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睡眠中,林诺也是眉心紧锁十分忧愁的样子,习惯性的蜷缩起身子,孟靖轩将她的手臂拉了一下,小心的不要碰到打针的地方。
又将被子整理了一下,调整了输液管的高度和输液的速度,跟着就去书房了。电脑打开之后,脑子里却是乱糟糟的,根本就无心办公。
担心着输液瓶,要是打光了没有换药,空气流进去了,血液会倒流的。干脆拿了一本书,进入卧房之后,孟靖轩拉了一张椅子,就在床边坐下来了。
一边看书,却要一边分神留意药水的情况,这瓶吊完了还有整整两大瓶呢。一心二用的结果是,一个钟头下来,他根本是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林诺已经睡了这么久,点滴打完之后应该就会醒了吧?她从昨晚到现在,也只是刚刚喝了一碗粥,肚子肯定会饿的,等一下她醒了,自己该煮点什么东西给她吃呢?
这么想着,孟靖轩忍不住在心里唾弃起自己来了,不是十分恼怒这个女人的欺瞒吗,还关心她的死活干吗?为什么要理会她的肚子饿不饿呢?
另一个声音在心里说着,你只是关心罢了,毕竟林诺还病着。就算,只是一个普通朋友生病了,自己也应该关心照顾的,这是作为一个人的基本良知啊。
安慰着自己,心里就好过多了,孟靖轩全然忘记了,自己在商场上被称作冷血狐狸,即使是朋友,哪会这么关心人家的死活啊。
一直到下午四点半的时候,林诺才醒了过来,却是被孟靖轩弄醒的。药水注射完了,他帮她拔针头,十分不熟练,笨手笨脚的,一下子就将林诺惊醒了。
她的手腕上冒起了一个大大的红点,还出了很多血,孟靖轩觉得很愧疚,林诺笑了一下,“我以前也不会拔针头,每次都把浩浩的手弄伤,把他弄得哭起来了。”
孟靖轩愣住了,为了林诺这突然说出来的话语。
倒是林诺,经过这近一天的休息,让那个医术高明的中心医院的主任医师跑了两趟,身体里面流进去了整整五瓶的药水,感冒发烧等症状都远离了,除了下身的略有不适之外,身体基本上已经是一身轻松了。
林诺从床上下来,伸伸胳膊踢踢腿,活动一下筋骨,转头看时,孟靖轩还呆在那里没有说话,也没有移动身子,全然没有了平日里那个大总裁的英明神武。
对,是自己的错,不管最初的目的是什么,不管最终的结果怎么样,孟靖轩是自己的恩人,当年如果不是他,她和浩浩早就要横尸街头了;就算是现在,他们母子俩也是靠着这个男人的恩赐,才得以苟延残喘到现在。
睡了这么一觉之后,林诺的头脑清醒了许多,终于承认其实自己的态度是不对的,下定决心要将一切对这个男人和盘托出了;哪怕,最后的结果是,她被他当场就赶出家门。
想了一下,还是从昨晚说起吧:“楚衍的妈妈,是那种典型的母亲媳妇,也许是她年轻时受过婆婆的气,对于婆媳关系十分的敏感。虽然楚衍带着女朋友回家她很高兴,可是一想到,我这个未来的儿媳妇将会抢走她儿子,又不开心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她,当着楚衍的面是一脸的和气,私底下,对于我却很不满意。一言不合,居然将一杯茶对着我劈头就泼了过来。”
“什么?她敢!”孟靖轩双手紧握成拳,十分生气的样子。
这是他的女人,珍惜呵护都来不及,他甚至从来没有大声斥责过,那个老巫婆却敢,一杯热茶对着林诺的脑袋泼下来——“没有烫伤吧?”
“还好,茶已经冷了,没事,只是我的心也跟着很冷。我想起以前在江家,江远洋的母亲也是对我极不满意,怎么做都不满意,那一次是真的将一杯热茶劈头就淋了下来,我还去医院看了好久呢。心里很难过,所以昨晚还有点精神恍惚的样子,可能身体心理双重作用才会生病了的。靖轩,谢谢你,如果不是有你,我哪能好的这么快?”
