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妨碍了我们致富

第68章


政府要纠正投资不足有几种措施可以采取。首先是政府自己出场,作为投资主体去增加投资。资金来源可以向银行借款,可以发行一般债券或专项债券,可以用行政拨款,也可以向国际资本市场举债。每一种筹资方法都有不同的宏观后果,要作专门研究来作选择,然而政府作为投资主体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现在许多亏损的国营企业正是过去国家投资的结果,这些亏损企业今天已经成了我国经济麻烦的主要原因。如果今天继续让国家投资办企业,将来会造成更大的麻烦。所以这一办法只能限于一些必须由政府兴办,民间企业家不可能去做的项目,例如环境保护、植树造林、水利工程、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科学研究等。这些项目往往有很高的经济回报,只是回报表现在公共利益方面,私人企业家不可能去回收,所以要由政府兴办。
  其次是从政策上鼓励民间投资。这是比较理想的选择,但难度也比较大。民间存在大量的投资机会。人们常说的“许多事没人干”,就是投资机会。这种投资和就业机会只有民间企业家才会去发掘,因为它们多半是很小的项目,政府不可能过问,也不应该去管。要让企业家有可能从银行借到钱,但银行对小项目往往不热心。一是因为怕借钱不还,没处去追,二是逐项审查牵扯很多人力。当今各种金融诈骗案层出不穷,企业家中良莠不分,简化企业向银行的贷款手续确实包含不小风险,但根据企业过去几年的经营业绩大体上也可以作出识别。例如是否按章纳税,是否经营获利,这些都是有案可查的。
  第三是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加投资的积极性。在萧条时期财政收入降低,政府很可能采取增加税赋的政策。如果这样做,政府沦为一般的决策者,就会形成前面所说的“合成谬误”,使市场更呆滞。只有市场繁荣才有增加税收的基础,所以正确的政策应是相反,要降低企业负担,尤其要降低新兴企业的进入成本,简化立项的审批,包括环境评价,工商办照,防伪防疫检查,土地审批,建筑审批。简化这些手续并不会减少政府收入,但可大大降低企业负担。这一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涉及到整个政府机构的提高效率,廉洁办事。在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中,对税务管理更要加强,堵截一切税收的漏洞。这样做并不导致企业负担的上升,倒是使企业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帮助优秀企业发展,淘汰那些靠偷漏税生存的企业。
  通胀变负是一个重要的信号,它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过去习惯的概念和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依我之见,是努力将我国人民的高储蓄转变成投资,增加总需求,使国民经济能均衡地发展。
                                1998年3月16日
随感四则
  一 公车消费
  前一阵南京市曾禁止私家车上牌照。当前几乎全国各大城市都面临着道路拥堵问题,限止车辆上路是非常必要的,因为道路有其最大的通过能力,这个通过能力与车辆行驶速度成正比。当车辆数超过某一限度时,行驶中互相妨碍,行驶速度降低,通过能力也跟着降下来,结果造成堵塞。因此,防止道路堵塞的要点在于限制上路的车辆数,问题在用什么办法限制。从理论分析和世界各国实践的经验来看,采用分路段电子收费,使车流量和道路的供应保持均衡是最理想的方案。但作为应急措施,限制汽车上牌照也不失为可以采取的决策。问题在如何限制,限制谁。
