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旅游业黑幕:叫我如何不宰你

第21章


有人说那中药了不起几十块钱一副,这三万两千块的药,不得用车拉回去,不得吃上三年两载的吧,那会那么快吃完呢?这您就不懂了,这三万多块钱,也就买了二十几副中药,一副药就上千块呢。联合国成立六十周年的时候,老胡不是去了美国吗,可让我紧张了好一阵子。好在什么飓风把美国的佛罗里达州吹的一塌糊涂,大家都忙着国家大事呢,反正没人提起这件事,应该算是过去了吧。
  有人不明白了,老江去过的店里敢卖假货?这要是让老江知道了那还了得!这您就不懂了,老江是写过这几个字,可他在哪儿写的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只要卖的东西能跟中国的民族文化、传统工艺沾上点边的购物店里,他老人家的这几个字经常可以见得到。至于他有没有去过那家店,有谁还会去追究呢?
  游客贪图便宜是一个方面,许多人没有思想也是真的,但这就可以成为他们必须被坑的理由吗?
  再回过头来看看公对公佣金制吧,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是啊,您难得来一回,这辈子我只能宰你这一回,过了你这个村就没你这个店了。
  吃完晚餐,回酒店的路上,为了你的安全,我会告诉你很多有关社会治安的故事,什么杀人啊、抢劫啊、诈骗啊,反正净挑那吓人的说。无论那些故事是真是假,也无论那是否会影响到当地的声誉,影响到国家的形象,总之就是希望您千万不要出去,否则您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得不到保障的。您真的以为我是在关心你吗?担心你出事是不假,要知道那得带来多大的麻烦啊!不过最重要的,是你出去逛街的时候,你会了解到当地的特产及价格,了解到市场上的行情,那我再怎么推销比市面上贵得多的土特产品,怎么给您推荐自费项目啊。
  只有让您多参加自费、多进店、多花钱了!首先得有时间啊,规定的行程那可是一个也不会少的。不过我有办法,我会想办法压缩你的参观时间。鲁讯先生说得好,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肯挤,时间就会有了。
  在旅游景点,咱们不是只包大门票吗?进去之后就给您那么一会儿,自由活动,没啥好看的,到时候门口集合就行了。不过参观游览的时候,你最好不要爬山、也不要走路,那太累了,乘缆车、游园车多好啊,一会儿就转完了。至于景区里那些卖东西的,都是骗人的。而且态度很恶劣,您最好别搭理他们。要是进去问了价又不卖的话,说不定还打人呢!到时我会带你去旅游局定点的购物单位,那里面的东西可都是货真价实的,绝对文明经商。怎么?让我带着走,也行,不过,跟着我还不如您自己看呢?再说,讲珠宝玉器我会啊,这景点虽然我天天都来,有些东西我还是不知道啊。而且哪儿好看我不能带您去哪儿啊,照相会浪费时间的;哪儿有表演我也不能带您去哪儿啊,随便一场表演不得几十分钟啊。什么?时间太少了!唉呀,大热天的,我得考虑咱们这团里的老弱病残啊。这样吧,
  咱们去找个地方歇会儿吧。里面有茶喝,有空调,想呆多久就呆多久。
  所以占地三十八万平方米,大小景点118个,里面还有数场精彩的外国民俗风情表演,有以及数个免费娱乐项目的世界之窗,我只能给您一个半小时,最多不超过两小时。什么“您给我一天,我给您一个世界”,见鬼去吧,给你一天,我的购物时间从哪里找?旅行社规定的购物店里还有很多规定的,其中一条就是在店里呆的时间不能太短,时间不长不仅购物效果不好,有可能旅行社还拿不到人头费,这可是要我来补的啊!
  在旅游车上,我只能拼命给你介绍购物店的珠宝、水晶、玉器、珍珠,告诉你有关它们可以避邪、保平安、招财的传奇故事,我还可以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你,它们是如何如何的灵验。至于价格嘛?黄金有价玉无价,这些东西的价值有时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人生在世,平安、健康最重要,钱财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钱花了可以再挣,机会错过可就不再有,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啦。
  为了让你花钱花的开心,我会好好地为你服务,鞍前马后给您跑着、甜言蜜语把你哄着、斟茶倒水为您忙着、低三下四任您骂着,总之只要您花钱,您就一定能开心。
  为了让您花钱花的放心,我也会好好地给您解释,信誓旦旦地向您保证,现在都是法制社会,坑人的事那是法律不允许的。当然,我们的法制还不是很健全,难免会有坏人钻法律的空子,之所以让您到旅游局的定点购物商店,就是要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怕您在外面上当受骗啊!您自己去看看,这么大的一块牌子,“××旅游局定点购物单位”,怎么会骗人呢?
