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植物园

第9章


无数世纪过去,一再失望,因此也使他们决意成为自己救世主,创造真正适合本族的存在形态。非人的世界,由此而来。为了不至于被犹自忙碌的神将他们彻底忘记或忽略,每三十三年,所有的非人物种,最神奇的,最美丽的,最诡秘的,最稀少的,无分贵贱强弱,全部涌入人间界,汇集世界某地,盛装出行,招摇过市,精心展示各个种族在三十三年中潜心修炼所得成果,结合盛大游行,辉煌表演,自由交易,历时三天,号称:神之检阅。 
  猎人联盟成立之初,曾经对这一聚会发动过攻击。其结果是当时所有应征成为猎人的成员都殉职,总部地址被毁,成为一处无可挽救的废墟,一直到一百年后,仍然会对无意闯入者释放剧毒攻击分子,杀人于无形。唯一逃生者是后来亚洲猎人联盟的理事长,所得到的纪念品,是一个残废的屁股――被老鼠天师咬了一个缺缺。经过这几乎全军覆灭的惨痛教训之后,于九十九年前开始,猎人联盟公告天下,承诺于盛会期间将收束手下,退避到方圆一百里之外,决不主动生事。相应的,非人内部也达成共识,第一不恶意骚扰人类的正常生活,第二,内部同在一条食物链上的各个物种亦暂停相互攻击,和平共处,狂欢三日。 
  在那三天,你可以看到――如果你确实看得到的话――参努和光行一起喝醉了酒,在午夜的星空下飞驰,他们会一起回到史前,参观古生物存在的实况,参努会教光行如何变化眼睛的颜色,然后光行全身都会被上色,只有眼睛还是透明无暇。你会看到,无数金色风鸟在空中游戏,将云雾霞彩聚合又分散,拼贴成各种各样大气磅礴,惊世骇俗的图画, 还有,九色羽人成群结队的在路上走过去,华丽翅膀所散发的光焰,可以将人的呼吸硬生生压回到胸膛里,也可以隔着肋骨,将心脏烤熟。那是连神都要为之迷醉的三天。 
  而嗜糖蚯蚓族,每一届聚会中,都担当着为第二天的表演环节设计舞台的任务。 
  三十三年前那一次,正轮到了桃红,碧绿,和银灰当值。 
  聚会开始前七天,它们选择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地区中心街道,在那里种下了一棵巴西铁树。这棵树的树干长得非常之快,平均每小时十五米,一直长了五天,然后开始在最高的顶端抽叶,唯一的一片叶,直径一公里,微微向内凹下,蚯蚓们请金色风鸟从世界各地收集相对洁净的雨云,集中在这片叶子上空降雨,由此得到一眼美丽的湖。他们改良了珍贵的十六瓣子夜莲,使之在湖中无根盛放,紫瓣金蕊,熠熠生辉,从而形成了舞台的基座。围绕这莲之舞台,许多水草浮出水面,相互纠结,上面托起一粒粒去芯的绿衣莲子,中间可以坐人,是为观众席。 
  那一年,为聚会表演的是蝶之族类,承担奏乐任务的是八音竹节虫,合壁出场,妙绝天下,令济济非人如痴如醉。谁知在丝竹正酣之际,忽然空中爆发出一声大喝,举座为之一惊,抬头去看,就看到有个人像颗流星一样飞速坠落下来,观众席里有两只飞天蜥蜴当机立断,立刻腾空而起前去截断,结果对方来势实在太快,最后还是咚的一声,全身心砸上了舞台。可怜当时台上总共有九千只人头蝶身的花尾美人蝶,根据各自颜色的不同,立体组合成盛装人物,正无比投入的演出全本舞蹈剧“蝴蝶夫人。”被搞到轰的一声,飞了漫天漫地,顿时乱成一团。 
  三条小蚯蚓身为舞台总监,一直驻守在莲花一角,骚乱初起,空中一掠眼,已经觉得面熟,顾不了许多,情急之下,抛出收纳葫芦索,抢在众多非人票友上前一家踩一脚之前,将那人裹在葫芦里拖了回来。 
  那位突如其来的空中飞人不是别人,正是山狗。
第十一章
  他为什么会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以那样一个方式跑出来,一直都是一个谜,即使问他自己,也得不到那个谜底。因为他当时晕了过去,醒过来什么都不记得。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怎么睡在你们这里了?”而且一骨碌爬起来以后,非常自然而然的,跟着蚯蚓们回了撒哈拉之眼,从他的表现看,好象他自始至终,就一直呆在那鬼地方卖菜。事实上,蚯蚓们记得,除了在撒哈拉之眼建立初期,山狗来当过一段时期的监工之外,他再也没有出现过。之所以敢说得那么笃定,是因为山狗是被它们当时布下的天长地久猪笼草阵围到几乎全身虚脱,不得已送回总部去抢救的。 
  然后,七年过去了。 
  必须在短时间内离开此地的蚯蚓,决心要找出山狗失忆的原因。尤其是,为什么一起经历过的事情,他有的能记得,有的却不记得,那些刻意被遗忘的片段,到底是什么。作为冷血动物的一种,它们的同情心并没有在突然之间爆棚,如此为山狗大费周章,是因为“我们答应了猪哥的,一定要照顾这个倒霉蛋。” 
  这句话说出来,桃红跟着又叹了口气:“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居然会愚蠢到去许诺?” 
