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狂的故事

第11章


    “死者生前系一家航空公司销售处职员,发现尸体时还穿着航空公司制服,有人分析凶手可能是制服变态。警方同时在凶案现场发现,死者储藏的大量贵重首饰被盗。凶手作案手段非常凶残,在死者身上连刺七刀……”
    连刺七刀?
    张夜想起第八篇杀人日志,正是连刺七刀才杀死了航空公司前女友,同样在作案后拿走了贵重首饰,将现场伪装成为入室盗窃杀人。
    相同的住址,又是航空公司销售处,还有半夜里也穿着制服……
    最后,跟帖的网友爆出了死者生前的照片。
    她死了。
    虽然,两年来他一直想以同样的方式杀死她。
    张夜浑身冰凉地坐着,幸好昨晚手机掉苏州河里了,里头还存着昨晚与她的通话记录!
    警察会不会又找到自己?肯定会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虽然分手已经两年,但还是会被知道的——何况只要一看她的通话记录,张夜就立即凑巧地跳了出来!
    可是,他有不在现场证明!
    昨晚先是跟女朋友吃饭,悲惨地遭遇分手,又跳进苏州河几乎淹死——有许多人可以证明。
    后来,就是那个神秘的男人。
    X?
    昨晚大部分时间,是这两个男人在一起喝酒,聊天,回忆,迷醉……还有什么?
    虽然,一大早从他家沙发上醒来,可张夜记不清凌晨时有没有出过门?
    再也不敢想下去了——是不是跟上次一样?半夜跑出去,杀了人又回来,一觉醒来忘得干干净净?
    张夜拿起公司的固定电话,虽然已没了手机,但他还记得林小星的号码。
    当他拨完那个熟悉的号码,又颤抖着把电话挂了,为什么要让她知道这些?不是已经分手了吗,这不是再一次去骚扰她吗?
    不,不能让她再和自己沾上任何关系,也不能让她遭遇任何可能的危险。
    林小星会不会有了新的男朋友?
    于是,张夜的鼻头一酸,忽然间是那么想她。
    ※※※
    有部电影叫《这个杀手不太冷》,我喜欢那个杀手Léon,他说过一句话——
    “你杀了人以后,一切都会变了。你的生活就从此改变了,你的余生都要提心吊胆地过活。”
    至理名言。
    昨晚,张夜在我的沙发上睡着以后,我便带上沉重的背包出门。
    我打上一辆出租车,来到一个安静的小区。还不到十二点,我想她不会这么早回家,但愿没在外面过夜。我等在张夜的前女友家门口,他日夜惦记着要杀掉的女子。既然,我已知道张夜在哪里上班,就能轻而易举查出对面那家航空公司销售处。至于整天穿着制服,身材高挑,脸蛋漂亮,私生活混乱的女人,我想在那里不会有第二个人。
    守株待兔了半小时,她回来了,还是身着制服,腿穿黑丝,散发性感的香水味。开门刹那,我冲出黑暗中,将她推入玄关,尖刀刺入后背。
    一、二、三、四、五、六、七……
    心里默默地数了七下,在她身上留下了七个洞口。
    她死了。
    当我浑身是血地站起来,在她家里走了一遍,果然如同张夜的描述——他可能来过这个房子,未必打开过她的衣橱与抽屉,但他的猜测与想象都是对的。
    我用手套取走她的许多值钱的首饰,比如钻石项链与白金戒指,带走这些东西都可以帮助我逃过警方的追捕。
    不过,身上那么多血可得清理干净。我将血衣塞入背包,走进死者的卫生间,打开热水给自己洗了个澡。或许,警方会发现陌生男性的毛发,但未必是杀人犯的,也可能属于跟她有染的男人。
    最后,我换上早已准备好的一身干净衣服,离开了杀人现场。
    就像张夜在杀人日志里写的那样,我是一路步行回家的。我把死者那些值钱首饰,全部扔进差点淹死张夜的苏州河里。
    回到六楼的家里,张夜依旧在沙发上熟睡。我合衣躺在床上,在满屋子的啤酒味中,默默等待天明。
    此刻,又过去了二十四小时。
    整个白天,我没有跟踪张夜,而盯上了另一个人——“JACK的星空”里杀死的第九个。
    我见过那个人。
    监视张夜的第一晚,他们初中同学聚会的钱柜KTV,我在厕所与那人打过一个照面。他比我高了半个头,体重可能是我的两倍,大大的肚子几乎要贴到便器上了。他完全没注意到旁边的我,而我的目光已判决了他死刑。
