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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竹雨慕长

30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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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洲太平洋岸海港,是一座海港城市,是美国华人最大的集中地,可以说,在旧金山,即使不会说英文,只要能说中文基本上可以自由行。
    当年的慕长治抵达美国的第一个城市不是繁华的纽约,而是旧金山。旧金山的房子在他赚了第一桶金买了下来,不算大,房子外墙甚至有点破旧,前几年内里的装饰整顿过一次,放暑假前夕,慕长治专程让人重新装修了一遍,他们到达的时候屋子前的花园,花草茂盛,井然有序。
    房子推开一扇窗户就能看到漂亮的港口,远处甚至能清晰地看到金门大桥,夜幕低垂,城市里的万家灯火璀璨,金门大桥如一条七彩银河的纽带横亘于星海当中。
    慕长治让人收拾房子的时候就打算会在旧金山盘桓数天,前两天带着女儿拜访了几位友人,第三天慕长治就独自出门了,他不怕女孩出事是因为周围的治安不错,附近的几位住户都是相识的华人,他十分放心。
    大人出门了,身为孩子的慕长雨开始有点兴奋,戴上一顶遮阳帽,这顶遮阳帽还是在关岛的时候买的,很有夏威夷特色,白色的帽子,宽大的帽檐用蕾丝带结成长长的蝴蝶结,女孩子身上粉紫色的无袖长裙,穿着白色的凉鞋,七彩的琉璃珠结成花束点缀在鞋头,为那点单调的白凝结出闪亮的特色。
    女孩子提着草编的包包,欢快地出门,她要去看港口,每次车子经过港口,她都能听到港口里的笛子声,那里游人不少,有人在那里吹笛子,有会儿还会听到弹吉它,她甚至还看到年轻人背着画架,穿着凉鞋的年轻人穿着随性,笑容如夏日,画出的画一定充满热情。
    “嘿!漂亮的小姑娘,我能有幸请你搭个便车吗?”
    这人说话很有意思,声音太过像热情的美国人,让她没有多想,转过身拒绝的话说了出来。
    “谢谢,我想走……走……”女孩瞪大眼珠子。
    骑着脚踏车的年轻男子,穿着浅白牛仔裤,白色的T恤,戴着茶色的太阳眼镜,他笑容灿烂,双腿撑在地上,细碎的黑发随着他微俯的身影,架在眼前的太阳眼镜轻轻滑下鼻梁,露出那双清冽的双眸,他眸着含笑,像一汪水却温润起来。
    “真的吗?那真的让人伤心。”那人一手轻扶左胸,伪作伤心状。
    “傅行远。”女孩子大叫,显然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他,开心得大叫。
    “开心看到我?”傅行远招手让女孩走到跟前,从口袋里掏出一副太阳眼镜,是女式的,比他的小巧,他为她戴好。
    “开心。”女孩顺从地让他戴好。“这样好像太阳不那么晃了。”
    “上车。”傅行远让女孩坐在车后座,把女孩子的手围到腰上,脚踏车潇洒地上路了。
    “怎么来这里?”
    “你在,我所在。”
    “这是什么话?”
    “……”
    “现在去哪?”
    “去港口、金门大桥、渔人码头……”
    “傅行远,你太厉害了。”
    “别晃,别晃,要掉下车啦!!!”
