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与沙

第56章


  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开始加速,血管里的血液直逼头部,虽然不是第一次见识到这种场面,虽然比起早上在超市门口的险相安全很多,但熊黑子仍然是紧张和兴奋交织缠绕。
  刘英的眼睛没有一点波动,握刀的手异常的稳定,他忽然高高跳起,手里的砍刀顺势挥下,锋利的刀刃从丧尸的脖子划过、切开,几滴血液随刀抛向空中,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无头的丧尸没有哄然倒地,而是继续奔跑了好几米才一下撞在一堵墙上,萎顿滑倒。
  丧尸的头颅恰好落在刘英脚边,它居然还不停的张合着嘴,想要咬住刘英。
  妈的,抬起脚,想要一脚踩下去,他又顿住了。妈的,又骂了一句,你说你死了就死了嘛,就剩一个脑袋你还想干嘛。
  收回腿,顺势一踢,眨巴着眼睛的头颅飞进了门口的垃圾桶,嗯,脚法还没有退步,刘英很得意,看来有机会还是要找个足球多练练,有用处的。
  “刘英,你过来,你看我找到了什么?”熊黑子翻开无头尸体的警服,它腰间的枪套是如此的迷人而美丽。
  两人喜出望外,刘英迅速取下枪套和熊黑子一起藏到了院子的一个角落里。
  “这是六四式手枪,比你的黑星小,子弹不能通用,这是专门的弹药,和七七式倒是可以通用。”对这些,刘英如数家珍。
  熊黑子却并不丧气,找到一把枪就好,要求那么多干啥:“看看有多少子弹?”
  “咔嗒”弹匣退出,刘英看了看:“满的,七发。”
  望着面前半开的玻璃门,上面蓝色的条纹暗淡无光,熊黑子看看刘英,点点头,两人一前一后摸了进去本书首发来自小说网,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正文 第五十八章 杀机四伏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12-28 19:29:48 本章字数:3640
  (第一更,老白在努力写,各位呢,难道会让老白失望吗?!)
  底楼很安全,熊黑子和刘英搜遍了每一个房间,空无一人。
  二楼的一间办公室里面倒是有一个丧尸,不过被手铐铐在窗台上,刘英晃了一眼,笑道:“应该是那天晚上才抓回来,估计是小偷小摸的。”
  虽然整个派出所显得非常混乱,满地都是文件,垃圾桶也被踢翻了,一桶方便面的残汤剩水泼洒在地面已经凝固成固体形态。
  “看来他们所有的人要么是撤出去了,要么是当晚接警之后都在外面。”现在,熊黑子也在刘英有意识的引导下学会了很多,例如刚才的现场勘查。
  把门关上,两个人找来一张椅子轻轻的搭在门上,冷任谁推门首先就会撞翻一椅子,由此制造出来的噪音足以惊动二人了。
  掏出背包里的一把大扳手和一根不长的撬棍,刘英开始对付抽屉。要找枪,抽屉一定是最优先的选择。
  在底楼的抽屉里,还真的找到一样东西,一把电击枪。
  对这个东西熊黑子很感兴趣,听说过无数次,真实的见到器具这还是首次。和他腰间的黑星有些相似,但枪口是正方形的,枪管正下方安装了一个超小型射灯。
  和电击枪一起放在抽屉里的,还有一个标准型的专用枪套,里面插着五个圆柱形的小棍子,熊黑子疑惑的看着,这是什么?没听说电击枪有子弹啊?
  “电击枪当然有子弹,你说的那是强光电击手电。”刘英接过枪,轻轻一扣扳机,两根探针直射出5米多远,“噼里啪啦”的深邃蓝色电光强烈的闪烁了几下,忽地不再有光芒出现。
  “我就知道,枪膛里这枚电击弹没电了。”刘英打开卡匣仓,取出里面的一枚小圆棍,随手扔在地上。
  原来,这种新型的电击枪和老式的有很大区别,模仿手枪的外形便于携带,每把枪配有两发电击弹和三发催泪弹,并且因为探针的射程扩展很大,在短距离内甚至比一般手枪的威力更大、更实用。
  “这把枪归我。”直接把枪套挂在皮带上,熊黑子拍了拍,感觉很不错,这种至少不会一下打死人,要是可以多找点电击弹更好。
  终于,在二楼的所长办公室的办公桌最下面的一个抽屉,两个人找出了十多发黑星的子弹,刘英一股脑的塞进熊黑子的裤包,留下几颗手把手的教会了他怎么装子弹、怎么拆卸安装弹匣。
  其实早上真的很幸运,刘英都觉得自己是捡回的一条命。如果不是熊黑子不顾一切的开枪,他早已变成了超市门口的一只丧尸。
  所长办公室的屋角同样有一个小型保险柜,外表看起来比刘英从天回派出所搞出来那一刻还要新颖先进很多。
  两人尝试了一下,弄不开,没办法了,熊黑子站起来,一边收起撬棍,一边拉起还不死心的刘英:“想开点,打不开有啥关系。”
  一来,里面未必有东西;二来,熊黑子一向认为人嘛,要学会放弃,得失、得失,没有失去就不会有得到,想多了自己憋闷,何苦来着。
  “走吧,刘英,不要回头去看了,等我们把曹炳坤那伙人解决了有机会回来搬那个保险柜,这总行了吧!”熊黑子苦笑着,拿着一步三回头的刘英赶紧往超市走去,拖延下去出现变故那才让人吃不消的。
  超市三楼,曹炳坤站在跪在地上的人面前和夏雨面前,手指弹了弹,一团滚烫的烟灰落进李明启的后颈窝,痛得他瓷牙咧嘴却不敢乱动。
  “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你说来听听。”他好笑啊,这个什么李明启一回来就主动的跪下。
  没错,是主动的跪在他面前,心甘情愿的表示对他的臣服,并提出想要一个类似小鸟和黑皮的身份。
  麻痹的,黑社会这么好混的话,老子也不会当年连宽一点的房子都买不起,不知道政府要打击吗?
