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高干)

第44章


  
  现在科技发展这么快,男男生子也就不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也许在欧爷爷有生之年真的可以抱上他宝贝孙子的儿子了呢。
  
  经过这件事,程澈觉得欧锦天最近一段时间的心情一直不大好,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去替他分忧,偷偷跑到山上烧了香也丝毫没有好转。
  
  为了缓和欧长治和欧锦天的关系,程澈想要回欧家老宅去联络感情。为了显示一家人剪不断的亲情,她连夜给欧锦天织了一件墨绿色的背心。
  
  欧锦天看着那件墨绿色的背心,神色少有的缓和,直接套在身上,看了看问,“为什么我的和大家的不一样?”
  
  程澈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因为上次买的那个颜色的线用完了,买不到同样的……”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欧锦天就眼尖的看见了似乎有什么白绿相间的东西做了个瞬间移动,飞速的从他的视线里一扫而过。
  
  他阔步上前,剥开程澈床上的众多抱枕,终于确定了自己先前没有眼花:“这是什么?”
  
  程澈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到可怜的阿银再次在爸爸散发出来的强大冷气中瑟瑟发抖,一边把阿银捧在手心安慰它一边不好意思的解释,“这是阿银啊,他穿上了背心你就不认识他了吗?”
  
  他定睛了看了看阿银身上的那件把他整个身躯都包裹住看不出款式的背心,背上似乎还有一个格子一个格子的图案。在他恍然大悟的瞬间程澈公布正解,“这是我给他织的乌龟装,很可爱吧,寓意也很深刻,长命百岁的意思……”
  
  欧锦天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阿银……她根本就是想织乌龟装才买的这个颜色吧,织完小的剩下的正好又织了件大码的!
  
  唔,这亲子装,还原度还真高!
  
44
44、炮灰女配 ... 
 
 
  
  春天就这么来了,天气一下变得温暖起来。阳光明媚,草长莺飞,一派欣欣向荣的人间四月天。
  
  春风和煦的日子里,程澈怔怔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托腮望着天空发呆。
  
  欧锦天前脚刚出门,后脚就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张久违的笑脸,简明扼要的向程澈陈述了他即将与别人百年好合的事实。
  在婚礼的前夕,他手持请柬,一脸喜庆,如同通知所有人一样告诉她,他的婚讯。
  
  当林烈坐在欧锦天买来的大沙发上面眉目含笑的告诉她,下个星期五他就要结婚的消息时,她眼前依稀飘过那个淡雅如同水墨画的少年设想他们未来婚礼时那副满是憧憬、眉宇间一派海誓山盟的认真模样。
  
  那个时候,他承诺她,会在最好的酒店当着所有人的面,让她成为所有人艳羡的对象。
  
  十七岁到二十二岁,她都坚信,在她二十三岁响应完国家晚婚晚育政策的号召时,她会成为他的新娘。
  
  只是男人的诺言永远都是最美丽的谎言。
  
  五年而已,他们已经分道扬镳。各自身边都有了一个以前从来都未曾想过会出现的人,取代了彼此深信不疑的位置。
  
  她不知道在林烈那双浩如星辰的眼眸中映现出来的是怎样的自己,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强颜欢笑时面目究竟有多狰狞。
  她唯一知道的是,送林烈走后,她手脚冰凉,红色镏金的请柬上那两张笑得神采飞扬的脸被她捏出了满脸皱纹。
  
  原本的幸福,如今易主,却还要她一脸欢天喜地的去见证他们的幸福,还真是……残酷。
  
  “怎么哭了。”
  
  耳边传来没有温度的关怀,程澈一个哆嗦,在扑面而来的寒气中回过神来。她若无其事的抹了抹眼睛,声音却带着沙哑,“唔,看天看得太久,眼睛有些酸……”
  
  “笨蛋。”
  
  欧锦天丢下一句,转身回屋,临进门前又回身说,“与其有时间感怀那些虚假的风花雪月,不如做些实际的事情。”
  
  她看着用冰冷的语调说出这种略带温暖的话来的欧锦天,相信这已经是他能够说出来的最高级别安慰的话,正要感动的热泪盈眶,就被某人不解风情的打断:“还不去做饭,都几点了!”
  
  原来他是这个意思!
  
  程澈愤愤的想着,满腔对于过去的伤怀感慨已经转化为对于现状的不满和强烈控诉。
  
  她挥舞着菜刀发泄不满的情绪,时不时朝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的黄世仁望一眼,正常人要表达的才不是这个意思好不好!
  
