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站起身就看见周小里过来了。他连忙将事情的原委告诉周小里。
“是在农家小院那边吧?周围很荒凉吧?”小里说着就笑起来,“你放心,那不是疯狗。那是——那是我们院长养的狗。院长对那些狗很放任,让它们成日里在荒地里跑,所以看上去像野狗。”
胡闪心里那块石头落了地,他非常感激周小里。但为什么年思脸上涨成了紫色呢?他想不通。
“那是因为你妻子太激动。你想想看,野地里,奔跑,还有奇怪的狗眼。”
“你也知道狗眼的事?!”胡闪大吃一惊。
第21节:第三章 启明(1)
“谁不知道啊。只要你同那些畜牲对视——我们院长不是一般女人。”
这时年思忽然醒了,她说:
“周小里,你可不准说院长的坏话啊!我都听到了。”
当天半夜里,胡闪和年思睡在床上,上面已经关闭的天窗突然自动地撑开了,他们两人都听到了飞过的大雁的叫声,两人都从心里涌出空旷而荒凉的感觉。年思小声说:“边疆真美。”
第三章 启明
启明已经39岁了,可是他还丝毫不感到自己老。他没有技术,从青年时代起他就在设计院的招待所做清洁工,这里的每个人都认得他。他有时有点忧郁,但整体来说,很少有人如他这般乐观自信。启明一直都没结婚,住在招待所传达室后面的一间小小的平房里头,那么简陋的平房,就好像院领导随便将他塞在里头一般。启明却对自己的家相当满意,他认为物质生活对他这样的人来说等于零。比如说吧,家里没有女人,可他的心中始终涨满了色情的想象。他认为自己一直就是有爱人的,只不过没住在一起而已。正因为有爱人,他的心态才这么年轻嘛。谁会像他这样来爱呢?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做给心目中的美女看的。他最后一次见到他的维族美女是多年前了。他仍然认得出她,当然!当年的苗条姑娘已长成了体态很宽的胖大嫂,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启明对她的渴望更为炽烈了。当时,胖大嫂也觉察到了有人在盯她,所以她放下挎包就和同来的大嫂们在林荫道上跳起舞来。启明的眼睛瞪得那么大,他都要发疯了一样,可惜他不会跳舞,只能在一旁干看着。他听见他的偶像的同伴在说他听得懂的话:“这个男人长得真可怕,像野人。”偶像大笑起来,叽哩哇啦地说了一通,双手挥动着。启明回到家里后,整整一天激动得不能自已,什么事都干不成。好几年都过去了,只要回想起那次晤面,他就感到脸上火辣辣的,那画面一点都没退色,他甚至想象自己紧紧搂着美女旋转呢。那不是维族舞,是他自己发明的舞。有时候,听到别人称他为老大爷,他就不服气地想,他老了吗?他才不老呢!他的生活才刚开始呢。难道因为自己没有技术就要被称为老大爷吗?他感到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有活力!哈,他又要做风浴了,破脸盆里装一盆水,迎着山里吹过来的风擦脸,擦完脸又擦上半身。招待所真好,在这个安静的地方,谁也不来对他的这项活动大惊小怪。当凉风一次次将身上的水迹吹干时,启明就回到了他的少年时代。他的家庭是一个很大的家庭,兄弟姐妹共有8个,他们住在南方的海边,靠打鱼为生。那时他才13岁,就已经同父亲一块出过好几次海了,他喜爱那种自由的生活。他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一定要将他送走。他记得那一天家里来了一个干部模样的男人,坐在他们那一贫如洗的小屋里,爹爹说那人是启明的“福星”,然后命令启明同那人走。哥哥妹妹们都用羡慕的眼光目送他离开,而他,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跟随那人来到了北方这个小城,只因为爹爹的意志是不可违抗的。那时这里真荒凉啊,所谓城市,只不过是荒地里稀稀落落的一些简易房罢了,路也没有,公共设施也没有,有一点点电,但时常停,总要点煤油灯。然而对于启明来说,这算不了什么问题,因为他家里比这还穷呢。开始那几年是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中度过的。当领导问他有什么特长时,他只能说自己做过渔夫。可是此地并没有渔业,于是他做过建筑小工、修路辅工,挖过河沙,当过运煤工,烧过锅炉等等。直到有一天,设计院的女院长看中了他,把他要去做了一名招待所的清洁工,他的生活才安定下来。那年他22岁。他也不知道女院长是看中了他什么,只觉得那妇人目光灼灼,很有气魄。在这个安静的地方做了清洁工之后,他才渐渐地懂得了小石城,也悟到了爹爹的苦心。
