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伦·艾弗森传

第15章


比赛结束,他立刻马不停蹄地随球队飞到密尔沃基。这一晚,他没再像机器人一样撑满全场——他休息了5分钟,可是在43分钟里,他还是28投16中,得到了44分。
两天之后,他重回克里夫兰。两个月前,他在这里领受新秀赛MVP奖杯,承当“红衣主教”的赞美。那一晚他得了19分9次助攻。在他领奖时,克里夫兰人民对他发出了嘘声。为什
在新秀赛季,艾弗森便开始经受媒体的误解、队友的责难。而这丝毫无碍于他的飞驰。
么呢?是因为他得分不如对面科比的31分多吗?
好吧……
这一晚,32投17中,三分球9投5中,罚球手感不佳,18投11中。费城3号阿伦·艾弗森,50分。
他得50分这天,离他22岁生日还有56天。他无意间夺下了一个记录。他成为史上第二年轻的50分获得者——里克·巴里,NBA历史上最高傲、最桀骜不驯的人物之一,保持着21岁261天的最年轻记录。
从这一夜开始,你必须开始认真考虑一个事实了。世界依然对他的投篮数字和战绩指指点点,但是,艾弗森的某项数据,逼迫媒体翻阅60年代的得分记录。这类事情,并不是每个赛季都会出现。《纽约时报》依然用嘲讽的口气谈论76人的失败,但他们还是说了一句:
“无论如何,他是个特殊的家伙。”
又过了两天,特殊的家伙29投15中,得到了40分。他有了一项自己的记录,而不必屈居于里克·巴里身后。NBA漫长的50年历史,那些在克里夫兰出现过的50大伟大球员,以及其他湮没于史册中的巨人,张伯伦、乔丹、贝勒、巴里、佩蒂、乔治·格文……
这些探囊取物的得分狂中,也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在新秀季,连续五场得到40分开外。
你可以说在,这一切有偶然的成分。如果德里克·科尔曼没有躺上病床,如果主教练戴维斯没有在季末心神不定听任球队自决,这神奇的故事也许不会上演。当你回顾这五场名战,你看到的将是:
阿伦·艾弗森,一个快满22岁的183公分小个子,八天内辗转于四个球场,一共只在板凳上坐了十分钟,连续五场得到了40分。
可是在媒体眼里,这五场则是:
五场比赛,他场均出手30次。第五场,比赛还余下20秒,教练依然把他留在场上,让他得到40分,以完成他的伟大记录——而球队以20分败北。这一次,关于自私的声讨格外强烈。即便两天之后,艾弗森单场11次助攻让球队击败网队,争论依然在继续。
这一次,出来指责艾弗森的,是斯塔克豪斯。
整个赛季,媒体都在用斯塔克豪斯、科尔曼和威瑟斯彭举例,试图证明艾弗森的独断专行。斯塔克豪斯时常或明或暗地抱怨,认为自己没得到足够的火力支援。可是,科尔曼场均
分、次投篮和的命中率,都比他前一季有所提高。而另一方面,媒体一面为斯塔克豪斯“得不到投篮机会”打抱不平,一面假装没看到他场均次投篮和分,比新秀季的次投篮、分要高。
有一个事实富有荒诞喜剧的意味。媒体在评论艾弗森对队友的忽视,可是没法举出数据的例子。科尔曼?斯塔克豪斯?他们的出手数和得分都较前一季有提高。76人的角色球员——威瑟斯彭领衔的其他帮手们——的确出手偏少,可是,在球传输过程中,占取他们出手比例的并不只是艾弗森。科尔曼早在网队时期就被认为持球过多,斯塔克豪斯也同样有不爱传球的毛病。
事实是,76人的三大王牌——艾弗森、斯塔克豪斯、科尔曼——都是需要球权来攻击的选手。球权遭到他们三人垄断,角色球员不剩下什么。可是,在1997年4月,角色球员拿不到球的责任被媒体全数放在了艾弗森身上。而斯塔克豪斯此时出来扮受害人,多少有些得了便宜卖乖。
“华盛顿大比分赢了我们,教练到最后20秒还把阿伦放在场上。记录太无聊了!我也需要投篮机会!”
