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朱七七

第14章


    于是她就大大方方地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也就是QQ,很快温乐乐就加了她为好友,从此朱杉杉便上了一条永远不会往回开的贼船,晃晃悠悠一直到现在。
    其实,温乐乐一开始也是写言情来着,不过她对耽美实在是太爱了,不试一试心里就痒痒得要命,虽然朱杉杉从不看耽美,对那一块也不了解,但是依旧力挺温乐乐,告诉她:有梦想就要去追逐嘛(很琼瑶很文艺很2B)!
    有好友做后盾,温乐乐于是就写开了,而且是一发不可收拾,从古至今,由内而外,各种小攻各种小受,于是,朱杉杉知道了,人孩子本来就是混言情的,只不过当时方向错了,所以一个言情写手跟一个耽美写手就这样从一开始握了抓之后再也没有分开过,虽然她们主攻方向大相径庭。
    有这样一个好基友的感受是什么,朱杉杉回答了两个字:幸福呀!温乐乐在一旁提醒她,亲,你明明说了三个字,不识数啊,数学是不是体育老师教的?
    虽然常常被毒舌依旧很幸福呀,因为终于有一个人肯陪她做白日梦了,朱杉杉常常说,如果有一天她能成为言情天后级别的人物,而温乐乐可以成为耽美大神的话,那她们两个之间的故事都可以写成一部千古流传的绝世经典了,到时候肯定羡煞他人。
    温乐乐听了倒是没有反驳也没有说她二,而是直接在两个人相识一周年的时候把她约了出来,进行了一次面基。
    好基友一辈子,见一次面也不容易。那一天朱杉杉本来被校草约好去看电影来着,但空降的温乐乐瞬间击败校草,于是朱杉杉放了校草的鸽子,打扮得花枝招展出现在她的面前。
    面基和通过网络聊天最大的区别在哪里?那就是身体可以接触啊,当朱杉杉小鸟依人般靠进温乐乐的怀里时突然有种想要泪奔的冲动%>____<%朱杉杉与邵嘉一对视了三秒钟就想到自己的痛处,默默地垂下头去。
    而在邵嘉一看来,朱杉杉跟他异曲同工的装扮让他欣喜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这个女孩儿仿佛从来就没有变过,依旧是十七岁的模样,那个时候的她也喜欢扎这种高高的马尾,笑起来的时候会有可爱的酒窝。
    她低垂着头的样子也很像多年前因为迷路被带队老师训导时的模样,细碎的发丝别在耳后,耳后的皮肤白皙光洁,忍不住想要碰一碰。
    邵嘉一清了清嗓子,最先开口,“今天真漂亮,和当年一样。”
    朱杉杉听他这么一说,竟有些哭笑不得,刚刚特定夸了她今天漂亮,又说跟当年一样,所以沈浪哥哥的意思是她当年也很漂亮咩?
    “谢谢……”朱杉杉对着他灿然一笑,“你今天很帅,比当年还要帅!”
    邵嘉一一挑眉,裂开嘴笑了,“你的意思是当年的我就很帅?”阳光下他的面容同样充满朝气,微微上扬的唇角,洁白的牙齿,还有微微眯起的眼睛,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迷人。
    “噗——”朱杉杉不由得笑出声来,原来他跟她纠结着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当年的他们和今天一样好吗……
    朱杉杉不知道该怎样给自己打分,但……邵嘉一是真的越来越好,最起码越来越帅,帅到她都不敢直视,觉得自己像是卑微到尘埃里的丑小鸭。
    不过,朱杉杉却忘记了,丑小鸭有一天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也许她自己还没有发现。
    “上车吧,”邵嘉一对她做了个请的动作,从斜倚着的车身上直起身来,绕到副驾驶那一边替她开了门,“那群家伙早就到了,刚刚还发短信催我过去呢,好久不见他们了,我心里还真没谱呢。”
    坐进车里,邵嘉一细心地提醒她绑好安全带,朱杉杉一边系安全带一边有些不理解地问,“为什么会心里没谱?”——你又没做什么亏心事。
    车子启动,邵嘉一娴熟地握着方向盘来了个漂亮的甩尾,感慨颇多地回答道:“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啊,看自己不觉得,看别人就能看出时光飞逝,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了。”
    “呵——”朱杉杉打趣他道,“难道你也怕老?”不是只有女孩子才会害怕时光匆匆,容颜老去么?还是长得好看的人,无论男女都会有这方面的担忧?
    邵嘉一用一只手握着方向盘,腾出另一只手来对她摆了摆,“不是怕老,是怕时光走的太快错过些什么。”
    “错过什么?”朱杉杉看着他,顺口问了下去。
    “比如说——”邵嘉一侧过头去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朱杉杉的视线刚好碰上他的,他们好像从未有过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还有这么持久的目光接触,他的脸在她面前呈现出最完美的轮廓,他的气息包围着她,是特有的男性气息,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不由得脸红心跳,一如当年那个被他看一眼都紧张到要命的小女生,“有些人如果错过了而自己却不知道岂不是很可惜?”
    他说完这句话就很自然地转过头去继续开车,只留朱杉杉一个人捧着怦怦乱跳的小心脏不知该如何安放,只得不停地点头,根本没有细想他话里暗藏的意思,“对,你说的对,有些人错过了会很可惜。”
    他笑着看了她一眼不再说话,打开车里的CD机,微调了几下,音乐便在两个人沉默的气氛中响起,他调好音量,“聚会的地方不远,不过刚好可以听完这首歌。”
    朱杉杉笑着点头,她知道他一向对音乐情有独钟,那个时候除了篮球不离手之外,常常见到耳机挂在他的脖子上,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孩子,不仅书读得好,文体也很棒,所以才会让她望而却步吧。
    “想问你是不是还记得我名字当人海涨潮又退潮几次那些年那些事那一段疯狂浪漫日子恍如隔世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这样不理智是怎么回事……”
    当刘若英低沉婉转的声音在车厢内响起时,有那么一瞬间朱杉杉觉得鼻子发酸,眼睛也发酸,这首歌在多少个孤寂难眠的夜里响彻在她的耳畔,原来——
    “你也喜欢刘若英的歌啊?”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然,她像是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人,故作惊异地问道。
    “嗯,她的歌很有故事感。”他回答,言简意赅。
 14chapter 14
    果然正如邵嘉一所说,这首歌结束的时候他们也刚好到达目的地,朱杉杉还未从过去种种与今日相见的情绪中缓过神来,有些人来过,总能让人记住不忘,比如说邵嘉一之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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