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脉一水间

第35章


  他们看我,我就也看他们,目光安静,不避不忌。若换成中学时的温晴,此时我大概已经怒火中烧,只想拿着话筒跳到前面去发难,可是现在,我只像局外人一般,将他们当戏看,正如他们将我们当戏看。
  我不知道他们只是将我们当成一对旧情人,还是听说了当时在省城发生的事情,更不愿去深想他们心里正期待着的是一场怎样精彩绝伦的好戏。                    
作者有话要说:  
☆、34
  这家KTV的饭菜相当不错,他们一个接一个轮着唱歌,我一直在那儿专心地吃。
  不时有人问我:“温晴,你唱什么?给你点。”
  我说:“不唱了,我唱歌不好听,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就是来给你们当听众捧场的。”
  又有人说:“你多久没吃饭了呀?吃得这么起劲!”
  我笑:“是啊,饿坏了,公司下午茶的时候我刚好在审一份加急合同,审完就没了。”
  
  这次聚会是为沈墨开的,所以大多数时间里大家都在围着他说话,只是每次他们跟我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就会戛然而止,我不用回头去看,也能感觉到他投过来的目光。
  我不怀疑自己的这种感觉。几年以前,这样的默契我们早已练习得炉火纯青,从未有一次失过手,只要这样的感觉来临,回头望去,他必定正望着我,迎上我的目光,便闷闷一笑。
  
  只是我们是在上大学后才分手,我没有练习过感受到他的目光却毫无回应,因而此时坐在这里着实有些别扭,于是我加快了吃饭的速度。有人点了梁静茹的《会呼吸的痛》,前奏响起来的时候,我刚好吃完,于是擦擦手和嘴,站起来。
  立刻有人问我:“不是吧温晴?吃完就走?”
  我解释:“出去转转,站会儿,饭后半小时内站着不会长小肚子。”
  
  关上门的时候,还能听见几个女生叽叽喳喳地表示同意:“没错,我以前大学的时候上过形体课,老师也这么说来着!”
  “啊?那我也该站着!”
  “嗯,从明天开始!每天坐办公室坐得我肉全堆在小腰上了!”
  “我觉得我屁股比毕业的时候大了一圈……”
  ……
  
  我关上门,包厢里传来的声音顿时只剩下了有话筒扩音的演唱声。这个包厢在走廊的尽头,旁边就是窗户,站在这里能够看到巨大城市的一角,在夜色-中-色彩斑斓地狭长延伸。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回头,才只转过一半,忽然意识到我知道这是谁,于是又转了回来。
  他走到我身旁,有些小心翼翼地,错开一步,往后面站一点,不敢靠得太近,可这里委实又没有太大的空间。
  他的声音有些发抖,整个人显得软弱而悔恨,更充满了恐惧。看来在大家眼里,我的确是个小肚鸡肠睚眦必报又心狠手辣的女人啊!
  他说:“温晴,我……对不起……”
  
  我回头,还没想好回答什么,他已续道:“那时候,我很难过。我不希望你和他在一起,当然,老实说,我不希望你和任何别人在一起,可我知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但我尤其不希望你和他在一起。”
  
  我确定了,我不知道我可以回答什么。
  
  我听到他咽唾沫的声音,以往每次他紧张时喉结滚动的样子立即浮现在我眼前。
  下面这段话,他说得很艰难,以至于每个字都是磕磕绊绊地蹦出来的,不连贯,断句也不太对,听起来生硬得让人心酸:“我知道,虽然我不想承认,其实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你只是为了气他才跟我在一起的……你喜欢的一直是他,可如果你们没有在一起,我还可以假装……不是那么回事,可你跟他在一起了,那么我有过的那一切,就的的确确都是假的,都是我偷来的了……”
  
  我彻底失语。
  有人把门打开,不知道为什么,久久都没有关上。骤然变大的歌声猛地扑出来——
  我发誓不再说谎了,多爱你就会抱你多紧的,我的微笑都假了,灵魂像飘浮着,你在就好了。我发誓不让你等候,陪你做想做的无论什么,我越来越像贝壳,怕心被人触碰,你回来那就好了。
  能重来,那就好了。
  
  我咬着嘴唇,死死地盯着窗外。缤纷的霓虹灯与车灯渐渐在水光里飘浮起来,如同一个美丽而虚幻的海底水晶世界。
  我想起那个早晨,我确定我并不喜欢沈墨的那个早晨。
  
  高三上学期,秋去冬来突然转冷的那天。
  周一早上的例会,大家都站在操场上,冷风夹着微雨在飘。
  我没穿够衣服,渐渐地抵不住了那份寒气,于是抱住臂膀,往衣服里缩了缩。
  这时,就站在我旁边的沈墨向我挪了挪,我身旁的风霎时小了许多。
  可那一刻,我没有感动或至少是感激的感觉,只觉得一阵失望,霎时间就心灰意冷了一般。
  
