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纨绔

第28章


方颐急忙看去,见他仍是闭着眼睛,浅淡雅致的眉毛皱起,似乎很是痛苦,方颐伸手慢慢抚平他的眉,口中温存安慰着,“我在,我在这里,”后半句话渐渐消失在唇齿间,他轻轻含住方瑞毫无血色的嘴唇,用舌头一点一点舔过,好像这样,就能使他双唇恢复亮泽,就能挽留他不断逝去的生机……
  
  清晨醒来,室内一片安静,室外清脆的鸟鸣透过窗户传进来,仿佛十分遥远。方瑞睁眼望向枕侧,勾唇微笑起来,“大哥。”方颐也在此时福至心灵一般醒来,正对上他那双琥珀色泛着温润之色的双眼,他眼中划过惊喜、庆幸、痛惜……良久,才回过神来,伸出手臂抚上他的眉眼,抚过他光泽不复的长发,将那长发轻轻托在手上,与自己散乱的发丝缠在一起,“小瑞,我要纠缠你一生,再不分离……”
  
  半年后,开封城城门外,一辆马车轱辘辘驶来,那驾车人小心控制着缰绳,总不叫那马儿走快,速度比起乡下人的驴车还要慢上几分。及到进城时,许多过往行人都觉得奇异,注目一二,只是那马车帘子厚重严实,车内情况,却是半分窥视不到,只隐约听得里面传出两道声音:“去了外公府上,可一定要提醒我去看看交给林笃养着的神将。”这道声音有丝沙哑,听着仿佛中气不足,但又好像有魔力般,令听者心中一痒,还想再听下去。
  “好,不就是一只狗么,劳你这样废心记着?”这道声音略微低沉,却也不难听。
  “我还要去拜访一回余、邓两位老板,好歹相交一场,今后恐怕——”又是那道沙哑的声音。
  “小瑞。”另一道声音似乎有些不悦,打断了前者的话。马车渐渐远去,他们的声音也渐渐消散在行人耳边……
  “好好,我不说便是。”马车内,方瑞安慰一般说道,白得有些病态的脸上露出一个有些顽皮的笑容。他此时正半侧身偎在软榻上,手上拈着一小块点心,方颐好似惩罚他一般,将那点心从他手中拿下,“莫再吃了,小心肠胃不舒适。”
  方瑞听后,不满地蹙了蹙眉,终究没说什么,打了个哈欠,似乎精神不济,说话的工夫里,竟这样睡过去了。
  方颐叹息一声,轻轻将他身体放平,盖上了毯子,握住他微微发凉的手,嘴唇蠕动,无声说道:“小瑞,你睡吧,别忘了醒来就好……”
  
  隔日午后,那马车又出现在朱雀大街上,在集墨斋门前停了个把时辰,太阳将落山了,才辘轳离去。方瑞今日精神特别足,靠在窗边,卷起帘子向外看着。“都是些看了多年的街道,早该熟了,你怎么也这般稀奇?”方颐不解地问道。方瑞却不理会,他近一年来闷在室内的时候太多,难得瞧见点敞亮的景色,管什么生还是熟。正在这时,他忽然咦了一声,“那是谁?怎么瞧着有些眼熟。”
  方颐听见,也把头凑到窗边来看,一看之下,也不知该气还是该乐,“这不是曾被你关在府中的那个白术吗?”他话里不无酸意。
  白术?方瑞歪头想了片刻才记起来。可不就是是刚穿越来时,曾冲到他面前要和他拼命的那个嘛,模样倒没有什么变化,方瑞记得他家里是开药铺的,再一看,他果然是站在一家药堂门口。
  “人家可是恨你入骨,你倒好,已全然把他给忘了。”方颐在他耳边说道,因离得过近,方瑞身子微不可查地一抖,耳朵慢慢红起来,方颐止不住眸色一深。
  方瑞却想起了初穿来时的情景,又因之想起飘渺不可及的前世,世事轮回,百般莫测,他心内不由一阵唏嘘,方颐这时却已放下车帘,扳过他的头深深吻下去。
  车帘放下的刹那,那正在送别客人的白术似有所感,往马车这处望来,终究什么也没看到,摇了摇头,不再多想……
  
  马车内,两人吻的激烈,都想掌握主动权,方颐虽占了力大的优势,奈何总不舍伤了自己的宝贝弟弟,最终还是屈居人下,任方瑞在自己唇上作威作福。方瑞吸吮良久,才放开他已变得水光潋滟的双唇,方颐早被他挑拨到情动,一只手探进他的衣襟,另一只手则拉着他的,探到自己身下,两人呼吸都略微粗重,迷不透光的车厢内,一片春色旖旎……
  
