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的历史

第13章


用这种方法偷盗,往往极易得手。
  窃贼偷盗的技艺还有许多,还里就不一一描述了。
剪缕割络类(1)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窃贼的类型划分也在不断变化之中。
  但总的说来,由于窃贼通常是以非法方式来获取与衣食住行紧密相连的财物,故其类型的变化虽有不同,仍可根据其活动范围、行窃方式来划分不同的类型,并分析出其行为特点。
  江湖中人认为,窃贼中最高的“段位”为“调白”,几近于神怪,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大盗”。“调白”中又分“上八洞”、“下八洞”。所谓“上八洞”者,行窃时无须被窃者露财,即可知其财物的所在,然后默运潜移,将财物摄走,而失主全然不觉。待失主发觉财物丢失后,往往百思不得其解。所谓“下八洞”者,虽比前者略逊一筹,但凡是眼能见到的财物,也均能摄走。这些近乎于传说的东西,并不足以说明窃贼的普遍情况。窃贼之中,确有技艺高强之贼,能够在被窃之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将财物窃走,能在极其高险的地理环境和人为环境之下进行偷窃活动。至于可以“默运潜移”的窃贼,恐怕只是人们的想像和一定程度上将窃贼神化而已。
  根据窃贼所偷窃的不同的作案对象,可将窃贼分为以下几类:
  这类窃贼专门偷窃他人的口袋或随身携带之物。其称呼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插手贼”、“剪绺贼”、“绺贼”、“小绺”、“小李”、“小利”、“老荣”等。“绺”原指系荷包的丝线,插手贼常剪断此绺以行窃。通常把用手掏包的窃贼称为“清手”,把用夹子夹、刀子拉等手段偷窃的窃贼称为“浑手”。
  《燕京杂记》中有这样的说法:“窃行道人佩物者,南方谓之‘剪络’,京师谓之‘小利’。”“剪绺”是窃贼的老称号了,“小利”这个称呼又是怎样来的呢?据叶盛在《水东日记》里的解释,“小利”应是“小李”,而“小李”则是明代时北京城里一位著名的窃贼,以后干这行的人,便都被叫做“小李”了。
  窃贼的剪荷包(即他人的衣服口袋),与抢劫也没有多大差别。“方其割物时,旁见者不敢言,言之即以暗刃相仇。”(参见《燕京杂记》,转引自韩大成:《明代城市研究》)能够威风到这般程度,是因为行窃时有同伙帮忙。同伙可以是一个贼窝里出来的,也可以是临时结成的。如《镇吴录》载,苏州地面上常有贼头“招引四方无籍棍徒在家窝养”,“日则引令街市掏摸剪缕,夜间或在河路钻舱,或在陆地穿窬,得财分用,倏来倏去,踪迹靡常,大为民害”。
  清代青浦知名人士诸海香说过这样一件事:他的朋友魏容在市上拾得一个小布包,里面尽是小刀剪子之类,式样不一,搞不清派什么用场。便于走进茶馆后,顺手置包于桌上。不一会儿,陆续有人前来搭讪,态度都很殷勤,但说出来的话,却像“词隐语”,让人摸不着谜底。最后,魏容总算意识到这一切都与桌上这个小包有关,便告诉对方这是他捡来的,于是“诸人仓皇散去”(参见诸海香:《明斋小识》卷九)。
  这类窃贼行窃时所用的工具,如刀子、剪子等,都是自己制作的。有的是用一枚铜钱把一边磨薄,其锋利无比,黑话称“康熙皇”,藏于手心用来拉剪行人的衣兜;有的是把剃刀片取下一块,镶嵌在戒指上,轻轻一摸即可将衣兜拉破,且不易觉察,谓之“开天窗”。技术高明的窃贼,能从外衣一直割到他人的贴身内衣,刚巧把袋底割破,却不伤及身体分毫。钱物摸出,失主毫无察觉。甚至乡下人放钱的束腰肚兜,照样扒窃不误。
  此类窃贼的偷技娴熟,使用手法多种多样。他们一般是想方设法先分散他人注意力,或故意造成人流拥挤等现象,然后趁行人不备时,将财物偷走。其名目有:
  “告一状”——同伙将行客猛力一撞,乘其惊恐之际下手偷窃;
  “打短壁”——由同伙环立行客周围,窃者行窃后溜出逃走;
  “兜风”——瞬间将迎面而来的行客财物偷走,这需具有高超的偷窃本领;
  “顺送”——尾随行人之后,伺机窃取财物;
  “二仙传道”——掏腰包后立即转递给同伙,即使被窃者发觉后也不易查出。
  如果被窃者用手护住衣兜,这叫“五将军把门”,必须分散其精力,使其将手松开;如果被窃者的衣袋用卡针卡住,这叫“戴笼头”,就要用刀割取,即“开天窗”。