    很快核实了这个男人的身份——出身法官家庭,现为知名律师,收入丰厚的钻石王老五,正是张夜日志里写到的“大块头”。
    现在,最漆黑的暗夜,我默默潜伏在他家窗外。
    这是底楼的小花园,翻越围墙并不困难,耐心等待到凌晨两点,看到他醉醺醺地回来。但这家伙并没有睡到床上,而是打开电脑工作,大概明天有重要案子处理。这可有些麻烦,现实与张夜的想象总有距离。如果直接跳窗进去,面对那么庞大的身躯,根本没有任何机会。
    于是,我蹲下来敲打窗户。
    那声音就像电报信号,让屋里的主人无从抗拒。他刚推窗往外看,我便一跃而起,尖刀刺入他的咽喉。
    大块头没有反抗,直接倒在地板上,刀子还停留在他脖颈处。
    我翻身跳进房间,小心地把窗帘拉上。没想到他突然跳起,直接扑到我身上。我的反应迅速而冷静,抓住他脖子上的刀柄,又往里深深捅了一下。
    挣扎持续了几分钟,刀子一度被他夺走,又被我抢了回来。他像斗牛场上的公牛,直到差不多耗尽鲜血,虚弱地倒在床上。
    他还活着。
    喉管居然没被割断!大块头干咳几下,嘶哑地说:“不……要……杀……我……”
    这家伙的生命力太顽强了,简直让我心生敬意!我擦干净脸上的血,喘着粗气趴到他耳边:“你,还记得杀人犯吗?”
    “杀人犯?”他痛苦地颤抖了半分钟,又挤出几个字,“不是你吗?”
    “你还记得有个初中同学吗?你们给他起绰号叫‘杀人犯’,其实,他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而你一直在带头欺负他,还把剥光了他的衣服,扔在女厕所门口,任其遭受全校师生的羞辱。”
    他的脑子缓慢地搜索着,直到濒死的双眼,发出恐惧的目光:“啊?是你?”
    我想,到了这种时候,他已分辨不出我与张夜的脸了。
    “是,就是我。”
    “对……对……不……起……”
    “太晚了。”
    我看到他的脸上写满悔恨与懊恼,虽然当年还是个孩子,但每个人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不是吗?
    “请原谅我!不要杀我!我会赔偿给你许多钱!会尽一切所能来赎罪!不要杀我!”
    死到临头,大块头说话又变得流利了,露出了律师本色。
    我割断了他的喉咙。
    抱歉,你再也不能在法庭上滔滔不绝了。
    当我离开这个充满搏斗痕迹的房间,才发现自己胸口也在流血——居然被刺中了一刀!两个人殊死拼命时,完全没有感觉,现在才有了一丝疼痛,很快便疼得几乎昏倒。
    我也要死了吗?
    八、今夜,无家可归
    大块头死了。
    第二天,张夜接到了同学的电话。
    他的惊讶并不是因为老同学的遇害,而是自己居然还能接到通知?大概前几天刚聚会过,总算在名单末尾没有漏了他自己。
    杀人凶器还是尖刀,大块头家里到处是血,与入室强盗有过激烈搏斗——同学不无钦佩地为死者赞叹:“他真是无所畏惧的好汉子!”
    接完这通报丧电话,张夜坐在办公室里,看着屏保的北极星空画面。
    傍晚六点,同事们开始收拾东西准备下班了。
    张夜不知该下班还是该去死?自己的第九篇杀人日志,再度变成了真实的凶案。
    虽然,与幻想中的杀人情景略有不同,但这样的结果似乎更完美——大块头被杀死的过程,肯定要比之前的描述更为痛苦。
    这不是自己十多年来一直渴望的结果吗?
    可惜,没有亲手杀了他。
    经理,“前女友”,大块头同学。
    下一个是谁?
    “JACK的星空”的第十篇日志,也是最后一次杀人经历,是关于他合租的室友——他不堪忍受其半夜看球声音太吵,奋而踢门将之杀害。
    不,张夜没想过要杀他!合租一年来,室友间关系还算融洽,那天凌晨写日志纯属发牢骚。
    想起电脑里留有室友的身份证号码,他立即上网用室友的名字买了一张火车票,然后狂奔着冲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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