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枫院

第6章


翻开西方哲学史你就知道,在康德之前,关于人类的认识问题,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吵吵闹闹,喋喋不休。理性主义代表人物有“我思故我在”的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等,在他们看来感觉和经验并非知识的来源,只有理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理性本身不会产生错误。笛卡尔提出天赋观念和理性演绎法,认为上帝存在的观念,数学原理,逻辑规则,道德原则都是为人们所普遍承认的天赋观念,只要从这些天赋观念出发,经过严格逻辑推演,人类就能够获得知识,获得真理。康德将此称为:“独断论”。经验主义代表人物有培根,洛克,贝克莱,休谟等,在他们看来:一切观念都是从经验认识中抽象概括出来的,经验是知识的唯一来源。人们所知道的一切除了逻辑和数学,都以感觉材料为依据。理性不依赖感觉和经验就不能给人们以现实的知识。康德将此称为“怀疑论”,因为,他怀疑一切知识的根基。将这一哲学争论可以深入浅出地总结为:笛卡尔-牛顿体系在解释宇宙结构和运动方面已经表明人类的理智可以获得关于世界的可靠知识,而洛克、贝克莱、休谟等经验主义者则认为,人类在感觉基础上形成的经验根本不可能把握这个世界的真实存在。
  吵架中,康德神作《纯粹理性批判》出场,他调和了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矛盾。“纯粹理性”指的是指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理性;而“批判”原意是“书评”,就是分析,即通过纯粹思辨对理性进行考察。在康德看来,纯粹理性批判不只是驳斥独断论与怀疑论的不足,它更多的是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主客体关系,人类只能认识到自然实在表现出来,被人类心灵捕捉到的那部分现象,而不能认识到真实存在本身及其规律性;知识不再由对象所决定,而是对象由我们的认识能力所决定。这就要求人们的理性要从常识性的见解中解放思想,客观认识的必然性普遍性并非源自客体,而是源自认知主体。一些先天条件在逻辑上先于经验又决定经验,这就是“先验”。至此,康德完成了认识论上的“哥白尼革命”。
  紧接着,1788年《实践理性批判》出版,此书主要讨论了伦理学问题,阐明了人的伦理行为的动力和规范,从伦理道德和信仰的角度说明设定上帝存在,灵魂不灭和意志自由的意思。(在这里,友情推荐大家可以看哈佛公开课《JUSTICE》,MichaelJ.Sandel将边沁的功利主义道德和康德的绝对主义道德分析的很到位,而且案例超级丰富)
  1790年《判断力批判》出版,旨在解决前两个批判中阐明的必然和自由之间的对立,认为判断力在美学和自然界的有机性说明中作用正是把必然和自由结合起来达到最后的和谐。这三本书就是后人嘴里的“三大批判”,它们此刻就悄悄地排在我书柜的第一格静静地注视着正在噼里啪啦码字的我,但无情如我者永远装作看不见它们。抱歉,你们实在太晦涩了,我不想失眠!
  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体系的开端,这一体系途径费希特,谢林,在黑格尔那里达到登峰造极。这一体系规模极其庞大,内容丰富充盈,包罗万象,借用奥委会罗格同志评价北京奥运会一词那就是:“无与伦比!”叔本华作为康德的忠实拥趸者也曾有云:“想当哲学家,首先须得做康德门徒,不知康德者,只能算个蒙童。”
  康德一生宅在柯尼斯堡,未婚,一辈子老处男。对此,后世看不懂《三大批判》却又痴迷康德的猥琐孩子们,不得不发挥娱记精神,深度挖掘康德私生活。研究面从康德的男仆浪泊到康德资助过的男学生,最后得出结论:康德是个同性恋!
  呵呵,他们不知,康德一生未婚,除了家庭负担过重之外,是因为康德是欧洲中世纪体液理论的严格恪守者,说白了就是:人类体液就是生命力,体液只能在体内循环流动,如有消耗,人就会衰老死亡。所以,剧烈运动?NO!会汗液流失!法式热吻?NO!会唾液流失!XXOO?哼,想都别想!康德一生活了80岁。
  康德是个全才,除了哲学,他还通晓逻辑学,数学,物理,力学,地理,生物,神学,自然法,是“星云假说”的提出者。后世有多少人质疑这个身材矮小,只有157cm,先天不足,胸腔狭窄,体质羸弱,一辈子离群索居本应孤陋寡闻的乡巴佬究竟体内有如何力量能完成惊世傲人的三大批判,并成为一代哲学巨擘。周杰伦有首歌《阳光宅男》,我想形容康德最为恰当:康德宅的是外在,内心绝对笃定,强大到万里无云,阳光普照!
  面对所有疑问,康德其实最想说:“不要迷恋哥,哥不是传说,哥只是不寂寞!”
  
