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年蒋经国

第52章


  高雄事件后,党外势力无疑是奉康宁祥为其领袖的。
  康宁祥是党外一位非常有影响的人士。他1938年出生于台北市一个小业主家庭,30岁时才从台湾中兴大学毕业,后当了一名普通加油站工人。由于他全身投入政治运动,他在1972年当选为“立法委员”,1975年连任此职。1977年他又领导党外竞选市长与“省议员”活动,并将党外青年代表许信良、林义雄、张俊宏等推到岛内民主运动的大潮中。康宁祥主办的《台湾政论》是继雷震《自由中国》之后最具震撼力的党外杂志。高雄事件发生当天,他曾从台北南下高雄声援,到现场后见气氛紧张,估计要出事,为避免冲突遂先期离“《美丽岛》事件”中,该杂志发行人、“立法委员”黄信介在警方逮捕行动中被“请”上车。开。高雄事件后,康作为党外仅存的元老,为组织军法大审的辩护律师团出了大力。
  随着党外势力的复苏,投入党外运动的人愈来愈多,成分愈来愈复杂,内部的意见愈来愈不一致,随之使党外势力内部出现了严重的裂痕,派系横生。对于党外运动中的派别曾有各种各样的分法。1980年,联邦德国籍政治学者杜勉曾将台湾政治体系中反对派分为五派:
  (1)行动派:以《美丽岛》杂志社人员为代表,但在高雄事件后解体。
  (2)孤星派:以《美丽岛》杂志核心分子家属为主。
  (3)民族社会主义派:他们是意识形态取向最浓的反国民党势力。
  (4)地方派系:他们的群众势力多以地缘为依归。
  (5)自由派:以康宁祥为核心,主张体制内改革和领导结构的台湾化。东方一:《台湾在野政治运动的历史和现状》,载《台港澳情况》1987年第23期。
  台湾风云论坛社出版的《透视党外势力》一书中,艾思明也把党外势力分为五派:
  (1)承继传统势力的主流派:
  (2)群众运动取向的行动派;
  (3)以“黑派”为代表的地方派系;
  (4)基督长老教会和宗教势力;
  (5)民族社会主义。
  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教授邱垂亮,1983年曾以“拥康”、“倒康”为主线,将台湾党外势力分为四派:
  (1)党外主流康派,或称“体制内改革派”、“温和自由民主派”,包括费希平、张德铭、黄煌雄等人。
  (2)继承《美丽岛》政治运动的“台独”派,或称“行动派”、“革命派”。以许荣淑和林世煜、周清玉、尤清等人为主。
  (3)以李敖的绝对反国民党、绝对反抗、绝不妥协的绝对主义者,和以林正杰的改革体制主义为主的党外势力。
  (4)以陈映真、王拓、苏庆黎等人为主,以《夏潮》为阵地的“社会主义一派”。东方一:《台湾在野政治运动的历史和现状》,载《台港澳情况》1987年第23期。
  党外派系分歧公开化是于1982年5-6月党外“立委”集体放弃杯葛预算审查和康宁祥等4人访美开始的。
  1982年5月,“立法院”审议“警总”的预算,党外“立委”要求“警总”司令到会接受质询,遭到拒绝。党外“立委”出于气愤决定杯葛预算的审议。因质询当日出席会议的党外“立委”仅7人,根本不足以杯葛、康宁祥等经紧急磋商,决定提出三个条件同国民党进行                             谈判,放弃杯葛。此事本属正常,康宁祥处理并未错,但较激进的林世煜闻讯后,在其主编的杂志《深耕》上批评康宁祥向国民党妥协、放水,是“喝国民党的圆仔汤”。李敖对康也进行讽刺与责骂,要康对国民党的政策多放火,少放水。这就是所谓“批康运动”的缘起。
  同年6月,康宁祥多方联络,由“北美洲台湾人教授协会”发出邀请,康宁祥、尤清、张德铭、黄煌雄4人赴美访问。康认为这是党外势力首次以团体方式踏上国际舞台,其意义非比寻常。此间,批康运动逐渐升级,康为党外杂志群起围攻,连美国之行都遭批判;批康与党外阵营内部的争论持续3年之久。康宁祥后来回忆说:“高雄事件发生以来,老康的每一个动作,都会在党外杂志产生一些反应”,“老康‘出国’时,党外杂志连他英语不好都要大做文章”,说他“英文那么破,‘出国’干什么”?三年半来的批康就是在这种混淆不清、纠缠复杂的“老康情结”下,愈结愈深。陈红民:《台湾政坛风云》第151页。