林诺是笑颜如花,孟靖轩不自在的偏过头去,一时之间感慨万千,心里不知道如何想法。
“上午的时候,却又接到另外一个电话,浩浩,对了,忘了跟你说,浩浩是我的儿子,他咯血之后昏迷不醒,被送往医院抢救。我当时心里十分的着急,才会想要带病回老家的,主要是,要去看他。”
“你的儿子?”孟靖轩很艰难的将这几个字问出了口。
他是很想让林诺告诉自己实情,现在,她真的讲出来了,他自己,却很难接受了。
林诺点头,不待孟靖轩发问,自己就继续往下说了。
她要一鼓作气,不然下一次,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说出口,也不知道还会不会有机会将这一切说出来了。
她也不是存心的不是故意的,这一切压在心底三年,其实她,也是很难过的。
于是,林诺开始滔滔不绝的诉说着,孟靖轩只是默默地听着,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是艰难的度日如年,作为故事讲给别人听,却只需要,不到一刻钟的时间。
林诺告诉孟靖轩,自己和江远洋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顺理成章的结婚了,只是江远洋学问高深留校任教前途无限,而自己只是一个专科毕业生,那位高贵的江太太认为自己配不上她儿子,两个人是费了一番周折才能结婚的,婚后生活一般般,跟婆婆摩擦太多,日子很不如意。
生了孩子以后,才好了一些,谁知道,孩子会发生了意外,被送往医院,医生居然检查出浩浩是AB型血的孩子,而江远洋也同为AB型血,在医学理论上说,他们是亲父子的可能性极低极低,江远洋十分生气,怀疑是林诺背着他有外遇才生下了那个孩子,两个人几乎是闹崩了。
更为严重的,趁着林诺在医院照顾浩浩的那几天,江远洋居然辞职离开了,而且是全家搬走了,剩下林诺一个人,带着孩子,艰难度日。
屋漏偏逢连夜雨,几天之后雪上加霜的结果就出来了,医院里给浩浩检查身体的结果居然是,孩子得了地中海贫血,而且是重型的。林诺几近是崩溃,为了给孩子治病,没有办法她只能到S市来了,而且别无选择的将自己卖给了孟靖轩。
地中海贫血症想要根治只有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可是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骨髓捐献者,再加上条件有限,就只能将浩浩留在老家的小镇上,其实也耽误了病情的救治。
“上午的时候,照顾孩子的刘阿姨打电话过来说,好好咯血昏迷不醒,我急死了。幸好,已经醒过来了,医生说那只是正常现象。”林诺说完之后,低下头,不敢看孟靖轩,不敢马上知道他的反应。
就像是一个,等待审判的犯人。
一直都只是静静地听着,没有开口说话,没有打断林诺的叙述。孟靖轩深呼吸,半天才得以开口问道:“就这么简单?”
“对,你一直都知道我缺钱,却不知道原因,这就是我隐瞒了你的最大的秘密。”终于说出口了,其实心里也是很轻松的,至少,不用再多背负一个包袱了。
至于以后,一定都只能靠着她自己努力了,她手上现在刚好还有二十万,带着浩浩去北京的话,应该能撑一段时间。
以后的事情,只能交给老天爷了,看他们母子的命运和造化了。
挣扎了这么久,其实,她也很累了,很想很想要,休息一下了。
“你的最大的秘密,就是,你有一个儿子?”你和江远洋的孩子,你们之间的,永远也割舍不掉的牵扯。
这句话,孟靖轩只是放在心里没有说出来,他不知道该如何说出来,以他的性子,也不会明明白白的说出来的。
只是心里,愈发的恼恨,那个叫做江远洋的男人了。
除了点头,林诺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好了。
孟靖轩却突然笑了起来,且是一旦开始之后,就无法遏制的那种。他笑得越来越大声,到了最后,根本就是疯狂的大笑了。
“哈哈,哈哈,你居然,你居然还有一个儿子。”
不知道他怎么会是这样的反应,林诺有些紧张,特别是,看到孟靖轩笑着挥舞着双手,那只受伤的右手差点就碰到床柱上去了。
赶紧上前一步,想要拉住他,让他小心一点。
孟靖轩却避开了她的触碰,往后退了一步,又退了一大步,“你居然,结过婚了,不止如此,还有了一个儿子。”
“而我呢,居然会为了你这样的女人,顶撞我的父亲,对丹妮不客气。”
“我——”林诺张嘴欲言,想要反驳的。
却还是,忍住了心里的冲动,毕竟,孟靖轩说的是实情。
两个人之间的气氛越来越冰冷越来越僵硬了,只是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刚才林诺只是讲完了前半部分的故事,忘了讲出那个导火索,为什么浩浩的血型会和江远洋的一样;孟靖轩自然也不会去注意,他关注的重点是林诺隐瞒了自己,她居然和前夫有一个孩子。
林诺以为孟靖轩在意的是孩子问题,也的确是,只是孟靖轩考虑更多的是,这是江远洋和林诺的孩子,他太知道孩子的重要性了,有了这个孩子,林诺和江远洋之间的关系永远不会断的。
这才是孟靖轩的心结,是他最在意的问题。
如果他知道,这个孩子根本就不是林诺亲生的,林诺为了别人的孩子也能付出这么多心血,这样一个善良的女人,如果孟靖轩知道了,还会这样生气吗?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目前的情况却只是,孟靖轩真的很生气,十分的生气,他生气起来的后果很严重,不顾一切的,对林诺发脾气了。
“为什么你不早点告诉我?如果我知道了,还会要你这个贱女人吗?”还会慢慢的,对你上心吗?想到这里,孟靖轩的怒气更甚。
却是上前两大步,走过去就抓住林诺的下巴,恶狠狠地训斥着:“贱女人,好样的,你居然敢骗我,用我的钱去替别的男人的孩子治病?哼,江远洋可是堂堂的国学大师呢,你怎么不干脆去找他?”
