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毁是我爱你的本能

第81章


  他的皮肤很白,睫毛很长,鼻梁很好看。说来有些惭愧,这是我第一次那么近、那么认真地好好看他。八年前等到我想去好好看他的时候,他却离开了我;八年后我看到本以为死去的他活生生地坐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被狂喜冲昏了头脑。现在这么安静的时刻,足够我好好看他了。
  然后我叫了床毯子,披在他的身上。
  似乎在睡梦中感受到了别样的温暖,他无知觉地靠近我,蹭了蹭。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绒布小盒子。
  我觉得这样的状态很好。
  下飞机后他说想去上个厕所,行李有人会派送到我预定的酒店去,于是我便站在出机口等他。
  站了一会儿我后悔把本来随身的墨镜塞行李箱里了。
  荷兰的姑娘还是蛮富有浪漫情怀的,不到十分钟我已经看到不下十个女孩儿或者男人在周围赖着不走对着我发送电波了,根本不管我想不想接收。
  又过了会儿,一个女孩朝我走过来,看上去是想有所行动了。
  那女孩典型欧罗巴人的长相,人很瘦,显得脸很小眼睛很大,个子高挑,大概只比我矮半个头——这种身高的女人真是太少了,如果她跟我说她是某个走时装大秀的模特我都相信。
  “先生,”她靠近我用荷兰语说,“我们能换一下推特或者脸书吗?”
  大概都系日耳曼语族的人种,她把我也当成这个国家的人了,只不过现在的我倒也会说几句荷兰语,也不至于由于语言不通冷场。
  “抱歉,”我说,“我没有那个。”
  “噢,是吗,”她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太相信,但也仍旧不死心,“手机号呢?我们换一下手机号吧。”说着她微微凑向前来。
  “小姐,”我蹙眉,“你靠的太近了。”
  “抱歉。”她说,朝后退了几步。
  我漫不经心地晃着眼珠想着怎么糊弄过去的时候,却望见一个往外跑的熟悉身影。
  是他。他为什么急于离开这里?
  我看了看依旧挡在我眼前那高挑的姑娘。
  糟了,大概是被误会了。
  我想着,立即迈开步伐追了过去,那个姑娘看到我突然离开喊了我几声,不过我也顾不得别人怎么想了,当务之急是把那个匆匆逃离的小兔子给抓回来,而不是在这里陪这个干瘪竹竿妞含糊。
  他跑的很快,身形比兔子灵活多了……不愧是我教出来的学生。我跑出机场的时候他已经没影了,这让我的头很痛。
  我不知道他误会成什么样了,但是不管是什么误会,眼下的状况都是不太好的。
  我想他应该不会跑远,应该是在附近找个地方躲起来了,于是我不停地在周围寻找。
  下午四点下的飞机,我一直找到六点才找到他。
  我找到他的时候他躲在一公里外的一处街心花园里面,低着头坐在长椅上,远远的看不清脸上的神情。
  我阔步走了过去,两手插在风衣口袋里,低下头看着他,而他也察觉到我的逼近,抬起头看向我。
  短暂的沉默过后,我问他:“为什么逃跑?”
  他咬了咬嘴唇,不再看我,倔强的神情活像个别扭的孩子,弄得我原本想严肃一点的语气也忍不住放柔了下来。
  “告诉我。”我说。
  “……你真的喜欢我吗?”他问我。
  “我以为你不会再怀疑这点了。”
  “我也不想怀疑……可是……我看到你跟那个女孩……”他的眼睛有些湿润,他用力地眨眨眼,想把那股湿润逼回去。
  “冷静点,”我说,“她只是站在我面前找我搭讪。”
  “……对不起,”他伸出双手蒙住自己的脸,“我太神经质了。”
  “你不相信我。”我想我有些难以理解他心中没由来的不安。
  “不……我只是觉得……你不喜欢我,我也抓不住你,”他的声音闷闷地从手掌里逸了出来,“说真的,这一切到现在都像是做梦一样。你能相信吗?看到你照片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的灵魂已经拴在你的身上了,我走不了,可你却不是这样,潜意识里我知道你想走就能走,你很自由……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这应该是以前那段记忆的原因吧。我想可能我们不适合,总有一天你会厌倦我……”
  我打断了他滔滔不绝的话。
  “我好像从来没对你说过。”
  他松开脸上的手,有点红肿的眼睛抬起来看向我,然后我在他不可思议的目光下抓住他的左手,单膝跪下。
  我从口袋里掏出绒布小盒子,看了看他手腕上那款和我左手上款式相似的腕表,上面的碎钻闪闪发亮。
