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与沙

第50章


我以前也胆小,还不是慢慢就好了,我只是觉得,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夜幕下,国道上开始出现三三两两的丧尸,刘英和王逍去维修车间搞那台车去了,熊黑子也学着刘英那样骑在墙头。
  要是白天他还不敢这么做,丧尸的视力并不差,一眼就会看见他。现在倒是无所谓,加上今晚没有月亮,几乎算得上是漆黑一片。
  就算熊黑子也只能是丧尸经过他面前那一小段路的时候,可以勉强的看见几个模糊的人头在移动。
  这么黑,难道那些混混敢出来,就算你有手电,这不是给丧尸送菜是什么,熊黑子觉得不可能,是自己想得太多。
  打了一个哈欠,开始琢磨自己要怎么才能在这个地方打会儿瞌睡才不会掉下去,熊黑子开始苦思冥想,誓要想出一个办法、创造一个奇迹。
  李明启用一块毛巾包着手电,光线被降低到几乎只能看得见自己脚下。他后面还有一男一女,三个人摸索着前行,任何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会让三个人立即蹲下去、埋着头蜷缩成一团一动不动。
  声音消失以后,三个人又相互拉扯着站起来继续刚才的行程。
  除了手电,他们还有一个很奇特的地方,三个人的身上都披着一层床单,床单中间挖了一个大洞头直接穿过去那种。
  三个人每人拿着一把匕首,鼻孔都塞着一层薄薄的棉花,因为他们身上实在太臭了。如果不是这一点防护措施的话,恐怕真的会走到半路就晕过去,被臭晕过去。
  最先想到这个办法的是曹炳坤,他在一次被丧尸追击的过程中,逃无可逃、躲无可躲的生死关头,很干脆的划破一个丧尸的肚子,把流出来的恶臭的血液和莫名的液体抹了自己一身。
  效果很好,擦身而过的丧尸都没有把他辨别出来。
  不过,那一次之后,曹炳坤足有一个星期吃不下任何东西,每天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给自己喷香水,反正超市香水多得很。
  凡事有了第一次就好办,曹炳坤开始让幸存者做实验。
  死了好几个人之后,他们得出了一些经验:这种方法可以用,但是白天最好少用。如果白天真的用这个办法,一定要记得满头满脸都要抹上丧尸体内的液体,否则很难逃过丧尸的眼睛。
  晚上是最合适不过的,丧尸的鼻子虽然不灵敏,但是漆黑的环境下,他们多数是依靠声音和微弱的嗅觉来分辨同伴的。
  路边又来了三个丧尸,熊黑子随意的瞟了一眼,没去在意本书首发来自小说网,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正文 第五十二章 翻墙是一门专业技术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2-28 19:29:47 本章字数:3696
  外面的黑如同泼墨,尽量的睁大眼睛,熊黑子肯定自己的眼珠已经鼓得像铜铃了,可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这夜守的,有啥意思啊,无趣。熊黑子摇摇头,要不干脆进去找王逍聊天,他琢磨着,怎么去打探打探王逍的秘密。
  三个丧尸越来越近,熊黑子不再东张西望,不小心被丧尸看见了才给自己找麻烦,何必呢,等它们走了再去吧。
  咦,熊黑子的视线余光扫到一个亮点,不清晰,但还是在视网膜上留下一道长长的光痕。
  慢慢的、轻轻的,熊黑子扭转脖子,就连颈骨的“咔嚓”声都是那样的清晰入耳。
  丧尸进化了!熊黑子一个激灵,这是他的本能反应,不然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丧尸手里为什么朦胧的有着一点光线?
  不可能,这又不是玄幻小说,哪里有的那么多进化。
  任何生物的进化,时间是第一要素,哪怕成都市内投放的真的是三颗核弹,哪怕那些在核爆炸中幸存下来的生物受到了辐射变异,没有几十年的光阴同样是什么也谈不上的。
  是人,熊黑子再次一个激灵!
  有人过来了!