一口一个贱女人的,又勾起了林诺的噩梦,她脸上的血色倏地一下,全部褪去了。休息了一天才将养好一点的身体,马上又恢复到豆腐渣的本质。
再加上,孟靖轩用力的攫住她的下巴,不住的摇晃,林诺只觉得,天摇地动,整个世界都在自己眼前旋转了。
还想说点什么,终究,从小到大的礼教制止了他,无法说出更恶毒的话语。只是再无法继续留在这里了,孟靖轩猛地放开林诺,转身就往外走去了。
“靖轩,我……”
身后传来的微弱的呼唤声丝毫没有留住孟靖轩的脚步,他置若罔闻,一心快步往门外走去。
自然也就没有注意到,林诺在喊了孟靖轩一声之后,身子急剧的摇晃着,终于是,支撑不住的,倒下去了。
…………
“哎呀,你的手,你的手怎么了?”吴丹妮夸张的叫着,看见那一片血红,只觉得自己头晕目眩。
刚才她收拾了东西,正准备下班,最近发生了太多事情,心情不是很好,于是很有去买醉的冲动,本来吴丹妮是打算一下班就去找个地方喝两杯的。
谁知道,这个时候总裁专用的电梯门却打开了,孟靖轩从里面走了出来。
中午他和高帆林怡婷一起出去吃饭,结果却没有返回公司,怒气冲冲的离开了。
这正是吴丹妮所安排的,也是她所期待的,她甚至暗自希望,孟靖轩是到那个林诺那里去,冲着她大发雷霆,然后将那个贱女人赶走。
好大的胆子,居然敢骗孟家的少爷,白白的让孟靖轩当冤大头,用他的钱去养别人的孩子。
却也有一点忐忑不安,如果孟靖轩知道了,那个孩子其实不是林诺的——吴丹妮自然知道,冷漠的外表之下,孟靖轩其实是一个十分善良体贴的好男人,如果他知道林诺这样的举动,事情不知道又会往什么方向发展了。
一整个下午,吴丹妮都是心神不宁的,说实话,其实她蛮佩服林诺的,明明就不是自己的孩子,还得了那种病,居然也可以倾其所有,费尽心血为了那个孩子治病。
可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怪只怪,林诺,天底下那么多的男人,你为什么一定要找上我的未婚夫?
结果,居然会在下班的时候看见了孟靖轩,看他那铁青的脸色,怒气冲天的样子,应该是跟林诺吵架了。再往下看,吴丹妮就要夸张的尖叫了。
孟靖轩的右手,居然是,一片鲜血淋漓的。
原来,刚才用力捏着林诺下巴的时候,孟靖轩不小心,又让自己受伤的手指头雪上加霜了。
怒气冲冲的离开那栋小别墅,孟靖轩却不知道可以往哪里去,回孟家的房子只会看见吴丹妮,再让那个女人在自己耳边烦躁的咕叽几句,只怕混乱的场面更甚。
前几天孟韩还跟自己通过电话,说最近也会回国来玩一段时间,如果大哥知道了这件事,又不知道是怎样的混乱场面了。孟韩是一个性情中人,他一向不太喜欢吴丹妮的,也觉得,婚姻应该是爱情的结合而不是利益,曾经劝过孟靖轩。
如果要结婚的话,应该娶一个自己真心爱的人。
当时孟靖轩是不置可否甚至还是嗤之以鼻的,最近心境上却发生了一些变化,对于林诺的;可是,林诺却骗了他,跟他在一起完完全全只是为了钱,没有掺杂一点感情成分的存在。
要是让孟韩晓得了,不知道又会产生什么波折,孟靖轩也不想回孟家看见大哥,除了公司,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的好。
“靖轩,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吴丹妮连说了好几次,孟靖轩却不知道在想什么,根本就没有理会。
笔直的往前走,直接进了总裁办公室。
“靖轩,你不要任性不要这么的倔脾气,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伤在右手非同小可,如果不及时救治留下了后遗症怎么办?”吴丹妮不停地念叨着,像一只小麻雀一样,一直在孟靖轩眼前晃荡。
她是非常着急,脸上的关切也是不容错认的。
恍惚之间,孟靖轩却会联想起另外一个女人,当时她也是很着急忧心的样子,可是那份担忧,又有多少是真心的呢?她只是怕,离开自己以后,找不到更好的冤大头吧?
抑或者,自己受伤了,以后无法给她提供更高的利用价值?
孟靖轩冷笑,应该是两者兼而有之吧,这三年来林诺对他一直都是表面上唯唯诺诺其实骨子里非常冷淡的样子,除了提供生理需求,她根本就是不关心他的,只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以前他还以为,是她的性格就是如此,可是明明也看见了,跟楚衍在一起的时候,她也会像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那样,笑颜如花,那在他的面前,总是心事重重一副躲避的模样,是因为,她对他根本就不上心,只是想从他这里拿了钱回去给她儿子对吗?
明明不想再理会那个可恶的小女人的,却无法做到完全将她抛诸脑后,而且孟靖轩放任自己脑海中非理智的那个小人在疯狂肆虐胡思乱想,想法是越来越偏执了。
吴丹妮自然也看出了他的失神,叹了口气,知道这个男人的脾气,是说不动他的。幸好,总裁办公室是一个小套房,附属房间里除了一些吃喝的日用品,也放了急救箱。
急奔进去在里面搜索着,找到了急救用品,搬了出来,先将孟靖轩手上的血迹用棉签擦拭干净,然后再用酒精消毒,涂抹了碘酒之后,再贴上一张大大的方形OK绷。孟靖轩一直是坐在沙发椅上的,吴丹妮蹲在他面前,认真的做着手上的工作。
那神态那姿势,非常的虔诚非常的专注,也许是半蹲在地面上久了,有点不舒服,两只脚不时的交替挪动着,换个位置,继续蹲着做她的事情。
这就是楚衍敲门进来时所看到的景象,那个鼻孔长在头顶上不可一世的总裁秘书,蹲在孟靖轩的脚边上,小心翼翼的,帮他擦拭着手上的伤口。
美艳的不可方物的脸蛋上,却是一种肃穆的神情,看见了这一幕,楚衍心里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原来,那个富家千金的总裁秘书不止是有高不可攀的一面啊。却没有多想,说了对不起打扰了之后,就开始跟孟靖轩汇报公事了。
“下午总裁就离开公司了,我还担心你忘了晚上的安排呢,幸好,总裁又回公司了。”
孟靖轩的脸上依然固定的保持着一字号的表情,只是眉头微不可见的皱得更厉害了,“今天晚上宴请益华企业的李总吃饭?”