  从公平出发,有限的牌照应该公开拍卖,或者按供需均衡的价格出售给要开车上路的人,这也是交通管理卓有成效,政府也很廉洁的香港,新加坡等地的经验。限制私家车上牌照则有失公平。长期以来,计划经济培养了一种意识,认为只是公家的消费都是正当的,百姓的消费则应该尽量节约。但在市场经济中这个观念整个颠倒过来了。事实上,政府用的公车是最缺乏效率的一种消费,因为官员用车,别人(百姓)掏钱。凡是由别人掏钱的任何消费,和个人消费自己掏钱比起来都是一种浪费,因为权利和责任不对称。米尔顿・弗里得曼在他的《自由选择》一书中分析了消费决策的四种情况:用自己的钱为自己;用别人的钱为自己;用自己的钱为别人;用别人的钱为别人。公车消费就是用别人的钱为自己,是一种极易导致过量消费的行为。如果逐步取消公车,把过度的小汽车限制一下,道路拥挤立刻可以缓解,听说深圳等地已经这样做了。
  二 所得税豁免
  国家最近决定,两院资深院士每年发给一万元津贴,并免征所得税。为什么免征,没有说明理由。
  同样的事也发生在1988年奥运会的得奖者。当时税务总局对此有一点解释。说运动员为得冠军在训练中付出巨大艰辛,所以免征所得税。可是除了贪污走私,哪一样所得不是付出了艰辛的呢?如果纳税人向税务局证明自己的所得是以付艰辛为代价的,难道税务局就可以同意不征所得税吗?显然不可能,所以“艰辛”一说并非免税的真正原因。当时我在一篇文章中就猜测,纳税只是普通百姓的义务,得了冠军就不是普通人了,就可置身于法律之外了。这次对资深院士免税,我的猜测得到进一步证实。
  以后税务总局废止了对冠军豁免所得税的决定,这是十分可喜的进步。可是碰到院士这样特殊身份的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仍旧坚持不了。看来我们要真正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我希望院士们抵制这种豁免。院士们自觉无例外地遵守法律,比之别人说教一千遍更起作用。他们交上几千元税,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大的推动我国走向法治的榜样。
  三 感谢党?
  最近各地闹水灾,受灾群众得到了钱和各种实物救济的帮助。从电视新闻中看到,当他们接受帮助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一句话是感谢政府感谢党。
  这些物资是党和政府生产的吗?显然不是。党和政府不但不生产财富,还要消费一部分财富。送到灾民手中的物资,是百姓通过纳税,经政府的手而送来的,当然,党和政府在救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值得感谢。但首先应该感谢的是纳了税的同胞们。
  把一切功劳归诸党和政府似乎没有什么不妥,但从党和政府本身的利害着想,它的另一个侧面却包含着危险。党和政府享受了并非属于他的功劳,无形中他也会承担并非属于他的过失。赔了钱,或因人民消费习惯的改变产品没了市场,因而企业要停产,工人要下岗,这原本不是党和政府的过失,可是下了岗的工人,不假思索地问党和政府要工作,而不是自力更生积极去找新的工作机会。看来摆正党和政府的功过是国家走向正轨管理的一个必要条件。
  四 所得税发票
  为什么要缴税?或者说,缴税有什么用?从国家来看,百姓缴了税,党和政府才能运作。但从个人来看,缴税确实没有什么用;而不缴税把钱省下来倒有很大的用场,这正是当今我国个人所得税收缴困难的原因。
  要改变这一情况,必须使个人感到缴税确实有用。我们每个人都享受政府的服务,天气预报、道路街灯、治安消防、义务教育,有时还要上法庭打官司。这些服务都要有经费支持。是否可以要求人们在享受这些服务时出示一下纳税的收据。倒不是说,不纳税的人就无权享受政府的服务。但出示纳税证明,可以让人们感到纳税是有用的。税务局有权质询公民某项收入是否纳了税。如果拿不出纳税收据,就要被罚款。这也可以使人们感到纳税的用场。
  正因为个人纳税没有用场,许多人缴了税随手把纳税的收据往字纸篓里一扔。也正因为大家不把纳税收据当一回事,收据的签发管理越来越随便。纳税是公民向政府缴钱,当然政府应当开具加盖税务局印章的收据,可是近二年来税务局不承担此项义务,而叫企业或事业单位代办。企事业单位不但没有税务局的印章,甚至也没有统一印制的收据,随便在自己用的发票上写几个字。这种做法严重地挫伤了公民纳税的积极性。
                            199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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