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罪案侦缉实录

第43章


由于柜门密闭,里面氧气很快耗光,他在窒息这种极度痛苦的状态下,有过挣扎和抓挠自己的行为。
  我听完就是一愣,活活闷死在保险柜中,那种滋味儿想想都让人觉得难受。
  老刘又将死者外衣剪开,对尸表进行了简单检查,没有发现任何暴力行为造成的外伤,也没有检测到中毒的迹象,看来就是单纯的窒息死亡。
  死者体表出现大量紫红色尸斑,均沉积于臀部和大腿后侧,与死亡时的体位相符合。坐骨凸起端和双足足跟,却呈现出异样苍白色,没有尸斑形成。这是由于死者身处坐姿,受压迫部位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被挤压到其他地方造成,也进一步说名死者在柜中的时间已经很久了,而且没有发生过位移。
  看尸斑生成状态已经到了润湿期,又验了验尸温,结合其尸僵进展程度,老刘推断死亡时间应该是头一天下午5时左右。
  初步尸检结束后,我们又对保险柜进行了全面检查。这个保险归属于那种最老款的,目前市面上已经很少见了。看锁具形式,不带密码校验功能,仅能用唯一的钥匙进行开启和锁闭。
  柜门把手部位提取到了死者的清晰指纹,说明他生前有过开门的行为,很有可能是自行钻入。保险柜前、左、右三面内壁均发现一缕缕的微量擦蹭血痕,利用便携式ABO血型快速检测卡进行检测,与死者血型具有同一性,推断是他在柜内使劲挣扎时,面部伤口与柜壁碰撞摩擦后沾染上的。
  老刘的尸检结论和对保险柜的检查结果让我们很是吃惊,仅就目前掌握到的情况来看,死者肯定是自己钻进柜内的,而且还是非人为主动性窒息死亡,那杀人移尸之说显然就无法成立了。我心里暗暗琢磨,总不能是他活腻歪了想自杀吧,这样的案件还真是闻所未闻。
  翻检死者的衣物,我们在其上衣口袋里掏出一部七成新呈关机状态的诺基亚7610手机。同时,裤袋里还有若干钱款和一串钥匙。除此之外,没有找到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品。
  肖天明戴上手套将手机打开,屏幕亮了一会儿又很快关机,估计是没电了。
  反复试了几次都是如此,肖天明点点头,说:“诺基亚手机就是这点好,没电也能开机,赶明我也换一台。”说着,他将手机递给我,问我看出什么问题没有。
  我抓抓头发,说:“没什么问题啊,就是手机没电了呗。”
  肖天明晃晃脑袋,说:“这里面的问题大了去了,回头再说吧。”随后,他让一名民警将手机拿回去作技术检验,并尽快调取全部通信记录。
  一切分派妥当后,肖天明用手指敲了敲柜门,慢慢地说:“这也算是个小密室吧,案子有点意思了。”
第二章 财务科的三名嫌疑人
  将尸体抬走后,陆敏有对现场进行复勘。我们则退出房间,找到报案人,也就是当时案发的目击者,纺织厂财务科的工作人员。
  事先根据厂方领导介绍,财务科一共有三名成员,分别是:科长张旭东、会计孙芳和出纳刘丽娟。案发后,此三人已经被派出所民警带至其他房间,并派专人看守,绝对不许说话,以防交流串供。不过这种事后诸葛亮的做法根本没多大用,要是真的预谋作案,人家早就熟记“台词”了。
  见我们一大群陌生人穿着便衣走进屋,三个人都下意识地站起身,估计是猜出警察来了,神情略微显得有些紧张。
  肖天明简单问了他们几句,然后分配了一下任务,让其他民警将孙芳和刘丽娟带到另外的房间,由我来配合他给科长张旭东制作询问笔录。
  张旭东显然知道自己的嫌疑最大,他反复强调,科里这台保险柜已经用了很多年,钥匙虽然一直是由他随身携带并保管,从来没有备用钥匙,但是肯定没有脱离过自己的掌握。
  案发的三天前,他和本厂的某位副厂长一起去外市兄弟单位考察,是昨天晚上才回到我市的。今天白天上班后,也一直没有开柜。到了中午,厂长打电话说下班前发本月的高温费,他们才打开了保险柜,然后就发现里面竟然藏了个死人。
  与此同时,对会计孙芳和出纳刘丽娟的询问也在其他房间进行着。
  会计孙芳表示,昨天中午她跟分管副厂长清了事假,下午1点左右就离开了单位。民警警惕性很高,当即问他为什么要请假。孙芳的回答是,晚上要去参加初中同学组织的聚会,事先应该买件上档次的衣服撑场面。问她有谁能够证明,孙芳提供了一个女同学的名字,说两人下午一起去的商场,整整逛了半天,然后晚上直接去的聚餐饭店。
  出纳刘丽娟则说,当天下午办公室里虽然只有她一个人,但自己手中没有保险柜钥匙,根本无法打开柜门。同时,自己全天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偶尔离开房间上厕所时也都会锁门的。昨天下午5时30分下班的时候,一切还是好好的,离开房间时门也是锁好的。