  日落时分,马车停在城郊一座小山包脚下。方颐将方瑞负在背上,慢慢往山顶上爬,夕阳给他们镀上一层近乎永恒的色彩。方瑞将头埋在他后颈,深吸了一口气,忽然开口道:“大哥,你可知——”
  “什么?”
  “没什么,”方瑞无声一笑,他方才要说什么呢,说你可知我本是一抹幽魂,带着上一世的记忆夺舍重生?这些话若和盘托出,除了惊世骇俗一番,又有何意义,何况,而今的他,究竟是徐川还是方瑞都已难辨,只有一件事是确切的,他想到这里,脸色一红,在方颐耳边低声道:“大哥,我爱你。”
  正在爬坡的方颐动作一顿,眼睛竟莫名一热,“小瑞,我何其有幸……”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这里就算完结了吧,谢谢一路给过俺支持和鼓励的姑娘们!明天还有一篇番外要上,不喜欢bed end的姑娘,番外就表看了……千万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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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纨绔 
作者:尽余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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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天长路远魂飞苦   
    春暖花开时,马车行至一个小镇,就此停了下来,原来方瑞甚喜这镇子上景色人情,与方颐商议,就在此暂居下去。方颐早就不忍他奔波,自然乐意,便寻了一处幽静宅院租下来,租金很是便宜,还附送他们一个后园,可以自己种些瓜果蔬菜——方瑞得知了,便一直兴高采烈,盘算着如何耕种。
  他们共居一间宽敞向阳的屋子,才安顿好的第二日,方瑞便缠着方颐要去后园,方颐见他一脸兴奋,不忍拒绝,好在天气也晴朗无风,便推着他到后园来,由他指挥着挖坑、撒种、浇水,折腾了大半天,才看他有些困倦,渐渐消停下来。。0
  隔了几日,才种下去的那些种子果然发芽,方瑞却无缘得见,只能听方颐给他描述——他病倒了,方颐不准他出门。他这番病势来得急,白天只是胃口有些不好,夜里就突然发起烧来,还伴着一声声低咳,险些惊坏了方颐。好在来得快去得也快,第二日烧便退了下去,方瑞除了感觉四肢疲软些,再没别的不适,只是方颐不放心,才拘他在屋子里休养。好在还可以练练字,这一点方颐倒是鼓励的。
  不知是否田园生活真的益于修身养性,方瑞后来便没再怎么病过,每日吃着方颐亲手烹饪的粗茶淡饭,胃口竟也好起来。除了一园子果蔬,他们又在前院移栽了一棵树苗,就在所居寝的那间屋子窗外,长得很茁壮,方瑞每日洗漱好了便要先观察一番它的长势,这天他又在窗前看,方颐凑过来笑道,“你每日看着,它便能长快些吗?”方颐如今也开朗一些,不再像从前那样每日板着脸,倒仿佛年轻了好几岁。“大哥,这树看来确实好成活,将来你可以把它移栽回长安府中。”方颐听了他这话,眉头皱了一皱,又瞬间展平,也不答话,只是推着轮椅将他带到饭桌前。
  桌上只有清粥小菜,看上去却美味可口。方瑞只是看着,已食指大动,也不讲什么文雅,直接便端起粥碗来喝,不过他才端起来,脸色微微一变,又将那粥碗放下,“怎么?可是还烫?”方颐注意到他的动作,关切问道。
  方瑞赧然一笑,“是有些烫。”方颐闻言嗔了他一眼,才递过把勺子给他。
  方瑞接过勺子,却又等了片刻,才抬手舀起来吃。方颐瞧了好笑,低头尝了一口自己碗里的粥,“也没有多烫啊……”
  方瑞听了,握住勺子的手微微一抖。。
  早饭过后,休息片刻,照例是方瑞的写字时间。方颐已替他磨好了墨,却见他迟迟不过来。“今日是想偷懒么?”他的声音不无讶异。
  方瑞讪讪一笑,放在袖子中的手却难以控制地抖着,只是这抖动轻微,却不会被方颐察觉,“今日不大想写……”。1
  自这日起,方瑞练字就变得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起来,写出的字也日益潦草,方颐问起,他却说这是“草书”,要的便是这种潦草疏狂之意……
  这日,他们园中长出第一茬油菜,两人都有些兴奋,方颐采来,清炒了一盘,青翠欲滴,让人胃口大开。方瑞未及净手,便提箸来夹,只是筷子提到一半,又直直从他手中落下来,掉到桌上发出一声脆响,方颐此时还未到桌前,听见声音,疑惑地向他看来。
  “我忽然想起,自己还未净手。”方瑞把微微打颤的手藏在袖子里,转头对方颐说。方颐宠溺一笑,拿着一个酒壶过来,倒了两杯温好的酒,放在各自面前,“今儿特许你喝一杯。”
  方瑞脸上也泛出满足笑意,却是双手执杯,“我敬大哥!”他说毕仰头喝下,不知是激动还是怎的,放下酒杯时一阵不稳,杯子在桌上旋了一圈才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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