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录之沉沦

293 第二百九十一章


“华尔兹兼具庄重典雅与飘逸欲仙的风格,这是由舞步中的旋转动作带来的。虽然其中的女步是由男步带动的,但以你这种程度的舞步,到时候只会被美第奇家族的人嘲笑为学步的鸭子。”
    可黛毫不顾及林皓夜剑圣传人的身份,用各种方式冷嘲热讽,逼着林皓夜穿着四寸高的高跟鞋,必须在一根直线上款款而行,腰上挂着的铃铛不能响动分毫。稍有错疏,羊皮鞭子就抽到小腿上。
    “我记得中国古代女子有一种‘莲步’,走来意韵姗姗,风姿袅娜,连腰带上的流苏珠子都不会发出响声。什么时候你能练到这种境界,什么时候这个下午的功课就算过关了。”
    林皓夜憋了一肚子火,回头看见凌昊天靠在一边悠悠翻阅着公文,更加气不打一处来:“为什么我练得这么惨,他就这么悠闲?”
    凌昊天翻过两页文件,头也不抬地悠悠道:“我从十三岁开始就有专门的舞蹈老师教授贵族交谊舞,你那时候在干嘛?”
    林皓夜哽了一下,回想一下自己十三岁时,貌似还在扎堆踢毽子、打游戏,登时垮下脸来。
    可要就这么认输,她又有些不甘,不甘不愿道:“可是……只不过是开场舞,有必要这么严苛吗?”
    她不是没试过穿着高跟鞋跳舞,可还是第一次穿这么高的鞋跟,能保证正常走路不崴脚已经算不错,还要走出那种婀娜款款的意韵,跳出流畅飘逸的舞步,简直是要她的命。
    可黛优雅一笑:“今天的训练不止是要教会你跳华尔兹,更是要让你养成行止间的仪态,否则又怎么能跟美第奇家族的第一继承人较劲?何况……”她顿了顿,走到林皓夜近前,刻意压低声音:“林小姐觉得,是你在女子中算得上漂亮,还是董事长在男性中称得上帅气?”
    林皓夜不明白她为何突然这样问,可还没厚脸皮到睁眼说瞎话的地步,扁扁嘴道:“是他比较帅。”
    可黛微笑着点点头:“那就是了。董事长称得上男子中的翘楚,还得时不时顾及一下自己的形象,何况是林小姐。若是不花一点心思改善自身条件,你凭什么认为殷文主管就必须对你死心塌地?据我所知,对殷主管芳心暗许的女性可不在少数。”
    林皓夜一口血噎在喉咙口:狠……太狠了!这样一张利口,专挑别人的软肋扎,难怪能胜任凌氏审讯官这一职务。
    她偷眼看看殷文,后者靠在角落里,翻看着自己的手机,似是全未注意到这边的动静。视线在那张清隽英挺的面孔上凝注片刻,再回想下穆清华那张清丽绝俗的脸,截图扫描,再PS在一起,合成了许久,忍不住发出一声哀叹:这两人,光看外表……真TM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她深吸一口气,咬牙道:“我知道了,继续吧。”
    所谓的“舞步训练”持续了足足四个小时,中途飞廉一个电话打来,说安防部代理主管李如松已经到了港城,把凌氏少帅临时拉走。于是礼仪训导厅里只留下林皓夜一人继续受着痛苦煎熬。
    当她第N次走过那条红毯,腰带上的铃铛纹丝不响。可黛点点头,随即换了训练方式——厅廊下的理石地板微微下陷,涨起一池清水。而她就要踏着水池下的青石练习华尔兹的舞步,每一步都不准带起水花。
    林皓夜目瞪口呆,半晌终于回过神来,忿忿大叫道:“这是什么训练方式?根本是刁难人!有本事你自己做做看?”
    可黛看了她一眼,一句话没说,人已站在青石上,接连三个三拍旋转,CD的金色鞋跟化开层层涟漪,竟当真没带出一片水花。
    “我知道你是剑圣传人,剑术独步天下,自然不会把这些雕虫小技放在眼里。不过你别忘了,你同时也是女性,如果还想像一个正常女孩子一样谈恋爱,就不能轻视这些可以展示女性魅力的技艺。”
    她看着垂眸思索的林皓夜,十分精准地加上最后一块砝码:“当年,穆清华小姐也是这样过来。”
    听到“穆清华”这三个字,林皓夜骤然抬头,眼底好像有火光在燃烧:“我知道了!我练!”
    殷文对华尔兹练习没兴趣,更不想一直面对着审讯官,索性找了个借口躲出去。等到两个小时后回来时,正看到林皓夜在水面上练习舞步,四寸高的鞋跟一滑,崴了脚踝,险些栽倒在水里。
    殷文吃了一惊,一个箭步冲到近前,将已经栽倒一半的林皓夜堪堪拉起,连声问道:“你没事吧?”
