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侦探推理小说史话

第3章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20多年中,侦探小说
进入了“黄金时代”。在英国、法国、美国与比利时等国家,出现了一大批侦探小说作
者,其中最负盛名的有法国的莫里斯·勒布朗和美国的艾勒里·奎恩。
    在介绍莫里斯·勒布朗与艾勒里·奎恩之前,有必要把侦探小说引入歧途的。两位
作者先介绍给读者,他们是美国作家雅克·富特雷和英国作家柴斯特顿。
    美国作家雅克·富特雷由崇拜柯南道尔,到把福尔摩斯逻辑推理绝对化,他笔下的
凡·杜森教授,绰号是“思想机器”和“电脑人”。他是一个思想超人,从不会弈棋,
但运用逻辑推理,在30步内打败了世界棋王。凡·杜森教授的名言是:“精神优先于物
质、思考能方可以支配一切”。他曾几次在监狱里突然失踪。谁也不明白他是如何从铁
栅中走出来的。另一位美国作家A.B.李夫笔下的警探克莱格·肯尼迪,完全不作调查研
究,全凭他的科学推理抓获凶手。
    与此同时,英国作家柴斯特顿创作了《布郎神父探案》。这位宽肩膀、圆脸庞、胖
墩墩的乡村神父平时沉默寡言,一开口就妙语如珠,以灵感来破案,凭直觉抓住凶手。
他认为“罪犯是创造性的艺术家,侦探则是批评家”。由于作者信仰宗教,神父也成了
神通广大的神奇人物,凭借自己异乎寻常的头脑,创造了无数奇迹。这类作品完全与侦
探小说中的推理方法脱轨,正如武侠小说演变成神话小说一样令人吃惊。
    更有甚者,英国作家本特里写了一部反推理小说《纯特里的最后一案》。纯特里是
一名侦探,他运用逻辑推理断案,逻辑十分严密,但结论却是错误的,导致了一个冤案,
从而反证逻辑推理毫无价值。本特里这部小说是和福尔摩斯开玩笑,也反映出一部分作
家对“侦探小说热”的不满。
    由于侦探小说大量产生、鱼目混珠的现象不免出现,有人标新立异。有人则模仿柯
南道尔,在世界文坛一下子涌出许多侦探。如盲人侦探马克斯·卡拉多斯、科学侦探约
翰·桑代克博士、聋子侦探德鲁里·雷恩以及硬汉侦探、红毛侦探、女侦探等等。这些
侦探或推崇纯推理,或进行反推理,或加以拳击,或加以神化,以故弄玄虚为能事,严
重背离了现实生活,缺少柯南道尔小说浪漫趣味与严密的逻辑推理。
    在这个时代,最引人注目的作家是美国的艾勒里·奎恩。艾勒里·奎恩是费雷德累
·达奈与曼弗里德·李合作的笔名。其代表作是《罗马帽子之谜》、《希腊棺材之谜》、
《法国香粉之谜》、《荷兰鞋之谜》。1932年问世的《希腊棺材之谜》曾获得爱伦·坡
奖(这是美国推理小说家协会所发的年奖,相当于电影界的“奥斯卡奖”),他们两人
合作,一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在美国文学史上,艾勒里·奎恩的地位相当于英国
文学史上的柯南道尔。
    艾勒里·奎恩的侦探小说有三个特点:
    一、通过神秘的谋杀案,反映资本主义社会中上层人物唯利是图、尔虞我诈的卑鄙
本质。他们为了金钱,采用移祸栽赃。陷害无辜的手法,可以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在
他们眼里,骨肉之情、手足之情都可以拿来换取金钱。利之所在,趋之若骛,人与人的
关系纯粹是金钱利益关系。
    二、运用逻辑推理,对犯罪现象作科学分析。尤其注重犯罪目的与现场察看,并安
排了引人入胜、错综复杂的情节,在寻常人不为注意的细节中演绎出动人的故事。凶杀
现场气氛神秘,作品有很强的可读性,结局则有出人意外的安排。
    三、故事的文学性很强,尤其是艾勒里·奎恩这一形象令人难忘。艾勒里是纽约警
长奎恩的儿子,这对父子搭档各有特点。父亲奎思性格朴实,办事坚定,有很丰富的破
案经验;儿子艾勒里则是一个想像丰富的推理家。他们在破案时,各执一词,但最后又
互相配合,最终擒获凶手。艾勒里·奎恩这一文学形象也给读者以充分的信任感,并赢
得广大读者的喜爱。
    除美国作家艾勒里·奎恩,还有一位法国作家莫里斯·勒布朗在当时大受青睐。他
创造的另一个侠盗英雄人物亚森·罗宾曾风靡法国,在法国文坛几乎可与福尔摩斯相提
并论。
    
    英国文坛诞生了福尔摩斯,这对好胜的法国人来说是一次挑战。法国的文坛历来人
才辈出,于是,不甘寂寞的法国文学长廊中便冒出一个与福尔摩斯同样聪明机警的文学
典型:亚森·罗宾。
    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年),出生于法国里昂。父亲是船主。他自幼接受
