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夫君养成记

29 第二十九章


我没有再回林磊的病房,直接回了家。
    苍梧见了我什么都没问,只是出门买了一罐烫伤药膏为我红肿的手背敷上。
    其实被烫到的地方只有一小块根本不算严重,我自己都没注意,他却一眼就看到了。
    吃完中饭,我陪着老妈逛街,苍梧帮着老爸将家里坏了的水龙头还有接收不良的有线电视修好。
    吃完晚饭,我和苍梧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去火车站,老爸老妈叮嘱我们路上小心,让苍梧下次回来记得带户口本,跟我登记结婚。
    五月七日清晨六点回到租来的一室一厅,我爬上阔别多日的床开始补觉,一睡就睡到了傍晚六点。
    起来后,见苍梧正抱着笔记本电脑窝在客厅的沙发里,两条长腿交叉着放在茶几上,身体舒展神情闲适。
    厨房的电饭煲焖着米饭,煤气罩炖着浓汤,桌子上摆着两盘冒着热气的蔬菜。
    一天没吃东西,所以我很饿,非常给面子的将所有饭菜扫荡一空,恨不能把盘子都一个个舔干净。
    苍梧几乎没动筷,大多数时间都在忙着给我添饭夹菜,剩下的时间便趁我埋头狂吃之际默默地看着我,而我,则只有假装完全没有感觉到他的视线。
    吃饱喝足,我去浴室洗澡,照例由苍梧刷锅洗碗收拾残局。
    洗完出来,看到苍梧已经又坐回了原处专心致志玩电脑,我便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凑过去瞧了瞧。
    他已经从单机游戏进化到大型网游了,这段时间一直拼命打怪升级,在老家的时候还成功鼓动了我爸妈,三个人组成小分队到处烧杀抢掠打副本。
    现在的画面是一处风景很漂亮的湖边,水面波光粼粼,远处青山环绕,周围挤满了装扮各异的游戏角色。
    “又要打群架啊?”
    “跟你说过多少遍了,那不叫打群架,叫下战场!”苍梧习惯性的随手给了我一个爆栗:“而且,这会儿也摆明了不是要动武好不好?”
    “聚众不打架闹事,难道要喝茶聊天?”
    “还可以看热闹。”
    “什么热闹?”
    “结婚。”
    我这才看清,人群的中间有一块大石头,上面并肩站着两个穿红衣服的人,男的高大威猛,女的小鸟依人。
    他们俩头顶上的ID名分别是:傅苍梧,窦芙。
    下一秒,无数烟花争相绽放,围观人群随之开始骚动,有吹笛子的有打鼓的有跳舞的还有骑着各种稀奇古怪的飞禽走兽到处乱跑乱飞的,场面顿时乱成一团,喜庆至极。
    石头上的一对新人同时转身,对面而立深情注视,然后彼此相拥。
    系统消息显示:恭贺傅苍梧与窦芙新婚之喜,愿二人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我看得目瞪口呆。
    苍梧放下电脑伸了个懒腰:“一个人玩两个号,这几天可累死我了,刚刚才积累够了经验值,终于赶得及……”
    我一愣,无意识的喃喃:“赶得及……”
    他也是一顿,随即笑了笑,岔开话题:“喜欢这个结婚仪式吗?”
    “喜欢。”我看着那对在青山碧水绚烂满天中相互依偎的两个身影:“名字,为什么不用苍梧和妆蔷?”
    “因为我现在是傅苍梧,要娶的是窦芙。”
    我仍旧死死盯着电脑屏幕,咧着嘴傻乐:“你这人吧,有时候真是挺没意思的,什么狗血的事情都不做,让我想发飙都找不到借口。其实我本来一直以为,上辈子不做神仙跑来做人类,一定是因为你劈腿找小三,弄得外面彩旗飘飘,才让我这支家里的红旗一怒之下撂倒了自己。小说都是这么写的电视也都是这么演的啊,可结果居然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儿,你说说,让作者们编剧们情何以堪?”
    苍梧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既然你觉得我不忠,为何还会答应与我在一起?”
    “因为那都是上辈子的事情了,跟现在的我又没什么关系。再说,古语有云浪子回头金不换哪有猫儿不偷腥,男人嘛,有点不良前科正常得很。反正,我只要保证自己是你的最后一个女人就行了呗!”