“是啊,孟总,这是你上个星期就决定了的行程,因为这次合作对我们公司很重要,当时你就说了,让我慎重安排。放心,我早就替你们预定了最好的酒店最好的宴席,还有饭后的休闲娱乐活动,也是早都安排好了的。”楚衍翻着记事本,非常认真的禀告着。
吃饭,然后续摊,或者喝酒聊天或者抒情唱歌抑或按摩洗脚,这是行业里约定俗成的大老板们的必修课。虽然楚衍也不是很喜欢这些应酬,可是这却都是谈生意时无可避免会遇到的场面。
是啊,如果这次合作谈成了,孟氏今年起码有十个亿的项目就有着落了,而且还会带来一些附属产品的相关利益,跟益华的合作十分的重要,他就早想去会一会李总了。
可是,孟靖轩望了望自己的右手,经过吴丹妮的简单处理,现在跟一只猪蹄差不了多少。这个样子,如何去应酬客人?而且所谓的应酬,喝酒是免不了的,这样只会加剧伤口的恶化程度啊。而那个李总,跟一只老狐狸差不了多少,以他现在的心情体力,也无法应付得来的。
这点默契还是有的,吴丹妮轻拍了一下孟靖轩的肩膀,示意他不必担心,然后问楚衍:“益华的李总,是不是叫做李一光,他家里有一儿一女?”
虽然不明白吴丹妮的用意,楚衍还是点了点头。
“宾果,”吴丹妮脸上露出微笑,双手对击,“这就好办了,这个李总我认识,是我爸的老朋友了。今天晚上,我代表孟总去应酬他吧。”
孟靖轩沉吟着,思考这样做的可行性。
他也知道的,李总和吴家的伯父是好朋友,让吴丹妮出马对付那个狡猾的老家伙也许可以更加的事半功倍。只是,人家非常有诚意的老总亲自出面了,孟氏却只是派一个秘书做代表,这其中轻视的意味太明显了吧?
看出了孟靖轩的疑虑,吴丹妮朗声说道:“由我和楚副总一起去,不会显不出孟氏的诚意的,孟总,你的手受伤了需要休养,李伯父也是一个爽快的人,你先打个电话说明一下,他会体谅的。”
毕竟,孟靖轩手上的伤十分的明显,而且那涂满了药水又红又肿的十个手指头看起来也十分的吓人,楚衍也跟着劝道:“是啊,总裁,这个合作项目我也是全程跟进的,十分的了解,就让我和吴秘书一起去吧。权当,给我一个锻炼的机会。”
拿十个亿的项目给他去锻炼?楚衍,你还真看得起你自己啊,孟靖轩冷笑一声,因为林诺的原因,其实对楚衍已经生出许多意见了。不过他也不是那种公私不分的人,还是同意了吴丹妮的提议,将重要的资料全部交给楚衍,需要注意的问题也耳提面命的说了一次又一次。
约定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孟靖轩先是给李总打了一个电话,再三的表达了自己的歉意,才让公司的司机送那两个人去酒店。
临出门之前,吴丹妮不放心,又回头看了一眼,“靖轩,你还是不要太劳累了,回去好好休息一晚吧。”
孟靖轩安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面,一声不吭。
“孟韩的飞机晚上八点左右到,他说不用我们接机,他自己打的过去。最起码,你这个做弟弟的,应该在家里等着他吧?”好说歹说的,吴丹妮就是想劝说孟靖轩回孟家的屋子住着。
无论如何,不能再让自己的男人靠近那个女人了。
只是可惜,她的那些话语,都犹如石沉大海,没有激起一点回应。孟靖轩只是紧锁眉头的坐在那里,似乎是没有听见,她的说话。
低低的叹息一声,吴丹妮和楚衍一起离开了,孟靖轩这个时候却突然开口说话了:“楚衍,你妈还好吧?”
愣了一下,楚衍却还是停住了脚步,甚至回过来头很认真的回答着:“总裁,谢谢关心,我父母都很好。”
他还以为,是总裁大人听闻自己的父母双亲到本市来游玩了,特地关心一下。对于孟氏有这样一个关心员工家属的好老板表示欣慰。
很好?哼,老巫婆,你当然好了,如果换个角度,是你被人用一杯茶水泼头淋下,看你好不好。孟靖轩不再说话,往后靠过去,倚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等了一会儿,总裁似乎是没有其他的指示了,楚衍才和吴丹妮双双离开了总裁办公室。
听见办公室的门被关上的声音,孟靖轩才重新睁开眼睛,手指头经过吴丹妮的胡乱处理之后,已经不疼了。
现在疼痛的,是心脏的部位。
林诺,你的过去我可以不管,你的未来我也不一定能够参与,我有我自己的人生,甚至于,我和吴丹妮的婚约会履行到底的。孟靖轩知道自己的自私,他不可能许给林诺一个未来的,却想要着,她全心的牵挂与注意。
只是你的现在,你的现在,也跟我完全没有关系吗?我们现在是住在一起的,每天彼此关心着,我以为,除了钱财,或多或少的你会对我有点动心。
却蹦出了你的儿子,那个才是你真正在意的,真的住在你的心里的人吧?你跟我在一起,只是想要我的钱而已?