从春天开始燃起的艾弗森VS马布里战火,因为这连绵不断的40分,因为斯塔克豪斯的表白,重新炽烈起来。
1996年选秀大会之前,马布里和艾弗森分别代表了两种倾向——组织者,得分手。他们早早确立了彼此在媒体中的形象。
斯蒂芬·马布里,纽约的街球大师,在纽约街头灯光场混过的老油条们都点头承认,这家伙是天生的一对一选手。他没有标志性的切入动作,因为他也是一个切入动作博物馆。他有通灵的球性,以及看穿对手的读心术。所以,他总能够先对手一步移动到自己想去的所在。
可是,他远远不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控球后卫。
他的优异在于他的一对一摆脱、突破分球、个人攻击力,以及外围的大范围游动、将球运行起来。但在把握进攻节奏、阵地战指挥、送出高质量传球这些方面,他的传球意识、大局观都不能算老辣。甚至在个人形象上,他也顶着一个玉米地垄沟头的发型。他的街球背景还深过阿伦·艾弗森。
可是在1997年春天,媒体先给他戴上了“团队组织者”的帽子,然后推上擂台,用来和阿伦·艾弗森对垒。
多年之后,那些曾经赞叹过马布里“无私、团队、指挥家”的人们,不知道是否会脸红?回望当初,传媒们力挺马布里时,在想什么?举世在谈论艾弗森的低命中率时,马布里8%的投篮命中率还不如艾弗森的,他的得分、篮板和抢断都低过艾弗森。他场均8次的助攻比艾弗森多出次,这次的差距就足以制造一个“马布里比艾弗森更团队”的理由了。
也许他们并不是真心认为马布里更强。媒体需要一个人用来和艾弗森形成完全对比。他们找到了。不管马布里顶着同样的街头发型,同样会持球过多,只要他的助攻比艾弗森高,那么不管三七二十一描述成团队大师再说。这个现成的擂台工具,加上斯塔克豪斯的证词,加上全联盟老队员们纷纷不断地批评——好了,阿伦·艾弗森包围网彻底形成。对立面模范,队友的质疑,老球星们的不满,媒体的尾追堵截。
这时还留在他背后的,只有他的妈妈、他的小弟们,还有帕特·克罗斯了。
1997年4月,阿伦·艾弗森的第一个职业赛季落下帷幕。出战76场,首发74场。场均分钟的铁人战绩。场均分次助攻次抢断。的命中率和次失误则和他大一时的风格类似:过快的速度导致了精准度的缺失。
以及:1997年5月,他职业生涯首个重要的个人荣誉:1996-97季最佳新秀。
克罗斯认为这个奖项理所当然:“如果年度新秀不是阿伦?那么,大概评委被场外因素影响了吧。”事实证明,评委们还算客观,但媒体并不尽然。这座奖杯,与新秀赛季艾弗森大多数的事迹一样,又成为了围绕他的争议之一。媒体一手指着跟随森林狼打季后赛的马布里,一手指着76人队22胜62负的常规赛战绩,理直气壮地谈论:联盟太偏袒艾弗森了,篮球运动的本质难道不是集体运动吗,诸如此类。
可是,阿伦·艾弗森超脱于这一切之外。
年度新秀颁奖前一周,76人队发现他们找不到艾弗森了。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像联邦警察寻找即将爆炸的原子弹似的,把世界翻了个遍,最后发现艾弗森在弗吉尼亚故乡,和他的死党们享受假期。电话追到他时,他慢条斯理地回答:“颁奖?时间?我知道的呀。”他准时到场,拿走奖杯,然后给了妈妈:
“没有你,我就什么都不是了。”
在NCAA和NBA,他的生涯有一个类似的开始。有一个完全相信他的支柱,有一个才华横溢但缺陷颇多的开始。在NBA,抨击和争议更多一点,世界的品头论足更加甚嚣尘上。幸好,他从小就习惯了这一切。他对如何适应一个全新的环境非常熟悉。他依然照着他少年时就习惯的生活方式自得其乐。因为对他来说,唯有这种生活是真实的——媒体虚构的浮光掠影,并没有真正触及他的生活。
1997年8月3日,凌晨一点半。弗吉尼亚州新肯特城外的一条公路上,一个巡警指示另一个哥们。“嘿,有辆奔驰车。”“啊?”车灯划开浓黑的夜色,怒气冲冲在路上行驶,风声鹤唳足以卷飞路边的树。路旁的限速牌明明白白标着65英里,而事后证明,车速超过93英里。巡警指示停车靠边。车窗里伸出三个脑袋:两个小混混——希尔、斯特沃德——和阿伦·艾弗森。方向盘握在希尔手里。
1997年,艾弗森的名气还没大到让巡警第一时间认出来、脱帽肃立的地步。因此,在巡警看来,这不过是三个黑人混混。美国人的概念中,开奔驰车的街头混混,一般都和贩毒、盗窃或是混黑社会的有染。警察一边开具超速罚单,一边朝车里左一眼右一眼地瞟。然后呢,他们闻到了办案时常闻到的味道:“下车。”艾弗森听到警察如此吩咐。他站在凌晨一点半的夜色里,被手电筒照了一下脸。警察麻利地搜查车子,在斯特沃德座位下翻出了大麻。艾弗森的座位上收获更多:大麻,一支枪。
帕特·克罗斯那天清晨知道了以下消息:艾弗森被拘捕,警察正准备以非法私藏大麻和非法携带枪支罪起诉他——两项可以让你坐三年牢的罪名。76人老总第一时间拍出2000美元,保释了艾弗森。
“亲爱的,你知道我爱你,可是你这样很让我难过。”他说。“我注册过枪支了。”艾弗森委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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