    他抿了抿嘴角,哼了一声:“你倒大方得很……”
    我毫不谦虚的点点头表示接受夸奖,继续喋喋不休的絮叨:“还有啊,你总是喊我小蔷小蔷的,所以我原本都想好了,就拿这个做借口找茬跟你翻脸。因为我完全可以说,你爱的根本不是我,而是之前的那个混血妖怪。可……可你今天又跟我玩了这么一出……”
    我想我一定是吃得太撑,堵住了嗓子眼,费了半天劲儿才挤出一句:“不带这样赖皮的!”
    声音又哑又抖难听得一塌糊涂,内容更是集胡搅蛮缠不讲理无厘头之大成,弄得厚脸皮如我都忍不住有些不好意思。
    苍梧估计也被我的无耻撒泼给震撼了,半天没有反应。
    我一咬牙,索性豁出去了,转头恶狠狠的瞪着他:“吃了那么长时间你做的饭菜,不表示表示好像说不过去。可我又不爱做家务,干脆这样,你直接把我给吃了吧!问一句,你满血满蓝的状态能维持多久?回血回蓝的速度快不快?”
    他完全不明所以:“……啊?”
    我不再废话,一个猛子扑过去,封住他半张的嘴,将他吻我的方式和劲头双倍奉还。
    他一开始还有些发懵只能任我□□,不过很快就变被动为主动,转而对我予取予求。
    唇交缠,齿碰撞。两人的动作都有些生猛,没轻没重,像是想要留住什么般的疯狂,最后的疯狂。
    我的舌头甚至隐约尝到了一丝腥甜的味道,也不知是谁的血。
    许久之后,我们才分开,气喘吁吁浑身冒汗。
    我这会儿刚刚洗完澡,只穿了一件浴袍,里面空空荡荡一览无余。一番折腾后,浴袍的遮羞作用几乎宣告全部阵亡。
    苍梧不仅脸是红的,就连眼睛都有些变色,因为急促的喘息而蒙了一层雾,水润得让人心肝乱颤狼性大发。
    我一把拉下浴袍丢到一边,抬腿跨坐在他的腰腹,两手按在他的胸口,急不可待的解扣子,结果哆哆嗦嗦解来解去到头来一颗都没解开。
    我没了耐心,开撕。
    可现在的衬衫做工未免太过精良,扣子订得那叫一个结实,试了几次都没成功,让向来自诩孔武有力的我,很是挫败。
    正抓狂,我用力用得青筋爆露扭曲程度堪比鸡爪的手却被另一只手轻轻握住,伴着轻轻一叹:“不要这样。”
    我抬头怒视:“别跟我说你现在没血没蓝啊!就算没有,也给我立马满状态原地复活!”
    苍梧眯了眯眼睛,忽然笑了起来,笑声低沉:“你这是在做什么呢?补偿吗?”
    褪去了潮红雾色的眸子是那样的清亮,清亮得乃至于有些冰冷,将我所有的话都冻在了舌尖。
    他仍旧平躺着,用那双眼眸看着□□的我,深水无波:“小蔷,你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
    赤身裸体主动求欢居然失败,让身为女性的我很是汗颜。
    只好强装淡定的爬起来,捡起浴袍穿上,裹紧。去冰箱拿了一罐饮料,打开,喝光。然后转过身,面对着已经变换了姿势,静静靠坐在沙发上的苍梧:“前两天……就是打雷下雨的那天,我碰到了林磊。我们聊了聊,解开了一些误会。昨天,我又去见了他,最终确定了一件事情。”
    苍梧没有什么表情,用没有任何起伏的声音问了句:“什么误会,什么事。”
    “之前他以为自己得了绝症,不想拖累我,所以才找了个人假扮女朋友,让我死心和他分手。结果上个月换了家医院,才发现是一起乌龙误诊。你知道的,我们的医疗体系一直都很不靠谱,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说这些匪夷所思的扯犊子话的时候,我的表情和声音也很平静:“林磊他自始自终都很爱我,没有做半点对不起我的事,反而为了不想我伤心难过,而宁愿让我恨他。”
    苍梧还是那幅淡淡的模样,甚至勾了勾唇,笑了一下:“所以呢?”
    “所以……所以我……”
    “所以,你确定了自己还是爱他的。”苍梧慢慢站起身,走到我的面前,语速不快,却是字字句句犀利如刀:“所以,你要离开我,重新投入他的怀抱。所以,你因为觉得有些愧疚,便要用自己的身体,来补偿我。小蔷,我说的,对不对?”
