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岁岁有余

32 极致占有


    颜浩开一辆白色的宝马,对于他的性格来说已属低调。
    几个人上了车后,颜浩便带着众人熟门熟路的摸到了市里最繁华的一条街上。
    这条街囊括了吃喝玩乐等全套设施,就像一个一条龙服务的超市一样,不出这条街就可以把想吃想玩的全部过个遍。几人进了一家重庆火锅店,点了一桌子的菜。向南吃了午饭后就一直没活动,所以现在胃里还沉甸甸的,趁着几个人吃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猫在一边拿手机玩游戏。
    颜浩大概是没吃午饭,此刻与曹秋冬抢食格外激烈,不时爆出两句粗口。
    “他妈的别抢我的毛肚!”
    “丫的吃这么多,等下你买单!”
    男生吃饭都是比较快的,即使是吃火锅也并没有花去太长时间,吃完火锅后还是颜浩买单,买完单后众人便直接杀到了楼上的ktv。向南对这种地方并没有什么好感,但也说不上讨厌,反正只要别找些乱七八糟的女孩子进来就可以了。
    颜浩开了间特大包房,侍应手脚麻利的搬了两打啤酒进来,向南看着酒就皱眉,一旁的曹秋冬看了他一眼,想起上次喝醉了还让向南来接人的事,有点心虚。许斌和叶伟也有点讪讪的。
    颜浩一进包房就喝上了,啤酒一瓶瓶的灌下去,仿佛胃是铁打的似的,一点都没有不适的感觉。
    曹秋冬几个人对于他这种牛饮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也都纷纷拿起啤酒对吹。反正学校已经放假了,就算今天他们喝醉了也不用担心会影响上课,再加上颜浩看上去心情真的挺不好的,向南也不好这时候扫了他的兴,于是对于曹秋冬几个人喝酒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几个人喝酒的时候,向南就坐在一边剥干果吃,对面墙上的电视一遍遍的放着歌,歌声在颜浩几个人的声音中几乎听不见。向南有点无奈的想,自己坐在这一堆少年里面果真显得有那么一点格格不入啊。
    颜浩很快就喝高了,脸色潮红,眼神迷离。
    从玻璃茶几的那头摇摇晃晃的走过来,扒着向南的衣袖不放,“哥,你为什么不见我?哥。”
    曹秋冬几个人面面相覤,向南想拉开扒着自己的颜浩,无果后望向曹秋冬,“过来帮我把他拉走。”
    于是几个人七手八脚的把喝醉了的颜浩扒拉下来放在沙发上躺着,向南抹了一把额头上渗出来的热汗,问:“他哥是谁啊?你们知道吗?”
    其实向南对颜浩的哥哥是谁真的没什么兴趣,只是如此频繁的从他嘴里说出来,不由有点解铃还需系铃人的感觉。要解决颜浩的心病只能把他口中的哥哥找出来才行,不然这病恐怕会跟着颜浩一辈子。
    曹秋冬微微凝眉,“我只知道颜浩有一个哥哥,是一个妈生的,叫颜君,前几年一直在南方工作,这几年才回了本市,开了家科技公司。但是颜浩嘴里的哥哥应该不是颜君。”
    向南乍一听见颜君这两个字,眉心不由一跳。
    这世界不可能会这么小吧,两兄弟自己刚好都认识。
    于是他试探着问:“颜君,你见吗?”
    曹秋冬点点头:“只见过一次,颜君长相斯文,戴一副眼镜,看着就很有修养的那种。”
    向南心里一突,现在已经有八成确定是自己认识的那个颜君。
    “既然颜浩嘴里的哥哥不是颜君,那会是谁?”许斌提着个啤酒瓶,歪在叶伟身上,懒懒的发问。
    曹秋冬手指抚着下巴,像在努力搜索记忆中的任何一个人,半晌后,他摇摇头,“颜浩的哥哥我只见过颜君,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沙发上的颜浩醉得并不是很厉害,这时翻了个身,眼神稍有些迷茫,“我哥……我哥叫颜苏。”
    “颜苏?”向南无意识的重复了一遍。
    曹秋冬三个人均摇摇头,表示自己没听见这名字。
    沙发上报告完毕的颜浩头一歪,彻底昏睡了过去,向南看着他静睡的容颜,隐隐觉得在哪里见过,颜浩的长相跟颜君只有三分相似,但是跟自己认识的另一个人却有六分相似,向南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虽然有些模糊,但向南还是被这个认知弄得一怔,顿时有点搞不清楚这世界是怎么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有。
    由于颜浩以如此快的速度喝醉了,曹秋冬建议把人搬到楼上酒店睡一下。
    向南摇摇头,说道:“现在才三点多钟,如果他睡到半夜醒了要怎么回家?”