  银灰懒懒将尾巴一甩,溅了自己老大一片水花,说道:“因为猪哥去偷了我们族里的长老令嘛,嗨,未必你以为在这破地方住久了,我们也变得跟人类一样笨到讲仁义道德吗?” 
  桃红想想果然,提到往事,不由得神往起来:“当年猪哥可真会玩啊,带着我们去空间站看太空站MM,哇,实在正点,正点。” 
  碧绿泡在水里吹了半天泡泡,这时候冒出来:“喂,猪哥现在在哪里?” 
  银灰无限感慨的摇摇头:“在某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带小孩,带小孩,真可惜啊。” 
  它的感慨大约只抒发到一半,立刻被一个粗豪的声音生生打断:“带小孩?猪哥?你们怎么知道的?” 
  三个头抬起来去看。咦,山狗又回来了,他随便换了身衣服,式样面料都乏善可陈,反而引人注目的是他头上包的一块巨大白布,裹了好多圈,将那盆插花遮得严严实实,另外身高还凭空提了五十厘米,配合他黝黑肤色和好几天没刮的胡子,看上去非常像来自伊斯兰教的恐怖分子,亏他手还插在裤袋里,一副随时要掏出一坨土炸药强占澡堂的样子。 
  他蹲下来兴致勃勃的问:“你们说猪哥呢,我好久不见他了,他在哪里?” 
  桃红盯着他突出一块的口袋,对这个简单的问题也思考了很久,一边在水中慢慢游动,一边拖拖拉拉的回答:“恩,恩,猪哥啊,猪哥,他在阿富汗吧,最近~~~~” 
  山狗仿佛十分迷惑:“阿富汗?你才说他在带小孩,他结婚了吗,带小孩去阿富汗做啥,训练童子军吗?” 
  这一连串话问得巨细无遗,逻辑清楚,与山狗平时行事作风,大异其趣,证明在问题的背后,一定跟随着不可忽视的阴谋,桃红最为精灵,电光石火之间大吼一声:“赶快跑!!”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已经高高跃起,拼尽全力向左下角的绿萝更衣室弹去,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蚯蚓算也不如天算,它虽然弹跳力不俗,却忽视了半空葡萄藤的悬挂高度,一头撞上,虽然把葡萄藤网拉开了一个大洞,却也当即被迫改横跳为直落,而且就在同时,脑袋被山狗抛出来的一样物事砸个正着,那玩意好似是颗小红豆,不过一撞上桃红就立刻爆开,炸出一大蓬浅红色的粉末,随着微风四散,笼罩了方圆十米。 
  银灰见机,立刻下潜到水里,还在里面拉自家兄弟的尾巴,要他们也下水去避避。山狗等它们全部淹下去了,这才好整以暇踱步到水边,笑嘻嘻喊话:“别躲啦,没用的,这是万物催情素,溶于水,能与空气分子结合,药力强劲,人与动物通杀。” 
  万物催情素,这名字真是贱啊。立刻就把碧绿恶心了一把,哗啦一声冒出头来,恶狠狠的盯住山狗:“春药?死山狗,你居然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来玩我们?亏你出身名门,真是辱没前辈。” 
  山狗丈二金刚没摸着头脑:“我?名门出身?什么名门,大清卖菜公后裔吗?” 
  他觉得自己说得有趣,完全没注意看蚯蚓的脸色,先嘿嘿笑了两声,然后才道:“跟你说,这是我以前从猎人联盟仓库里偷来的,任何生命物体吸入一毫克以上,在三天内都会变得极度多愁善感,动辄伤春悲秋,酸得能够把周围的空气变成醋,咦,已经有点醋味道了,谁?谁先挺不住的?” 
  结果就是碧绿,它这会儿已经不理会山狗了,兀自痴痴地注视着水中似真似幻的瑶草琼花,长声吟哦起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似水莲花的娇羞~~~~.”而最先中招的桃红也没抗住,两秒内就被这句诗迷得死去活来,不知道如何以语言表达自己的感动,在水里玩起了花样游泳,滚来滚去,浪里红影穿梭,煞是好看。意志力坚定的当属银灰,看两个同伴如此模样,急火攻心,轰然从水中站起来,变化了人形,正要上来找山狗算帐,猛然一眼瞥到头边恰恰垂下一颗吹弹可破,饱满可爱的葡萄,心里那么一软,有阵暖流滚过,忍不住叹息道:“造物主的光荣啊,亲爱的葡萄,你给我带来多少欢乐。”深情款款和身坐到水里,开始摇头晃脑,吟诗作赋,赞颂葡萄的伟大。 
  山狗由来被它们整得麻木了,今日小报一仇,真是大快人心,在水池边捧腹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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