  对财务科三名当事人的询问结束后,我们互相碰了碰,大家纷纷认定,科长张旭东具有一定作案嫌疑,因为整个财务科只有他一人掌握保险柜钥匙。于是,针对张旭东提供的一些相关信息,我们找到涉及的厂方当事人进行取证。
  纺织厂厂长证实了张旭东的话,根据该厂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保险柜的钥匙确实只有张旭东一人拥有,而且肯定没有后备钥匙,就是他这个厂长想用钱,都得提前打招呼。关于这种说法,符合一般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我们予以了采信。
  出差的那名副厂长告诉我们,张旭东在三天前确实和自己一起赴外市兄弟单位考察。在此期间,两人无论干什么都是同进同出,到了晚上也是住在酒店同一间套房。同时,他还提供了被考察单位的联系方式,让我们尽管去核实。看他一副积极的态度,生怕自己也受到牵连。
  同时,技术民警又对财务科三名工作人员的指纹进行了采样,通过对比后发现,也只有张旭东的指纹留存在保险柜上,与他之前的描述完全一致。此外,在财务科地面,分别提取到了死者和财务科三名成员的足迹,没有发现第五人。
  眼见调查结论摆在那里,我们都产生了强烈的疑惑,这个案子也太绝了,死者没有钥匙,无法自行打开柜门,可又是怎么钻进保险柜中的呢?现场勘验调查结束后,我们嘱咐厂房保护好现场,将尸体拉回了刑警队。
第三章 老套路——排查分析
  当天上午司马局长去参加市政法委召开的一个会议,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快下班的点了。
  他听完我们的汇报也挺纳闷儿,死者为什么要钻进保险柜,难道是盗窃?可他是怎么打开柜门的呢?再说了,盗窃也没必要钻进柜子里啊,不可能是有意选择闷死自己自杀吧?
  我们研究了半天,始终无法给出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答案。最后,司马局长决定,在目前一切尚未明朗的状况下,只能先从死者的身份和财务科三名成员开始查起了。
  先说财务科这三个人。
  科长张旭东所说的考察单位是外市的一家纺织厂,距离我市不远,来回车程也就三个小时。案发的当天晚上,我和两名同志就驱车赶到了那里。厂方负责接待的那个人证明了张旭东的话,三天前,副厂长和张旭东确实曾到该纺织厂进行考察。
  听我问他是否有发现张旭东曾在考察中途离开过,该人立刻笑了,说:“现在整个纺织行业都不景气,家家全一个味儿,有什么可考察学习的,纯扯淡。”
  他告诉我们,名义上的三天考察,实际上也就逛了俩钟头,然后纺织厂这俩人就出去潇洒了。自己作为陪同人员,也跟着蹭了三天便宜。
  经侧面调查走访,该人与张旭东之前并不相识,其证言可以采信。由此看来,张旭东确实不具备作案时间。
  按照会计孙芳提供的姓名和地址,专案组其他民警找到了她提到的那位女同学。
  该人告诉民警,当天中午,孙芳曾给自己打来电话,约她下午去逛街买衣服。午饭后,孙芳打车接她来到商业大街,两人一直逛到傍晚6点多钟,然后直接去了聚餐饭店。商场小票显示的购物时间和饭店的其他人都能予以证实。
  据此分析,孙会计也不具备作案时间。
  至于出纳刘丽娟,由于全天在单位上班,调查起来比较容易。其出入均有多名目击证人证实,目前还没有发现什么特殊之处。
  不过,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案发当天的17时,刘丽娟下班为17时30分,她为何没有看到死者进入房间,似乎有些不可理解。何况死者挣扎时肯定大声呼叫,连蹬带踹,怎么可能一点动静都听不到呢?
  对此,刘丽娟一再坚称,自己又不是睁眼瞎,肯定没有看到有人进入,而且出门上厕所的时候也都是锁闭房门的。
  虽然我们对她这个说法心存疑惑,但是,她没有保险柜钥匙这一事实却是不容置疑的,也就只能认为,当时她真的耳聋眼瞎了。
  死者如何进入房间,如何打开保险柜,成了整个案件的关键。同时,也是让人感到费解的两个疑点。
  接着,对死者的调查有了一定进展。
  通过调取死者手机中的通话记录,我们查出该人名叫吕阳,现年24岁,家住我市城东区。
  经进一步走访核实,我们了解到,吕阳属于社会无业人员,有过很多前科劣迹,2001年之前曾因盗窃罪被判处过一年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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