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教春风玉门度

74 韩江之 当时年少(一)


    韩诩之九岁的时候曾被寒山老人夸作“此子奇筋神骨,苦练卅载则纵横天下无敌手”。UC:/古往今来很多老者都喜作谶言,比如西晋时尚在总角之年的王衍去造访山涛,山涛就曾说过一句“何物老妪,生宁馨儿!然误天下苍生者,未必非此人也。”
    对此当事人韩诩之却是十分不屑:“他蒙中了,过个几年当我成名之时他也能沾些光。蒙的不对了,谁还记得这件事?难不成我还要找他算账么?”
    更让韩诩之不屑的是:“三十年?!十三年后我若当不成天下第一,从此江湖上就没有我韩诩之这号人物!”
    一个九岁的孩童放此獗语,寒山老人倒也不生气,只说:“若十三年后老朽有幸还活着,能看见诩之成就大业,老朽这寒山庐中所有药物都归了你去。”
    寒山老人与当时的鬼医、裴满衣的师傅林粲乃是师兄弟,两人间谁的本事更高一些倒说不好,因为林粲一贯行事为人低调,常年隐居于太虚谷中不出。然而寒山老人的名号却是江湖上响当当的第一药师。
    说起这个小诩之更是生气:“一个捣弄草药的老头能看出少侠我筋骨奇佳适宜练武?还三十年?!我才不要做个老侠!”
    少年人不信时光催人老,以为三十岁时便会不堪自己的老态而饮鸩自尽,在江湖上留下最美的神话。然而真正到了三十五岁时,才发觉自己活得还远远不够,想携着手那人的手走得更远更远。
    等到韩诩之十八岁时,的确已是韩门中第一高手,一把青雪剑使得狠厉间却不失华美,相貌更是亭亭玉立,不晓得骗了多少江湖儿女心。
    韩诩之年纪轻轻就在江湖上小有名气,一来是因为他的剑法,二来却是因为他的风流。
    他自己生得珠玉美颜,气质又装的是阆苑仙葩,却也爱别人的美,更爱将美人占为己有。
    江城的阁中姑娘刘玉翠,扬州的烟花美人李婉娘、吴清人,京城的御史公子秦小楼……端的是男女通吃,所过之处必留桃花朵朵。
    再者受韩门武功心法所限,韩诩之年纪轻轻学完了父辈祖辈从其他门派盗来的心法秘籍,就自去闯荡江湖学习各门功夫,武林中的人士也不曾少招惹。
    他这日要去柳州附近的青蚨门,奈何他的马昨日里不知被黑心的客栈掌柜喂了些什么,竟是上吐下泻不断,根本无法上路。
    韩诩之郁闷地坐在客栈大堂中,风韵犹存的掌柜花娘搔首弄姿地上前,挤眉弄眼道:“真是对不住少侠,不如你在花娘的寒店中暂歇几日,花娘不算你银两。”
    韩诩之自不会跟女人置气,风度翩翩地挥开扇子,露出一个极是明媚的笑容:“无妨。请问城中何处有马商?”
    花娘被他的笑容勾得错了错神,喃喃道:“小、小镇没有马商……”
    韩诩之心里气极了,面上却是滴水不够,瞥了眼花娘故意弯下腰在他眼前袒露的沟壑与翡翠镶琉璃的挂饰,微微一笑,向那深纵的沟壑中吹了口气:“花娘莫不是故意的?”
    花娘娇笑数声,趁机向他怀中靠去:“少侠说哪里的话。”
    若是搁在平日,韩诩之与这风骚美娇娘花前月下缠绵几日亦是一桩如鱼得水的趣事,然而他与白蔚约定五日后在青蚨门相见,白蔚要将之前从蚀狐门禁地中偷来的秘籍交予他。
    他与白蔚有青梅竹马的情谊,白蔚是他于这世上除了母亲之外最在意的女子,却无关男女情爱。白蔚对他亦是极好的,甘愿为他冒着性命危险四处窃取武功秘籍,然而白蔚此人心性极高,性情傲慢令人琢磨不定,生平最恨的便是等人。韩诩之对她向来是又敬又畏,与她相约从不敢耽误片刻。
    花娘见韩诩之如此善解风情,喜道:“少侠,今夜……”
    韩诩之打断道:“何必等到今夜,不如就现在。”
    花娘怔了怔,娇嗔道:“少侠怎如此性急,可真是~~真是羞煞奴家……”
    韩诩之见她一双惯觑风情的眼中除了火热,哪有半分羞涩,遂轻笑两声,以指挑起花娘的鬓发,凑上前低语,嘴唇有意无意地触着她的耳垂:“好花娘,那你允是不允?”