  屏住呼吸,熊黑子往下缩了缩,这纯粹是潜意识在作怪,光线不投射过来,他所处的位置就是漆黑一片,哪里可能看得见。
  而且,他在高处,是下面几个人的视线死角,不要说夜晚,哪怕是白天,人也往往会不经意的忽略掉视线死角处的事物,只要你保持静止状态就足够了。
  没有办法通知里面的人,熊黑子想不出好的主意,喊一声倒是可以,但下面过来的人同样会被惊动。算了,保持现状,万一这些人是路过的就不需要操心。
  李明启23岁,家就在广汉市内,父母都是做生意的,算得上是富裕。他大学还没有毕业,家里让他回来相亲,所以请了一个假跑回来的。
  相亲的过程烦闷而无趣,这不是李明启想要的爱情,只是迫于父母的压力和经济上的制约,他如果胆敢不回,那行,他老妈会毫不犹豫的扣掉他下个月所有的生活费和零用。
  磨蹭着走了一个过程,李明启打算在家休息一天,第二天回学校。
  当夜,灾变开始。
  李明启一家三口运气还是不错,没有谁变异。因为睡得非常晚,他半夜下楼买烟的时候发现情况不对,赶忙跑回家在电脑上一通查询。
  出来的结果吓得李明启魂不守舍,叫醒父母之后,三个人面面相觑,谁也没有一个好的办法。
  在家里坚持了两天,食物极度缺乏。不得已,一家三口战战兢兢的下楼外出求生存。
  其实,最开始是李明启的妈妈提出让她一个人下楼去试探试探,如果她不幸死在外面这父子俩再另做打算。
  丈夫舍不得结发妻子,儿子放不下父母,最终,还是一家三口一起出去,李明启的父亲是这样说的:“要死,我们就死在一起,也免得苟活的人心里放不下那份牵挂。”
  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不过是普普通通、非常平凡的三个人,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理想,只是想要活下去而已。
  运气真的很重要,三个人居然也找到一些食物和饮用水。做父亲的是吃得最少的,他总是微笑着看着妻子和儿子吃光每一店食物。
  实在干渴了,他会拿起瓶子沾湿嘴唇。他不认为这有多么崇高、伟大,这只是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应尽的一份责任!
  在出广汉市的路口,他们遇上了曹炳坤一群人,被强力挟持进了营地,成为众多幸存者中的一员。
  大狗来挑选人员的时候,像李明启这种父母俱在的那自然是第一人选。
  和李明启一起出来的女人叫夏雨,是下雨,不是下雨。女人28、9岁,有一个儿子,儿子不大,5岁不到。
  走在最后面的是对大狗忠心耿耿的六耳,六耳没有六只耳朵,三只都没有,和正常人一样,五官正常生长发育。
  作为大狗手下的一个小混混,六耳有一个独有的特点,听力非常好,这是他的天赋,如果说一般人可以听见50米远的微弱声音,那么六耳听得清楚100远的窃窃私语。
  以前,六耳最大的兴趣就是每天晚上躺在床上凝神静听隔壁那对青年男女.做.爱的声音,这带给了六耳无穷的欢乐。
  应该说,曹炳坤一行人可以顺利的逃出来并占领这个超市,六耳功不可没。很多次,都是靠着六耳的这项本领,他们躲开了丧尸群的围捕。
  这一次,大狗派他来的目的就是监视,监视李明启和夏雨有没有尽心尽力的去打探汽修厂的消息。所以六耳和前面两人的距离稍微拉得开一些,而且,他的身上除了一把匕首,还有一根曹炳坤特别下发给他的电击棍。
  蹲在汽修厂大门口,六耳细听了很久,往前挪了几步,拍了拍夏雨的.屁.股,在女人回头怒视的时候,他打了个手势,示意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六耳胆子不大,曾经大狗玩过的一个幸存者让他再上的时候,面对那个女孩愤怒的目光,六耳退却了。
  虽然不敢像大狗他们那样肆无忌惮,但他也懂得借助现在的机会骚扰骚扰夏雨,在来的路上,他已经给夏雨说过,回去之后会尽量找更多的食物给这母子俩以此作为夏雨可以忍受的交换条件。
  汽修厂的铁门那是没有办法打开的,或者说没有办法悄无声息的弄开,三个人要想进去,只能翻墙。
  李明启必须硬着头皮走在第一位,里面会遭遇什么他一无所知,但是,大狗说过:“如果你一去不回、如果你胆敢背叛我们,你就等着你给父母收尸吧。”
  说收尸都是好的,灾变这么久了,大家都明白,尸体也是会变异成丧尸,除非再次杀死它们。可是,李明启没有胆量去想象杀死自己父母的情景。
  翻墙就翻墙吧,六耳是不会进去的,这是早就说明白的。如果李明启和夏雨被抓住了,听见动静的六耳就会悄悄的撤走,反正大致搞清楚里面有几个人也就差不多了,这毕竟不是军队作战。
  脱掉披着的床单,李明启觉得自己呼吸都轻松了许多。
  让夏雨贴着墙蹲好,双手扶在墙上,李明启踩了一只脚在她的肩膀上,夏雨身体猛的一歪,差点把李明启摔下来。
  尝试了好几次,最好的一次是李明启两只脚都踩上去之后,夏雨身子一偏,要不是他跳得快,会直接摔下来。
  “没办法了,只能你来,我上去之后把夏雨拉上去。”李明启无奈的对六耳说道,至于怎么出来,现在不去考虑,也没有办法考虑。
  反正自己被抓住了也不会影响到父母,只要曹炳坤没有亲眼看见自己背叛他们,李明启甚至希望自己被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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