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媒·戒

第26章


形势变了,队伍也得跟着变,经营模式也得变。
  王伟的思路却显得异常清晰:由于湖南卫视全面接管“超级女声”的制作,作为电视节目的火暴是必然的,“超级女声”品牌的扩张与发展也是必然的,毕竟,湖南卫视在举全台之力做“超级女声”,全国绝大多数媒体都被带动起来了,全国绝大多数观众不分男女老少都被拉到电视机前面了。但是,电视节目品牌的上升虽然也带动了旧天娱传媒公司品牌的上升,但公司管理水平的升级换代才是最最重要的,否则,一艘只有十吨的货船,怎么运载几倍几十倍于自身承载能力的货物?
  面对千载难逢的机遇,旧天娱传媒完全没有做好准备,这种准备包括心理预期、组织协调、市场应对和人才配置,完全没有。
  王伟很着急,非常非常着急。
  我们用不着着急,让我们回到故事中来。
  王伟说,2005年下半年,公司开始迅速壮大、扩张,同时也带来了无数的、致命的危机。我们3月份还在借钱过日子,发不出工资,到5月份的这时候,账上一下子突然冒出来了一千多万,一笔一笔具体的数字我记不清楚了,但公司财务报表上有据可查。那时虽然才刚刚开始报名,才刚刚确定几个赛区,但是,敏感的企业家已经看好了“超级女声”这个品牌。准确地说,2004年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看到了,只是说那时他们还在观望。到2005年“超级女声”启动的时候,他们不能再观望了,否则,会被别人抢了先机,该出手时不出手,只会在水涨船高时付出更大的代价,商家们懂得这个道理。
  最先行动的是温州的企业,开始买分赛区的冠名,开始买分赛区的冠军,他们攻势凌厉,连跟旧天娱传媒的人都没有见、合同也没有签,就敢往他们账户上打钱。旧天娱传媒的财会人员常常搞不清几万几十万的钱是从哪里来的,直到几天以后对方打电话问他们收到钱没有,这才一一对上号。旧天娱传媒说合同没签,我们只能把钱给你退回来,他们说千万别,钱你们先存着,你说差多少我补多少。
  最开始,穷极了的旧天娱传媒根本不敢对外面的企业报高价,生怕把别人吓回去了似的,后来每天都要收到几笔汇款,这才知道是财神爷找上门来了,分赛区的冠名一下子从几万涨到几十万。
  艺人的代言、演出合约也是众人拾柴火焰高。王鹏也非常信任王珂,像李宇春她们的演出合约,就是王珂亲自定的、签的。
  2005年元月以前,王伟一直管着旧天娱传媒的财务,后来,公司出现了财务危机,娱乐频道这才觉得应该配一个专职的财务总监,看能不能把财务规划和公司融资做起来。
  很快娱乐频道财务部就给旧天娱传媒招聘了财务副总,这之后的三四个月里,“超级女声”火了,各种渠道打过来的资金陆陆续续有了好几千万。
  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企业都来找旧天娱传媒,谈艺人的代言、商演和与公司的合作。这个时候,旧天娱传媒开始筹备北京公司,一出手就在北京租了一层楼,在王伟的描绘中,旧天娱传媒也是被市场推着跑的,负责人也很勤奋和努力,但北京公司的超规模扩张没有经过市场论证与科学分析,甚至连公司的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都没有上过,既没有远景规划,也没有人员配备方案,忽啦啦一下子就招了一百多人。至于其中有几个是懂艺人管理规则、并有从业经验的?王伟不知道,恐怕王鹏也不知道。
  因为管理人员极其不专业,内部管理势必无序、混乱与低下。
  这种情形早在“超级女声”选拔赛进展得如火如荼的时候就已经初见端倪,只不过那个时候与旧天娱传媒博弈的是外面各式各样的利益集团。
  王伟告诉我,说“超级女声”总决选的名次是事先确定,这种说法完全是瞎扯淡。无论是湖南卫视也好,还是旧天娱传媒也好,都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韪,损害选拔的公正性;没有动机,因为那是自毁品牌。但是,没有黑幕,并不意味着没有运作。最后进入十强的超级女声,却很难说没有幕后的支持者,不是那些由十几二十岁的女孩子自发组成的粉丝团和亲友团,而是看中了某位超级女声商业前途与商业价值的利益集团,他们以砸钱投票的方式,在与其他利益集团的较量中,或多或少地左右着超级女声的排名。这是旧天娱传媒始料未及的。
  一般来说,他们会跟某个超级女声事先达成默契。
  对此王伟并没有任何言之凿凿的证据,但事后发生的事情却足以支持这种推理。比如说周笔畅,她为什么会跟旧天娱传媒打官司、直到跟旧天娱传媒解约?除了笔笔本人的个人魅力与号召力,还因为在比赛阶段广州有家公司提前介入了,给她砸了很多钱来投票。选完了之后,周笔畅便立马要求跟旧天娱传媒解约,因为不解约便无法履行跟那家公司的协议,最后那家公司又出了500万,帮她把经纪约买走了。