  不过,这小子倒是一个好苗子,哪怕夏雨恨得咬牙切齿,刚才居然试图在李明启的脸上咬上一口,但是,曹炳坤喜欢。
  越是心狠手辣、厚颜无耻他越喜欢,不这样的话,他怎么收服手下的小混混。
  “我了解他们的行动计划,了解他们的装备,只要我加入你们,我一定全部说出来并配合里面抓住他们。”转头看了一眼夏雨,李明启微微一笑:“这个女人我要,其他人不能碰她。”
  “哈哈哈哈哈,行,我答应你。”曹炳坤叉腰大笑,他本来正在焦虑对方手里的**无法应付,没想到瞌睡刚来就有人送枕头,天意啊,天意属于我……
  “你们,去把李明启的父母接到二楼,安排一个房间,吃的、喝的按照小鸟的标准送过去。”这些方面曹炳坤很大方,就如幸存者里面的女人一样,都是大家一起享受。
  不就是管理嘛,谁不会似的,曹炳坤很看不起那些电视上所谓的专家。只要和兄弟们有福同享,有难他们自然会去当,很简单吧。
  “不过…”抬手在李明启的脸上轻轻的拍打了几下,曹炳坤的语气瞬间转冷:“如果你说的和实际情况有一点不相符合,我会把你和你老爸、老妈一起喂丧尸。”
  打了个寒颤,李明启干笑了两声,连连发誓绝对不会有丝毫隐瞒。
  扔给李明启一支烟,让他在沙发上坐下,并强令夏雨去挨着他,夏雨刚刚张嘴欲说,曹炳坤脸一沉:“你是想你儿子和他爸妈呆在一起吃东西还是去门口陪丧尸,你自己考虑清楚。”
  从自己第一次跟随小鸟和黑皮去打探消息开始,李明启一五一十的把所有的经过全部说了出来,包括汽修厂内的情况,包括里面有一只狗叫小黑,简直是事无巨细的吐露个精光。
  坐在李明启的身边,夏雨浑身冰凉,她不明白,不明白李明启为什么要这样做。虽然熊黑子那边人少,但是有**的危险,说不定真的可以解救出整个营地。
  曹炳坤出去安排人手去了,李明启居然伸手搂住她的腰,很是柔情蜜意:“夏雨,我知道你有疑惑,你听我说完你就知道我的良苦用心。首先,我要告诉你,我真的喜欢上了你了。”
  第一次在幸存者中间看见少妇.风.韵十足的夏雨,李明启就一头栽入了情网,他爱上了这个女人。
  每一天,他都会躲在一边仔细的观察夏雨的任何行为。当然,夏雨虽然因为自己的坚持而没有被小鸟他们抓去**,但也不是李明启可以窥视的,她压根就不接近任何男人,除了自己的儿子。
  平时,在营地里,夏雨都是依靠给混混们洗衣这些换取稍多一些的食品给儿子。没事可做的时候,夏雨就会抱着儿子呆在一边,要么教孩子唱歌、要么配孩子说话。
  想要征服一个女人有很多方面可以入手,李明启左思右想之后选择了一条自认是最容易的。
  夏雨参加第一次的打探消息,真实因为她拒绝了小鸟和黑皮好几次,作为报复而让大狗挑选的她。
  但是夏雨不知道的是,李明启是自己主动报名的。因为,他预感到自己的机会到来了。
  被抓之后,李明启表现得很好,可以说汽修厂里对他不满的人几乎没有,特别是熊黑子,和自己差不多身份的没毕业多久的大学生,一说起来就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
  “汽修厂才几个人,我看过,除了熊大威和刘英,其他那个医生和当官的,你认为他们打得过曹炳坤手下任何一个小混混吗?”
  “我保证,以后会真心对你,并且只爱你一个人,我绝对不会沾染其他女人。”李明启赶不上营地里其他女人,他耐心的劝解着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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