良好的教育,在高尔依读中学时,就认识了法国大作家福楼拜,听福楼拜讲述动人的文
学故事。后来,勒布朗又认识了莫泊桑与左拉。年轻的勒布朗有机会从文学大师那里获
得创作经验,这对他以后走上文学道路产生了影响。
    勒布朗中学毕业后,他父亲安排他到工厂去管理业务,勒布朗对机器声无法忍受,
决心放弃继承父业,他不顾父亲反对,去巴黎学习法律。1887年发表处女作《一个女
郎》。1900年,他开始了记者生涯、1907年,“福尔摩斯热”的浪潮已经影响了法国的
出版界,他受法国侦探小说家爱弥尔·加波里奥的影响,开始涉足侦探小说。巴黎一位
出版商邀请勒布朗为一份杂志写侦探推理小说,并讲明要塑造一个法国侦探,来与英国
侦探福尔摩斯一比高低。这个要求是有难度的,但也是诱人的,这对勒布朗来说既是一
个机会,又是一次挑战。他决定尝试一下,并想标新立异,塑造一个不是侦探但同样令
人喜爱的文学典型。勒布朗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侠盗。他的《侠盗亚森·罗宾》问世
后,果然大受欢迎,好评如潮。这部小说的成功,奠定了勒布朗的文学地位,使他信心
大增。
    在世界侦探小说史上,勒布朗以50多本《侠盗亚森·罗宾》引人注目。他笔下的亚
森·罗宾,最初是个大贼,劫富济贫,仗义行侠,为百姓出头,与豪门争斗。他的神出
鬼没,让警方束手无策.后来他又成了侦探,最后竟当上了法国的警察厅长。亚森·罗
宾这一形象的产生,当然与法兰西民族有关,只有在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法国,才会让
一个大盗一跃而成为警察厅长。这对于性格保守的英国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怪事。
    正由于亚森·罗宾是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物,他才会在法国获得极大的欢迎与
爱戴,并成为法国人心目中正义的化身。后来,勒布朗又写了一篇《亚森·罗宾大战福
尔摩斯》,让这位大名鼎鼎的英国名侦探在法国大出洋相;由于福尔摩斯对法国不熟悉,
强龙难斗地头蛇,而亚森·罗宾又屡出怪招,使福尔摩斯在疲于奔命中,对亚森·罗宾
俯首作臣。这一故事大大满足了法国人的自尊心。法国人从此把亚森·罗宾视为传奇式
的民族英雄。有关亚森·罗宾的故事也先后搬上银幕,或改编成电视剧。其他如《蓝眼
少女》、《空心岩》、《虎牙》、《神秘屋》、《水晶瓶塞》、《棺材岛》等,都让法
国观众拍手叫好。
    尽管亚森·罗宾是个侠盗,但他擅长推理,与犯罪现象作斗争的方式类似侦探。因
此,勒布朗也成为有影响的侦探小说家。
    英国的柯南道尔、美国的艾勒里·奎恩和法国的勒布朗,成为欧美三个国家的侦探
小说代表。他们各自在自己的国家里创造了辉煌的艺术成就,成为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
并推动了侦探小说的发展。
    由于侦探小说的大量出现,这些创作实践引起了文学理论界的注目。英国作家S.S.
范丹不仅写侦探小说,还写了探讨侦探小说的理论文章《侦探小说二十准则》。这似乎
对创作侦探小说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也为广大侦探小说迷提供了有趣的智力游戏。现把
这篇文章摘录如下。范丹侦探小说二十准则
    侦探小说是一种智力的竞赛。作者和读者斗智,像玩桥牌一样,得循规蹈矩,不能
使用欺诈的伎俩。它的构思要新颖独到,布局要合情合理,这样才能吸引读者,同时使
他们输得心服口服。写侦探小说有许多规例,这些规例是不成文的,但是很明确,这是
每一个稍有自尊和尊重读者的作家都应该遵从的。
    以下我列出二十戒条,乃经验所得,仅供有志写侦探小说的朋友参考:
    一、作者应该把所有线索交待得一清二楚,使读者和书中的侦探具有同等的破案机
会。
    二、读者所受到的蒙骗应该仅止于罪犯施诸侦探本身的那些诡计。
    三、侦探小说不应该扯上暧昧和爱情,否则就纠缠不清,使一些纯粹智力的竞赛复
杂化。侦探小说的任务,是把罪犯绳之以法。而不是为了有情人终成眷属。
    四、犯罪的人不应该是侦探本人,或者是警方干探中的一员。这是一种欺骗读者的
卑鄙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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