磨镜片的斯宾诺莎
更新时间2012-12-8 0:15:32  字数:4314
 11岁,我上初一。那时班上的女孩们流行左手琼瑶右手亦舒,边抹鼻涕边擦泪儿。我为了显示自己做人很有格调,就左手《诺贝尔文学奖全集上》,右手《诺贝尔文学奖全集下》。可惜的是,第一篇就因为意识流太多而看不懂。过!直接翻到最后一篇,美国作家辛格的《市场街的斯宾诺莎》,还好,这回看懂了:居住在市场街嘈杂环境中的菲谢尔森博士潜心研究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他克制住七情六欲,只为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之乐。然而随着年龄的增大,他肉体衰老,病痛缠身,好在这时又黑又瘦的老姑娘多比闯入他的生活,悉心照顾陪伴他,使他第一次感觉俗世生活原也这般美好。洞房之夜,两位大龄老青年初试云雨,菲谢尔森博士激动不已,他喃喃而语:“啊,神圣的斯宾诺莎,宽恕我吧,我变成一个傻瓜啦!”。辛格通过此文讽刺了斯宾诺莎的禁欲主义,并试图深层次探讨精神与肉体与生俱来的依存和矛盾:精神追求永恒的纯粹之美而肉体追求短暂的感官之乐。
  于是,11岁,在我思维抽象地把握哲学家斯宾诺莎之前我先感性具体地认识了老处男斯宾诺莎。
  不错,哲学家大多是怪咖,斯宾诺莎是哲学家中的哲学家,怪咖中的战斗机!此君就是一升级版康德:康德再宅,每天下午四点都要按时散步,完成光合作用。可斯宾诺莎能屯几大筐土豆宅三个月不出门,前一次出门街上的姑娘们还穿秋裤,下一次出门花花姑娘们都纷纷露大腿了;人家康德清高,可惜也会在早期论文《自然通史和天体论》的扉页殷勤地写下:“献给弗里德里希王子!”斯宾诺莎不一样,土豆都快买不起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许诺只要他在著作上写下:“献给法王路易十四”就送他一大包金子,可斯宾诺莎毅然拒了法王的金子选择了喝西北风;康德一辈子宅在柯底斯堡学习,学什么?学哲学!可斯宾诺莎一辈子宅在屋里玩耍,玩什么?玩哲学玩镜片!康德是学霸,而斯宾诺莎是神!
  斯宾诺莎出生在17世纪的尼德兰,关于尼德兰,我们在高中历史课本里都晓得,这个在荷兰语中本是“低地”的地方,爆发了人类历史上第一场资产阶级革命。尼德兰此时商业发达,政治相对自由,这为日后斯宾诺莎进步思想的产生提供了一个温和的环境。斯宾诺莎一家是犹太人,犹太这个民族自古命运多舛,在历史上他们像老鼠一样被赶来赶去,永远都是寒酸的寄居者:公元前586年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率军征服犹太王国,失去家园故土的犹太人沦为“巴比伦之囚”开始圣经时代最著名的一次流亡。到了公元70年庞贝指挥的罗马帝国一骑铁骑踏平耶路撒冷,顺便将人家的圣殿都付之一炬,可怜的犹太人不得不再次流亡。斯宾诺莎的祖辈是为了避免西班牙人的宗教迫害而逃亡到荷兰的,到了斯宾诺莎他爹老斯宾诺莎这里,他们一家已经在荷兰犹太人圈子里很有钱有名望了。
  斯宾诺莎这娃儿在学生时代就表现出天赋异禀的高级智商,当地犹太拉比们也觉得斯宾诺莎这个后生孺子可教,将他看成希望夸他为“希伯来之光”。对此,斯宾诺莎他爹老斯宾诺莎感到十分欣慰:以后让娃儿考个商学院读个MBA,子承父业扩大下家族产业;或者考个神学院当个拉比,也能光个宗耀个祖。可惜,事与愿违,本能按既定路线轻松成为高帅富的斯宾诺莎硬是选择了成为**丝,并在**丝的路上一溜儿走到了黑。
  年轻的斯宾诺莎一到晚上就偷偷在寝室点着蜡烛看禁书:被宗教裁判所用火烧死的布鲁诺的书,笛卡尔的书。人越有知识越反动,果不其然,斯宾诺莎对犹太教越来越怀疑,并且到处宣扬以下言论:灵魂不可能不灭,灵魂就是呼吸,呼吸停止灵魂就消失;世界上没有天使,天使是幻影;上帝不是主宰而是有广延的存在。斯宾诺莎的言论被犹太教视为“异端邪说”,犹太教立刻组织人马研究招数对付他。第一招“威胁恐吓”:你要是再乱说话就把你关进监狱!斯宾诺莎一听心花怒放:关就关,反正在哪都是宅着,而且还管饭,赶紧关!第二招“重金收买”:大哥,你怀疑就怀疑,但别四处乱说,只要你肯吃消言药我们就给你封口费。斯宾诺莎对此很不屑:就我这消费能力,你给我钱我还不会花。第三招“驱逐出教”:我们要开除你的犹太教籍,禁止任何人和你发生来往!斯宾诺莎一脸平静:Whatever!第四招“杀人灭口”:犹太教派出杀手刺杀斯宾诺莎,可惜杀手武器使用不够熟练,加之斯宾诺莎长期挨饿节食,身形敏捷躲闪够快,刀子只是微微擦伤了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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