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罪案侦缉实录

第42章


他在鹰形刺青的上方轻轻划了一条细缝,固定在皮磙子上,拉动把手,将郝雷后背的皮肤一点点地卷入皮磙子上。然后,按照同样的办法,又取下了郝雷两臂上的多枚刺青。这个皮磙子,类似于我们住户刮大白的滚轮,是皮艺匠人取皮的一种特殊工具。
  整个取皮过程大约持续不到20分钟,因为所取的皮肤组织均为覆平上皮,平均厚度仅3毫米,而且是采用的特殊揭取手艺,所以郝雷身上的伤口血流量极少。
  看着郝雷赤裸着上半身,表面皮肤大量缺损地躺在地上,孙立军感到一阵由衷的痛快,还踢了几脚。
  取皮结束后,孙立军将郝雷的上衣穿回,然后来到舞厅外,示意小头目里面已经解决,可以进入放火。
  然而小头目在倾洒汽油过程中,恰好碰到刚从外面赶回来的熊天阳,情急之下,才说出了那句“你还在这儿呢”,这才引发了我们最初的怀疑。
  孙立军在揭取了郝雷的皮肤后,立即回到家中进行硝制保存。
  李秋华得知郝雷被烧死在大火中,情绪非常激动,连续哭了多日。孙立军在一旁好言相劝,同时,对李秋华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当时李秋华已经怀孕四个月,非常想把孩子生下来,孙立军就说,我是真的爱你,不在乎孩子是不是我的,我将来一定能对孩子好。
  眼见事已至此,无奈之下,李秋华嫁给了孙立军。
  郝雷虽然已死,但李秋华依旧对其念念不忘,这种表情孙立军看在眼里,虽然表面无动于衷,但内心也承受着极度的煎熬。愤愤之下,孙立军买来了做鼓用的相关材料,利用自己的手艺将郝雷的皮做成了一面鼓,偷偷藏了起来。这之后,每过一段时间,他心头怨恨难以抑制的时候,就将那人皮鼓取出来敲打一番,心情就会平复不少。
  两个人在D镇住了一段日子,因为孙立军在当地没有亲人,两人回到了我市,和李秋华的父亲李东革同住,后来,孙立军也在我市找到了一份工作。
  1997年下岗后,他解体之前的刘建(卫)国到市京剧团看库房。耳濡目染之下,突发奇想,偷偷将人皮鼓放进剧团的库房内。
  因为是自己管理,而且当时京剧已经不太吃香,剧团鲜有演出任务,所以始终没人注意多出一面鼓。每当有机会看到更多的人敲打着这面鼓,他都会感到无比兴奋,有一种发泄的快感。
  不久前,当我们第一次找到他询问这面鼓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事情可能败露,但他不知道是从哪里暴露的,表面上无动于衷,只说这面鼓是他来之前就有的。
  然而,当我们后来又多次来到市京剧团进行调查,并调取了当年的工作人员名单,场面之大,让孙宝库意识到,公安机关这回肯定是动真格的了,自己离最终被发现的时间肯定已经不远。
  此时,他想到的并不是投案自首,而是突然产生一种极度的恨意,最后的疯狂。他为这么多年来始终没有得到李秋华的爱而感到痛苦,并且将这种恨意转嫁到名义上是自己的儿子,其实是郝雷的儿子,也就是李鹰的身上。
  案发的那个晚上,他借口有事请假离开了京剧团,并以吃饭的名义将李鹰叫到家中。席间,他不停地灌李鹰喝酒,待其酒醉躺倒,动手实施了勒颈。
  面对我们的讯问,孙宝库表现得很平静,一字一句地供述了二十多年前和今天的全部犯罪事实,整个过程中,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任何情绪的起伏。
  作为一个抚养李鹰近三十年的养父,我们实在无法相信两个人会没有一点感情。
  听我们提出这个问题,孙宝库突然变得异常激动,他说,这么多年自己根本就没有喜欢过李鹰,但为了李秋华,还必须装成喜欢的样子,这种日子实在难熬。尤其是眼瞅着孩子一天天长起来,样子越来越像郝雷,自己这种情绪就越发地强烈。
  他还告诉我们,李秋华当年执意给孩子取名叫李鹰,孙宝库也明白,她忘不了郝雷。说到最后,孙宝库这样说:“二十多年前,我杀了郝雷,今天我还要杀掉他的儿子。我这一辈子没幸福过,都是郝雷和李鹰害得。他们谁也别想得好。”
  将孙宝库押去看守所后,司马局长叹口气:“人都是自私的,不是自己的种儿,谁又可能真的爱呢。看似伟大的爱情,其实都有着内心最极端的动机,比如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我可以为你去死,这句话本身就代表着一种自私。因为不死,这个男人自己会觉得痛苦,为了满足自己,他宁可选择死亡。”
  经过这起案子,我重新回到了刑警队,继续干我的老本行。
  后来陆续有人给我介绍朋友,我犹豫过,都没有去见,就像司马局长说的,人都是自私的,不是自己的种儿,你怎么可能会真的爱呢?我不想让一个男人因为爱我而勉强自己去爱我的女儿,这样对他不公平。
  所以,我决定以后就自己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尽我最大的能力去照顾她,给她一个幸福的生活。虽然,她永远不会有同龄人的那种幸福。
罪案实录第八宗 保险柜藏尸案
  
