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长得好高,阳光照在他的身上,镀了一层金黄金黄的颜色。没错,他还是那个咧着嘴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的男生,只不过他长大了,多了几分俊朗和洒脱。
而恒,我想我不应该浇灭他心中的斗志,虽然我已不再爱他,但我觉得我们仍是朋友,我要安慰他,让他安下心来复习备考。
所以我穿过长长的校道去寄信的时候,常常都会寄两封,一封给小雨,一封给恒。
我记得那是一个下着雨的傍晚,小雨在信中问我:丫头,我们可以在一起吗?
这么多年了,对小雨,我一直都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只知道他就像哥哥一样,在我最难过的时候会安慰我鼓励我;只知道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他会笑着哄我逗我;只知道我漂洋过海去见他的时候,他也千里迢迢地来寻找我。可是,这到底算不算爱呢?
寒假到来的时候,小雨在信中说希望我留在北方等着他回来,可是我执拗地回了南方。
我在家里的抽屉里翻出了小雨所有的信,甚至还在抽屉的最下面翻出了那只被恒遗忘的手套,那曾经是小雨最想要的,而我竟然送给了别人。我想起了小雨给我的每一次幸福的感觉,突然觉得坚硬的心开始变得那么柔软,突然发现幸福竟然在距离自己十万八千里的远方。
我翻了翻日历,发现开学的前几天就是小雨的生日,我翻出几年前打手套剩下的毛线,按着手中那只旧手套的样子为小雨编织另外一只手套。
我要赶在小雨生日到来之前赶到北方,我要把这双一新一旧的手套戴在小雨手上,告诉他许多年前我就已经开始为他编织手套了。
当我赶到北方时,却发现小雨已身在南方,小雨只是希望提前赶到南方,和我一起度过19岁的生日。
北方南方,南方北方,我们是不是注定要擦肩而过?
我流着泪回信给小雨。我说,小雨,南方和北方,注定是两两相望的。
然后我不再给小雨或恒写信了,我们都太累了,太需要一段时间来梳理一番狼狈不堪的心情了。对于小雨来说,我希望他能找到一个比我好上百倍千倍的南方女孩;对于恒来说,我希望他忘记所有的困扰,投入到高考前的复习中去。
而我,我变成了爱情的绝缘体。
又是一年暑假,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更远的地方参加一个社会实践。开学回来的时候,听室友说假期曾经有一个男生天天来找我,还留下了一大堆信。
在我把小雨的信一一摊开来读的时候,室友告诉我外面又有另外一个帅哥找我。
我趿拉着拖鞋出去,是小雨吗,小雨不是已经开学去南方了吗?
可是我看到的却是恒,恒微笑着,丫头,我来了!
他伸出手,我看到他很滑稽地戴着一只手套,那正是我多年前送他的手套。其中一只被我拣了回来,和新编织的另一只配成了一双,没想到另一只竟然又被他找了回来。
我笑着,很开心地笑。
在一个明媚的午后,初冬的阳光暖暖地照在我们身上,我和恒并排躺在操场的草地上。我告诉了恒有关小雨的每一个情节,还拿出那双一新一旧的手套给他看。
恒听着听着,流下了眼泪。
然后恒说:丫头,我来做你的哥哥吧。
我和恒经常在校道上散步,说中学里的人和事,说到开心处,恒就像个孩子一样笑起来。我突然发现,恒笑起来真的很迷人,就连眼睛似乎都在笑。我把这些新发现告诉恒,恒追过来说,丫头,竟敢笑话哥哥。
那个萧瑟的冬季,开始有了一些明亮的颜色。
可是我还是忘不了小雨,小雨像植根在我心里的一棵树,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北方还是南方,永远都在我心里枝繁叶茂。
小雨的信一直没有间断过,我却一直没有给他回过一封,但我知道从看完手中的这封信到收到下一封信之间,有一种思念潮水般蔓延开来,然后渐渐地淹没了我。
圣诞很快就要来了,小雨打电话给我,问我想要什么圣诞礼物。我淡淡地说,我想要的圣诞老人又不会知道。小雨笑着说,如果你祈祷,说不定圣诞老人就能感应得到呢。
我只想见一见小雨,这样的愿望算不算太奢侈呢?
圣诞的那个夜里,很多女生来约恒,恒都一一拒绝了。他拉着我的手,要我和他一起去参加学校礼堂里举行的圣诞晚会。我说,我不想去,恒说,那哥哥就在教室里陪着你吧。
我们在教室里唱歌,声嘶力竭地又喊又叫,那些过往的细碎片段突然在头脑里重新上演。我又想起了小雨,想起了那个笑起来看不见眼睛的男生。
就在那个时候突然有人敲门。恒说丫头,说不定是圣诞老人背着圣诞礼物来了呢。
他跑过去开门,然后突然大声地叫起来,真的是圣诞老人来了呢!