虽然是坐在办公室里,文件夹就在眼前摊开着,工作狂孟靖轩却发起呆来了,心里慢慢的充斥着,苦涩的滋味。自己都不知道坐了多久,还是一阵手机铃声拉回了他的思绪,看到那串奇怪的手机号码,孟靖轩赶紧接通电话,是大哥孟韩打过来的。
“靖轩,你搞什么飞机,我都没有麻烦你这个大总裁亲自到机场接我了,就算你不想给我接风洗尘没有准备大餐伺候,这一屋子空荡荡的,也太不像话了吧?”
听到孟韩似真似假的抱怨声,孟靖轩这才记起,刚才吴丹妮临走之前对他说过的话。
父亲已经回美国去了,大哥孟韩却马上买了飞机票到中国来度假。真不知这父子俩在搞什么鬼,不知道为了什么,从小他们就不亲近,其实父亲也谈不上是偏爱自己,父亲对自己除了严格要求也谈不上慈父,对大哥,却根本就是漠视的。
以至于慢慢长大之后,大哥对他也有了心结,总是这样,父亲在美国的时候,大哥就会到中国或者其他国家游玩;等父亲出国了,大哥才会回家。
夹在在他们中间,自己这个孟家的老二其实很难做。
“我还在公司呢,现在就回去,大哥,你等一会儿啊。”自然不能真的丢大哥一个人在这里,S市他还是第一次来,人生地不熟的,孟靖轩赶紧站了起来,拿了钥匙准备回家。
想了一下,却忍不住的叹气,还是打车回去吧,自己这手指头,是不能再糟蹋了。
打车回到孟家的孟靖轩,除了见到孟韩之外,还有跟他同机而来的好友,七少卓辰。虽然也是在美国长大的,卓辰以前却在S市住过许久,他闲着没事,看孟靖轩手受伤了又知道孟氏有许多工作等着孟大总裁去做呢。于是卓辰自告奋勇的,要当导游,孟韩这次在中国的行程他负责全程安排。
让孟靖轩没有想到的是,正是因为卓辰的安排,会让孟韩认识的童颜,以至于发生后来那样的变故。
而因为生气就这么走了的孟靖轩,也不知道,在他离开之后,林诺会再度晕倒,以至于,让他们本就岌岌可危的关系又发生了变故;楚衍和吴丹妮一起去交际应酬,他们又将会发生何事呢?
…………
提起益华实业的李一光,在S市那可是鼎鼎大名的啊,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益华不是外资企业没有依靠风险投资也没有股票上市融资,完全是靠着他们的总裁白手起家,一步一步发展到今天的局面的。
从最初的李一光自己是老板兼职业务员、司机、送货员、客服人员,到如今发展到每年能为国家税收作出几亿元贡献的大公司,这其中的艰难险阻是可想而知的。
李一光本是退伍军人出身,有着钢铁一般的意志,所以才能够经受各种磨难,排除万难将益华从一家五人的小企业发展到如今的规模。他的行事风格以雷厉风行出了名的,而且轻易不会相信别人,特别不喜欢像孟氏卓氏这种半调子中国人开办的企业。
孟靖轩早就有心要与益华合作,只是电话联系了好几次,始终无法见到李家长辈的面。一直到这一次,还是自己公司的行政经理谭佳出马,无意中才谈拢了生意,有了这次见面谈合作的机会。
可是,却因为他的手伤,不能前行,楚衍和吴丹妮都知道,这次的合作如果没有谈成功,孟靖轩恐怕是不会轻易放过他们的。特别是吴丹妮,她一心想着,可以做出点成绩,扭转乾坤,可以让孟靖轩对她的印象好一点。两个人做了万全的准备,才去赴这场饭局的。
事情,却不如人所愿。
李一光果然是一只狡猾的老狐狸,吃饭的时候,只顾着和吴丹妮叙旧,询问着她父亲的身体家里的情况等等。吴丹妮心里觉得为难,可是面上依旧是春风和煦笑容满面一口一个李伯伯叫得欢。
偶尔楚衍插话,想要提生意谈合作,李一光却是说:“年轻人,你就不能好好的陪老头子吃一顿饭,将那些倒胃口的公事留待以后再谈?”
大老板都发话了,楚衍能怎么样?只能讷讷的低头沉默的吃饭,一面在心里,将自己待会儿要说的话重新组织排演了一遍。
席间,觥筹交错,却只能听得见吴丹妮和李一光断断续续的说话声。
倒是有一大桌子,十来个人,孟氏除了副总楚衍,总裁秘书吴丹妮,行政经理谭佳,还有助理和司机,益华那边也是五个人,除了总裁李一光,公关经理,行政秘书,司机,还有一个年轻人,双方互做自我介绍的时候,那个年轻人却一直呆在旁边没有吭气。十个人在包间里热热闹闹的吃着饭,楚衍没有说话,另外其它的人也都没有,默默的吃饭。
这可是在本市最好的酒店,点的最贵的菜肴,随便的一桌饭菜足够普通人家吃上一年的了,不多吃一点捞个够本怎么行呢?当然了,楚衍也没有闲着,眼睛余光瞄着周围的环境,想要寻找新的突破口。
却不小心看到,谭佳和对方的那个神秘年轻人相视会心一笑,十分有默契的样子。谭佳只是一个行政经理,平日里处理的都是公司里人际关系已经各种杂物,如何能联系得上连孟靖轩都难得一见的大老板?那个年轻人又到底是谁呢,为什么要保持这种神秘的姿态?