    许斌不以为然,“有出租车嘛,他又不是小孩子,也不是女人,不会被人劫色的。”
    向南依旧摇头,“还是打电话让他哥来接他吧。”
    几个人虽然有些搞不懂向南为什么要在这件事上这么坚持,但最后还是答应了,曹秋冬在颜浩的手机上翻到了颜君的号码,打过去后说了几句,挂掉电话后跟向南说颜君大概半个小时就到。
    向南点点头,坐下来继续剥杏仁吃。
    事实上只过了十来分钟,颜君就到了。
    推开门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坐在最靠近门边正在剥杏仁吃的少年,房间里略显昏暗的灯光下,少年的侧脸尤为隽秀,长睫在眼睑上伏出一片浓浓的阴影,腮帮子随着咀嚼的动作一动一动的,使得整张脸显得格外生动。听到门口的动静,他慢慢抬起头来,一双眼睛在不甚明亮的屋内璀璨得叫人不忍逼视,他的脸上一如既往的平和,嘴角牵起淡淡的笑意,“嗨,颜君。”
    颜君没料到会在这里看到向南,稍微怔忡后才说道:“真巧。”
    向南笑着点了点头,然后指向一侧的沙发,上面躺着颜浩。
    颜君看到弟弟喝醉了与曹京云的反应不同,他什么也没说,神情也没有丝毫不悦,只是走到沙发边上把喝得烂醉如泥的颜浩扶拉起来,颜浩嘟囔了两句什么,向南隔得远没听见,却看见扶着颜浩的颜君身子一怔,向南将杏仁扔进嘴里,微眯起眼睛。
    “颜浩我就带走了,”颜君将颜浩压在手臂间,对向南几个人说,“你们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曹秋冬刚想说不用了,却见向南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上的干果屑,笑着说:“好,那麻烦你了。”
    颜君微微一笑,“不麻烦,走吧。”
    几个人将喝醉的颜浩帮着扶到了颜君的车旁,曹秋冬结了帐跟出来,向南从颜浩身上摸到了车钥匙甩给曹秋冬,“你们三个先回学校吧,我送送他们。”
    曹秋冬看了他一眼,“向南……”
    向南冲他摇摇头,“我自有分寸。”然后拉开车门上了车。
    颜君正在系安全带,见他上车,脸上笑意不减,“你是不是有话跟我说?”
    向南回头望了一眼后座上昏睡的颜浩,声音轻浅而有力,“颜浩嘴里的哥哥到底是谁?”
    闻言,颜君的手一顿,说了句不相干的话,他说:“向南,你真的只有17岁吗?”
    向南不置可否,眼睛望着他的,一字一句的说:“老实说,我对颜浩喜欢谁没有丝毫兴趣,但是,如果他喜欢的人是我朋友,那就要另当别论了,颜君,你们为什么不让颜浩知道叶苏就在这个城市里?”
    颜君沉默了一阵,长叹一声,“医生已经下了最后通牒,叶苏最多撑到明年春天。让我们瞒着颜浩是叶苏要求的。”
    叶苏一直是个这样的人。温柔、平和、大多数时候会替身边的人着想。
    所以向南才觉得此刻似有一根刺卡在喉咙里,吐不出来亦咽不下去。
    他一直觉得这世间的任何不得了的大事与死亡比起来都算不得什么,人若连命都没有了,还拿什么去计较和拼搏?但是叶苏却仿佛已经事先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好了,为了让自己走得更安心更潇洒,也更别人放心,他竟然能把自己藏得这么深。
    向南的沉默让颜君有些诧异,他转过头来,望着车灯下一脸沉静的少年:“你不好奇我们的关系?”
    向南摇摇头。
    对于颜君和叶苏的关系,向南早已好奇过了。
    他曾在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那句话是这样说的:所谓毁灭,就是将美好的事物破坏给别人看。
    向南觉得这话放在叶苏身上恰到好处。
    他最初认识叶苏时,便是在颜君的家里。那时的叶苏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和黑色长裤,干净得像这世上最纯粹的人。向南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人能把普通的白衬衫穿得这么好看。
    颜君向他介绍叶苏:这是我弟弟,叶苏。
    后来向南私底下问颜君,为什么叶苏不姓颜?
