兄弟,就是虽不能与你同生却愿意与你共死的人。——雷东
  小时候他其实很会念书,学习一直是班里做好的。父母为他骄傲,妹妹以他为荣。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后来……后来爸爸为了和人争地盘的事有去无回,在哪里被砍死的他都不清楚,只知道家里一下子来了很多很多的黑衣人,妈妈几次哭的昏死过去。
  灵堂里父亲的照片还是笑着的,他跪在下面一直不敢抬头,记得最后一次见到爸爸他对自己说“东东啊,你要是考了全校第一名爸爸就给你买那个飞机模型。”
  可是他再也不想要飞机模型了,他想要爸爸。不敢抬头是不愿意承认,爸爸已经没有了。爸爸躺在棺材里,被乱刀砍得不成人形。请了最好的殓妆师还是无法修补那些伤痕。这些也都是听叔叔们说的。所以妈妈无论如何都不让他和妹妹看,独自一人守着爸爸。
  那天究竟来了多少人谁都说不清,外面还守着一大帮警察。
  死的太惨了。他搂着妹妹躲在小房间里还听见外面有人在议论。妹妹还很小,哭着哭着就睡着了。他捂着她的耳朵自己却什么都听得很清晰。眼泪不停地掉却不愿意发出声音。透过玻璃看见妈妈一个人腰杆挺得笔直跪在那里,一动不动的。之前妈妈哭得那样惨烈,可是在爸爸的灵堂里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也不许他们哭,说,“你爸爸生前最讨厌别人哭哭啼啼,所以不能哭,不能给他丢脸。”
  爸爸是个好人,叔叔们都这么说,说爸爸是最好的大哥,说他是被害死的。妈妈在一旁听着一句话都没有说,面无表情的样子很吓人。那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看见温柔的妈妈目露凶光的盯着某一个人。可是他太矮了看不见。
  他没有再去上学,和妹妹每天呆在家里哪儿都不去。爸爸的头七还没有过,妈妈就不见了。不知道为什么,带着两把枪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怎么等都不回来。他们家的房子无故起火,他和妹妹妹妹差点被烧死在里面,幸好他知道爸爸在家里给她们设了一个密道,教过他们遇到危险怎样逃出去。再后来,他和妹妹就进了孤儿院。
  十二岁,妹妹生病住院,没人理。他去抢劫被人抓住,那人在小巷子里拿出枪指着他的头说了一句”你信不信我一枪打爆你的头?”
  他说,“我信,但是请你在打爆我的头之前救救我妹妹。”
  那时他也只是比妹妹大几岁而已的孩子,却沉着冷静的吓人,骨子里透着一种异于常人的野性。那个人没有打爆他的头,拉着他的衣服领子看见了他脖子上的纹身,非常惊讶的问:“你是雷家的人?”
  脖子上的标志是出生时爸爸给纹的,他和妹妹脖子上一人一只翅膀,妈妈说有这个标志他们就不会被人欺负。父母都死了那么久,他不知道怎么会还有人认识,只点头求他快点救妹妹。没想到那个人竟然会比自己还急。
  妹妹的病好了。他当那个人是自己的恩人,认他做了干爹才知道他是黑社会。干爹待妹妹极好,所以无论是什么事他都愿意做,哪怕是死。
  可就是这样一个他认为是恩人的人竟然是自己的杀父仇人。这一切都是雷福亨告诉他的。雷福亨才是他们的亲人,是父亲同父异母的兄弟。他是被仇恨逼疯了亲手杀死了这个自己一直在认贼作父的人。
  他没有逃,甘愿被抓进集中营。日日夜夜做同一个梦。梦里是干爹临死前的样子,他靠在椅子上任由心口血流不止,只说了一句,“我输了,你到底还是信自家人。”干爹眼角的泪光他怎么忘都挥之不去,看见了就是看见了,忘不掉就是忘不掉。无论是多大的仇恨,始终还有一份恩情。他无法过自己心底那一关,无法原谅自己一时冲动竟然亲手杀死了一个对自己恩重如山的人,干爹待他们有多么好他自己都说不清。没有想过其他,什么都不敢想了,只想死在这里算了。
  也许是死了,也许还活着,他也不知道。在集中营这种地方,只会有一个感觉,就是生不如死,所以他倒是希望自己快点死。可是上天却偏偏不如他所愿,有一个人每天不厌其烦的喂他喝水喂他吃东西。这个人就是他后来认定的一辈子的好兄弟于梓枭。
  要知道在这种鬼地方,能弄到吃的和水相当不易,想要得到多点就必须和人决斗。在那种处境里人很难保持人性,于梓枭却怎么都不肯放弃他这样一个要死之人。
  他很好奇,问:“你与我非亲非故,怎么就不能像别人那样看着我死算了。何必浪费粮食。”
  于梓枭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说,“你不能死,我知道你和这里的其他人不一样。我也知道活着出去很难,但是,你不能死,你死了我会更加孤独。”
  人有多怕孤独他知道,他说,“好,我不死,我这条烂命就交给你了。”
  他们成了兄弟,打遍集中营所有高手,不是他们有多么能打,而是他们够聪明,所以联合起来便谁也不敢惹他们。
  叔叔来找他是半年后,雷幅亨单独见他,说:“果然是我们雷家的后人,我还真怕你死在这里。不过现在看来是我低估你了,我带你出去。”
  带他一个人出去已经很难,他竟然还斗胆提要求,唯一要就就是带着于梓枭一起。哪怕是亲人,但叔叔对人一向戒心很重,也不会随便答应任何人提出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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