    “没、没事。”
    林皓夜捂着脚踝,痛得龇牙咧嘴:幸亏她是上古名剑化身,筋骨强健殊异于常人,否则刚才那一下非扭断肌腱不可。
    殷文扶着她到一旁坐下,脱下那双黑色的高跟礼鞋,想察看她伤势如何。谁料不过一个下午,她脚上已磨起无数血泡,连鞋帮都染红了,顿时吓了一跳:“怎么弄成这样?只是练舞而已,有必要这么拼命吗?”
    林皓夜也没想到会搞得这么惨,挠挠头道:“既然已经答应了,那我就想做到最好嘛。而且……”她顿了几秒钟,低声嘟囔道,“而且……我也想更衬得上你一点嘛。”
    殷文正撕开手绢替她包扎伤口,闻言不禁一愣,抬头:“你说什么?”
    林皓夜咬着手指,声音含糊不清:“我又不是美女,脾气也不温柔,小心眼又睚眦必报,还霸道不讲理……都不知道到底哪里吸引你。那位可黛小姐说的也对,连凌昊天那样的人都要顾及形象,讨人欢心,何况是我。”
    她的解释太出乎殷文意料,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隔了一会儿,才无奈道:“你知道,我并不看重这些。”
    “我知道啊……可是不看重,并不代表不喜欢嘛。”
    林皓夜玩着自己的手指,语气中带着一股连自己也没察觉到的酸意:“你当年会跟穆清华交往,说明你心里还是更欣赏喜欢那样的女性啊。”
    殷文有些哑然,盯着她瞧了片刻,轻轻叹了口气:“所以,你才让凌昊天将清华调回北美总部?因为她让你觉得不安,是吗?”
    林皓夜眨眨眼,倏尔抬起头:“你……都知道了?是凌昊天告诉你的?”
    “不是。清华来向我辞行,我想凌氏少帅没理由无端调走一名得力干将,除非有人向他提出要求。”
    殷文声音平静,目光却透出几分无奈:“夜儿,我现在同清华只能算普通朋友,她不会对你有任何影响,你没必要这样介意她。”
    林皓夜扁扁嘴:她当然知道,否则这两年来殷文也不会对穆清华避之唯恐不及。可是知道归知道,每次想到那个女人曾跟殷文是男女朋友,还几番与其无语凝噎地对望,她就像喉咙里梗了一根鱼刺,吐不出也咽不下,极其不舒服。
    之前她向凌昊天提出这个要求时,并未刻意要求其保密,一半是因为知道,凌氏少帅就算答应了,也未必会做到;另一半则是因为,她既然说了出口,就不怕让殷文知道。
    “我知道你一直把穆清华当成普通朋友,可是很明显,她可没把你当成普通朋友。”
    想到那一晚她在凌氏东海别苑里所看到的那一幕,林皓夜眉心微蹙,一股无法明述的微妙情绪涌上心头,新仇旧恨叠加在一起,索性坦白道:“她对你的心思,我非常明白。我不喜欢她楚楚可怜的表情她说的话,好像我欠了她一样。我更不喜欢她看你的眼神她做的事,每次听你嘴里说出她的名字,我就会想起这两年她所有试图将你抢走的举动!”
    这是她自从知道穆清华和殷文的那段过往后,就一直憋闷在心里的话——之前因为与殷文关系未定,所以没有立场这样说;而之后……则是再没有机会说出口。
    一口气说完,她清楚看到殷文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愕然神色,不由微微苦笑:是了,想来这个男人从未想过这一点吧?在他看来,他全心全意喜欢的是自己,她自然没必要为这些事而在意。可是于她而言,哪怕此刻殷文钟情的是她,只要一看到穆清华,她就会想起那两人曾经共处的时光,想到那两人曾经是如怎样珠联璧合的一对。
    所以说,前女友这种生物是非常麻烦的存在,绝对不能沾染——可惜的是,再怎样聪明睿智的男人,一旦碰到这个问题,都会拎不清。
    这一回,殷文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埋头将她的脚伤处理好,手绢接口打了个整齐的结。
    这样的反应在林皓夜意料之外:如果他表示出愤怒,或者对她的话加以反驳,她反倒能随机应变。可是殷文沉默以对,她也不知该如何继续,只能任凭气氛一点一点沉寂僵持。
    殷文处理好她脚上的血泡,终于抬起头:“今天先到这儿吧,我送你回去。”
    他刚想回身召唤司机,却感到衣袖一紧——林皓夜轻扯扯他衣袖,眨巴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头一歪,眉一低,竟然流露出几分怯生生的意味:“你生气了吗?”
    她是个聪明的女子,自然知道何时该强势,何时该示弱。而应对殷文这样水泼不透的坚冷性子,柔情攻势永远比强硬顶撞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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