    花娘只觉一团热火从胸口燃起,意乱情迷间不由自主地点头:“好……”
    两人上楼入了厢房,花娘走在后头,阖上门一转身,便被韩诩之狠狠压在了墙上。
    韩诩之有心无意地磨蹭她胸口两团绵软,潋滟修长的双目微微眯了起来。花娘身上浓郁的香味传入他的鼻腔,令他微有些嫌恶地皱了皱眉,旋即又不动声色地舒展开,心中却已打消了于这风骚娇娘速战速决缠绵上一回的主意。
    花娘只觉心如擂鼓,迷离的双目死死绞着韩诩之英挺的脸庞,娇喘道:“少侠……”
    韩诩之修长的手指缓缓探入她裙摆,星目中光华流转:“花娘……”
    只这一声颇具磁性的低唤,走惯了风月场的花娘竟是浑身酥了一酥。
    韩诩之微笑着伸手攀上她的脖颈,花娘红唇微启,正欲出声,却突然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韩诩之笑着松开怀中软绵绵的身体,弯下腰解开她脖颈上翡翠琉璃佩饰——这是青龙商会的信物,韩诩之之前有幸得见过一回,早想弄一块在手了。
    他将昏迷的花娘抱上床,在她额角温柔印上一吻:“我今日急着赶路,便收下花娘的定情之物。若改日有机会,再来找花娘乐上一乐。”
    韩诩之大摇大摆出了城门,望着广袤的田野,一时为从何处弄匹马来而犯了难。他思忖片刻,选中城郊处一棵高树,跳上去守株待兔。
    不一会儿,一个白衣公子骑着白马驰近了。
    那白马鬃毛油亮顺滑,体膘腿长,当是匹绝佳好马。韩诩之一眼便相中了那马,倒未留意那骑在马上的人。
    待那人骑到树下,韩诩之窥准了时机,轻盈一跃,掌风直向那人后颈劈去,那白衣人却似早有预料,不急不缓地一侧身,同时三支泛着蓝光的银针向韩诩之手掌袭去。
    韩诩之颇是吃了一惊,未料这小小城镇中竟会遇到如此高手,堪堪避过了两支银针,却被最后一支射中了右手的食指。
    “噢!”韩诩之痛叫着拔掉手指上的银针,夸张地甩着手直跳脚:“痛死了痛死了!混蛋!”
    白衣人未料他会如此反应,不由怔了一怔,掌中又三枚银针不动声色地收回袖里。
    韩诩之抬头一瞥,不由一愣,眼中旋即亮起了虎狼似的光芒。那白衣人长眉斜飞入鬓,目光深邃,鹰鼻朱唇,端的是清中带媚。饶是韩诩之阅美无数,却从未见过这等只应天上有的容貌。且那人一双桃花眸仿佛深不见底,一旦与他目光相触便再也挪不开去,其中似有无际深漩将人曳入其中。
    韩诩之心念一动,从怀中摸出铁骨扇笑眯眯地开口道:“阁下对我使了摄魂术?”
    那白衣人微微一怔,一双流光溢彩的双眼缓缓恢复了沉静的墨色,淡然道:“厉害。”
    韩诩之之所以不受他魇术所摄,无非是因为他的内力高于施术者。故白衣人实则是在夸赞他的武功修为。韩诩之却不知这一层,笑容愈发明媚:“在下心堂明净如洗,毫不蔽尘,自然不收摄魂所控。”
    白衣人不屑地轻哼了一声,面上云淡风轻没什么表情:“你为何偷袭我。”
    恰好一阵微风吹过,韩诩之衣袂飘飘,额发被轻轻吹起,他自知什么样的状态最是风流倜傥,配合时机做出适宜的表情,对着白衣人频送秋波:“在下本想借足下的马一用,只是……”他故意顿了一顿,趁白衣人错神的空隙脚下暗运内力,腾起身在电光火石间跃坐到白衣人身后,用内力牢牢扣住他正欲摸针的手腕,凑到他耳畔极是暧昧地吹了口气:“只是看到了足下的相貌,在下心生爱慕之意,不由想连足下一并借了……”
    白衣人脸色瞬间寒了,韩诩之紧贴在他身后,亦为他周身绽出的杀意而惊了一惊。
    白衣人冷冷道:“要借多久?”
    韩诩之瞥了眼受伤的手指,伤口已经发黑。他一面暗暗忖度以自己的内力能支撑多久,一面依旧是春风笑意:“便借到……足下对我,亦如我对足下一般,倾心爱慕。”
    作者有话要说:看明白了么,其实韩蜀黍和江蜀黍是渣攻贱受的故事【啊啊啊啊啊终于写到我最爱的渣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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