  所幸欧锦天对于程澈的厨艺要求并不高,虽然摆出一副挑三拣四的偏食儿童模样,抱怨过后还是乖乖的吃了。
  吃过饭,程澈洗完碗准备回房间继续对月伤怀,就看见欧锦天穿戴整齐下来了。
  
  “欧总,要出去?”
  欧锦天略微迟疑了片刻,叹了口气,“去换衣服吧,快点。”
  
  她对天发誓,这句话绝对是单纯的问候,百分之百的客套,她绝对没有表露出一丝她想一起出去的念头!
  
  明明是欧锦天主动要带她来的,他本人却摆出一张不情愿的臭脸,一路上一言不发。在他全天候散发出来的天然冷气中瑟瑟发抖的程澈真心觉得后悔,最起码出来时应该穿件厚外套!
  
  “……下面由我来为大家带来一则喜讯……前段时间传的沸沸扬扬的关于著名节目主持人安雪璇和‘聚星’未来接班人坠入爱河的消息,今天得到当事人的亲口证实。安雪璇大方的承认了她与林烈将于本月二十五号大婚的喜讯……”
  
  让你手贱!
  让你手贱!
  
  程澈暗暗骂自己,没事听什么广播?!她慌忙伸手去换台,指尖传来一阵冰凉的触觉。
  她握着被灼伤的指尖,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欧锦天的手连温度都没有,手指怎么能这么烫!
  
  他瞥了一眼从脸颊一路红到耳根的程澈,悠悠开口,“不就是摸了我的手一下而已,你脸红什么。”
  
  又是这种可恶的疑问句的陈述式!
  
  她瞪大眼睛看着身旁一脸正直的男人,他怎么能在那种正直的神情下想到那些龌龊的事情!
  
  “我才没有脸红!”她言不由衷的为自己澄清。天地良心组织知啊,她绝对没有什么想法,只是单纯的有些热而已。
  
  话音刚落,她就觉得脸颊上传来一阵冰凉的触觉,简直就是冰火两重天的感觉。
  他修长的手指在程澈脸上来回摩挲了几下,慢条斯理地下结论:“用你的话来讲,已经红的要燃起来了。”
  
  不用他说,她已经认识到这个现实了。就在刚刚他的手指在她的脸颊上来回游移时,她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脑子里“轰”的一声,有什么东西被瞬间点燃了。
  
  欧锦天怡然自得的靠在座椅上,看了看时间说,“差不多该去了。”侧过身来交代心不在焉的程澈,“去替我接个人。”
  
  程澈一袭清爽的春装,怀里抱着那束来机场的路上他带她去花店买的香水百合,在灯火通明的航站楼外来回的踱着步子。
  欧锦天一失神,脑子里立马应景的浮现出银河写古代言情的那位大神笔下“花照伊人面,相看两不厌”的句子来。
  
  蓦然回首,发现欧锦天正从敞开的车窗目不转睛地看她,冲坐在车里的男人立正站好敬了个礼,“首长你就在车里等着我胜利的好消息吧!”
  
  欧锦天方从鲜花伊人的意境中抽身出来,冲程澈挥挥手,那个小小的身影就淹没在川流不息的人潮中了。
  
  程澈抱着鲜花伸长了脖子望着从贵宾通道走出陆续走出的身影,纠结着今晚自己要不要跟着他们回去,如果不回去又该去哪里时,肩膀猛然一沉。
  
  身旁的少年穿着红白相间的T恤,黑色的短裤,一顶白色的网球帽,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
  
  程澈下意识的喊了声:“越前龙马?!”
  纪小白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压低声音说,“不要激动,有记者,快走!”
  
  他说完拉着程澈拔腿就跑,她终于发现已经有眼尖的记者和粉丝朝纪小白蜂拥而来,回头的那一瞬间,身后闪烁不停的闪光灯简直要闪瞎程澈二百度的近视眼!
  
  明天自己又要见报了,从相貌到身材以及穿衣打扮乃至品味修养又要受到强烈的人身攻击了!早知道就不该这么披头散发的出来的……不对,是早知道又会荣登明天报纸的八卦的头条,她就不和欧锦天出来了!
  
  “小白……”程澈在忏悔的过程中突然想起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气喘吁吁的拉住跑了这么久却依旧面不改色的纪小白。
  顿了顿说,“我们跑过了……”
  
  上了欧锦天的车,程澈很自觉腾出副驾驶的位置坐到后面去,怀里那把鲜花她还抱着,一直忘了给纪小白。
  
  一路上车里很沉寂,谁也没说话。路过高雅家的时候,她终于意识到气氛很尴尬,决定率先打破僵局:“欧总,麻烦到前面停车。”
  
  欧锦天狐疑的从后视镜里瞥了她一眼,随即问,“干嘛?”
  
  明知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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