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侦探推理小说史话

第4章


    五、破案要靠逻辑推理,不能凭意外或者巧合,假如是罪犯自首的话,动机应该充
分。否则,就有如哄骗读者去寻宝,到他放弃时,才让他知道宝藏竟在他的口袋里。这
种玩笑是并不得的。
    六、侦探小说当然不能没有一个查案的侦探。侦探搜集蛛丝马迹,加以分析,最后
揭露坏蛋的真正身份。侦探上定要靠分析线索来破案,否则就和小学生偷抄习题答案没
有分别了。
    七、罪案一定要是谋杀案。谋杀案越血腥越残酷,效果就越好。比谋杀案轻微的案
件,实在不值得读者花费精神和时间去翻三百多页书。美国人爱讲人道主义,一宗恐怖
的一级谋杀案必定会激起他们的义愤。哪怕是多么宽厚善良的读者也不会甘心让凶手逍
遥法外,势必兴致勃勃地投入追查。
    八、破案的方法要合情合理。诸如读心术、扶乩、招灵、看水晶球那类的巫术,乃
是侦探小说之禁忌。和读者斗智的应该是个凡人。读者在玄学的第四维空间里和神仙幽
灵斗法,又岂有得胜的机会呢?
    九、进行推理的主人翁只可有一个。假如动用三四个甚至是一群侦探来思考,不但
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而且会影响本来连贯的思路。读者不知道和自己斗智的对手是谁,
会感到额外的困难。再者,读者要以一敌众,车轮大战,会感到疲于奔命。
    十、罪魁祸首应该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这个人物该是读者所熟识、并曾经引起过
兴趣的。将罪责推到一个从未出现的人物或者无关痛痒的角色,是作者一种无能的表现。
    十一、凶手不可以是仆人、看门、跑腿、侍从、护林人、厨师之类的人,他们犯下
的罪案是不值得写成书的。否则读者会觉得白白浪费时间,凶手最好是个平时绝不会受
到嫌疑的重要人物。
    十二、谋杀案可以有很多宗,但罪犯只宜有一个。同谋和帮凶是可以有的,但是罪
责一定要集中归咎到一个黑心肠的凶手身上。这样,读者的义愤才有宣泄的对象。
    十三、在侦探小说中加进黑社会,会把罪责分散,这样只会糟蹋一宗本来十分精彩
的谋杀案。一旦牵涉如黑手党、剑魔罗刹匪帮之类的黑社会集团,小说实际上已变成惊
险小说或警匪小说,不再是侦探推理小说了。罪犯当然要有个机会作公平斗争,但让他
有黑社会作靠山就过分了点。一般稍有自尊的高级谋杀犯是不屑与黑帮同流合污的。
    十四、犯罪和破案的方法都要合乎科学。换句话来说,假科学和纯粹想像出来的杀
人方法一定要避免。毒药要出自《药典》。“超镭”之类的新发现原素只存在于作者想
像之中,是不适合用于侦探小说的。作者一旦像儒勒·凡尔纳那样妙想天开,就已经是
越出了侦探小说的范畴,闯进幻想小说的领域去了。
    十五、罪案的真相,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应该都颇为明显,瞒不过特别聪明的读者。
一般的读者假如在获悉真相之后把小说再看一遍,他会发觉真相原来一直都摆在他面前。
一个尤如侦探一样精明的读者,不用把小说读到结局就能料到凶手的身份,这样的读者
实在不乏人。我有关侦探小说的基本理论中有一条是这样的:一本构思得合情合理的侦
探小说是无法将真相瞒过所有读者的,总有读者比作者更敏锐聪明。假若作者把案件和
所有线索都交待都清清楚楚,读者凭着独立分析、淘汰排队和逻辑推理等思考方法,应
该可以和侦探同时指出真凶的身份。这就是侦探小说动人之处,也就是那么多不屑看流
行小说的人会毫不脸红津津有味地看侦探小说的原因。
    十六、侦探小说不宜有大段的描写和借题发挥、累赘的人物性格刻画和气氛的营造。
这些东西只会使情节呆滞、妨碍推理,就像在球赛中间高歌自然之美或者在填字游戏时
大谈词源和缀字那样令人讨厌。侦探小说是要陈述案情,加以分析,进而得出结论。读
者阅读侦探小说,追求的不是动人肺腑的抒情、华丽词藻的描写,而是紧张刺激的斗智
娱乐。适量的描写和人物刻画是需要的,但只要能使故事有真实感,读者能够投入,就
已经足够了。
    十七、凶手不应该是个职业罪犯。劫匪盗贼犯下的凶杀案,由警局凶杀科处理就可
以了,用不着劳动作家和业余侦探爱好者。凶手的声誉越显赫越妙。道貌岸然的教会支
柱、社团领袖或以乐善好施闻名的独身富婆乃上佳人选。
    十八、假如读者到最后发觉罪案竟然只是宗自杀案或意外事件,定会大感失望。这
样一个反高潮的结局,实在有负读者的厚望。不但会向作者讨还书价,还会严厉声讨作
者。
    十九、侦探小说里的谋杀应该出于私人动机。国际大阴谋或间谍之间的残杀是属另
外一类的小说。谋杀案应有现实感,使读者能投入,有一个机会去宣泄内心压抑已久的
感情。
    二十、我在下面列出用!日用滥了的十条,一个稍有自尊而勇于创新的作者都会不
屑采用以下十条:
    1、 侦探凭着在案发现场遗留下来的烟头和疑犯吸的香烟牌子来破案。
    2、侦探制造幽灵还魂的假象来恐吓疑犯。使其露出马脚。
    3、凶犯利用伪造的手指模来欺骗警方。
    4、凶犯用假人来制造不在现场证据。
    5、侦探凭着狗没有吠这个现象,揭露潜进的人实是熟人。
    6、真凶原来是无辜被告的学生兄弟或长得一模一样的近亲。
    7、使用皮下注射器和蒙汗药。
    8、密室谋杀案在警方破门而入后才发生的。
    9、通过测字联想来破案。
    10、凭着弄通一封用密码写的信来破案。
    范丹的这二十条准则十分有趣,确实对我们写侦探小说和爱好侦探小说的读者大有
启示。但我们看了之后。,照章办事,寻找凶手,当然是很滑稽的。但也不难看出,在
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不仅有创作,而且还有理论,这说明侦探小说终于为广大读
者所认可,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华生的侦探推理世界扫校
  
