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了。
死在十年前的那场大火里,,没有留下一个字,一句话,只有一块冰冷的墓碑立在墓园里,成为她曾经生存过的唯一见证。
卓煦晨无数次从梦中惊醒,每次醒来时,脸上的泪水都会讲枕头浸湿。凌晨三点钟,华盛顿还未完全陷入深眠,整座城市的霓虹将夜空渲染的如同白昼,卓煦晨拉开窗帘,在刺眼的虹光中眯起双眼。他的睡眠质量差的出奇,好不容易睡着了,很快就会被噩梦惊醒。
十年,同一个噩梦,折磨的他生不如死。
卓煦晨打开电脑,facebook上有几条未读消息,都是祝他生日快乐的,可他的生日已经过去半个月了,除了姜薇尔从芝加哥寄来一张贺卡,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庆祝。
他28岁了,那个人,已经离开十年。
这个点孔宁竟然在线,卓煦晨想了想,发过去一枚笑脸,孔宁很快就回复了。“卓帅,你这个大忙人终于有时间上线了。”
卓煦晨苦笑,“睡不着。”
“睡不着就来读PHD吧,保证你争分夺秒的想睡觉,一分钟都舍不得浪费。”
“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回国呗,我媳妇等了我这么多年。”
卓煦晨没有在回复,合上电脑起身走到窗前,落地窗被擦拭的一尘不染,玻璃清晰的倒影出他略显憔悴的脸,他伸出手指在光滑的表面上一笔一划地描摹着,那是一个很多比划的字,这些年他很少写中文,以至于想了很久才想起那个字的正确写法。
总要找出一个理由回去的,他的理由是什么呢?没有人等他,也没有人可以让他牵挂,父亲因为生意长居美国,母亲辞去工作回到北京陪伴在年迈的外公外婆身边,淮江之于他,已经是个不相干的城市。
他继续一笔一划地写着,20个比划,却是个单音节词,书写如此麻烦,念出来却如此简单。
“曦”真是个奇怪的字眼。
怎么会有人用这个字做名字呢?岂不是小学毕业都还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想到这里,卓煦晨笑了,虽然已经接受事实,可还是会时常想起她,他总以为,只要他不会去,就可以假装他们只是负起分手,他一气之下远走他乡,而她在淮江生活的好好了,有一天他们放下了,或许还可以重新在一起。
墓碑是假的,墓碑上的名字也是假的。
安盛夏还是安盛夏,一秒钟也不曾改变。
第一抹晨光划破天际的时候,卓煦晨拨通了Victor的电话,流利的英语如同母语般脱口而出,“Victor,我要回国。”
中国,淮江市。
“您的花,十一朵红玫瑰,请签收。”
收到花的女子红着脸娇羞地笑着,拿着笔在送货单上龙飞凤舞的签下自己的大名,送货员抬起帽檐,朝她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要幸福哦!”
女子这次看清楚,送花的是个长得即为漂亮的年轻姑娘,星星一般的眉眼闪烁着连钻石都无法比拟的光芒,她的心忽然一沉,收到花的喜悦顿时减少一大半。
谁知道那个死鬼是不是看上这姑娘才总去这间花店订花。
送花的姑娘并没有注意到女子表情的变化,她只是开心地收好货单,一路小跑出了公司大门,叶理斜跨在摩托车上,酷酷地指了指胸前的位置,“小夏,你的胸牌歪了哦!”