带着这样的疑问,楚衍貌似不经意的对着谭佳说道:“谭经理,今天能有这次交流合作的机会,你真是功不可没,呆一会儿得空了,敬李总一杯吧。”
谭佳还没开口,这句话倒是让李一光听见了,他端起酒杯,一口气喝光了杯中的酒,并且将酒杯翻转着倒过来给大家看,“我先干为敬,小年轻,你们也不能输给我这个老头子哦,喝吧。”
他的目光是直视着楚衍的,似乎觉得他不应该,为难谭佳一个女人家的。
对方都这么说了,楚衍他们自然也不能居于下风,也跟着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紧接着,李一光却亲自倒酒,将他们几个人面前的酒杯都满上了,又是率先喝了起来。
“以前在部队里的时候,大家喝酒,总是说,一杯两杯不过瘾,一口干才是感情深。来,继续喝。”又是一大杯酒,一口气喝光了那种。
几百CC的啤酒杯,李一光倒入的却是白兰地,那么大一杯酒,他可以脸不红心不跳的一口气喝光了。不愧是部队里出来的人,酒量好的没话说,人也很爽快。
可是楚衍却看着眼前的酒杯发呆,从小到大在家里的时候,父母一心一意想要培养出一个大学生,除了供他上学督促他努力读书,其他的事情都没有做过,是那种真真正正的书呆子。即使是参加了工作,偶尔与客人去应酬,每次吃饭之前他都会先言明,大家也都知道他的酒量一般,都只是喝饮料或者是啤酒。
刚才那一大杯啤酒下肚,已经有点不舒服了,这一杯可是白兰地,喝下去会不会死人啊?楚衍望着杯中透明的液体,心中发忤,偏偏耳中听到的,却是李一光的催促声。
“快喝啊,你不喝就是看不起我,哼,连这点诚意都没有,还说什么谈合作。”李一光鼻子里哼出一声,非常不屑的样子。
楚衍一咬牙,一大杯酒灌进肚子里去了,真的是灌进去的,满嘴苦涩的味道,一肚子酒精,一桌子精致的菜肴,是再也不想吃了一口。
李一光的脸上终于微微露出了笑意,“小伙子,不错,来,接着喝。”
又是倒酒的动作,又是白兰地,一大杯酒先干为敬一饮而尽,他说的是很简单说什么啤酒不过瘾不如喝白酒的好,酒店的服务员给他们送上的却是白兰地。
楚衍已经不止是心里发忤还要加上头皮发麻了,可是在李一光虎视眈眈目光的注视下,却只能硬着头皮端起酒杯,一口干了。
至此,李一光似乎是很满意,脸上的笑意更浓,就连他身边的那个年轻人,也是满面笑容,谭佳却有点担心了,小心的在楚衍耳边说道:“楚衍,别再喝了,这样下去你的肠胃会受不了的。”
这种高度数的白酒,又是这种牛饮法,只怕不止是会喝醉,进医院的可能性都有啊。
连续这样喝了两大杯,起码有六两酒了,楚衍已经是头晕眼花看不清眼前的景象了,好像有好几个谭佳的脸孔在移动,手指都在颤抖,偏偏也端起酒杯口齿不清的嚷嚷着:“谁,谁说的?来,来,再喝。”
瞧瞧他这说话大舌头的样子,很明显的是喝醉了,谭佳很是担心。
“好好好,小伙子,你很棒,再来一杯,这一次,你先喝。”李一光的酒瓶又递了过来,准备帮楚衍将他的杯子添满。
谭佳伸手拦住了,横眉怒对的,望着李一光,这个世人面前风光无限的益华老总,“不,你不能再给他倒酒了。”
“怎么不能?担心他喝醉以后,无法继续跟我谈生意?告诉你,老子喜欢的就是豪气的汉子,只要他把这瓶酒喝完,不用谈,我直接签合同。”李一光与谭佳对视着,目光里充满了挑衅,也有一种无法言明的意味在里头。
“李总,你说话算数?”一直在旁边默默看着的吴丹妮突然开口说话了。
李一光一怔,面露笑容,“当然了,说出口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岂能作假?”
嘴唇都被那口小银牙咬得发白了,吴丹妮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能让自己的话语听起来更有气势一些:“好,喝就喝,谁怕谁。”
说着,就要伸手去接李一光手里的酒瓶。
那可是整整一大瓶的白兰地的,就算酒量好的人也不敢蛮干,一口就喝光了,何况只是一个弱女子?楚衍虽然头昏,也还能勉强的支撑自己的心智。
“不行的,吴秘书,这酒你不能喝。”
“是啊,丹妮,你也不会喝酒的。”这次说话的,却是李一光旁边坐着的那个年轻人。
吴丹妮笑了,“不能喝又如何?我还就拼给你们看看,李伯伯,你答应了的,只要我喝光了这一瓶酒,马上就签合同?”