  当时的思绪进行到这里,我便禁止它再往下继续。
  后来每每想起这个场景,我也都会强迫自己的回忆停止在这里。
  因为再往下一步,我就会无路可逃地站在那个真相面前。
  那一瞬间的失望,是因为我想到了慕梓。
  身边的这个人,怎么不是慕梓。
  再也不会是慕梓。
  
  我从来都觉得我不喜欢慕梓,一点也不喜欢,可大家都觉得我一定喜欢他,为了赌这口气,为了好这份强,我怎么也不能喜欢上他。
  怎么也不能,承认自己喜欢上他。
  转过身来,我总是对自己说,他不是值得我喜欢的人,他只是个不学无术自以为是又被大家宠坏的官二代,假如喜欢上他,我也未免太庸俗太没品味。
  那时候我不明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不明白,爱一个人不是能用值不值得去决定的,如果可以由着人的性子,如果可以选择,又哪里还是爱情。
  只是青春年少还不懂爱情的时节,一不小心就爱了,像是幼时扎进皮肤里的刺,慢慢地就变成了一根多出来的骨头,或一粒抹不掉的痣,就这么长在了那里,你可能什么都不觉得,也忘了它的存在,可它就在那里,永远也在那里,盘根错节地融在了你的血肉里。
  可我守着的只是一段已然死去的记忆,我放掉了曾经唾手可得的幸福,从此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的手机里一直插着两枚卡,上海的号,和原来在省城的那个号。
  我告诉自己这样可以省得一个个通知朋友自己换号,也不会错过某人的联络。
  其实我自己知道,我所谓的这个某人,只是他,只是慕梓。
  我担心他没想到我会保留原来的号码而不去尝试,特意在临走前去找了凌海遥,特意同她保持联络,让她知道我的下落,知道我在上海哪家公司上班,地点在哪里,住在哪里。
  我担心他万一打听我,会因为得到的信息不够多而懒于追踪。
  我不是一个好的朋友,我想要利用真心实意帮过我的凌海遥,想要保住我已然流逝的爱情。
  不知道这个理由,能不能让上天宽恕我?
  或许不能吧,所以我的利用没有达到目的,他没有找过我,再也没有。
  我相信,永远也不会有了。
  
  任练达不是我的男主角,所以我走了,他没有去找我,也不曾留在原地等我。
  慕梓也是一样的。
  爱情何等娇嫩易碎,别人苦苦追寻也未必能够得到,若有幸得到也势必悉心呵护苦苦经营,而我不要他做我的男主角,终于也就有这么一天,我亦不再是他的女主角。
  
  到了四月份的时候,有个大学时的学妹联系上我,告诉我她已皈依天主教,将在复活节于徐家汇天主教堂受洗,希望我能去观礼。
  礼拜天我横竖也没事,再说也没见过这样的仪式,很乐意应这个邀。
  
  那天早上我起得迟了些,到教堂时里面早已人满,没地方可坐了。我四下里张望一圈,加入了在后面站立的人群,学着每个人的样子,去领一支蜡烛拿在手上。
  片刻之后,一队神父护持着圣火鱼贯而入,教堂内霎时间灯光全灭,昏暗的光线里清晰可见那一点微芒。就是这一星烛火,一点一点地传递到每个人手上,如一个鲜活的譬喻,生动地演绎着传播宗教精神的意象。
  
  不久就开始唱圣歌,由一名年长的神父带领。我虽然一个字也听不懂,却也能估摸出他是在用歌唱的方式布道。
  心里不由失笑:原来要当神父还不能五音不全呢。
  
  大约因为正值重大的宗教节日,整个仪式颇为隆盛,而这当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唱诗班。圣歌原本就曲调优美如同降自天籁,而教会的专业唱诗班水准一流。这是我第一次欣赏到现场的无伴奏合唱,歌声本身堪比音色最优美的乐器,几个声部彼此烘托映照,妙不可言。我们每个人都拿着乐本,在得到示意时一齐加入演唱,尽管每次都不过一两句,还是忍不住自我感觉良好,仿佛自己是货真价实的歌唱家,如此宏大优美的歌声缺了自己一个就不成。
  
  圣歌足足唱了一个多小时,洗礼才终于开始。此时我已站得有些腿酸,却大为振奋地发现正因为是站在后面,反而获得了观礼的最佳视角,因为圣水在后面的入门处,站在这里倒能最近便地看清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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