    颜君说:因为他是颜家的私生子,不能入族谱,死后也不能葬入颜家的主坟。
    叶苏对于自己的身份似乎并不在意,他比颜君小一岁,却从不叫他哥,颜君也一直叫他叶苏。这两个同父异母的兄弟意外地相处融洽,感情也亲生的还要亲,颜君对叶苏的病一直很在意,动用了很多关系和精力替他找移植心脏,叶苏对此并没有说什么,向南看得出来他很感激颜君。
    只是这么多些年,合适叶苏的心脏一直都没有找到,而叶苏的气息似乎随时就要断了。
    车子开到了一中大门,向南推门下车,颜君突然叫住他:“向南,在这件事上,我们应该尊重叶苏。”
    向南抿了抿唇,“我知道了。”
    目送向南的身影走远,颜君才重新发动车子,驶离了一中校门。
    下午四点的车潮略显空旷,颜君透过后视镜望了一眼后排座上睡得沉沉的弟弟,良久叹了口气。
    恰好手机响了,他摸出手机,是封厉的来电。
    两人说了些公事,封厉正打算挂电话的时候,颜君突然说:“我想问个问题。”
    封厉的声音略显低沉,“你说。”
    “这世上那么多人,你为什么偏偏看上向南?你们年龄相差十几岁,这种交集来得太意外,让我很好奇。”在颜君的记忆里,封厉身边的蝴蝶苍蝇一直没有消失过,以前一起上学的时候,封厉的桌上每天都有不同的早餐,情人节圣诞节礼物更是早早的塞满了书桌,但封厉每每都能面不改色的将它们全数扔进垃圾桶里,这种高冷的态度及绝美的皮相只会让更多的女人们趋之若鹜。
    所以封厉为什么会喜欢上向南,这个问题已经纠结了颜君很久。
    在颜君看来,封厉应该喜欢上与自己年纪相当的人。这并不是说向南不好,只是向南对封厉来说太小,心智尚未成熟到能与封厉一起面对现实的种种坎坷和磨难的程度。从另一方面来说,颜君怕封厉受伤。付出一腔热血和真心,到头来却换了个不得善终,就像自己一样。
    那头的封厉似乎笑了一下,问道:“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
    颜君一愣,随即也跟着笑了。
    车窗外的风景不断的往后退,将各色精美的橱窗和树木快速的甩在身后,颜君想起初遇沈清澜的那个冬天,刚刚下过一场雪,沈清澜站在他的车窗外面,脸上是堪比夏日烈阳的笑容:嘿,能让我搭个便车吗?
    所以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大概真的不需要理由,只是因为他笑得那么放肆那么明亮,仿佛照亮了灰暗了许多年的心脏。就像阳光,只有一根针那样的一缕,却轻易的破开了厚厚的冰层,直达心底。
    过了一会儿,封厉继续道:“两年前,我就认识他了。”
    手机屏幕上的光已经暗下来了,重新趋于黑暗。
    沙发上的男人抚着下巴,想起那个隔着大半个国家的少年,微微的笑了。
    第一次遇见那个叫向南的少年时,他刚刚15岁。时值一中的百年校庆,封厉作为本市杰出青年及对母校的怀念,参加校庆大典本是义不容辞。清爽的秋季,一身蓝白校服的少年做为新生站在万众师生面前发言,清脆的嗓音响彻了整个礼堂。封厉的座位在第一排,少年坚定的眼神和不屈被他尽收眼底。
    这是个优秀的孩子。
    他当时这么想。
    优秀且还未长成的孩子,封厉自觉下不去手。
    然而,他当时并未料到自己有一天会这么喜欢这个叫向南的人。喜欢到想时刻将人绑在身边,喜欢到不敢对他做任何可能会伤害到他的事,喜欢到全天下的人都成了背景,喜欢到想起他的时候心脏都会微微的发疼。
    这种喜欢到极致的感受是封厉从未有过的体验。
    他其实并未打算这么快出手,只是在曹京云的车上看到那孩子与大灰狼竟然能相处得如此融洽,突然就有了危机感。
    是的,危机感。一种向南正被别的人觊觎,随时会被别人夺走,被锁在别人的怀里的感觉萦绕心头。
    于是他快速的以一种有点无奈的姿态强势进驻了对方的生活。
    那个面对着他咄咄逼人的表白的少年脸上无奈且纠结的表情让封厉会心一笑。
    这么可爱,也不枉自己等了那么久。 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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