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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梦师

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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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算从外界抓一大批人进来,不论男女都雕琢成俊男美女的模样,再教他们吟诗作赋,弹琴吹箫,培养成从外表到修养都完美无暇的子民。只可惜这计划只进行了一半,他就又觉得索然无味,便就此停手,而那些可怜的子民无处安置,就被像报废的玩偶一样,毁容之后丢进这地狱边境里收押着。刚才那个怪物应该就是毁容之后的‘完美子民’。”
  我不禁胆寒,那怪胎的脸庞确实有几分英俊,在毁容之前应该是个丰神俊秀的美男子。只是那蒂玛特斯喜怒无常,今日宠幸你,赐你完美之身,明日玩腻了就直接丢进地狱。我还好没答应和他伯牙子期当什么狗屁“知己”,不然等他厌倦了我这不中用的“贤弟”之后,这地狱边境中又要多一条孤魂野鬼。
  “他在这些年里不知道销毁了多少‘完美子民’,在这里绝不止刚才那一个,应该还会有更多的涌现出来。”珍妮说道,“而我的箱子被蒂玛特斯扣下了,此时并没有防身的手段,所以我们往后都要小心行事。”
  我倒吸一口冷气,心想如果有那宝贝箱子在,我们哪用怕这些散兵游魂,但这一毛不拔的荒地,别说是宝贝了,连块板砖都捡不到,我们也只好夹着尾巴做人,能躲则躲,躲不过便逃。
  我们休息了片刻,重新上路,但这门内中就是一片平坦的荒地,除了身后是堵墙外,其他三面几无分别。珍妮的定位仪等寻路法宝又都装在那口箱子里没带来,我们实在是分不清东南西北该往哪个方向走。
  珍妮也是一头雾水,一时间两人被困在了原地。我有些不耐烦了,索性对她说,管它呢,先往一个方向走,大不了撞了南墙再撤回来。珍妮连连摇头,说这样不行,说是这地狱边境几乎是无边无际的辽阔,我们往任何一个方向都走不到尽头,因此走错了也不知道,不可能有面南墙让我们去撞。
  我不禁苦笑,撞南墙在这里倒成了一种奢望了,这鬼地方可真他妈让人绝望。正在我们束手无策之时,忽然背后又传来了“咔咔咔”的响声。我顿时一惊,难道那个怪胎又再次从深渊底部爬回来了?抑或是它的同伴拍马赶到了?这个问题显然毫无意义,无论答案是什么,我们都只有撒开脚丫子,仓皇逃命的份。
  因为事出突然,那怪胎如天降奇兵般出现在我们身后,容不得我们有思考的时间。我和珍妮都不约而同地下意识往前方飞奔而去,刚才令人头痛的选择方向的难题倒是因此迎刃而解了。不知为何,我觉得这不经思考直觉的选择应该没有错,信心满满地认为前方应该就是藏有蒂玛特斯秘密的所在地。
  但只跑了五分钟,我们都后悔了。身边浓雾弥漫,但“咔咔咔”的声音却从四面八方此起彼伏地响起,我们怕是一不小心跑进了“完美子民”的老窝,已经深陷重围之中。
  但世上本没有后悔药可吃,此刻若是回头哪还有路可逃,身后已经有几十只怪物包抄上来了。现在我们唯有孤注一掷,一条道走到黑,看看前方是否有地方可躲。
  没过一会儿,绿火在浓雾中升起,一朵,两朵,无数朵,密密麻麻地蜂拥而来。我知道很快那怪物般的“完美子民”就会飞扑而至,连忙咬紧牙关,脚下虽不放慢速度,双手却紧紧攥成拳头,随时准备着背水一战。星星点点的绿火还在不断靠近,终于我看见有人影在雾中闪动了,于是立刻停下了脚步,绷紧了神经,蓄势待发准备躲避浓雾中随时可能而来的攻击。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我只感到脚下忽然一空,直接掉了下去。但腾空的感觉不到半秒钟,我一声“啊~”喊到一半,双脚已着地,眼前已是一片漆黑。这才一秒之差,我却感觉自己好像体验了一回瞬间转移,从鬼火群的团团包围中忽然转移到了这无尽的黑暗之中。
  我尽量使自己保持冷静,刚才发生的一幕实在是太快了,需要好好回想一下整个过程。首先,我正全神贯注地准备和那群怪物做背水一战,然后似乎感觉脚底有块板被人抽掉了,所以才会掉下来。而我双脚刚着地的时候,头上也有一声轻微的响声,现在想来应该是木板重新阖上的声音。这一连串的变化都在一瞬间发生,是故我会有瞬间转移的幻觉,其实我应该是掉入了地下的一个密室之中。果然没一会儿功夫,我头顶就传来了纷乱的脚步声,应该是那群“完美子民”杀到了。
  我仍在沉思之中,忽然擦的一声,一盏油气灯被点亮了,我又“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差点没被吓晕过去,只见一张破碎的脸就贴在我身边不到两米处,简直比起上次看到的怪胎更加恶心可怖。
  “嘘~”那怪胎把一只手指放在嘴上示意我保持安静,然后说道,“小声点,别让上面那群怪物听见。”
  我心想你他妈自己长得比人家还寒碜,居然还有资格叫别人怪物,但马上寻思一想,这家伙让我小声点,难道是要我别让那群“完美子民”发现?我又仔细打量起他的脸,只见他从左额开始,就有一道伤疤斜着贯穿整张脸,把鼻梁直接斩断,划到下巴右边才结束。整张脸就这样被分成了扭曲的两半,在油气灯闪烁飘忽的照明下显得格外阴森。
  但奇怪的是,他的两只眼睛都没受损,因此也不像那群报废的‘完美子民’那样带着鬼火。除此之外,他的脸蛋也和“完美’二字毫不沾边,四方国字脸,眼角还有皱纹,即使去掉那道伤疤也不过是个小老头的模样。
  看来他确实和头顶上那群怪物不是一伙的,我稍微一宽心,但马上又紧绷了起来,我这才想起,自己一跌而下摆脱了险境,珍妮还在上面呢!我情急之下上前一步走到那张刀疤脸面前,一把揪起了他的领子问道,“我的同伴呢?她是不是还在上面?”