  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枚款式朴素的男式银戒指。我右手拿出那枚戒指,戴了腕表的左手执着他的左手,把那枚戒指套在了他的无名指上。
  “我爱你。”我想这是我这辈子所能说出的最动听的情话了——他的脸上满是泪水,我想他也和我一样这么认为。
  我在戒指的内侧刻了我的名字——David。
  我想他应该不会再害怕了。因为现在,我的灵魂也用这枚戒指拴在他身上了。
  我是他的大卫。
  作者有话要说:  裴大少的文笔不好所以我要装的文字朴实点真是难为我了=      =
  ☆、隐匿的番外·贤而不得(上)
  肖贤,这是我的名字,我也记不得这是我第几个名字了,我认为它很好听,又很普通;当然,这就足够了——作为它成为我名字的理由。
  想想我的出生地还有最开始的一些事情……嗯,我需要慢慢回忆,因为我如今毕竟都是个四十好几的人了,慕嘉白小朋友到现在还是会不时地吐槽我像是被时间遗忘了一样脸上没有留下岁月的印记,实际上我认为他过了生长期后模样也没怎么变化过,没资格说我。
  我出生在云南,是个彝族人,本名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因为我在还是个少年的时候便离开那里了,而且我在潜意识里并不想面对那些“家乡”的“家人”。
  我是在父亲把我带去一个堆满仪器的黑诊所后,过了两个月被带走来到S市的。这是我人生的转折点,所以我记得很清楚。而那个说是父亲的男人,我也只是姑且这样称呼他而已,后来我得到的遭遇让我对亲情相关的词语都已经麻木了。从那天开始,我离开了巍峨的大山和灵秀的竹林来到了这个正全力驱动着马达发展的城市。
  那年我十一岁,处于对一切似懂非懂,三观正在建立的时期。
  “领养”走我的那家人家姓林,在当时普遍石库门七十二房客的S市社会背景下却坐拥着大宅大院,是相当有名望的人家,当时的家主是市里政委,祖上是参加过抗日、抗美援朝的老□□。
  到了S市我才发现我并不是唯一被收养的,在我之前还有两个孩子被带到了这里,我被安排和他们在一间房里居住。
  那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的和我差不多大,留着小平头,皮肤麦色,比我瘦些,叫张年;女的比我和张年都大几岁,开梳两个垂垂的麻花辫,一双眼睛很漂亮,水汪汪的像是浸在水里的杏仁,名字叫柳秋弟,她说她有个弟弟,叫柳春妹。
  林家给我们各自又另取了名字,张年变成了林年,柳秋弟变成了林秋,而我,由于云南少数民族口音都比较重名字又大多包含生僻字,他们硬是没从我生父母那儿或者我这儿听出我确切的本名,便就随意安了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名——林一。若我那时的名字和我本名有点联系,或许我现在也是能记起来我当初到底叫什么的,可惜没了名字的羁绊,加上后来的事情,我渐渐地对曾经那个处在山清水秀之中的家淡了情感了。
  我们仨对于“林”这个姓都是排斥的,因此几个人之间都是阿年、阿弟、阿一地称呼。造成这种逆反心理并不能怪我们,原因无他:林家太缺少人情味了,太过缺少了,而这些主要是对于我们。
  林家人不允许我们踏出林家一步。有次阿年捡了只飞进院落的风筝玩,风筝被他好不容易又放了起来后又飞出了院子去,阿年便叫上我一起翻墙出去拿,等拿完了回到邻家,接踵而至的便是一顿毒打。晚上阿弟悄悄点起油灯,抹着眼泪替我们涂药。我原本是不怎么疼的——可在昏暗的灯光里我看见阿弟通红的眼,看见阿年身上那一道道的触目惊心后,我身上的伤口和心尖上的疼痛都和在了一起,催的我眼珠子和脑仁子一起疼。
  林家人无论主仆和尊卑,见着我们的时候,谁都能感觉到他们在看的似乎并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没有生命的物品——这无关他们的性格,这是一种打从心眼里的漠然。
  那时我心里便留下了隐约的猜想:林家人不愿,或者说害怕外人知道我们的存在。可我们都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现在的生活得来不易,得过且过。
  在云南的时候因为家里穷,我并没有读过多少书,刚来时交流都成问题,后来也渐渐磨练好了口不错的普通话和当地的方言;那时云南的枪支是不受管制的,即使是那么多年后的现在都无法完全管起来,我那时在随身的包袱里用衣服严严实实地包了几杆平日里最为喜爱、用的最为顺手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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