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抗战

第41章


于是纸币的膨胀越出控制以外,在胜利之日的前夕,重庆零售物价高达战前的一千七百六十三倍。
  一、清朝末年的财政
  一八三九至一八四二年的鸦片战争,伤害了中国。英国逼迫清朝的帝国政府缴纳一千八百万元墨币的赔款,外加广州赎城费六百万元(广州当时并未被英军占领),代偿商欠三百万元。总数是两千七百万元。清政府依照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南京条约的规定,在一八四五年年底以前便把这两千七百万元付了。(不过,商欠后来中国商人还了清政府,赎城费广州市民认了两百万,扬州盐商也捐献了一百万元,清政府事实上只负担了一千九百五十万元墨币。)
  一八五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英国对华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不久获得法国参加。这第二次鸦片战争在一八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以北京条约结束;由清政府对英、法两国各赔八百万两。中国库平一两等于屈老埃的一两零三分,也就是墨币一元三角九分。清政府此时已由于太平天国之乱而穷过当年,却仍能按时以一千六百万两分赔英法两国;虽则不能像当年缴纳第一次鸦片战争赔款之时那么痛快。
  从财政的观点而论,第一个严重的打击是一八九四至一八九五年中日第一次战争以后,日本对清政府要索的两亿三千万元赔款。我们可以说,清政府此后元气一直未能恢复。由于日本限令于七年半以内缴清,清政府不得不向俄法两国借一亿两,向英德两国借三千二百万镑。这些借款的利息都比当时国际金融市场的行情为高;而且都用了中国海关的收入作为抵押。从此以后,清政府及其后的国民政府,每年只能在扣完外债的本息以后方能动用海关的税收。
  第二个严重的打击,也是更严重的打击,是拳乱及八国联军之后的庚子赔款。依照一九○一年辛丑条约,赔款总数是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偿还,未还之数,年利百分之四。付款的方法,是直接由海关税收按年扣付,由充当中国政府海关总税务司的一位英国人经手,英国人当中国政府的海关总税务司,已经有了多年。
  各国所分到的庚子赔款,虽则原数是写成银两,却要按照辛丑年的汇率核成各国的金币。每年在付款之时,又要把金币按照该年的汇率换算成中国银两。利息也是如此。银价一年不如一年(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中国付出的庚子赔款的本息便比辛丑条约的银两原数高出许多(条约规定赔银,事实付出为金。金价一年高于一年)。中国当时的关税是用银子收税,而税率又只是照价百分之五。所谓“价”不是其后每年的货价,而是若干年前签订“限制关税的条约”之时的货价!
  八国联军出兵的只有八国,却有十三国共享赔款。未出兵的五国是由出兵的八国邀请来分赃的。这五个幸运的国家是比、荷、西、葡,及瑞典挪威联合国。
  十三国的赔款数目彼此不同。俄国有一亿三千三十七万一千一百二十两;德国次之,比九千万两略多;再其次是法、英、日、美、意、奥。美国分得了三千二百九十三万九千零五十五两,相当于美金二千四百四十三万六千三百二十六元八角一分(一九○一年的汇率,是每两相当于美金七角四分二厘);比国分得了八百四十八万四千三百四十五两,较奥国所得的四百万零三千九百二十两为多,大概是因为比国传教士遇害的较多。
  从一九○二到一九一○年,每年由关税扣付庚子赔款及所欠俄、法、英、德四国有关甲午对日赔款而产生的外债,总数在四千万元左右。当时清政府的全部税收不超过八千三百万元。
  二、民国初年的财政
  从一九一二到一九二八年,北京中央政府在袁世凯及其继承人军阀统治之下,过一天算一天,从英国人海关总税务司与外国人盐税稽核官的手中,领取关余、盐余,不够开销,于是不断的举借大小外债,也向国内银行强行摊派一些管理不良的“内国公债”。
  袁世凯向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取得善后大借款两千五百万镑,以盐税作抵,因此而丧失中国关于盐税方面的国家主权(由外国人做盐税稽核官,并直接扣付善后大借款本息)。袁在一九一六年六月死的时后,已经把两千五百万镑花光。然后他做到了约束住各省军阀,也使得这些军阀把他们所僭收的田赋至少缴一部分给中央政府。田赋在当时,就法理来说,尚是一种属于中央政府的国税。