  旧天娱传媒的解约潮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除了不同的利益集团在背后支持,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旧天娱传媒的内部管理制度,既不严谨也不规范,比如说2005年的经纪合同就曾遭到一些媒体的攻击,被说成是霸王条约,认为500万的违约金过高、让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单方面签署格式化的协议也有失公允等等,让别人抓住了很多把柄。
  你知道吗?那个时候的天娱传媒是没有法务部或法律顾问的,协议条款拟订时完全没有把对方当成是法律地位平等的主体,倒像是在下文管理单位内部的员工,本身确有不严密处、不科学处,结果弄得自己非常被动。
  还有,你把艺人签下来之后,对她长远的发展和职业生涯,应该有一个规划,这个规划应该是符合选手的特点的,能够让她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其品牌价值,这其实是一个双赢的买卖。旧天娱传媒在这方面做得却很有些欠缺,吸引力不够,也拿不出让别人跟你签约的充分理由。
  按规定,签约是分阶段进行的,参赛的时候要签个约,五十强的时候要签个约,十强的时候又要签个约。刚开始签约很容易,因为都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十强之前跟天娱传媒签约就开始变得重要了,有点写保证书、承诺书的意思。到2004年8月份签十强约的时候,很多人就犹豫了,甚至不想签了。天娱传媒一开始做了很多工作,后来使出了杀手锏:你不签约可以,视同弃权,冠军赛、总决赛就没你的资格了。
  这确实是旧天娱传媒的无奈之举,旧天娱传媒的利益主要就是艺人签约,作为一种企业行为,它不可能只管耕耘不问收获。而那些名声渐大的超女,对天娱传媒的忠诚度和归宿感,开始受到外界诱惑的挑战。
  真有因此放弃的,有心的读者可以上网去查,2005年有好几个选手都是因为未签约而放弃了参赛的,连十强都没有进。
  王伟让我也到网上去查一查,后来我查了,有一篇《上海天娱传媒——超级女声的幕后黑手》的文章,披露的内容跟王伟说的大同小异,甚至更加触目惊心。我不认为王伟在离开天娱传媒之后说出上述人所共知的秘密是一种不厚道,他只是痛心和遗憾——为什么本来可以做得很好的事情没有做好?
  客观地说,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必要太对旧天娱传媒求全责备,作为一个公司它理所当然地应该维护自己的利益,何况每个选手的情况都不一样。比如说,由于参加“超级女声”几乎没有门槛,也无须进行资格审查,所以,一些别的艺人经纪公司或文化公司,便派已经跟他们签约的歌手参与进来,企图借助湖南卫视和“超级女声”的平台炒作,旧天娱传媒做一做类似于清理门户的工作,实在是无可厚非。至于合同的不严密性,我更倾向于认为,那是旧天娱传媒的“处女作”,因为手忙脚乱而没有经过严格的推敲,只能算是一个工作失误。
  没想到时隔一年,类似的事情再度重演,我就只能认为旧天娱传媒对市场、对“超级女声”的参与者,太缺乏起码的尊重了。公司的管理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必须及时吸取的教训,必须提高自己内部管理的功力加以应对。但它显然没有这样做,以致2006年再次发生了尚雯婕解约出走事件。
  当然,这时的格局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旧天娱传媒觉得有资格摆谱了。
  2006年10月上旬,王鹏在媒体上放言他们不怕超女解约,他很爽快地说:“要解约的就来找我们解啊!当着律师的面,大家一签字,不就完了?我还是非常讲理的,也不可能真的闹上法庭找你赔钱,说实在的,真要赔,那么大笔钱,你赔不出来的话,彼此纠缠,那正事谁都干不了!今年已经解约五六个了。”那就没有什么条件么?“条件还是有的,很简单,如果这一年有演出,也得过来帮忙演几场,这应该不过分吧?”王鹏强调,“但是,我反感一点,靠解约炒作!”这个时候旧天娱传媒已经财大气粗,在王鹏“爽快”的背后,我看到的是王鹏做人的豪爽和性情,而不是据说跟铜的气味比较接近的商人气。是的,我对王鹏的感觉是,他不是一个商人,甚至不像一个商人。问题是,艺人经纪可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这中间难道就不能找到旧天娱传媒与超女选手的利益平衡点吗?科学发展观体现在生意上就是双赢,就是双方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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