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鸟物语

第4章


据说,他不满十八岁就搬出去住,之后很少回家。幸好凌云的出生缓和了他与母亲的关系,虽然不曾承认过,起码不像青少年时期那样敌视。 
  ★☆★☆★☆★☆★☆★☆★☆★☆★☆★☆★☆★☆★ 
  她以为,这一生与曲凌风不会再有交集。 
  但是她不可能与曲家没有交集,她有母亲和弟妹。所以在凌云六岁生日的时候,她踏进曲家大门,参加了那场宴会。而她二十四年来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参加了那场宴会,唱了那首歌。 
  那场宴会名义上是为凌云庆生,实际上是庆祝曲离和韩梅合作的一个MTV获得了今年排行榜的榜首,这本来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情,但是乐坛和传媒却大肆宣扬,借此机会讨好曲离。谁叫他是十年来音乐界最有名气兼最有钱的制作人。 
  天籁大学毕业以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她发现自己和母亲一样热爱音乐,但是潜意识里,她排斥向歌坛发展,父母婚姻的失败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所以,她尝试写歌,她认为这是一种折中的方式,既可以从事音乐,又可以远离舞台。事实上,那首得奖的歌就是她写的,不过母亲答应了不会将她曝光。父亲在她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去世了,一场意外爆炸夺走了他的实验室和他的生命,成就了他一生最大的理想――将生命贡献给科学研究。她不知道这件事给母亲和妹妹带来多大影响,对她来说,她失去了生话的重心。一夜之间,她竟然觉得人生变成了黑白,没有了热闹熟悉的校园,没有了学习压力,没有了需要她照顾的父亲。她变得更加忧郁沉默,常常在室内坐着发呆,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猛然醒悟的时候,头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刚刚都想了些什么。她有时候以为,她会就这样茫然地坐下去,直到死亡。于是,她写出了一首歌――《生命终点》。 
  曲离夫妇驾轻就熟地接受记者的访问,天娇挽着天籁的手臂,急着躲避苍蝇一般的爱慕者。天娇刚满十九岁,完全承袭了母亲耀眼的风采,在学校已经是不大不小的风云人物,还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的连身礼服,俨然是个光艳四射的小美人。天籁穿了一套水蓝色连身洋装,齐耳的短发柔软服帖,脸上略施薄粉,看上去清新雅致,飘然若仙。天籁知道自己是美丽的,也知道自己的美在母亲和妹妹的光华下黯然失色。但是她不知道,她那淡漠而迷茫的眼神,纤细而忧愁的气质。优雅而含蓄的举止,使她散发出一种缥缈空灵的美,让男人不由自主她想要探索她的灵魂。 
  曲凌风第一眼就攫住了那个蓝色身影,她站在那里,始终浅浅淡淡地微笑,但是笑意未曾到达眼底。勘的躯壳处于人群之中,思绪却游离于人群之外,像个迷路的精灵,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曲凌风从来就不相信爱情,更不相信什么狗屁的。一见钟情”。他只知道,他看上了某个女人。就走过去告诉她,然后带她上床,厌倦了,就像丢弃一条流浪狗一样丢掉。实际上,他很少主动找女人。通常都是女人主动找他,而被他看上的女人,能够拒绝他的,更是少之又少。他自知单凭外貌、还没有出色到能够吸引全部女人,但是若加上他的身家财产和家世背景。则足以令所有女人趋之若骛。他是个天生的掠夺者,骨子里那股野蛮的掠夺欲促使他像龙卷风一样四处席卷、掠夺。在事业上强盗式的霸气使他迅速获得成功,也令他得罪了很多人。但是,他有钱,他老子有名望,没有人敢对他说一个“不”字。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是强者,就可以拥有一切。 
  像过去的许多宴会一样,他找到了狩猎目标,开始准备出击。但这次,他中途停了下来,因为他看见弟弟凌云跑到那个蓝精灵身边,摇着她的手臂撒娇。凌云不太喜欢亲近生人,她是什么人,能征服凌云这个难缠的小鬼?显然他的问题也是在场许多人的疑问,已经有记者将曲离夫妇的视线有意引向天籁。 
  韩梅走到天籁身边。挽住她的手臂,“各位,容我介绍,这是我的大女儿佟天籁,去年刚刚大学毕业。”她又搭上天娇的手臂,“这是我的小女儿佟天娇,现在还在上大学。”她最后将凌云抱起,“这是我的小儿子凌云,是今天的小寿星。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够拥有他们。” 