  1983年底,台湾将举行“增额立委”选举,因观念上的分歧与争论必然导致组织上的分裂。1983年3-4月,党外人士谢长廷酝酿组建“党外人士竞选后援会”,该会9月18日正式成立。因在候选人上存在着分歧,激进的党外人士于9月份成立了党外编辑作家联谊会(简称“编联会”)。观念上的分歧与组织上的分裂使党外势力遭到重创,在“增额立委”选举中,虽然江鹏坚、尤清、张俊宏等人得以当选,但康宁祥、张德铭与黄煌雄均告落选。党外势力在困境中艰难跋涉着。
  1984年9月,由党外人士组成的党外公职人员公共政策研究会(简称“公政会”)跃上台湾政治舞台。该会具有政党雏形结构,费希平任理事长。公政会成立之后,国民党当局震动很大。1984年11月21日,党籍“立委”蔡友士质询“内政部长”吴伯雄,询问公政会成立的“法律”依据。吴伯雄答称:公政会等类似组织为“非法组织”,应自行解散,停止活动,否则将责成有关机关“依法”取缔。
  党外人士闻此讯息后,即刻在吴讲话当日下午召开紧急会议,研讨对策。会后党外人士发表声明称:
  (1)“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系国民党训政时期的“法律”,与后来颁行的“宪法”在人民集会结社自由权上有所不符,其“法定”效力尚有可议。
  (2)目前的其他政党,也都未“依法”登记在案。
  (3)“执政党”应保持宽大胸襟,勿使政治对立升高。
  针对党外声明,“内政部”宣称:政党并不属于一般社团,并不适用一般社团据以成立的“法令”。党外“立委”立即反唇相讥,他们进一步提出两份书面质询,矛头直指“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是否“合宪”。在一场唇枪舌剑之后,党内外矛盾已达极点。
  1985年,党外势力以陈水扁旋风为其先导,展开了同国民党当局的斗争。作为后来民进党核心骨干的陈水扁,这里不能不作扼要介绍。
  陈水扁,1951年2月18日出生于台南官田乡一个佃农之家。因家庭贫困打着赤脚读完小学。1969年,陈考入台湾大学工商管理系,因他酷爱法律,后休学准备重考。1970年他又考入台大法律系。1974年大学毕业至1979年《美丽岛》事件发生前,他始终未与党外反对运动有直接接触。1980年,台湾当局对《美丽岛》事件主角进行军法审判,党外势力组织律师辩护团。当时,台北“市议员”张德铭律师找到陈水扁,要求他为党外势力的龙头老大黄信介辩护。从此,陈也走上了反对派道路。同年年底,陈因替黄辩护关系,也积极在幕后为黄信介之弟黄天福与姚嘉文之妻周清玉助选“立法委员”。1981年,陈水扁与康水木、谢长廷、林正杰打着“民主制衡进步”的旗号参加台北市议员竞选,陈以高票当选。1984年暑假,陈受邀赴美参加北美洲台湾人教授协会年会。9月返台后紧锣密鼓谈论组党之事,并成立了组党促进会。国民党当局对此刻意打击。10月间,《蓬莱岛》杂志“以翻译代替著作”7字官司爆发,陈以挂名社长身份受牵连。1985年1月12日,法院以“诽谤”罪判处陈水扁有期徒刑一年,外加200万元赔偿金。陈愤而辞去“市议员”之职,并宣布拒绝上诉,以示严重抗议。同年9月赴台南竞选县长,以高票落选,11月18日偕妻子吴淑珍赴台南谢票时,因车祸妻子成残疾。1986年4-5月间,陈探头测风,出任“五一九绿色行动本部”发言人,随即被法院传讯,5月30日判决确定,刑期由1年改为8个月。被判刑后,陈水扁扬言要进行人权进军,顷刻,岛内舆论沸沸扬扬,席卷整个台岛的“陈水扁旋风”是党外在舆论上先声夺人的第一仗。与此同时,国民党当局又以“取缔非法组织”为名,要求党外公政会易名。
  面对台湾当局这种公开胁迫,党外势力在克服内部歧见之后,向当局表示绝不退让、妥协的立场。4月,《美丽岛》案服刑人施明德为抗议当局压制民主,镇压异己,在狱中宣布绝食,党外人士在岛内掀起抗议浪潮。5月7日,党外人士数十人,在台北市高举标语牌,举行了抗议“警总”及有关情治单位肆意查扣杂志的请愿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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