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长梦付芳华

第67章


  宫嗣死了,他是老国君的人。
  那么,接下来呢?他是琪陌党,月娘是西夜派,而静音,是那么的无依无靠。
  等待他们的命运到底会是怎样?他开始担忧,恐惧。终究自己不是墨琦,不能那么沉稳的去思考,去处理,去解决……看不到出路的他开始想要放弃,想要逃避,又有什么办法呢?终究不是一路的人,终究不能有好的结果。
  在京都城里与她们分开后,不到一天他就开始思念,想着她们现在会在何处呢?有没有找到歇脚的地方?自己今天的话语又会对她们造成怎样的伤害呢?可越是这样越是心烦意乱,越是告诉自己不要去想就越是想,这样痛苦的时候也只有一醉方休最好了。
  在司马府里醉醺醺的度过了几日,直到白袍的男子闯进了自己的房间,进门就是重重的一拳将自己打醒,声音前所未有的急切,“静音和月娘呢?”
  他打了个机灵,“我不知道,我们进了京都城就分来了,墨琦,她们不能被王发现,不是吗?”
  白衣的男子气的不轻,连脸庞都变得铁青,“司越,要是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有个三长两短,你就等着迎接我的愤怒吧。我才不管父王或者姑苏怎么想,如若想要保护她,就算是要我放弃这个天下,我也要倾尽全力去兑现我的承诺。司越,你太让我失望。”
  他愣在那里,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房间外面,起身时眼里已不再有颓丧和迷茫,墨琦,你说得对,就算是要我放弃所有我也想要保护她。
  于是我将长剑刺进了你的胸膛,因为是你告诉我,不要畏惧,如若足够爱,那就为她倾尽所有。
  你知道吗?当你为了我和月娘向公孙鸣求情的时候,我是那么的感激和幸福,想着就这样拥有她,同时跟随于你,司越这辈子就完整了,哪怕有一天我们一起失败,一起战死沙场身首异处那也值了。
  因为感激,因为钦佩,因为敬仰,因为忠诚,因为信赖,因为依靠……所以,变得愤怒,变得失望,变得残忍,变得冷血,变得失控,变得背叛……
  尽管距离那天已经过了十多天,但他没有后悔那样做。只是说不上恨,冷静下来的他已然明白这不是他的本意,只是奈何事已至此,如若再让他选择一次的话,他也照常会给墨琦那一剑,尔后不会跟她一起逃离,而是将他亲手送到宫里医治,至于自己的结局,已不再重要。
  跟着公孙琦逃到了齐国,期间一直有她陪伴。她不再像之前那个腼腆的月娘一般看到自己就会脸红,这十几日,她更像一位贤惠的妻子,每时每刻都对自己嘘寒问暖,表现得是那么完美,似乎生怕他会生气,他会皱眉,他会哭泣,他会后悔……
  终于,他们在月夜中拥吻,月光绵长,衣衫褪尽时,他听见她低低的啜泣,微不可闻。
  “司越,对不起。”
  他没有说话,却显得有些粗暴,发泄或者是报复,仇恨还是疼爱。
  唯有月光洒满了整片天际,明明那么稠密,却又单薄的仿佛立刻就要散去。
  这样没有意义的逃亡结束在另一个月夜,那一天用过晚膳的他发觉自己的脑袋异常的沉重,昏昏沉沉的就要睡去,却又强撑着看向一旁的红衣女子,她就坐在那里无声的落泪,尔后伸手抚摸自己的脸庞,眼皮闭上的最后一瞬感觉到她的嘴唇印上了自己的唇,以及一滴还未掉落到自己脸上就已察觉到其散发出来的寒意的眼泪。
  再醒来时,她已不在自己身边,去的那么彻底,连一封信都不曾留下。
  可他知道她去了哪里,或者她本来就是那里的人。
  他还记得他对自己说的话,如若想要保护她,就请放弃全天下。
  他买了马匹,背了一把红缨长枪,别了一把吊坠宝剑,像一位战士般踏上了征程,甚至自己都忍不住从嘴里开始哼唱出苍凉的战歌。是啊,当初不是就说过么,要让自己的剑护于他身前,现在,不是应该兑现承诺的时候么?
  墨琦,一起战斗吧。尽管在不同的地方,尽管知道壮士不归,燕雀不返。但还是请让我跟你一起去实现愿望,最后的愿望。
  圆月高悬。
  姑苏府外,紫袍的男子血染长袍,宝剑断,长枪折,意气风发,豪情万丈。
  姑苏府里,红袍的女子梨花带雨,血浸唇,身躯颤,伤心欲绝,肝肠寸断。
  直到他的血液流干,直到她的眼泪断绝。
  她踏出了房门,空气中的血腥味凝固,颤颤巍巍的走向道路尽头,那里,紫袍的男子倚靠在墙角,都还能听见血液流淌的声音,却依然有完美的微笑的脸庞,未闭的双眸就那样直直的望着自己,似乎在说。
  “月娘,我会保护你。”
  她跪下,抚上他的眉,将自己的脸庞贴上他的脸庞。
  “你真的很傻,总被我骗,还是一如既往。”
  倾了一地的烂漫紫月,繁华散尽,唯有耳边低语,仿若梦呓。
  他们都曾爱,他们都曾伤,他们都曾生,他们都已亡。
  倾紫月篇完结
  。
  万花零
  一世长梦付芳华.