就是那次在外地来参观设计院的客人当中,启明见到了改变他一生命运的维族美女。女孩来的时候并没有穿民族服装,不知为什么她穿了一套灰不溜秋的制服,然而那身丑陋的灰皮依然挡不住她光芒四射的美丽。启明死死地盯着她,紧随其身后。女孩也很调皮,居然撇开同行的人,带领他躲到了假山背后。他俩坐在假山的一块圆石上,看着小鸟在草地上跳来跳去,看着胡杨的树叶在阳光里跳舞。多么美啊,简直像仙境。可是这位绝世美女不会说他的语言,他只能对她眉目传情,将她纤秀的手儿握在自己手中反复摩挲。终于,参观团要回去了,他们的车就停在门外。当人们经过假山时,女孩像小鹿一样跳出来,加入到队伍中去了。这就是启明那短暂的邂逅,这邂逅决定了他的一生。后来他又在市场见过一次她,那次她是同父亲一块来的。显然她已经不记得他了。他跟踪她,一直跟到很远很远的她家中,在大山那边。他没敢进去,因为门口有好几条大狗。再后来呢,就是多年前的那次见面了。他们在一起,但她已经嫁人了。后来又有过好几次见面,都是当着她的家人,单独相处很少。但是启明并不气馁,这位女性能让他热血沸腾,他还需要什么呢?在那间简陋平房的窄床上,他夜不能寐,度过了多少冥想的时光!他喜欢那种感觉,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别的人,一个注定要在孤独的冥想中度过一生的男人。爹爹多么有远见啊!第22节:第三章 启明(2)
启明一边做风浴一边想念他的家人时,并没有丝毫的伤感。那是一种神往,贫困的家在这种神往中变得美丽了。他记得他走的时候三个妹妹是那么留恋他,她们眼里都噙着泪花——父亲不准她们哭。她们那粗糙的手被冷水冻得红通通的,家族遗传的扁鼻子使她们显得特别纯朴。当时启明马上扭过头去,因为他自己也要哭了。后来他还同母亲的墓告了别,他将自己那少年的脸贴在那块石头上,一下子就感到了母亲的体温。那个破渔村,那三间难看的土砖房,里面有过多少人间温暖啊。他坐在家门口就可以看见海鸥。的确,每次看海鸥时,心里就隐隐约约地产生出远走高飞的念头。爹爹是怎么知道他的念头的呢?尽管对遥远的家乡感到神往,他却并没有要回去看一看的计划。一方面是他酷爱这种远距离的美感,生怕因为冒失举动破坏了自己的这种精神享受。另外还有一个秘密的原因就是,他当初离家是遵从父亲的意志,而不是自己独自做出的决定。在路上,他心中悲愤,一遍又一遍地发过誓:永不返回。二十多年过去了,启明反省自己当年的事,开始质疑自己的看法。那真的仅仅是父亲的意志吗??如今,他多么喜欢这里的一切,对自己的生活自足又自满。是他那次唯一的迁徙给他带来了这一切!试想,如果他的父亲不是那么敏锐,不将自己委托给那名干部(当然是父亲长久的谋划!),他现在的生活还会是这个样吗?
新来的年轻夫妻对此地充满了困惑,尤其是那男的。这一点启明看在眼里,因为从前他自己就是这个样子。谁不会为小石城风俗的奇怪而困惑呢?那时,困惑和难受里头又有欣慰,直到使自己转变的那件事到来,就把这里当成家了。启明的“那件事”就是他的维族美女的出现。在那之前,当他在工地做小工的时候,他时常困惑得班也不愿上了,一连几个小时坐在河边看红柳呢。工头是个和气的半老头,他蹲下来,拍拍启明的背,说:“你回不去了啊,孩子。”他让启明抬头看天,启明看了,没看到什么,不过是一只苍鹰,天那么高,天的颜色一点都不温柔,完全不像海边的天。工头又让他再看一次,看清楚,于是他再次抬头。他忽然明白了使他困惑的事,站起来,默默地跟随工头返回工地。多么奇妙的感受啊,工头真了不起。在此之前,他根本没注意过这个老头。他倒是看到过他的家属,那是三个衣裳褴褛的孩子,但那些孩子的目光全都镇静而明亮。他们都同他一样在工地上做小工,他们一点都不困惑,大概因为是本地人吧。经历了这种种的事之后,启明看到胡闪夫妻被疯汉扔在乱岗的一幕,就觉得特别能理解他们的慌乱了。过了没几天,他就感到年思已经有了一些本地人的风度了,他也觉得胡闪正在进入角色,虽然他自己还不理解他所成为的角色。胡闪有点急躁,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平静的边疆的风物会让这位青年男子变得沉着起来的。启明之所以会去注意这对夫妻,是因为他们令他回忆起刚刚来到边疆的自己。
那一天他做完了工作后坐在假山的圆石上休息。朦胧中感觉到有一头羊在向他挨近,羊的脖子上还系了一块红布呢。那可是只温驯的羊,闻闻他的手,就在他的身旁蹲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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