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羞涩可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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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言,金时发痴痴地笑了,长叹一声,目光放得很远,“放不下啊……”
    刘青歌看着他青白相间的发丝,说不出话。
    “因为舍不得,一旦放手了,就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就消失了,即使变态,我也想把他留在身边,无论用多么阴森恐怖恶心的办法,只要他还在身边就好。”
    比起见不到他,比起他消失,再没有比这个更痛苦的了……
    刘青歌讶然,不放手么,即使用阴森恐怖恶心的办法……
    凌九终于出门来,一身白衣也是满身血污,却依然君然如仙。
    “怎么样?”刘青歌忙着问道。
    比起刘青歌,金时发倒没有那般激动了。
    凌九甚至看都没有看他,只是目光看向金时发,“暂且不会死。”
    金时发呆呆地看着他。
    “你的血对他的毒伤有种奇异的功效,我也把我体内的禹珠碎片植入一片在他体内,但是他已经毒入肺腑,我不知道能不能救回来。”凌九淡然地说着,同时他的脸色苍白险些晕倒。
    刘青歌忙着扶住他,却被他冷冷地推开。
    “这五天里是燕离的恢复阶段,暂时不用你的血,但是金时发,你最好有心理准备,即使救活了燕离,怕是他也离不开你的血了,日日定是要用你的血来续命的。”
    “日日用血续命?”刘青歌惊道:“那样就算救活了燕离,金时发怕是也活不了吧。”
    失些血没什么大碍,可是日日以血续命,那样长久太出血,岂会活命?何况金时发之前自虐已经失去了那么多血!
    闻言金时发没有太大反应,只是淡然地看着凌九,“小五会醒来的几率有多大?”
    凌九顿了顿,轻轻地说道:“不到一成。”
    金时发点点头,还是死的几率大啊……
    “罢了,我放手了,”金时发对着他笑了笑,“无论小五是不是会醒来,我都放手了。”
    说完,他看着刘青歌说道:“刘公子,隐金山庄财大势大,如果五日后小五醒来,请你照顾他好吗?照顾一生一世。”
    “那你呢?”
    金时发笑了笑,“如果他真的醒了,请你用江湖日报昭告天下,让我知道消息,我自会送血来,血我会五天送一次,用寒冰可以保鲜,相信会有用,不过请你不要告诉小五好吗?我不想再见他。”
    “如果……他醒不过来了……”金时发依旧笑着,“那五天后,就什么消息也不要公布了,我不想听到那个噩耗。”
    得到刘青歌的点头应允,金时发转身就走。
    “你要去哪里?”凌九对着他的背影说道。
    金时发脚步不停,“一个没有小五的地方。”
    五日后,江湖日报每日换新,从头条到末条,没有隐金山庄传来的半点消息。
    半城山庄已经变成了一座火烧后的废墟,据说有人已经买下了这块地皮,只是不知道和谁买的,毕竟半城山庄的所有继承人都不在了。
    后山山顶之上,那人坐了许久许久,旁边放着今天的江湖日报。
    夕阳西下,染红了万千世界。
    今天出奇地冷,那人本就是一身红衣,在夕阳下愈发红艳。
    他的身后挖了一个很大的坑,坑里是放着的,是上好的金丝楠木棺材。
    在夕阳落下之后,金时发笑了笑,起身走到棺材里,静静躺下。
    棺材比普通的略大一些,刚好可以放下两个人。
    他伸出手,轻轻触摸旁边的位置。
    放手啊……怎么可能放得下……
    小五,我们,死亦同穴好不好?
    我怎么忍心,把你孤零零地丢给那些陌生人,等下,我就去把你带回来,我们一起睡,好不好?
    然后,再也不要醒来了,永不转世,永堕阿鼻好不好……
    他深深地吐了口气,想要起身。
    棺材里突然踏进一只脚,然后一人跟着躺了进来,就躺在他的身边。
    同样的,他也是一身红衣,红衣胜火。
    金时发僵住了身子,良久无法回神。
    那人轻轻笑了笑,凑过去吻了吻他的唇。
    “你……”
    燕离躺平了身子,轻轻地舒了口气,“真舒服呢,发哥的眼光真好。”
    金时发看着他身上已经好了大半的腐伤,俊美的容颜也已经恢复,只是眼角和左脸部分还有些伤痕没有愈合。
    他不敢置信地伸出手触摸他的脸,直到那股温热的温度传来,他才敢相信,他是真的活着,躺在自己身边。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千言万语,他只问出这么一句。
    燕离扭过头对他俏皮一笑,有些倾国倾城。
    “因为我体内流着你的血啊。”所以他们心有灵犀。
    其实就算不是这样,他这样爱着他,满心满眼都是他,这般了解他,怎么会找不到他在哪里。
    所以,他故意叫刘青歌没有给江湖日报透露消息,只是想吓吓他,他竟敢丢下自己一个人走了!