  那家伙好像被我的过激反应吓了一跳,一下子紧张了起来,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没……没看见你的同伴……”
  我心想这下糟糕了,珍妮估计要彻底完蛋了,那成百上千的鬼火一拥而上,哪还有什么活路?我脑袋里一阵混乱,四下真想找条缝钻上去救她,但漆黑一片的哪里找的到,便又回身问那刀疤脸,“从哪儿可以上到地面上去?我要去救我同伴!”
  刀疤脸无奈地摇了摇头说,“你现在要去救她,恐怕也晚了,还要赔上一条性命。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我的妻子和女儿在三天前也遭了不测,但眼下还是要冷静下来,好好想一下对策,不要枉送了性命才是。”
  听了这话,我像是被当头浇了一桶冷水似的,两腿一软,绝望地瘫坐在地上,半天说不出话来。那刀疤脸知道我在悲痛之中,也不来打扰我,只是在一旁静静地坐着。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缓过神来,抬头问他道,“你叫什么名字?”
  “蒂玛特斯。”
  
 第七十一节  重又相逢 [本章字数:2279 最新更新时间:2013-09-30 16:51:59.0]
  蒂玛特斯?这老头也叫蒂玛特斯?
  我心中一惊,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多叫蒂玛特斯的?旋即一想,这刀疤脸兴许只是蒂玛特斯潜意识里对自己的自我印象罢了,这在不毛之地本就是稀松平常的事。我抬头仔细端详他那张面目全非的脸孔,别说,眉目之间和我在鲑鱼溪见到的女儿还真有几分相似。
  他打着油气灯,带着我向黑暗之中走去。我对他仍然保持着警觉,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慢悠悠地跟在他的身后,保持着距离,走着走着,忽然在黑暗之中顺手摸到了一根石杖似的玩意儿,索性捏在手心里当作是防身武器,总比赤手空拳好得多了。
  就这样在黑暗中穿行了一会儿,油气灯的光十分黯淡,飘忽不定,只能照到他周围方圆2米以内的地方,我看到这地下室到处堆放着各种印第安的羽毛,玛雅的权杖等等古物,但这些个东西都属于冷门偏门,基本没什么收藏价值。我甚至还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牛头骨,体积足有普通牛类头骨的2倍大,两只阴森森的长角向前伸出,足有半米多长。
  “这个出土于非洲的一个部落遗址,我也没搞清楚这是什么玩意儿,索性就丢在地下室里。”刀疤脸见我盯着牛头目瞪口呆,便自行解释了起来。他随即顺手拉住天花板垂下的一个吊环,“刺啦”一声抖落一层灰,盖板被拉开,上面透下了一缕光亮。
  我们俩从出口爬了上去,老头子立刻熄灭了油气灯。我见他无恶意,就想顺手把捡来防身的石杖扔掉,猛然之间忽然发现我手里攥着的竟然是一只人骨,慌忙之下赶紧扔掉,老头子见了哈哈大笑。
  我四下张望,发现自己正身处一间寻常人家的起居室中,简朴而温馨。老式的沙发,晶体管的电视机,还有一张颇有古味的茶几放在正当中,我虽刚刚见过蒂玛特斯金碧辉煌的大殿,但总觉得那里虽富丽堂皇,穷奢极侈,却没有一点人情味。相比之下,我对这普普通通却充满生活气息的起居室更有好感。
  “这里就是我家。”老头压低声音对我说道,“三天前我从床上醒来,老婆和女儿都不见了,然后那些个长相奇怪的家伙就冲了进来,我只好躲在比处理瑟瑟发抖,才逃过了一劫。”
  我转头继续打探周围的环境,发现四周窗户都被人用木条封住了,便问他,“这些都是你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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