  剪缕类的窃贼每次出动时,至少有助手一人相伴。到了行窃现场,他们表面上装作互不相识,不打招呼,只是用眉目来传递信号,一般人不易看出他们之间的关系。这里,笔者为了叙述方便,将动手行窃的人称为“主窃”,将其助手称为“副窃”。
  “主窃”开始行动时,往往是先示意“副窃”,要“副窃”向行窃的对象身上一碰。那人在被人碰了之后,必然会回头观看。“主窃”就趁被害者回头的一刹那,立即下手。一旦得手,“主窃”示意“副窃”先逃,然后自己也逃之夭夭。假如被失主察觉,当场抓住“主窃”,也不要紧。“主窃”可趁人不注意的一瞬间扔掉随身所带的小利器,再将偷窃到的钱包或其他物品转给“副窃”。这样即使被抓住,也没有任何证据。
  这类窃贼还能利用烟幕弹来遮掩客人的视线。例如,用报纸一遮,“第三只手”便在报纸下面伸入他人的衣袋里。有时“主窃”示意“副窃”,将他人头上的帽子或手里拿的其他物品推落地上,只等客人弯腰拾帽子或捡东西时,“主窃”便趁机动作。
剪缕割络类(2)
  30年代前期,上海一些有钱人出门,身上总挂着一块表,窃贼偷起来很方便。从1937年开始,一些上海人以手表取代了挂表,这一下使贼们感到非常头痛。因为手表牢牢地戴在手腕上,无法窃取。而在早些时候,当金挂表盛行之时,大凡体面人物,莫不乐用。尤其是那些穿西装的行人,把金表链露在背心口袋外,气派十足,到处傲视,岂料转眼间便已落人窃贼手中。
  窃贼们见手表难扒,便把目光转移到了悬挂在西装外衣小袋上的派克等名牌金笔上。派克钢笔是美国货,三四十年代风靡全上海。不论新旧派克牌金笔,都可以卖个好价钱,又容易脱手。这种专门用来偷窃钢笔的窃贼,被人称作“吃钢笔”贼,或称作“吃大划”贼。
  偷钢笔的贼们,脑子极灵活,一旦当场被人觉察,来不及藏起时,贼们会十分机警地把钢笔抛弃在地上或电车地板上,并立即踢在一旁,那边早有同谋者等着拾起,将原笔奉还原主。这一手不仅不会失风,有时还能得到失主们的称谢。
  俗话说:“贼不走空”;“不怕贼广,就怕贼想。”身上之物只要被窃贼盯上,十之八九会被他偷走。他们的偷技不仅手头麻利令人瞠目,其偷窃的智谋亦令人惊叹,常常出其不意地将行人的财物盗窃到手。如果被窃者十分机警,窃贼则与同伙配合,施以种种伎俩,直到将财物窃走为止。
  据传,在天津一辆公共汽车上,有一旅客把钱包放在中山装的左上方衣袋里,结果被两个小偷一前一后盯住。此人很机警,时刻注意护住自己的衣袋,使小绺长时间无从下手。
  怎么办呢?后边的小偷就开始做手脚,他暗地把自己的鼻涕和痰抹在自己的胸前,趁汽车一阵颠簸,把这些脏东西蹭在那人的右肩上,然后倒打一耙大嚷起来:“哎!怎么回事?你这肩上弄的什么东西?蹭我一身!”那人扭头看自己的肩,果然肮脏不堪,正待要擦,前面的小绺已趁机将其钱包掏走了。
入室偷盗类(1)
  梁上君子非君子,夜下行人是偷儿。
  翻墙走壁、入室偷盗,或撬门入户的窃贼,称为“登堂贼”、“闯窑堂贼”。
  这一类的窃贼比起剪缕割络类的窃贼来,其技艺更高一筹,行窃时更需要胆量和技巧。
  撬门入户对于窃贼来说,更富有诱惑力,而且更需要“通力合作”。清人所著《燕台口号》内有“邻居东西等异方,民房一半杂官房。陆梁人怕飞檐过,屋角玲珑筑响墙”一首诗,诗中“响墙”之作用,即与今日民宅自装铁门相似,遥想其时京师居民防范自卫意识如此普遍之高,不难对窃贼“登堂”撬窃的猖獗程度做出估计。
  姚旅在《露书》中记载,南京专有一种叫“白龙挂”的偷窃团伙,行动时“以白布为长索,跨墙出米”。
  窃贼贼谋道,讲究“各走一条线”,很少串糟。这类窃贼也各有自己的道,可分为“钻天”、“入地”两种。
  所谓“钻天”者,也就是高来高去的飞贼,即翻墙越屋的窃贼。其中最有本领的,练会了蹿房越脊的功夫,到富户人家拨门撬户,窃取箱柜里的东西,悄然无声,使主人全然不知,此类可以算作“江洋大盗”。
  其本事稍次一点的,就是“摘天窗儿”。他们先上到房上,然后掀瓦挑梁,将房顶弄个窟窿,再使绳索捋着下去,到屋里偷东西。临走的时候,还把天窗抹饰了,使外行人看不出任何痕迹。
  据说,干这类“钻天”勾当的窃贼必须练就一种轻身术。练轻身术的时候,是先把一领席卷起来,有锅盖、茶盘粗细,放在桌上,人站在远远的地方一蹿,身子就能钻进席筒,并能一钻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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