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植物园

第10章


笑够了回身去吃早饭,还在念叨:“小资,小资,真是一等一的小资啊。” 
  他的得意劲头一直延续到这顿早饭吃完,大饼油条,加两碗浓浓的黑米稀饭,吃得无比之爽,而且一直都忍不住笑,搞得稀饭不停从鼻孔里喷出来,妙在喷得都十分规矩,不偏不倚,都飙进了两米外的垃圾桶里。即使那只上次引发食堂大骚乱的凤凰姐姐进来,都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好心情。 
  这位姐姐上次滥用特异功能扰乱全体人员进餐,被扣去一半薪水,给她留下了非常痛心疾首的教训。这一进来,一点声音没有,埋头直奔西餐自助台,随手捡了两块蒜香面包,一杯橙汁,溜到山狗身边坐下。 
  她当然不晓得为什么山狗会这么高兴,瞪着大眼睛看了他半天,欲言又止。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合掌掩住自己的嘴巴,嘟囔了一句什么。山狗低头喝着稀饭,冷不丁扑面一阵凛冽风息袭来,没来得及反应,啪的一声,脸上盖了一张大油饼。他愣了一阵,把饼抓下来,想了半天想清楚了,这是凤凰小小声搞出来的局部真空后果,不由得白了她一眼:“你没喝枇杷膏?” 
  凤凰苦起脸来,掏出那个枇杷膏瓶晃晃,空了。 
  山狗对她顿时大为同情:“那你好久没说话了?” 
  凤凰想想,摇摇头。 
  山狗大为惊讶,难道你说了话?在哪里说的,居然没引起骚动? 
  恰恰就有两个城市清洁与管理组的工作人员走进来,一副筋疲力尽模样,坐下来大发牢骚:“怎么搞的,到处都有树飞到屋顶上去,叫它们自己爬楼梯下来吧,它们还都畏高,害我去抬,抬松树啊~~~~累死人了。” 
  凤凰赶紧把脸藏在两片蒜香面包之中,耳朵居然飞红透明。山狗好久没看过有人难为情了,大感有趣,推推她:“是你吧,嘿嘿,一定是闷久了半夜跑出去,找空旷地方乱喊一气。” 
  凤凰乱点头。看得出来她有无穷倾诉的愿望,可惜都要死在喉咙里,真是造孽。由此山狗就起了仗义心,一拍胸膛:“我去帮你找桃红它们拿枇杷膏~~~”。他的豪言壮语说到一半,突然走了降调,好比一只皮球中途被人放了气一样。想想那几条蚯蚓现在还云里雾里多情着,等清醒过来,必然要大发作,不要说求枇杷膏,被它们拿去当花肥都有可能。当时逞一时之快,没怎么想后果,现在反应过来,就觉得大为不妙。他嘴里含了一口油条呆呆看着凤凰看了半天,猛然一拍大腿:“有了,以毒攻毒,以毒攻毒。”拉起凤凰,飞快冲出了食堂,一路冲回了他的宿舍,从满屋子乱到伤心的堆头里胡乱抓了一阵,抓出一个风筝,又撒腿继续跑。凤凰虽说长的是两只小爪子,外形十分枯瘦,还套了两只小红绣花鞋,劲道倒也不弱,居然一路跟上了山狗的速度,莫名其妙飞驰过撒哈拉之眼中结构神鬼莫测的数条大道,一直跑到了温泉眼旁边。那三条被陷害的蚯蚓居然还泡在里面,西子捧心的西子捧心,对花吐血的对花吐血,缠绵悱恻,架势十足。 
  山狗将凤凰手一甩开,立刻扎了个马步,飕飕飕飕把那风筝放了上空,仔细看,那风筝不是纸扎,也没有用丝绸之类传统的轻薄质料,而是整一朵风信子花,单层互叠的花瓣薄如蝉翼,而边缘处则悬出一个小小的黑色物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居然是微型摄象头。山狗贼嘻嘻把风信子风筝升空,那玩意儿深具灵性,自己飘开去寻找最佳拍摄角度,将温泉眼中的蚯蚓美态拍得无微不至,淋漓尽致。山狗得意洋洋的打了个响指,对凤凰道:“等着,很快就有枇杷膏了。” 
 
