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筐下的阴谋

第31章


他说。“让我们确信,这个名字就是利兹·戈尔曼或是她的--个假名。”
“我会看一看我能做些什么。我在‘美国在线’里没有内线,但我们肯定认识人。”温走到他身后,打开小冰箱的门,扔给米隆一罐“哟嗬”饮料,给自己倒了一杯“布如可林”淡啤酒。温从不喝啤酒,只喝淡啤酒。“格里格的钱很难确定有多少,”他说,“我不敢确信有很多。”
“那与爱米莉所说相一致。”
“但是,”温继续说,“我确实发现了一次大笔提款。”
“提了多少?”
“五万美元现金。这笔钱费了些时间,因为这是从马蒂·费尔德为他打理的账户中提走的。”
“他什么时候取走的?”
“失踪的前四天。”温说。
“交付一笔赌债?”
“可能。”
温的电话响了。他拿起电话。“请讲。好的,接过来。”两秒钟后,他把电话递给了米隆。
“我的?”米隆问。
温给他一个白眼。“不是。”他说。“电话给你是因为这个电话对我来说太重了。”
谁都不是笨驴。米隆接过电话。“喂?”
“楼下有辆巡逻车。”是戴蒙特的怒吼。“你现在就滚进去。”
“出什么事了?”
“我在他妈的唐宁家里。就是那儿出了事。我实际上是不得不拍着法官的马屁才得到那张特许证的。”
“想像力好极了,罗利。”
“不要他妈的损我,波利塔。你说房间里有血迹。”
“在地下室。”米隆纠正道。
“好,我现在就在地下室里。”他反击道。“这儿就同婴儿的屁股一样十净。”
第二十一章
地下室确实很干净,哪儿也没有血迹。
“应该有痕迹的。”米隆说。
戴蒙特嘴里的。牙签看上去要被他紧闭的牙齿咬断了。“痕迹?”
“是的。用显微镜或其他的东西看的话。”
“用显……”戴蒙特脸涨得通红,挥舞着双臂。“究竟这些痕迹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他们证明不了一件屁事。你没法测试痕迹的。,’
“但那会证明这儿曾有过血迹。”
“那又怎么样呢?”他大叫道。“你检查美国的任何一家房子时都带着显微镜,然后你就一定会发现那些血印。谁会理你的废话?”
“我不知道该跟你讲些什么,罗利。血迹曾在那儿。”
大概有五位法警在检查房间。没有制服,也没有警察局标志的车子。克林斯基也在其中,手里的录像机刚刚关掉,胳肢窝里好像塞着马尼拉纸文件。米隆指向那些文件。“那是法医的报告吗?”
罗兰德·戴蒙特跨前一步,站在两人中间,挡住米隆的视线。“那不关你的事,波利塔。”
“我知道利兹·戈尔曼,罗利。”
一听到此话,戴蒙特的牙签掉到了地上。“你究竟怎么……”
“这并不重要。”
“鬼才不重要。你还知道什么?如果你瞒我,波利塔——”
“我没备瞒你,但我想我可以帮忙。”
戴蒙特眯起眼睛。怀疑先生。“如何帮忙?”
“只要告诉我戈尔曼的血型,那就是我想知道的,她的血型。”
“为什么我非要告诉你呢?”
“因为你并不是一个全然无动于衷的人,罗利。”
“不要对我讲那种废话。你为什么想知道?”
“还记得我告诉你地下室发现血迹的事吗?”米隆问。
“记得。”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我还忘说了一件事。”
戴蒙特怒目而视。“什么事?”
“我们验了一些血。”
“我们?他妈的谁是……?”他的声昏渐渐没了。“哦,上帝。不要告诉我那个搞心理研究的雅皮士也对这件事了如指掌?”
如果温听到这句话一定会喜欢他的。“我想做个小交易。”
“什么样的交易?”
“你告诉我报告中的血型,我告诉你我们在地下室发现的血型。”
“放屁,波利塔。我可以用干涉警察调查取证为由逮捕你。”
“干涉什么?没有什么调查。”
“我可以咬定你这个混蛋打扰并插手此案。”
“如果你可以证明的话,而且,如果格里格要坚持上诉的话,瞧,罗利——”
“AB+,”克林斯基说。他没理睬戴蒙特的又一记怒视却继续说,“这很少有,约占美国总人口的4%。”
他们都把注意力转向了米隆。米隆点点头。“AB+,一样的。”
戴蒙特举起双手,皱起眉,显出一副迷惑相。“喔,等会儿,你究竟想说什么?她在这儿被杀,然后被移走了?”