    客厅太小又门窗紧闭,弄得我感觉好像有点缺氧。闭上眼睛深呼吸,再度睁开时,发现苍梧的面容明明触手可及,却正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远。我想伸手摸摸他的脸,但没有力气动哪怕一根手指头。
    我听到自己说:“我喜欢了他那么久,从我初一的时候,从我见到他第一眼,就喜欢他。十年,十年的感情,我能怎么办呢……我总不能……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
    我听到自己的话被打断,被苍梧骤然发出的一声笑,短促而尖利的笑所打断。
    过了很长很长时间,才有一个疲惫到极点的声音响起,回荡在这方狭小的空间,回荡在我的心里:“原来,我们之间的千载,终是抵不过,你们之间的十年。”
    我听到沉重的脚步声,听到门开门关,然后,就什么都听不见了。
    苍梧走了,房子空了。
    电脑屏幕上的傅苍梧和窦芙仍旧紧紧拥抱在一起,周围的人群已散,烟花已灭。天地间,仿佛只剩了他们俩,任时光飞逝,看岁月静好。
    我的所思所想我的任何变化,都逃不过苍梧的眼睛。他一定早就觉察出我的异样,所以才会熬了几个通宵,完成这场虚拟世界的婚礼。
    赶得及……
    赶得及网络的一切,却赶不及现实的变化。
    眼前又开始有些模糊,我抬手擦了擦,放下来时却看到红彤彤一片。仔细一瞧,原来大半只手都染满了血。
    我的掌心,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自己给抠破了。
    看看指甲,都修剪得很短很整齐,这样居然也能有如此大的杀伤力,怪不得女人打架的时候都喜欢上手狂抓狂挠,所向披靡。
    这个念头挺有趣的,把我自己都给逗乐了。
    乐着乐着,忽然又想起,这些指甲还是苍梧帮我剪的。
    那天他跟我计划完了未来,就一边帮我剪指甲一边讨论究竟要在哪个区买房子,顺便抱怨了一下现在的房价实在太坑爹。
    几天后,那个跟我一起筹划着结婚买房养儿养老的男人,从我的生命里永远消失了。
    所以说,跟房价比起来,我这蛋疼的人生其实坑爹多了。
    看着血糊糊的掌心,我开始后悔。
    我想去找苍梧,却不知该到哪里找,从来都是他找我。
    他是神仙,我是人类,彼此再无交集。
    可是苍梧,我还有几句话没有对你说……
    刚想到这儿,忽听门响,脚步声。
    我转头,竟看到了那个以为永远也不能再见的身影。
    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身形瘦削而挺拔,面容俊朗。
    就算是幻觉,我也认了。
    张开双臂扑进他的怀里,实实在在的触感,带着真真切切的体温。
    我的眼泪汹涌,澎湃之势仿若决堤的洪水,淹得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一只大手放在了我的头顶心,轻轻揉了揉:“小蔷,刚刚我话说得重了些,并不是我的本意。”
    我拼命点头,又拼命摇头:“我……我说的……那些也……”
    “我知道,你对我并非无情,只是,总要做个选择……”我抽抽噎噎的还没说完,就又听那个熟悉的声音顿了顿,继续说道:“你必然也经历了一番痛苦挣扎,否则,那天晚上就不会哭得那样伤心。”
    “我……我哭?”
    “你淋雨的那晚,我守在你床边等你入睡。你睡得很不安稳,在梦里还一直哭,哭着喊林磊,哭着……喊我……”他轻轻叹了口气:“小蔷,既然你已经确定了心意,我也就不再勉强。其实,也许从一开始就是我在强求。这一生,你有你的生活,属于你的亲情友情,还有爱情……我想,他之前能为你做到那个地步,将来也一定会待你好的。那么,就让一切都回归原本的位置吧!”
    “原本……位置?”