 
                      四、侦探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
    就在阿瑟·柯南道尔写出《四签名》大获成功的那一年(1890年),英国伦敦诞生
了一个女婴,她就是日后在世界侦探史上再创辉煌的“侦探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
    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年),原姓米勒。她父亲是个落籍英国的美国人,
在她少年时父亲病逝。她获得的文化素养完全来源于母亲,她母亲是个思想开放的女性,
常常读一些名著给女儿听。据阿加莎·克里斯蒂回忆:“我最初接受的是狄更斯的小说,
是狄更斯哺育我长大的,狄更斯对我喜爱上写作,起了很大的作用。《艰难时事》是我
少年时代最喜欢的书,我还喜欢奥斯丁的作品,最不喜欢的作家是萨克雷。”在当时的
英国,女孩子很少有机会上学校,提高阿加莎·克里斯蒂文学素养的是书籍。
    少年时代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在母亲的鼓励下学习写作。她写出的第一个短篇小
说,并没有发表。她曾和她的姐姐打赌,她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小说家。20岁以后,阿加
莎·克里斯蒂开始接触侦探小说。她把福尔摩斯视为心目中的英雄,模仿柯南道尔的写
作方法。第一部小说是《别墅奇案》,书中的侦探是一个比利时人,叫波洛,这是以她
家乡的一个流亡的比利时人为模特。为了与福尔摩斯的形象拉开差距,她设计的波洛个
子矮小胖胖,有翘起的弯胡须,其貌不扬,有洁癖,不会武术,但有一个机灵的头脑,
那里藏着无数“灰色细胞”。福尔摩斯身旁有一个华生医生,阿加莎·克里斯蒂则为波
洛配了一位哈斯丁船长作搭档。哈斯了对什么问题的思考总是慢半拍,由此来突出波洛
料事如神。两人相当合拍,也很有戏剧色彩。
    《别墅奇案》的命运几乎与《血字的研究》相同,出版商对这部小说毫无兴趣,阿
加莎·克里斯蒂碰了6次壁,在1920年才被约翰·莱恩出版社接受出版。这本稿子在这
家出版社的抽屉里又被压了整整9个月。初版只印了2000册,得到的稿酬也与《血字的
研究》一样,仅25英镑。
    《别墅奇案》的出版,给30岁的阿加莎·克里斯蒂打了一针兴奋剂。但在以后的五
年中,她叩不开出版社的大门。她在1926年写出《罗杰·阿克洛谋杀案》,这部小说的
写法比较新颖。故事讲英国一个有钱的绅士被人扼杀在书房中,波洛受命破案。故事由
第一人称叙述,结局是叙述者本人是凶手。由于这部小说引起了英国评论界的注目,阿
加莎·克里斯蒂在一夜之间成了英国走红的女作家,柯南道尔也开始知道了她的名字。
    从这两部小说来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创作已经形成自己的风格,创造了侦探小
说的误导法,用主线把读者引人死胡同,而用伏线来暗示案情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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