  袁死以后,继任大总统的黎元洪是著名的软弱人物,一向受段祺瑞支配。段本人虽不是一省或两省的军事长官,却是若干省军事长官的领袖。这些军事长官都霸占田赋与别种的税,只知有强人段祺瑞,而不知有中央政府。段有时为国务总理,有时为陆军总长,很照顾各省的这些军事长官。段虽则受到各省军事长官的拥护,却收不到各省军事长官的款子,而仍须维持中央政府的门面,只得到处张罗,举借外债,摊派内国公债。
  在段祺瑞以后,做北京政府幕后的强人的两个大军阀,曹锟与张作霖,做得不比段祺瑞好。这两个大军阀正如段祺瑞一样,所能借到的外债,只是小数目,所用的抵押品也只是不足道的小东西,例如无线电报放射台与有线电报杆子之类,以及无线电报局与有线电报局所收到的“发报费”。他们所摊派的内国公债,必须打很大的折扣(用若干铁路作抵押的外债信用较好,因为有货运与客运的收入,可用以付本付息)。在北京中央政府做大小官员与任教于国立大学及专科学校的教职员,很少能领到全薪或按时领薪。
  著名的外交家顾维钧,一度于一九二六年担任了北京政府的财政总长三个半月。他留下了一段话,证明当时应付开销如何困难。他说,他总共只收到了三百五十二万一千元,包括从海关总税务司及盐务稽核官送来的关余盐余一百四十六万二千元。换句话说,北京政府全年的收入只有一千八百万元左右,赶不上清朝末了两个皇帝之时的收入。各省军阀不向北京中央政府缴款,却不断的打电报向它要钱。
  三、抗战前国民政府财政
  国民政府于一九二五年七月成立;其前身为孙逸仙大元帅之大本营。它准备于或长或短的未来以其军队扫荡各省军阀,统一中国后,变成中央政府;在健全的财政基础之上成为行政中心。
  胡汉民于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孙大元帅北上之时,受任为代理大元帅。他削平了广东的霸占防区税收的地方军阀,为国民政府铺好了路。廖仲恺做广东省长兼财政厅长,贡献也大。
  早在一九二四年,孙逸仙的大本营便已成立了中央银行。宋子文先做副行长,其后为行长。当时它还不是银行之银行,只是若干银行之一,却也做了政府收支的公库;随着孙胡二氏之时大本营力量的扩展,中央银行也获得成长;在国民政府成立前后,它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北伐军于一九二六年七月开始,其初期的成功,也颇得力于中央银行的支援。
  中央银行在一九二七年武汉与南京分裂之时,不再能顺利进行。其后,宋子文于一九二八年一月到南京担任财政部长,在同年七月举行全国财政会议,同年八月重建中央银行。于是中央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央银行,亦即银行之银行,管理国库,海关税收也不再存入英商汇丰银行,而存入中央银行。
  由于美国在一九二八年七月首先允诺对中国关税自主表示同意,只要别的国家也同意,各国(除了英、日两国附加了条件以外)也都一致同意,国民政府宣称从一九三○年二月一日起关税不再收银元,而改收“关金”,每个关金单位(即“关金元”)规定为相等于美金四角。从此以后,中国对庚子赔款及若干外债付本付息,可以直接用金(关金),而无须计算银元若干,合某国金币若干,于是不再因国际银价跌落而吃亏。
  中央银行对进出口商人出售关金,也接受他们的关金存款。因此而积存了很多外汇,不久便与外国各大银行连络成功,指定外国银行为中央银行在外国之代理人(往来户)。
  英日两国所提出的要求,获得顺利解决。第一、中国答应英国在自主的第一年对各国货品不实行新税率;第二、中国答应日本,在实行自主的头三年,对各国某些货品如鱼类、纺织品、面粉等等,不实行新税率(这些货品,以来自日本的为多)。中国同时也对各国保证,在全国各地一概废除“厘金”(厘金是曾国藩等人对太平天国作战之时,所创的一种遍及各城各大路交叉口的小关税。为了废除厘金,中央政府花不少钱补偿各省地方当局)。
  于是在一九三○年一月,中国获得了完全的关税自主,提高了多数货品的进口税率,使得全年的关税收入达到两亿九千多万银元(由关金算成银元),比起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八年的一亿二千一百万,与一九二一年的五千四百四十六万二千六百四十四元,不可同日而语。
  国民政府从此直至一九三六会计年度(一九三六年七月至一九三七年六月),每年的关余都不少于三亿银元,虽则由于日本野心家窃占东北而使得中国少收关税盐税五千万元之多。
  王正廷于恢复关税自主的工作上,也是功不可没,他是当时国民政府的外交部长。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