    良久,清凉的泪从金时发的眼角滑落。
    “我以为……你死了……”
    “是死了啊,”燕离说道,对他眨眨眼睛,“的确是死了,金冽,高子云,陆芊芊,郑钱,燕离,全部都死了。”
    金时发痴迷地看着他。
    夕阳虽落,可是那火红光芒的余韵还在,将两人眼角的泪染成红色。
    “现在活着的,是金时发,还有……”
    “还有红泪,好么?”金时发接口道。
    燕离扭过头看着他眼角红色的泪,点点头,“还有红泪。”
    半个月后,扬州城最大的妓院盼君归对面,一家史上最大规模的小倌馆诞生了,名字就叫做——惜红泪。
    传说老板姓金,只在幕后工作,很少人见过他,传言他有个极为亲密的恋人,就叫做红泪,这家小倌馆就是因他而命名。
    还传说说这位金老板很爱吃猪肝红枣枸杞之类的补血食物,众人纷纷奇怪,又不是女人,补那么多血干嘛?
    那日,盼君归的老板娘媚儿气冲冲地冲到了惜红泪里,径直上了三楼最里面的房间,一脚踢开门。
    床上的床幔放下来,挡住床上的情景,红泪只穿着裤子赤着上身,脸上带着可疑的酡红,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暧昧痕迹,此刻正不满地瞪着她。
    “最近你来的有点勤啊,而且总是不是时候!”他身上的伤已经完全好了,看起来气色很好,红光满面,“吃”得很饱的样子。
    媚儿翻了个白眼,“那是因为你无论白天黑夜都在发情,我无论哪个时间来都会撞见!”
    红泪不以为意地挑挑眉,心情很好,“你又来干嘛?”他将床幔挡得严实,一点也不露出床里面的春光。
    “你们今天又抢了我十七个客人!”
    “哦,那你来找我做什么?第一,我不是老板,第二,就算我是老板,你的员工都是女的,我的员工都是男的,总不能说是我们抢了你的客人吧。”
    “可光顾我们的客人都是男的!”
    “你也可以让女人去光顾你啊。”红泪对她眨眨眼睛。
    “你!你等着,会有那么一天的!”
    媚儿甩袖而去,临走前还骂了句“死基佬”!
    这个词,当然是从金时发嘴里学到的,要知道那时金时发只是不小心提到了这个词,从此媚儿大老板就记住了,哎~
    待她走后,红泪这才拉开床幔,看着床上赤-裸的人。
    那人容貌俊美邪魅,明明年纪轻轻,发丝却已花白大半,青白相间。
    他抓起他的手腕,在他手腕上结痂的伤口上轻轻吻了吻,目光中带着歉然和疼惜。
    金时发好笑地摸了摸他的头发,像在摸一只泰迪。
    多亏金时发知道用冰块保鲜,每次他放血放出五天的份量,冰冻保存,然后自己趁着五天里好好补补身子,然后继续放血,不然天天放血,早成干尸了。
    “昨日凌九捎信来说,以后不用每天喝一碗了,毒素已经清理得差不多,每天只要一杯血来维持生命就好。”红泪说道。
    杯子是那种不大的茶杯,晚可是吃饭的饭碗,毕竟碗和杯的差距还是挺大的。
    金时发点点头,对他呲了呲牙,“放心吧,最近猪肝红枣吃多了,我没事的。”
    虽然开始的时候大量失血让他身体吃不消,可是每天名贵药材进补,加上他用血越来越少,已经可以调养过来了。
    就是经常头晕,下不了床。
    罢了,能活一天算一天吧,只要两个人在一起。
    红泪眼睛一红,“你不用安慰我……”
    “真的,我真的没事了!”说着,金时发坐起来给他看,示意自己真的没事了。
    红泪眼睛一亮,“既然发哥没事了,我们来‘运动’一下吧。”
    “额,又运动啊……”
    “多运动有益身体健康,这是发哥你教我的嘛。”说着,某狼扑了上去。
    “哎呀,我头突然好晕啊。”
    “那就更要多‘运动’锻炼身体了!”