无论一件事情多么荒谬,都不能成为驳斥它存在的论据。相反,这恰恰是它存在的条件。
  
  午饭后,张旭东回到办公室,掏出钥匙打开保险柜。随着柜门被慢慢拉开,一股淡淡的臭气立刻溢出。他愣了愣,突然看到,有一个人,脑袋垂进两腿之间,全身蜷缩成球状,静静地坐在最下层那个相对宽敞的空间内……
  
第一章 死者是自己钻进保险柜的?
  从时间顺序上,“保险柜里的男尸”这个案子是我们2008年办的一个案子了,这个案子并不血腥,但十足离奇,十足地折磨人,侦破的时候我们差点脑袋都要炸开了,这里就把这个案子讲给大家听一听吧。我始终觉得,现实总比你想象得更加离奇,你碰上了才知道这句话一点也不错。
  那年夏天,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攻坚战,刑警队更是首要的责任单位,每天,仅一个副大队领几个内勤在家,其余人全部深入社会面一线。
  天气酷热难耐,经常熬通宵非常折磨人,但确实出成果,一大批犯罪分子纷纷落网,治安状况较之前好了很多。
  某日,正好轮到陆敏和我在单位值班。中午刚吃过饭,指挥中心将电话打到值班室,说我市某纺织厂内发现一具男尸,当地派出所已经派人前往,要我们也立即出警。我马上跟陆敏作了汇报,她带着我和老刘等人匆匆赶往现场。
  在纺织厂门口,我们遇到从外面赶过来的其他民警。听肖天明说,好像是有人死在了保险柜里。我感到非常纳闷,好端端地怎么死在哪里呢?
  肖天明哼了一声,说:“听说有钥匙的人当时就在场,是打开柜门后发现的。奇了怪了,要是外来人员作案,他是怎么把死者弄进去的?如果是内部人自己干的,为啥要装进保鲜柜,还主动报警?又不是过年过节吃撑着了,和我们开这种玩笑。”
  走进纺织厂大院,现场所在的机关楼已被派出所民警用隔离带戒严,几十名工作人员全被疏散出来,个个面色惊慌,三人一群五人一伙地窃窃私语。
  老刘在我身边嘀咕了一句:“这破单位还有好几十坐办公室的,不黄都没处说理了。”
  与辖区派出所的同志做完案件交接,我们在纺织厂厂长和保卫科科长等人的引领下,跨过门口的警戒带,鱼贯走进略显破旧的机关楼。
  外面热如蒸笼,楼内却略显阴凉。我们上到二楼,在靠近楼梯的第三个房间门口停下。
  厂长推开门,往里指了指,告诉我们,这个房间就是财务科办公室。
  按照办案程序,首先由陆敏带领几名民警拿着技术设备,对室内地面和可手触部位进行足迹、指纹提取。同时,对现场进行初期影像固化。待这两项工作完成后,我们走入了房间。
  这间办公室不是很大,也就十一二平方米,里面陈设非常简单,三张老式木制办公桌分占三个墙角,一台体积巨大的墨绿色保险柜立在靠近房门的另一个墙角。或许是因为用得久了,柜体表面的绿色喷漆剥落严重。
  此时,柜门大敞着,一个人脑袋扎进两腿之间,全身蜷缩成球状,斜靠在柜内最下层。虽然看不到脸,但从衣着和体态判断,肯定是一名男性。在他头顶上方有一道金属隔板,整齐地码着十几摞成捆的人民币。
  上面是巨款,下面是死人,眼前画面反差如此之大,让我突然想起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句话。
  由于天气炎热,人死后很快就开始腐败,室内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尸臭味道,几只苍蝇嗡嗡地绕着保险柜直打转儿。
  肖天明指挥两名民警,小心地将尸体搬出放在地面,又用力将其身体慢慢舒展开。记得老刘曾和我讲过,人死亡一定时间后会出现尸僵现象,可以保持被害时的原始状态。尸僵发展到最严重的时候,需要用工具才能扳动。
  死者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长着一张消瘦的刀条脸,颜色紫青发黑,眼睛半睁,牙关紧咬,肌肉扭曲,表情十分痛苦。不但如此,面孔和脖颈密布长长的血痕,渗出的鲜血已经凝固成痂。
  技术民警照相的时候,老刘蹲在旁边,仔细观察着死者面部,又抓起其双手检查了一下。
  他告诉我们,死者面色青紫,表情痛苦,面部及脖颈有抓挠的痕迹,双手指甲缝内有凝结的血丝,这些都是主动性窒息死亡的一些基本特征,说明是活着进入保险柜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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