    我心里猛的一紧,想要抬起头,却无论如何都动不了。
    苍梧的掌心按在我的发心,我的脸只能埋入他的胸膛。
    我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他说:“我会把这段时间我留存于世的痕迹都消除掉,所有见过我的人,也将不再记得我。包括……你。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真的快快乐乐度完一生。”
    我慌得厉害:“你不能这么做!你答应过我的,要让我记住这辈子所有的人所有的事,记住你……我不要忘了你,我不要再次忘了你,苍梧……”
    “小蔷,背负太多的记忆,并不是什么好事,会很辛苦。”他打断我的哀求,原本温凉的掌心开始变得灼热:“只要我记得,就行了。总有一天,我会原原本本的把一切都说给你听。”
    没有这一天了,再也不会有了啊……
    我张嘴想喊,却一个音,都发不出。
    头有些昏,带着轻微的刺痛,像是有什么东西,从脑子里被抽走了。
    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幅的画面,那样的清晰。
    一个七八岁的小正太,站在沙发上奶声奶气的宣布:“我是虎族族长,你是我的发妻。”
    小正太板着脸喊我:“妈妈!”
    小正太一本正经对我说:“小蔷,我只允许你为他再难过这一次。”
    小正太怒气冲冲对我说:“这是我给你的吻痕,除了我之外,你不能再跟其他人接吻!”
    小正太欢天喜地对我说:“这个项链是你送我的第二件礼物,我很喜欢!”
    ………………
    ………………
    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赤身裸体站在我的卧室,有着好看的脸,好听的声音,对我说:“我是苍梧,你的夫君。”
    男子为我取来一滴露珠,说:“一件事做了一千年,就成了习惯。我会让你爱上我,即便不记得我是谁。”
    男子为我炼出一颗丹药,说:“从今以后,夏三伏,冬三九,于你而言俱是温暖如春。”
    男子喝醉了躺在沙发上,说:“你要留在人间,我陪你便是。”
    男子背着我,一步一步的走,说:“小蔷,你是我养大的。”
    男子躺在我的身边,说:“小蔷,我一直都在,我会永远陪着你。”
    男子拿着两张火车票,说:“你是我的未婚妻,我是你的未婚夫。”
    男子捏着我的下巴,说:“只要你不嫌我垂垂老矣,我就接受你的鹤发鸡皮。”
    男子紧紧拥着我,说:“我怕,又找不到你。”
    ………………
    ………………
    苍梧,我不是要补偿什么,我是想记住你,不仅用心,还要用身体。因为这样,我们之间的关系就会更多一层更紧密一点儿。也许这样,到了我投胎转世的时候,会侥幸残存下蛛丝马迹,让你能再找到我。
    苍梧,虽然我不记得那一千年,但这一生与你在一起的短短几个月,已经抵得过所有的曾经。
    苍梧,那天你问我,你当初说的那句话实现了吗?其实我想说,早就实现了。
    苍梧,我好像一直都没有亲口告诉过你,我爱你,我早就爱上你了……
    苍梧,我还欠你一床被子呢!
    苍梧……
    我拼命的挣扎,拼命的想要抓住什么,却只是徒劳。
    当最后一丝意识消失的时候,我似乎听到有什么金属坠落在地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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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窦芙,属虎,马上就过完第二个本命年,满二十五周岁了。
    我的名字很悲催,不过我的人生还比较圆满。
    出生并成长在一个幸福快乐的三口之家,顺顺利利的从小学一直升到大学,毕业后又顺利找到了工作留在了上海。
    人缘还行,有死党有朋友,日子过得比较肆意有点嚣张。
    关键在于,我有一个很好很好的男朋友。
    我从初一开始对他有想法,高三的时候想法实现。
    他比我大两岁,是个极温柔极体贴的人,对我那叫一个千依百顺,好得简直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我们俩去年曾经闹过一场分手,不过前段时间又和好了。
    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常年两地恋,他最后终于妥协,今年七月份把工作调动到了上海。
    我在八月份跳了个槽,为了方便上下班,就重新租了套房子。
    搬家的时候,从原先那个窝的沙发底下扫出了一个脏兮兮的挂坠。
    材料好像是银质的,配着一根皮绳,做工很粗糙。
    因为沾了太多的灰尘,所以只能勉强看出来大概是一个折叠起来的被子的形状。
    林磊问我:“阿福,这个是你的东西吗?”
    我摇摇头:“我怎么会有这么难看的项链?估计是上一个租客的。”
    他说:“不要的话,就扔了吧!”
    我说:“好。”
    林磊就是我的男朋友,我们打算过完2012还双双健在就结婚。
    他是我的竹马,跟他在一起的,是我这颗青梅。
    真好,真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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