    “……”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大结局了,大家还满意否啊~~~索性结局,就顺便把新文发了,希望大家关注我的新文,《男宠我不配》,保证不会让主角那么讨厌了,希望大家多多捧场,谢谢了~~~
    闻言,金时发痴痴地笑了,长叹一声,目光放得很远,“放不下啊……”
    刘青歌看着他青白相间的发丝,说不出话。
    “因为舍不得,一旦放手了,就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就消失了,即使变态,我也想把他留在身边,无论用多么阴森恐怖恶心的办法,只要他还在身边就好。”
    比起见不到他,比起他消失,再没有比这个更痛苦的了……
    刘青歌讶然,不放手么,即使用阴森恐怖恶心的办法……
    凌九终于出门来,一身白衣也是满身血污,却依然君然如仙。
    “怎么样?”刘青歌忙着问道。
    比起刘青歌,金时发倒没有那般激动了。
    凌九甚至看都没有看他,只是目光看向金时发,“暂且不会死。”
    金时发呆呆地看着他。
    “你的血对他的毒伤有种奇异的功效,我也把我体内的禹珠碎片植入一片在他体内,但是他已经毒入肺腑,我不知道能不能救回来。”凌九淡然地说着,同时他的脸色苍白险些晕倒。
    刘青歌忙着扶住他,却被他冷冷地推开。
    “这五天里是燕离的恢复阶段,暂时不用你的血,但是金时发,你最好有心理准备,即使救活了燕离,怕是他也离不开你的血了,日日定是要用你的血来续命的。”
    “日日用血续命?”刘青歌惊道:“那样就算救活了燕离,金时发怕是也活不了吧。”
    失些血没什么大碍,可是日日以血续命,那样长久太出血,岂会活命?何况金时发之前自虐已经失去了那么多血!
    闻言金时发没有太大反应,只是淡然地看着凌九,“小五会醒来的几率有多大?”
    凌九顿了顿,轻轻地说道:“不到一成。”
    金时发点点头,还是死的几率大啊……
    “罢了,我放手了,”金时发对着他笑了笑,“无论小五是不是会醒来,我都放手了。”
    说完,他看着刘青歌说道:“刘公子,隐金山庄财大势大,如果五日后小五醒来,请你照顾他好吗?照顾一生一世。”
    “那你呢?”
    金时发笑了笑,“如果他真的醒了,请你用江湖日报昭告天下,让我知道消息,我自会送血来,血我会五天送一次,用寒冰可以保鲜,相信会有用,不过请你不要告诉小五好吗?我不想再见他。”
    “如果……他醒不过来了……”金时发依旧笑着,“那五天后,就什么消息也不要公布了,我不想听到那个噩耗。”
    得到刘青歌的点头应允,金时发转身就走。
    “你要去哪里?”凌九对着他的背影说道。
    金时发脚步不停,“一个没有小五的地方。”
    五日后,江湖日报每日换新,从头条到末条,没有隐金山庄传来的半点消息。
    半城山庄已经变成了一座火烧后的废墟,据说有人已经买下了这块地皮,只是不知道和谁买的,毕竟半城山庄的所有继承人都不在了。
    后山山顶之上,那人坐了许久许久,旁边放着今天的江湖日报。
    夕阳西下,染红了万千世界。
    今天出奇地冷,那人本就是一身红衣,在夕阳下愈发红艳。
    他的身后挖了一个很大的坑,坑里是放着的,是上好的金丝楠木棺材。
    在夕阳落下之后,金时发笑了笑,起身走到棺材里,静静躺下。
    棺材比普通的略大一些,刚好可以放下两个人。
    他伸出手,轻轻触摸旁边的位置。
    放手啊……怎么可能放得下……
    小五,我们,死亦同穴好不好?
    我怎么忍心,把你孤零零地丢给那些陌生人,等下,我就去把你带回来,我们一起睡,好不好?
    然后,再也不要醒来了,永不转世,永堕阿鼻好不好……
    他深深地吐了口气,想要起身。
    棺材里突然踏进一只脚,然后一人跟着躺了进来,就躺在他的身边。
    同样的,他也是一身红衣,红衣胜火。
    金时发僵住了身子,良久无法回神。
    那人轻轻笑了笑,凑过去吻了吻他的唇。
    “你……”
    燕离躺平了身子,轻轻地舒了口气,“真舒服呢,发哥的眼光真好。”
    金时发看着他身上已经好了大半的腐伤,俊美的容颜也已经恢复,只是眼角和左脸部分还有些伤痕没有愈合。
    他不敢置信地伸出手触摸他的脸,直到那股温热的温度传来,他才敢相信,他是真的活着,躺在自己身边。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千言万语,他只问出这么一句。
    燕离扭过头对他俏皮一笑,有些倾国倾城。
    “因为我体内流着你的血啊。”所以他们心有灵犀。
    其实就算不是这样,他这样爱着他,满心满眼都是他,这般了解他,怎么会找不到他在哪里。
    所以,他故意叫刘青歌没有给江湖日报透露消息,只是想吓吓他,他竟敢丢下自己一个人走了!