 
第十二章
  枇杷膏的确很快就到了手,凤凰也终于可以放心大胆说话,建功之物的确是间谍风信子所拍下的大量照片。 
  话说蚯蚓们终于熬到药力尽散,一窝蜂爬上岸来,就要和山狗逐个单挑。此时风信子还在空中飘荡,来不及躲避,被桃红气急败坏一尾巴甩下来。它一边对着山狗大竖中指,一边把摄象机拿起来要毁灭证据,结果打开看时,小脑袋往旁边一歪,半天没动静起来。银灰正双脚齐飞在山狗身上踏啊踏的,一边喊它:“你看什么,过来帮手砍人啊。” 
  桃红对它们招招手,眼睛却一直盯住摄象机显示屏,眨都不眨,碧绿趁着自己在和银灰换手,忙过来看个究竟,结果一看之下,嘴巴张成一个O形,再也移不开脚了。说起来银灰的定力的确是出类拔萃,当然我们说它脑子里少根筋也未始不可,连被踩在地上的山狗都支起半个身子要去看热闹,它居然还在心心念念练人肉垫上操,直到凤凰终于忍不住大喝一声:“拍得好漂亮啊!!”然后大家一起在空中飞了一分多钟,它才醒悟过来:“什么?什么拍得很漂亮?” 
  拍得很漂亮的,是那些本来想拿来要挟蚯蚓们投鼠忌器的风信子照片,谁知这朵间谍风信子是个唯美主义者,在空中左闪右闪,精益求精,拍下来的照片从构图到光线,从比例到捕捉,无一不是大手笔,三条蚯蚓见自己如画中仙子一般美仑美奂,喜出望外,一迭声叫爽,幸福得一下给了一瓶巨大的枇杷膏,保守估计,凤凰可以喝半年的。 
  虽然山狗偷鸡不着蚀把米,不过殊途同归,总算把枇杷膏搞到了手。至少是避免了以后吃饭要带根铁丝去固定饭碗的麻烦。他也去瞄了两眼蚯蚓写真,悻悻的说:“有什么了不起,哼,看我回头去拍一个阿拉伯的劳伦斯造型专集来,羡慕死你们。”银灰头都不抬,道:“兄弟,包块白布未必就是阿拉伯劳伦斯。你不如去趁这块头巾还白净,去拍个撒哈拉卫生标兵屠夫秀,我觉得买的人会多一点。”山狗翻翻眼睛,摸摸自己的头,觉得那些花好象都还在长着啊,不然怎么一会儿比一会儿沉起来。桃红好心帮他解释:“没在长,不过早上空气湿,她们打露水呢,你这两天要多到处走走带她们呼吸新鲜空气,别闷在家里啊,不然花开得不够好,你还会得风湿。”山狗大惊,连忙手一甩就走,凤凰连忙跟上他,听到桃红还在喊:“运动不要太剧烈啊,脑子里有什么异常,马上要来找我们。” 
  脑子会发生什么异样这句叮嘱十分恶毒,如同跗骨之蛆,挥之不去。山狗刚刚好了一点的心情又被搞坏了。他伸开自己的双手作为平衡,慢悠悠的在路上走着,凤凰沉默地跟着他,跟了很久,终于说:“你脑子怎么啦。” 
  他们站的地方,已经可以看到由鸟脸保安驻守的城门。后现代的金属建筑风格,远远望去,森然屹立,在清早明晰的天空下,有一种难言的沉重。山狗出神的看着那道门,看了半天,忽然说:“我都不记得自己来这里有多少年了。” 
  凤凰歪着头,跟随他的视线望向远方,说:“撒哈拉之眼建城将要四十年了,你在这里,怎么也不至于有四十年吧。” 
  四十年?四十年? 
  山狗疑惑的看着凤凰,脸色阴晴不定:“四十年吗?” 
  他四处去看那些熟悉的一草一木,一石一椅,越看越惊悸,越看越讶异,良久之后,终于有一声奇异的呻吟冲出他的喉咙:“我有这么老了吗?我有这么老了吗?” 
  时间可以改变许多事情,特别是感觉。失恋的人不少,自杀的人却不多,只要熬过最初那三天,一切都会出现转机。这是所谓的真理。 
  对于山狗来说,时间给他带来的,是大量的混沌。是一个人存在于这个世上,却如同没有存在。每天他走过撒哈拉之眼的街道,走进科技研究中心,走过自己的狗骨头公寓,走到赞比亚菜市场上去吆喝。他所做的一切事情,如同没有发生过。没有人等待,没有人期望,没有人督促,也没有人赞赏。他独自生活在这孤独世界的一角,有时候觉得很有乐趣,有时候未必,但是无论如何,生活都在这样继续。带着怡然自足,无风无浪的完美表象。 
  这一段独白,在含羞草植入山狗脑后第二天,出现在他半夜的梦呓中。那时候醒来,他想起床去喝口水,却听到一个奇特的声音好似从他后脑勺传来,低沉嘶哑,喃喃着什么。似一个寿算不永的老人,在一字一顿吐出自己的最后愿望。山狗吃了一惊。他慢慢转身,看到的只是自己身后那堵明黄色的墙壁。而那个声音,又继续在他身后响起。 
  遇到这种情况,比较科学的解释,就是闹鬼。既然是闹鬼,那么就不值得追究为什么,因此山狗摇着头去喝了口水,继续倒头睡下,这一次,他听到那个声音来自己的枕头下。此时放在他窗头当闹钟的那盆叫床郁金香实在忍不住,出声提醒他:“猪头,这是你自己在说话。” 
  山狗不信:“胡说。我嘴巴闭得好好的,而且我哪是这个声音。” 
  郁金香摇摆两下,“切”了一声:“不相信算了。” 
  疑惑中他跑去看镜子,那里面有一张浮肿的脸――睡前啤酒喝太多,眼睛里一条一条的血丝――应该要做做黄瓜皮补水眼膜了,当然,如果由外人来看,首先注意的一定不是上述两个部分,而是他头顶正中央,突破香水百合和墨竹的掩隐,长势喜人的那株含羞草。不过半夜的工夫,那两片叶子已经长出了十几厘米。有碧影闪烁,流光溢彩,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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