  那天,属于我的那朵花在我的手上枯萎凋零,终不再重来。——公孙鸣。
  齐国仿佛生来就很尊贵,无论是它长盛不衰的国力,还是礼仪有加的行事之道,亦或齐都岳阳那惊艳天下的万花齐放,一切都在表明,生在这个国家会是多么的幸运。
  可我恨透了它。
  没错,它很高贵,于是优雅的皇室看不起奢华的贵族,而奢华的贵族看不起土气的豪绅,土气的豪绅,则看不起贫贱的百姓。
  我的出身是那么的低,以致于看惯了白眼,看惯了伪善,看惯了轻视。
  而他们都不知道我也轻视他们,轻视豪绅,不屑贵族,甚至蔑视这个国家的皇室。
  在我看来,被人称道为贤君的齐宣王也不过如此,如若他能撇弃他那虚伪的外表,正视这个外表光鲜亮丽,内里腐朽不堪的国家的话,那么齐国称霸天下指日可待。
  可他是那么满足于现状,那么注重形式,那么维持形象,仿佛高贵的外表能令自己看起来像是神一样,从而被万世称颂赞扬。但他忘了,只有自己真正成为神,只有自己真正拥有令世人颤栗的力量,人们才会花心思去记住,花心思去修饰,然后花心思去感恩戴德万世传颂。
  他不明白,所以我只能去教他,或者直接放弃他,转向下一代齐国国君更好。
  从一个普通平民爬升到太子侍读是那么的艰辛,尤其是在齐国这么个阶级制度观念如此根深蒂固的国家。
  所以我一定要抓住这些来之不易的成果,我一定要珍惜,到时候齐国称霸,历史也一定不会忘记我公孙鸣,然后终有聪明人会发现,如果没有我,就没有齐国的称霸,那我就是真正的神了,不是吗?
  齐国的储君——公子琏起初也是那么的瞧不起我,似乎出身低贱的我连看他一脸都是对他的亵渎,总是想尽一切办法羞辱我逼我离开,可当我于齐都与道家十三传人大辩贤道而不败时,他终于瞠目结舌,亲自拱手于我,表示愿意拜我为师学道。
  属于我的道路看起来是那么的通畅,我似乎都能看到自己带领齐国军队踏平乱世的场景了,那些日子我夜夜狂笑,多年的努力和隐忍,都到了尽头,现在,在齐国,说起公孙鸣,所有人都是脸含敬畏,视若神明。
  而她的出现,那时候,说不上是好事,但也说不上是坏事。
  其实早在那之前就有所耳闻这个齐国最美也最令人头疼的公主的大名,世人称其美貌可赛嫦娥,却顽劣不堪,喜捉弄人,就算是自己的父王也敢蹬鼻子上脸与其在朝廷之上吵闹,甚是传奇的一个女子。
  那日我如往常一样在太子殿里教授公子琏为王之道,我凯凯而谈,“所谓王者,当戒骄戒躁,戒欲戒痴,既不贪婪于财物,也不沉迷于女色……”
  “哈哈哈……”
  从房门处突兀的传开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我微微皱眉,望向门口,见一白衣女子一只手搭在门上,一只手捂着肚子,笑的前仰后合甚是夸张,尽管笑的那么不矜持,可漂亮的眉眼却仍是最完美的组合,即使是我也有片刻的沉浸和失神。
  公子琏也侧过了头,见到门口的女子后脸上一变,却又马上皮笑肉不笑的开口道,“哟,漠烟姐,你怎么今天有空来王弟这儿来溜达溜达了?你不是最讨厌读书什么的了吗?”
  听了他的话后我反应了过来,原来她就是那个漠烟公主。我立马收了书本,向门口的女子拱手道,“在下公孙鸣,在这里向漠烟公主请安了。却不知是否刚刚公孙鸣说了什么错话,令公主觉得好笑至斯?”
  她收了笑,摇摇头,“哎,没什么没什么,就是突然想到,你要是想让我这个生来好色的王弟戒掉女色,那恐怕只有直接送到太监总管那里去给他来一刀这个方法可行了。”
  公子琏闻言又是脸色一白,“漠烟姐,你我好歹关系也算良好,平日里也是井水不犯河水,怎的能想出如此恶毒的方法来对付我?”
  女子白了他一脸,那一瞬间的俏皮表情令我心里颤了颤,急忙低下头不敢再直视于她,那种诡异的痴迷感觉在我的心里久久萦绕,却是怎么也弄不明白。
  “我是听闻你这儿来了个什么齐国第一贤士做你夫子,心里好奇想要来看看这个聪明人会不会与我们长的有什么不一样,比如多个脑袋什么的,不然哪有那份闲心来管你管不管得住自己的下半身这种事情,好了,这个人也看见了,除了比我们肤色黑了一点之外,看起来也没什么不同,太令人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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