  造成目前这种导游不服务,只顾带客人进店购物的局面,导游完全是被逼的,迫不得已而为的。即使说导游的作法产生了一定的危害,但这种危害后果的责任也绝不应该由导游一个人来承担,而应该由造成这种后果的所有的相关的人一起来承担。
  人之初,性本善。导游不是天生的就是爱坑人,也是被逼无奈。
  那么,我们来看看,逼良为娼的人都有是哪一些呢?
  首先是旅游者,旅游者似乎是很无辜:我交了钱,你就应该给我提供服务,为什么还要强迫我购物?可是作为一个有着正常思维的人,都应该知道一个基本的常识,商品和服务的价值和价格是一个基本的平衡点的,不能严重地背离。你是交了钱,可是你交了多少钱呢?难道你认为你所交的几百块钱真的就能买回几天的三星级以上酒店住房、餐饮、空调旅游车、景点门票及导游全陪几天辛勤的服务吗?当你在参加旅游团时,在被告知必须参加数个自费旅游项目及数个旅游购物点时,你依然来参加这个行程,这是旅游者经过思考后的一种承诺。所以,这样的消费者在被要求参加自费旅游项目时,是不应该抱怨和投诉的。至于购物,旅游者可以不购买,也可以购买,但导游却有权利带他去合同规定内的购物点,对此,他也不应该抱怨和投诉。因为这是他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他在交钱参加旅游团已被告知的。
  有时旅游者抱着一种奇怪的心理,报名时只选价钱便宜的,可是参加旅游时,却以最高的标准来要求,完全提出合同约定之外的一些要求。应该讲,这是一种不诚信,也不怎么高尚的行为。俗话说的好,一分价钱一分货,出不同的价钱,必然是享受不同的接待标准。有不用购物,也不用自费的旅游团呀。它比普通的旅游团贵一些,你可以去选择。但若你只选择了那种需要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合同中也约定若干旅游购物点的团,你应该接受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这很简单,人人都知道LV是一个世界顶级牌子的包,它的一个看似普通的包往往需要近5位数的价钱,如果你只花了三位数的价钱,那你应该知道,你所买的不是LV,只是与LV看着象或者同类罢了。你所购买的包无论是做工还是材质是与那近五位数的包是有差别的,这是正常而且合理的。你可以抱怨它不那么十分象正版的LV,不象真的LV那么,却不能去向消协投诉说,你买了假冒的LV,让人家双倍返还你的钱,或者给你一个真正的LV包。
  极度的过剩的导游人员必然导致导游之间的畸形竞争。本来要发基本工资的,可是有那么多导游不需要发;本来要给带团补助的,可是也有导游不需要;甚至还有那么多导游为了带一个团,愿意贴钱,愿意交人头费。导游之间的畸形竞争导致现在种无度的局面的原因之一,旅游主管部门就是一个始作俑者。
  同时,这甚至还给旅游主管部门开辟了一条财路,导游们在生活的逼迫下,总有铤而走险违规的,这时主管部门又举起他的正义之剑:一旦查到,罚款!
  那么导游服务公司(中心)又是干什么的呢?这完全是一个增加导游负担所谓管理机构,设置导游服务公司(中心)的本意是好的,但由于旅游管理部门其他的配套管理跟不上,使得导游服务公司(中心)不仅形同虚设,更增加了导游的负担,对导游进行盘剥的机构,所谓导游服务中心在何处?对导游的利益没有丝毫的保护和保障,收起钱来却一点也手软。导管中心按导游带团的天数来收导游管理费的依据何在呢?有关物价部门是不是应该审核一下?导游从政府的公务员到今天的为人不齿,最终到现在的买团带、交人头费。以中国旅游目前的现状看,若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恶性低价竞争,导游是不可能以正常的方式从旅行社领到报酬的。
  一个资深老导游说过这样的话,该赚的钱我就赚,不该赚的我就不赚。在他所在的公司,他被公认为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导游,是公司的标兵,平时很注意收集各种资料,知识范围是相当的广泛,是我较为佩服的一个导游,对游客的服务那是没得说。刚认识他时,我几乎从未在那种灯红酒绿的场合中见他带客人去,因为这些东西为他所不齿,他认为那些是不干净的钱。就是这样一个好导游,后来迫于无奈,也只好干起了他从前绝对看不起的扯皮条的生意,跟我们同流合污了。
  我问他的时候,他说不违反公司规定赚到的钱就是该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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