“我没这样说。”米隆说。
“因为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尸体被移动过的证据,”戴蒙特继续说。“什么都没有不是我们在找这个证据,而是流血的方式——我的意思是,如果她在这儿被杀,那在她的公寓里就不应该有那么多的血。你也看到那乱七八糟的样子了。是吧?”
米隆点点头。
戴蒙特的眼睛无目标地乱转着。米隆几乎可以看出他脑袋里的齿轮转得停不下来。“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波利塔?”
“不,罗利,为什么你不启发我一下呢?”
“那就是说,杀人者在谋杀后又来过这里。这是惟一的解释。你知道这开始指向了谁?你的伙伴唐宁。首先,我在被害人的公寓里发现了他的指印——”
“这是什么意思?”
戴蒙特点点头。“就是那样。门框边有唐宁的指印。”
“但不是在门里面。”
“是的,里面,门框里面。”
“但不在其他地方?”
“那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指印证明他曾在现场。你还需要什么?不管怎么说,这肯定就是事情如何发生的解释。”他在嘴巴里又衔了一根牙签。新牙签为新的理论而叼。“唐宁杀了她。他回自己的家里拿行李或干其他事情,然后就逃跑了。几天后他又回来,把血迹洗掉了。”
米隆摇摇头。“为什么先到地下室呢?”
“洗衣房。”戴蒙特回答道。“他下来洗衣服。”
“洗衣房在楼上,厨房外面。”米隆说。
戴蒙特耸耸肩。“那也许他带了皮箱。”
“箱子在卧室的壁橱黾。这只是间儿童游戏室,罗利,他为什么要来这儿?”
这句话令戴蒙特停顿了良久,也使米隆停了下来。这一切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利兹·戈尔曼在这儿被杀,然后被拖冋她在曼哈顿的公寓里去了?但从她流血的实际情况来讲,这好像也没什么道理。然后——怎么样了呢?——在一条相当热闹的街上,杀人者停下车,把她受伤的身体拖上楼,进入她的公寓,杀了她?
那讲得通吗?
突然楼上一个声音大叫道,“探长,我们发现东西了!快来。”戴蒙特舔舔嘴唇。“打开摄像机。”他告诉克林斯基。摄下所有相关的东西,正如米隆所告诉他的那样。“呆在这儿,波利塔。我不想去解释你这个丑陋的家伙为何在录像上。”
米隆跟着他们,但保持着一段距离。克林斯基与戴蒙特上楼进人厨房。他们向左拐弯。进人洗衣房。印着白色小鸡的黄色墙纸贴满了四壁。爱米莉的风格?也许不是。他了解爱米莉,她也许从未见过洗衣房的里面
“在这儿。”有人说。米隆仍呆在后面,他可以看到烘干机已从墙边推开。戴蒙特弯下腰,朝烘干机后面看去。克林斯基也弯下去,以便将整个经过都摄下来。戴蒙特后退一步,站起来。他竭力装作很很严肃的样子——对着摄像机笑可不好——但是他憋了好久才装出来。在他戴着的橡胶手套发出的“啪啪”声中,取出的物品被展示在众人面前。
染上血迹的棒球棒。
第二十二章
米隆返回办公室时,艾丝普兰扎正坐在接待桌边。
“辛迪哪儿去了?”米隆问。
“吃午饭。”
米隆眼前立即闪过动両片中弗雷德·富林斯顿的小汽车被他的午餐——恐龙排骨——压翻了的情景。
“温已详细地告诉了我发生的事。”艾丝普兰扎说。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衬衫,领口开着;戴着一条细细的项链,链子上的一个金心在她黑色的皮肤上骄傲地悬挂着。她平时总是乱糟糟的头发今天变成了一个个波浪披在肩上。她用一个手指把头发推到脑后。“格里格的房子里发生了什么事?”
他解释了那被清除掉的血迹和那个棒球棒。艾丝普兰扎经常是一边听他讲话一边干其他的事情。但她现在没有。她直接盯着他的眼睛。她如果那样看着你,目光总是炯炯有神的,有时简直令人不能回看她。
“我想我还没懂。”她说。“你和温两天前在地下室发现的血迹。”
“是的。”
“从那时起,某个人清除了血迹——但是他们又留下了杀人武器?”
“看起来是这样。”
艾丝普兰扎思考了一会儿。“会是女佣人干的吗?”
“警察早就査过了。她已经三个星期没去那儿了。”
“你有什么看法吗?”
他点头。“某个人正准备栽赃格里格,这是惟一合理的解释。”
她怀疑地皱起眉头。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