夏安笙停下脚步,把文件夹夹在腋窝里,仔细把名牌扶正,“碎”花卉店长:夏安笙。我们用碎片拼凑您的完满。“OK啦!收工。”
初夏的风暖暖的,吹在身上很舒服,安笙坐在后座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叶子,我们去吃面好不好?我今天要吃猪排担仔面,大碗的。”
“没问题,坐稳了。”
“有间面店”里,安笙和叶理相对而坐,两碗热气腾腾的面摆在她们面前,香气四溢勾引着她们肚子里的馋虫出来大闹五脏庙,老板娘黄妈妈是安笙和叶理的老相识,黄妈妈老伴出意外小腿骨折的时候,她们俩曾经自告奋勇地帮他们看了半个月的店面,一来二去两家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黄妈妈特别喜欢叶理,如果不是自己儿子已经结婚了,肯定要把叶理娶回家当儿媳妇。
“叶子啊!黄妈妈有事跟你说。”黄妈妈搬了个板凳坐到桌子旁。
“您说。”
“叶子你今年30了吧,该考虑考虑个人问题了,黄妈妈朋友的儿子刚刚从国外回来,也是单身,我觉的你们俩就挺合适的……”
叶理赶忙打断她,“黄妈妈,您歇歇吧,我有男朋友。”
“那怎么还不结婚,你都和他这么多年了,他还不娶你,太不负责任了。”黄妈妈义愤填膺,又看向安笙,“小夏,你也快28了吧,要不你去见见?”
安笙赶紧低下头往嘴里扒面条,“还不到28,27,27。”
“27也不小了,该找对象了。”
安笙把嘴巴里塞得满满的,囫囵不清地说,“我没上过大学,文化水平低,配不上大海归。”
“怎么说都是你们的理!”
安笙和叶理放下碗,用最快的速度擦干净嘴巴,飞也似地逃出面馆,“黄妈妈我们吃饱了,下午有事先走了。”
黄妈妈一边抹桌子一边骂道,“这俩倒霉孩子。”
第四监狱,深绿色的大门徐徐打开,和监狱长道别后,谭怀亚拿着简单的行李一步一步走出困了他十年之久的高墙,此时不是放风时间,操场上各位空旷,甚至可以听到皮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的“嗒嗒”声。
他依然留着十年前进来时的圆寸头,甚至连衣服都是十年前那一身,在监狱里他又长高了一些,裤腿明显短了一截。谭怀亚最后看了一眼牢房的门,头也不回的迈出去。
安笙和叶理在门口的歪脖子树下等他,叶理倚着树站着,安笙则蹲在树下,双手托着下巴若有所思。谭怀亚有些紧张地东张西望,始终不能为目光找个合适的着陆点。
“哥。”安笙冲过来抱住他,小脸在他地胸前蹭来蹭去。
谭怀亚捧着她的脸仔细端详了一番,又摸摸自己地脸,粗糙的像砂纸一样,这丫头的时光是停滞的幺?十年,竟然一点都没变。“盛夏,你过得好吗?” 安笙摇摇头,摘下自己的胸牌举给谭怀亚看,“我不叫盛夏了哦,现在我的名字是安笙,,我和叶子一起想的,安静的生活,夏安笙,不过你还是可以叫我小夏,叶子也这么叫。”
谭怀亚目光躲闪地看了一眼叶理,她的眼睛里不是没有怨恨的,安笙知趣地让到一边,叶理走过来朝着谭怀亚的胸口狠狠打了一拳,谭怀亚没有动静,她又打了一拳,还是没有反应。拳头一下一下落在谭怀亚的胸口,他并不阻止,也不行像以前那样笑着喊“祖宗,打死我你就要守寡了。”
他就这么任由叶理发泄着,这是他欠她的。
叶理终于打累了,抱住谭怀亚嚎啕大哭,“王八蛋,谁让你杀人了,你知道这十年我怎么熬过来的吗?我家里人不支持,你还不肯见我,你知道我下了多大的决心,如果你被枪毙了我就去跳护城河,如果你被判无期我就等你一辈子……”
谭怀亚紧紧地回抱叶理,滚烫的泪水滂沱而出,“叶子,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安笙用袖子蹭干眼泪,抱住两个人开心地笑,“哥,叶子,我们回家。”