我跑出去,天啊,竟然是小雨!他放下行囊,站在那里看着我笑,仍旧是那个笑起来连眼睛都找不到的模样。
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圣诞节。我左手牵着小雨,右手牵着恒去看烟火,我们的手中都滑稽地戴着一只手套,在夜空中挥舞着,如同挥舞着许许多多美丽的梦想。
北方,南方,在我们辗转的青春里,连成了一片。
大风吹,冰激凌流泪。
认识小奇是我上高二那年,我是个安安静静的女孩子,喜欢坐在自己的小小角落里,在张爱玲繁华而伤感的调子里伤春悲秋。我不爱说话,上课的时候很少听课,大多时候是安静地看自己的书。这一切并不是因为我不爱学习,而是因为我的听力,是的,我的听力在日渐衰竭,即使是名扬四海的医生也毫无办法。
我在这个渐渐失却声音的世界里一个人生活,直到小奇出现。小奇出现的那天我也就有了个同桌,他把自己的书搬到自己的课桌上,然后冲我爽朗地一笑,他说嘿。我也朝他挤出一个笑容,然后又去看自己的书了。
小奇是转到我们这里的借读生,他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他一定对我不好好听课充满了疑惑。在下课的时候,他主动和我讲话,只可惜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没能听清,他只好重复了一次:你不喜欢听语文课吗?我说喜欢,然后冲他挤出一个艰涩的笑容,然后我看见小奇的脸上写满惊讶。
后来小奇便不再问,而是下课后把他的笔记本悄悄地推到我的面前。那是一个精致的硬皮本,上面有着娟秀的山水画和席慕容暖暖的句子。
我是一个头脑很灵的女孩子,平时也能够跟得上课程进度,自从有了小奇的笔记本,我学起来省力了许多。在期末考试时,小奇名列全班第一,我是全班第六。我对这样的一个结果不产生丝毫怀疑,从看见小奇笔记本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这是个有条不紊的好学生。
发回卷子的那一天,我们冲着对方微笑。那天天气晴好,阳光从窗帘的罅隙里钻进来,在桌子上洒下榕树斑斑驳驳的影子。我说,放学后我请你吃麦当劳啊,小奇对着我的耳朵说好。
我们拿着麦当劳的香芋甜筒走在大街上,夕阳拖长了我们的影子,我们并肩走着,仿佛认识已久。小奇大声地对我说,以后放学了我可不可以送你回家,你听力不好,一个人在路上走不安全。我摇摇头说不用了。
我早已习惯了在无声的世界里生存。但第二天放学,我收拾好书包就看见了等在门口的小奇,他跨在单车上,阳光洒了一身。我走近他,他说嘿,我送你回家。
我说我住在新竹路,小奇说正好,他姨妈家在金洲路,我们正好顺路。而我回到家时,从窗帘的缝隙里偷偷往外望,我看见小奇调转了车头,其实他的姨妈家并不在金洲路。
小奇是个有着一颗纤细的心的男孩子,也喜欢读张爱玲的书,喜欢看几米的漫画。他说曼桢为什么一直不说自己爱着世钧呢,错过了整整半生的缘分。我说也许这就是人生吧,很多事情不是你我所能掌握,当你还来不及说什么的时候,一切却已改变。我们像两个哲人一样,在纸上写着自以为正确的话,然后互相看着微笑。
和小奇在一起的日子充满了阳光,我不再时时感到烦闷,也不再揪着自己的头发反反复复地问,为什么我的听力会越来越差,到底谁能解救我。我现在很快乐,也许小奇就是我生命中的守护天使。
我怀念那些坐着小奇的单车上学放学的日子,我心安理得地接受着小奇善意的欺骗,任小奇在这段路上来来回回,每天的路上洒满了我们的笑声和最最纯粹的阳光。
我想这也许就是我想要的幸福了吧。
后来我的表哥来学校看我,此时我正在和小奇商量一道数学题。我忽然脑子开窍想到了题的解法,然后看见小奇还在紧锁眉头冥思苦想,我用笔敲敲他的头,拿着自己的答案给他看,这些在外人看起来有些暧昧的动作完完全全被窗外的表哥看在了眼里。是小奇先转过头看到的,然后再将目光转向我,我看见表哥正往教室里张望,脸被窗玻璃挤成了丑丑的平面。自从我的表哥考上了北方的一所名牌大学,我已很久没有见到过他了,我丢下小奇,兴奋地跑了出去。
表哥还是老样子,看见我的时候抓抓我的头发,然后请我去百草堂喝我最爱的玉米糖水,我坐在表哥的对面不停地问,大学是不是很好玩,北方的冬天是不是每年都下雪,下雪了你会不会堆雪人打雪仗,表哥你有没有在北方找个漂亮的妹妹……
表哥疑惑不解地看着我,说妹妹你变了好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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