    “我抱住了你,要掉一起掉,你要好好做司机。”
    夏风吹起年轻人的衣衫,女孩的裙摆,浅金色的头发已长过肩部,她的长发俏俏的躲进了他的脖子,痒痒的,他在想,他曾看过的一本书,它说,青春的萌动,像一股似痒似燥,让人想抓,抓破了会受伤,轻轻搔着,却无法解决这股似痒似燥的感觉。
    他曾经无法了解,无法触及的青春萌动,在失去的岁月如今作了最好的弥补,他突然明白那股燥动,它需要足够的耐性去忍耐,力度要刚刚好,既不能让它受伤,也不能让它擦肩而过。
    宽广的码头聚满了各色人种,漂亮的女孩子被男孩的脚踏车载着,时而停下,时而飞快地踩着,追赶着白色的海鸥,女孩拿出照相机,欢快地拍着。
    欢快的笑声让行人忍不住停下驻足观看。
    两人坐到码头边沿,脚踏车静静地停到一旁,女孩拿着彩笔正在速写本上涂着,画得不是快,她慢慢地画着,画一笔,然后伸手在傅行远脸上,身上戳着,女孩的手劲很小,戳着薄薄的衣衫,痒痒的,但他却不能动。
    傅行远的太阳眼镜滑到鼻头,细碎的黑发被海风吹着,这本来也挺能维持他的风格,只是,当眼光往上移,头上却多了一顶女孩白色的遮阳帽。
    而他现在要当三十分钟时间的人体模特。
    “对,要笑着,自然地微笑,别笑僵了,画出来会不好看。
    “再忍耐一会儿,再忍耐一会儿就好了。”
    “可是,你好久之前已经说过忍耐一会儿……”
    “看,别说话,你一说话就影响到了。”
    “再忍耐一会儿,再一会儿就好了……哦!这次是真的。”
    “……”
    那个一会儿过了很久,傅行远终于听到女孩子那句犹如天赖之声。
    “画好了。”
    傅行远把头顶上的帽子摘下来,戴到女孩子头上。他接过女孩子的速写本,他从来都知道她的天赋,他也从来知道在她笔下的人物景都会得到最好的对待,她让它们栩栩如生,它们便能有生命。
    他也看到过母亲的肖像,他觉得已经很好很好,好到他找不到还有那处不好,但她说,还差一点,他不是画家,不知画家那个点,却也知道画家口中那个点一定是个突破口。
    速写本里的傅行远,太过真切,他眼眸里流动着感情很实在真挚,他看到自己眼里的那股属于青春的萌动,这是个怀揣爱情的年轻男子,他清冽的眼瞳里渗着点点的温情,温柔、娇宠、纵容,还有着喜悦。
    “你画得很好。”他说。
    女孩子看着他的眸子,她突然有点胆怯,有点不知道的羞怯,她避开他的眼,转移往下看,看着男子的双手,瘦长的手,洁白修长,修得整齐的指甲,指节分明,她想到这双手曾经教过她弹琴。
    “你喜欢就好。”
    “喜欢,很喜欢。”他似乎也察觉到女孩的怯,低下头,脑袋贴着她的脑袋子,“你的,都喜欢。”
    她一惊,悴然之间抬头,嘴角一热,他的唇擦着她的嘴角,轻轻地擦过。
    女孩的脸一刹那间,热气上涌,白皙的皮肤顿时粉□□白,像三月的桃花,泛着连自己都不知道的艳丽。
    傅行远非常淡定从容地把她扶起来,单身扶过一边的脚踏车,两人走在码头的栈道上,已经向西行的阳光拉着两人的身影,细长地铺在黑色的栈道板上。
    “今天是我第一次踩脚踏车。”他说,好像刚才那幕暧昧从来不存在。
    女孩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她说:“你刚才说了什么?”
    他目视前方,也不看女孩子依然还存在的那抹羞意,他手握住女孩子的手,看着前方各色人种,嘴角那抹一直挂着的笑容却泄漏他的好心情。
    “我说,今天是我第一次踩脚踏车。”他很有耐性地重复一遍。
    “可是,你骑得很好。”女孩子没有多想。
    他知道,她一定以为他从来没骑过,不是没机会骑,是不能。
    女孩不会知道,骑脚踏车曾经是少儿时期的一个梦想,他今日骑着这辆自行车载着心爱的女孩来完成少儿时期的梦想。
    她不会懂这个意义,也不需要懂。
    “我们不去金门大桥吗?”女孩子随着傅行远停在一边。
    “今天我们只看金门大桥。”傅行远看着远处依稀可见的金门大桥,他说:“等那天,我会开车载你从金门大桥过,看落日余晖,或朝霞满天,那时的金门大桥才是最美。”
    “要等到什么时候?我们过两天就要走了。”女孩子有点失望。
    “今天太晚了。”傅行远跨上脚踏车。
    女孩子坐了上去。
    脚踏车沿着来时的路渐渐前进,路上他们说起以后的事,他说三年后毕业,他或许会回香港。她问,一定要回去吗?傅行远说,以前是一定的,但现在他找到比回香港更重要的事情。
    “更重要的事情?”
    “嗯,更重要的事情。”他的声音在闷热的傍晚里被风轻轻地吹散。
    她依稀可听。
    “长雨,等到你十八岁,我会告诉你那件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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