  她说得很动情,眼睛里甚至有泪花闪动,却令曲凌风嗤之以鼻。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知道韩梅是个做作的女人,今天看来,果然本性难移,十几年风光炫耀的生活,仍然不能满足她的虚荣,还要将光彩延续到她的子女身上。佟天籁似乎有些措手不及,脸上有片刻的惊惶无助,随即便恢复镇定,挂上礼貌而机械的微笑。某个久远的画面回到曲凌风脑海,一抹纤细秀气的影子与眼前的身影重叠,原来她不是什么精灵,而是他名义上的另一个继妹。韩梅的女儿,他没兴趣。他退到人群外围,准备找个舒服便利的位子,寻找下一个目标进行狩猎,或者等待被狩猎、无论如何,他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曲离的老搭档叫道:“天娇在学校是有名的摇滚乐手,趁今天的机会、给大家唱一首吧。” 
  天娇将姐姐推到大家面前,大声道:“我唱歌各位叔叔伯伯听过好多次了,还是听我姐姐唱吧,她才真正得到我妈妈的真传呢。” 
  “天娇。”天籁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大家一窝蜂地起哄,令她骑虎难下。 
  看着母亲恳求的目光,天籁无奈地朝大家点头。走到钢琴旁边,坐下来。清脆柔和的齿符从她指尖滑出,她弹着那首上榜的曲子,那首她用寂寞和哀愁写成的歌――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前方却依然长路漫漫,大千世界线纷绚烂,为何我感到黑白一片。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停泊却依然不能靠岸,红尘俗事爱恨痴缠,为何我觉得毫不眷恋。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回头却看到狼藉不堪,害怕寂寞害怕孤单,为何我还要苟延残喘。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呼吸却不能停止震颤,想要开心走上一程,为何我找不到人相伴。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 
  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爱也罢、恨也罢、恩也罢、怨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拾起它;来也罢,去也罢,生也罢,死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珍惜它。” 
  她的声音幽怨缠绵,如泣如诉,唱到这里,那略微苍白的樱唇中吐出的仿佛只剩哽咽。突然、琴音调高了一个声调,她的声音也随之高昂起来――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此刻她脸上真的挂着一抹宁静而满足的微笑,手指在琴键上流利地游动,颇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仿佛音乐停止,她的忧愁和烦恼,寂寞和孤单,呼吸和生命,也都随之停止了。 
  歌声停止,整个大厅鸦雀无声,惟有钢琴的余音轻轻回荡,大家都沉浸在歌曲孕育的极度哀愁的意境中不可自拔。现在他们才见识到这首歌的真正韵味,那个灌唱片的歌手,根本没有将其韵味诠释出十分之一。 
  曲凌风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等他察觉时,他已经走到离钢琴仅有十步远的地方。站在轰然雷动的人群中,用力鼓掌。在他的记忆中,他不曾为任何一个人这样虔诚而真切地鼓掌。如果在前一刻他因为她是韩梅的女儿而决定放弃她,那么这一刻他就因为她这首歌而决定掠夺她。 
  “天!她是个天才!” 
  “她是个天生的歌手!” 
  “韩女士,您有这样的女儿,为什么不早将她推出银幕?” 
  “佟小姐,请问您有没有兴趣到我的公司来?这是我的名片。” 
  “佟小姐,请问您是哪个大学毕业的?学的是什么专业?” 
  “佟小姐,如果您可以接受我们的独家访问,我们将……” 
  无数的惊叹和询问几乎将天籁淹没,巨大的声浪和人群令她窒息。凌云被大家挤到外围,委屈得要哭了。 
  曲凌风将他抱起来,凌云见到哥哥,就像见到天神,高兴地搂着他的脖子叫:“哥,哥,你快救救大姐。她快被淹死了啦。” 
  “我知道,”他抱着凌云,像个所向披靡的勇士,分开人潮,抓住天籁的肩头,对围着她的那群人威严地道:“你们有什么问题,最好直接去找韩女士和曲制作,如果佟小姐肯出山,那么一定是在曲制作的旗下。而且韩女士一定会是她的经纪人。现在,让开,我妹妹需要休息了。” 
  人群自动让出一条走道,传媒没有人不认识曲凌风。乐坛没有人不知道曲凌风和父亲不合。更加没有人不知道。曲凌风千万不能惹。 
  ★☆★☆★☆★☆★☆★☆★☆★☆★☆★☆★☆★☆★ 
  走上二楼,凌云小手用力牵着天籁,骄傲地道: 
  “大姐,这是我哥哥,是我叫他救你出来的,他是不是很棒?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