谭怀亚缺席的这十年里,安笙和叶理先后做过很多工作,有售货员,商场保洁,甚至还去当过月嫂,后来因为业务太过不熟练而被开除了,叶理拿出父亲当初留给她的钱,又算上卖掉“碎”的钱,和安笙合计了一下,在离城南花圃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小花店,依然以“碎”命名,安笙时常会在客人定做的卡片上加一些可爱的小插画,很受客人的欢迎,渐渐的,花店生意越来越好,安笙偶尔也会接单子设计一些小logo或者店铺形象,两个人的日子过的有滋有味。
花店的二楼是三室一厅,是当初他们和店面一起租下的,房东是个很和蔼的老爷爷,收的房租并不高,但是要求他们要好好照顾门外小花园里的花花草草,安笙当然求之不得。
谭怀亚的房间早早就收拾好了,有一个很大的窗户,站在窗口可以看到远处的郁金香花田,他站在那里发呆,直到安笙叫他才回过神来,安笙端着一大碗猪脚面线放到客厅的餐桌上,因为天气热的缘故,她只穿了一件黑色背心,左边肩胛骨上狰狞的疤痕攫住了谭怀亚的眼球,那个巨大的疤如同一只粉色的蜘蛛,猖狂地盘踞在安笙的肩膀上,恣意的嘲笑着某些让人不愿意提前的过去。
“那个伤是怎么回事?”
“这里?”安笙若无其事地指着后背,语气平淡如常,“火灾,十年前你入狱后不久,我家失火了,我妈死了,家里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这个。”安笙挥了挥手腕上的怀表,它在那场大火里被烧的乌黑,好在里面的照片还完好无损,她在废墟里找到它,买了一条新链子挂在手腕上。
这块怀表是安盛夏对郁铮的承诺,她不能忘记。
“他呢?”
“谁?”
“吃饭了吃饭了。”叶理打断两人的对话,端着菜放到餐桌上,“你们俩不饿啊,有话以后再说,我快要饿死了。”
谭怀亚心领神会,他知道那个名字对于安笙而言已经成了一个永远的禁忌。
三个人各怀心事地吃着饭,安笙一会偷看叶理,一会偷看谭怀亚,终于忍不住打破沉默,“不说点什么吗?以前我们吃饭不是这样的。”
叶理漫不经心的夹菜,“食不言寝不语,吃饭聊天容易消化不良。”
“你中午吃饭还说话呢?”安笙把筷子拍在桌子上,“我说完再吃,哥,对不起,当初为了给你请律师,我们把‘碎’卖了,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会努力赚钱把它买回来的,还有,你休息好就可以去白叔叔的花田工作了,我已经跟他说好,他会手把手地教你种花。”
谭怀亚尴尬地扯了扯唇角,“盛……安笙,谢谢你!”
“谢什么?”叶理放下筷子,淡淡地抬起眼皮,“坐了10年牢,把你的精气神全都留在牢房里了?”
安笙戳了叶理一下,示意她不要这么说话。
叶理看都没看安笙,丢下句“我吃饱了”便进了房间。
安笙赶忙跟谭怀亚解释,“哥,你别忘心里去,叶子是太想你了,而你又总是不肯见他,所以她还在生气,你好好休息,很快就会习惯新的生活,你不喜欢叫我安笙没关系,你继续叫我盛夏,反正过去的事情我早就忘记了。”
谭怀亚叹了口气,默默地吃完一整碗猪脚面线。
在那一声震耳欲聋的关门声后,叶理再也控制不住自己,靠着门缓缓地蹲下身,把头埋在双膝之间无声地哭泣,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安盛夏变成了夏安笙,她甚至比以前活得更积极向上,比以前更爱笑,以为这样就可以假装天下太平一切都不曾发生过,谭怀亚却被这十年抹去了全部的骄傲与锐气,变成一个唯唯诺诺连睁眼都不敢看她的胆小鬼,她叶理等了十年不是为了等到这样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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