这一下子,反倒是李一光有点犹豫了,他本意只是想为难楚衍一下,那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年轻人,他欣赏他才这么做的。没想到,吴丹妮却要出这个头,这个酒要真是让她喝下去,小妮子出了点啥问题,吴家的那位,不找他拼命才奇怪呢。
“怎么,李伯伯,你是军人,也喜欢出尔反尔婆婆妈妈的?”吴丹妮眉一挑,故意激将。
“丹妮,你这是要干什么?”
“好了,李铁,你别拦着,我就是要证明给他看,我能行的,我可以帮他,娶了我绝对不会吃亏的。”吴丹妮的笑容很苦涩,眼角甚至有泪光在浮动。
那个叫做李铁的年轻人无法继续劝阻了,只能是摇头叹气。
楚衍也听明白了,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倒是李一光,将话接下去了:“好,丫头,你爽快我也不含糊,如果你真能做到,别说马上签合同了,价钱上还可以再商量,我们益华愿意让利百分之五。”
“爸爸,这——”李铁大叫着,“让利百分之五,我们就没有什么利润可言了。”
李一光大手一挥,十分豪气的样子:“怕什么,交个朋友也不错啊。”
楚衍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个年轻人就是李家的那位公子,他不表明身份的跟着出席这个饭局是为了什么?
李一光是白手起家的,早些年的时候,家境贫寒,从小父母订的娃娃亲,以前曾经有一位结发妻子。不过这位李夫人是标准的农家出身,贤惠有余能力不足,起码有一条,她大字都不识得一个,在创业的过程中,自然帮不了丈夫的忙。
贫贱夫妻的时候,两个人感情倒是不错,结婚第二年就有了一个女儿。后来,李一光在S市创业,接了夫人女儿一起过来生活,没有起到辅助丈夫的作用,那个时候的李夫人,更多的只像是一个勤快的保姆阿姨。
后来在李一光发家的过程中,也曾得过贵人相助,自然的,人家也不是白白的帮助他的,条件就是让李一光娶他的女儿。为了挽救濒临倒闭的企业,为了让自己几十万的员工不至于下岗失业再难以养家了,总之,是本着慈善的念头,李一光和那位大企业家的女儿结婚了,她的嫁妆雄厚,足以让益华起死回生。
当年在农村的时候,李一光说是结婚了,却也只是摆酒大宴宾客,并没有去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他们本就是娃娃亲。现今正好帮了李一光的忙,他根本就不用离婚就直接和那位千金小姐结婚了。也打算好了,婚后会有两个家,一人一处屋子,各安其室,在改革开放奔小康的现在,有两位夫人的例子倒是很多的。
李一光安抚了那位名门之后,很顺利地就结婚了,之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的结发妻,那个大字不识一个的乡下妇人,居然带着女儿,一声不吭的离开S市,离开李一光了。她托人留了一封信给丈夫,说自己不想耽误他的大好前程,宁愿离开,带着女儿独自在乡下过着凄苦的生活。
再后来呢,也不知道李一光有没有去找这位结发妻,却只知道,他的那个女儿回了S市,他的第二任妻子又给李家生了一个儿子传宗接代。这只是八卦周刊上流传的故事,大家也都知道了李家有一位公子一位千金,是靠着娘家雄厚的实力才能让公司发展到如今的状态的,具体的详细情况就不知道更多了。
李一光的那个女儿很是神秘,基本上没有人见过她,只听说嫁人了,夫家家底子雄厚,环境不错;儿子李铁,标准的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李铁的外公也只有他这么一个继承人,再加上益华,李一光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经受磨练,有大出息的。
李铁不再吭声了,不屑的撇嘴,望着吴丹妮的双眼里,流露出难以的痛苦与惋惜,然后低垂下脑袋瓜子;楚衍用力的掐着自己的虎口,保持着头脑清醒,望望李铁,又望着身边的女人。
说时迟那时快,吴丹妮已经抓过那个大酒瓶,仰头就往肚子里罐去。别说是酒了,就算单单只是一瓶水,这么一大瓶水直接一口气喝下去也很难受啊。
停顿了一下,吴丹妮想要歇口气,好让肚子里可以腾出更大的空间。李铁望着她,眼神里有一丝痛苦,楚衍直接伸手想要阻止,结果吴丹妮摇头,又继续举着酒瓶子昂起脖子就往嘴里灌。
一整瓶酒,高度数的白兰地,还真的,被吴丹妮灌了下去,“李伯伯,我,我喝完了。”
吴丹妮满脸通红,好不容易挤出这句话,然后砰的一下,脑袋磕在桌面上,她睡着了!
楚衍和谭佳都着急了,不过还记得自己的使命,冲谭佳使了一个眼色,楚衍从随身带着的公文包里掏出合同,拿出笔来修改了一下,然后递到了李一光面前。
刷刷刷,没有多看一眼也没有犹豫,李一光豪爽的签字了。
谭佳呢,急切的走到吴丹妮的身边,查看着她的情况。
李一光再也没有理会更多,只是站起身道:“时间也不早了,我要先回去了,年轻人,麻烦你帮我送丹妮回家吧。这个姑娘不错的,只是可惜,可惜啊。”
连说了两句可惜,然后李一光一边摇头一边往外走去。
李铁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走出去了,临走之前却丢下一句话:“拜托了,帮我照顾丹妮。”
楚衍原以为,这句话是冲他说的,谁知道,李铁却是冲着谭佳的方向说话的。
谭佳使劲的摇晃着,吴丹妮还是毫无反应,没有办法,她只好问着楚衍:“副总,你,你还好吧?”