    良久,清凉的泪从金时发的眼角滑落。
    “我以为……你死了……”
    “是死了啊,”燕离说道,对他眨眨眼睛,“的确是死了,金冽,高子云,陆芊芊,郑钱,燕离,全部都死了。”
    金时发痴迷地看着他。
    夕阳虽落,可是那火红光芒的余韵还在,将两人眼角的泪染成红色。
    “现在活着的,是金时发,还有……”
    “还有红泪,好么?”金时发接口道。
    燕离扭过头看着他眼角红色的泪,点点头,“还有红泪。”
    半个月后,扬州城最大的妓院盼君归对面,一家史上最大规模的小倌馆诞生了,名字就叫做——惜红泪。
    传说老板姓金,只在幕后工作,很少人见过他,传言他有个极为亲密的恋人,就叫做红泪,这家小倌馆就是因他而命名。
    还传说说这位金老板很爱吃猪肝红枣枸杞之类的补血食物,众人纷纷奇怪,又不是女人,补那么多血干嘛?
    那日,盼君归的老板娘媚儿气冲冲地冲到了惜红泪里,径直上了三楼最里面的房间,一脚踢开门。
    床上的床幔放下来,挡住床上的情景,红泪只穿着裤子赤着上身,脸上带着可疑的酡红,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暧昧痕迹,此刻正不满地瞪着她。
    “最近你来的有点勤啊,而且总是不是时候!”他身上的伤已经完全好了,看起来气色很好,红光满面,“吃”得很饱的样子。
    媚儿翻了个白眼,“那是因为你无论白天黑夜都在发情,我无论哪个时间来都会撞见!”
    红泪不以为意地挑挑眉,心情很好,“你又来干嘛?”他将床幔挡得严实,一点也不露出床里面的春光。
    “你们今天又抢了我十七个客人!”
    “哦,那你来找我做什么?第一,我不是老板,第二,就算我是老板,你的员工都是女的,我的员工都是男的,总不能说是我们抢了你的客人吧。”
    “可光顾我们的客人都是男的!”
    “你也可以让女人去光顾你啊。”红泪对她眨眨眼睛。
    “你!你等着,会有那么一天的!”
    媚儿甩袖而去,临走前还骂了句“死基佬”!
    这个词,当然是从金时发嘴里学到的,要知道那时金时发只是不小心提到了这个词,从此媚儿大老板就记住了,哎~
    待她走后,红泪这才拉开床幔,看着床上赤-裸的人。
    那人容貌俊美邪魅,明明年纪轻轻,发丝却已花白大半,青白相间。
    他抓起他的手腕,在他手腕上结痂的伤口上轻轻吻了吻,目光中带着歉然和疼惜。
    金时发好笑地摸了摸他的头发,像在摸一只泰迪。
    多亏金时发知道用冰块保鲜,每次他放血放出五天的份量,冰冻保存,然后自己趁着五天里好好补补身子,然后继续放血,不然天天放血,早成干尸了。
    “昨日凌九捎信来说,以后不用每天喝一碗了,毒素已经清理得差不多,每天只要一杯血来维持生命就好。”红泪说道。
    杯子是那种不大的茶杯,晚可是吃饭的饭碗,毕竟碗和杯的差距还是挺大的。
    金时发点点头,对他呲了呲牙,“放心吧,最近猪肝红枣吃多了,我没事的。”
    虽然开始的时候大量失血让他身体吃不消,可是每天名贵药材进补,加上他用血越来越少,已经可以调养过来了。
    就是经常头晕,下不了床。
    罢了,能活一天算一天吧,只要两个人在一起。
    红泪眼睛一红,“你不用安慰我……”
    “真的,我真的没事了!”说着,金时发坐起来给他看,示意自己真的没事了。
    红泪眼睛一亮,“既然发哥没事了,我们来‘运动’一下吧。”
    “额,又运动啊……”
    “多运动有益身体健康,这是发哥你教我的嘛。”说着,某狼扑了上去。
    “哎呀,我头突然好晕啊。”
    “那就更要多‘运动’锻炼身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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