“我没事,吴秘书住在哪里?我送她回去吧。”
“你这个样子,能行吗?算了,还是我送你们回去吧。”楚衍也是一脸的紫红色,说话满嘴的酒气,这个样子,别说送人回家了,只怕走到半路就会晕倒。
想了一下,没有拒绝,楚衍挣扎着起身想要搀扶起吴丹妮。谁知道,她睡得太死了,根本就拉不动,楚衍急了,伸手去探她的鼻息,还好,还有气在,只是这呼吸短而急促,情况似乎不太好啊。
“只怕是,晕过去了吧?”
谭佳的话,没错,吴丹妮根本就不是喝醉睡着了,她根本就是晕过去了。这下子,几个人要商量的变成了,如何送吴丹妮去医院了。
幸好司机也在,他抱着吴丹妮,楚衍努力撑起自己的身体,一行人往酒店大门外走去。偏偏这个时候,谭佳又接到电话,是丈夫打来的,说家里有急事,让她速速回去。
谭佳很是为难,楚衍让她先回家,保证自己会将吴秘书送到医院,救醒人之后看护到她的身体康复了,再安全送回家。毕竟,这次吴秘书可是给公司立了大功,司机也在旁边帮腔,保证会照顾好这两个,呃,醉鬼的。
丈夫的催促电话再度响起,没有办法,谭佳只能自己先打车回去了。这边厢,司机先将吴丹妮送至后座躺好,再让楚衍坐到前面,嗖的一下,将小轿车当成飞机在开,往医院的方向急驶而去了。
…………
做别人的情妇,如果要钱,那就不要有爱,完全的职业化,各取所需,按收入多寡付出精力,解除劳资关系的时候,站在门口,面带笑容,慢走慢走,不送不送,好聚好散,这也是敬业的一种方式。
如果有爱,那就不要谈钱。
后者比较值得尊敬,因为需要世界上最坚强的心脏,最好是自给自足,有房有车,工作体面,一般女人很白痴的理财投资,在她看来也应该是小菜一碟,更重要的是,性格开朗,对生活充满信心,否则一定死无葬身之地。
……
林诺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费了好大的劲才能眼睛睁开,连眨一下眼皮都觉得困难。好不容易才挪动头颅四看,却发现自己是躺在床上的。
雪白的病床,刺鼻的药水味,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并不觉得陌生。至少这几年,她是经常出入这种地方啊。这床,这天花板,这房间,是如此的熟悉。
这里不是医院的病房,又会是什么地方呢?
然后身边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你醒了?”
转头去看,林诺眼里不自觉地浮现出一丝丝的失望,果然,不是孟靖轩。其实早就该料到的,怎么会是他呢,那一天,孟靖轩不是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开了吗?然后,她的眼前一片黑暗,就陷入昏迷之中了。
映入眼帘的,是穿着白大褂的戴着金边眼镜的斯文医生,“有没有觉得怎么样?”
“我——”才开口说了一个字,林诺却是吓了一跳,这公鸭嗓子般沙哑难听的声音,是她发出的吗?吞了一口口水润了润嗓子,林诺继续开口说话:“请问,我怎么了?”
就是这么简单的几个字,却也是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说完的,并不是失忆,应该也没有得什么重症,对于昏迷之前的事情林诺依稀还是记得的:她生病了,然后接到刘阿姨的电话,浩浩咯血,自然是着急这要回家的,结果身体却吃不消,然后孟靖轩回来了,态度很是奇怪。
再然后,她又接到了刘阿姨的电话,知道浩浩现在已经没事了,可是自己身体实在是不舒服,随便找了一个理由,告诉刘阿姨过几天再回去。紧跟着,就是被孟靖轩追问,他知道了浩浩的事情之后很是生气,不惜自虐伤了自己。
记得那个时候孟靖轩实在是态度奇怪的很,老是追问自己,有没有什么话,是要对他说的。事后,第一反应不是惊讶只是愤怒,恼羞成怒。
看他的那个样子,根本就是,早就知道了浩浩的存在?以前一个江远洋,孟靖轩已经是十分生气了,作出了与她的个性十分不相符的事情,好在自己坦白从宽,所以事情到了最后,也没怎么样。
这一次,只怕那个人是,真正的生气了吧?听他说的那个话语,自己似乎是,有目的的骗了他?真是的,有什么好骗的,最初不就说明了,只是一场钱货交易?只有自己是笨蛋,不知不觉中,好像付出的,多了一些。
林诺紧皱着眉头,实在是不敢相信,自己真正的是变成了病西施,小小的感冒发烧而已,居然会,两次晕倒。
“林小姐,你烧得太厉害了,所以嗓子才会变成这样。放心吧,过几天就会没事的,烧也退了,休息一下,明天就可以出院了。”护士小姐给林诺量了体温,医生又仔细询问了她的身体状况,做了一些基本检查之后,得出了如下结论。
例行查房结束,道谢之后,医生离开了,林诺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间病房。看医生护士身上白大褂印着的标记,应该是人民医院,可是这病房的样式,挺高档的样子。
自己明明是在房里晕倒的,陈嫂也离开了,小别墅里并没有旁人的存在,难道是孟家的医生不放心,再度前往看病,进而发现自己晕倒了,从而将她送到医院来的?
或者是,孟靖轩不放心她,去而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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