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卷八:汉武的帝国

第12章


  这就有点意思了。何况太尉一职早在武帝继位后第二年就被废除。宰相三府只剩下二府,不妨相互制衡。
  汉武帝起用的打手,是公孙弘和张汤。
  这一招很灵。公孙弘任御史大夫时,丞相是薛泽。张汤任御史大夫时,公孙弘已经去世,丞相先后是李蔡和庄青翟。结果,薛泽、李蔡、庄青翟都成了摆设。大政方针,全由张汤和汉武帝一手拍板,没别人什么事。
  公孙弘和张汤能够架空丞相,固然因为他们两人一个阴险一个蛮横,但与担任的职务也不无关系。御史大夫的主要职权是掌管文书和监察百官,实为朝廷的秘书长和监察长。
  如果存心想做事,那是很有事情可做的。
  更重要的,是他的副手。
  御史大夫的副手有两个,一个叫御史丞,一个叫御史中丞。虽不过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汉制,官衔前面有“中”字的,都在皇宫里办公,御史中丞也一样。
  实际上,御史中丞就是御史府驻宫办事处主任。这样的副手,丞相是没有的。皇帝有什么想法,也是先告诉御史中丞,由御史中丞转告御史大夫,再由御史大夫转告丞相。御史大夫揣摩圣意,要比丞相容易得多。
  公孙弘和张汤得逞,这是原因之一。
  不过御史大夫毕竟是政府的人。汉武帝要夺权,还得用宫廷的人。宫廷的人就是宫廷官,也叫中朝官。其中最重要的,是尚书。尚书就是皇帝的政治秘书。如果让尚书来处理政务,皇帝就有了自己的班子。
  然而尚书的地位实在太低,必须派个大领导。
  这个大领导,就是大司马。
  大司马是在全面推行经济体制改革那年(元狩四年)设置的,其实就是被废除的太尉,但不再作为宰相,也非正式官职,而是加在将军官衔之上的名誉称号,比如大司马大将军,大司马骠骑将军,大司马左将军。
  大司马的任务,是“领尚书事”(西汉),或“录尚书事”
  (东汉),也就是领导、统率、管辖、主持尚书的工作。表面上看,不过秘书长,还是兼职。但,大司马的政治待遇是位比三公的。这样的秘书处,简单吗?
  当然不简单。
  事实上大司马统领的尚书事,也逐步由秘书机构变成了决策机构。但凡事关军国的大政方针,都先由尚书参谋议论提出意见,形成决议才由宫廷送往朝廷。
  显然,这是另一个政府,只不过这政府是设在皇宫里的。因为首任大司马卫青和霍去病都是外戚,是后妃的娘家人。他们要策划军事也只能在宫中与皇帝密谈。久而久之,大司马官署宫中就成了惯例。
  这样一来,帝国就有了两个政府。一个叫中朝(也叫内朝),在宫中;另一个叫外朝,在府中。外朝之首为丞相,中朝之魁为大司马。两套班子,共理朝政。
  没错,一国两府。
  其实就连这个说法也是不准确的。大司马位高权重,亲近皇帝,尚书们在宫中轮班值宿,随时听候召见,面呈奏章,亲聆圣旨,信息远较宫外朝臣灵通。丞相为首的外朝根本无法与之抗衡,只有诺诺承命办事而已。
  从此,丞相更成了摆设。后来,就连这职衔也被取消,改成了别的。是不是真宰相,则全看是否领尚书事或录尚书事。到东汉,更建立尚书台(又叫台阁或台省)。一国两府公开化,变成公府(三公府)和台阁(尚书台)。
  这都是汉武帝开的坏头。
  汉武帝却十分满意。他终于完成了集权大业:始集地方之权于中央,再集中央之权于皇帝。大权在握,他可以为所欲为,或者说大展宏图。至于留下的无穷后患,则只能以后再说。
第四章 官治天下
  同情弱者,是好人;除暴安良,是好官;恶人自己做,施恩的事留给皇上,是忠臣。
  然而这个好人、清官、忠臣,同时也是冤案的制造者和恶法的炮制者。
  职业官僚
  酷吏张汤是自杀的。
  元鼎二年,也就是张汤担任御史大夫的第六年,办案甚多的他自己也被别人举报,罪名是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泄露国家机密,破坏经济改革。因此,丞相庄青翟抓捕了张汤的亲信,供词也被送达御前。
  汉武帝问:朕每次打算有所动作,商人们都会事先得到消息,囤积货物。难道有人通风报信吗?
  张汤答:应该是。
  汉武帝认为他不老实,便派赵禹去审问。
  赵禹是张汤的老同事。武帝朝那些苛严的律条,就是他和张汤一起制定的。武帝让赵禹审理此案,应该说既想查明真相,也有保全之心。
  张汤却仍不认罪。
  赵禹便说:老兄怎么不守本分?扪心自问,被你弄得家破人亡的何止万千?现在人家告你,言之凿凿,只不过皇上不忍法办而已,你又何必硬要辩解?
  于是张汤自杀。
  张汤死后,家产少得可怜,都是俸禄所得和皇帝所赐,并无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他的兄弟和儿子想厚葬,他的母亲却反对。张汤母亲说:我儿身为天子之臣,竟被小人诬陷而死,何必厚葬,又岂能厚葬?
  最后,一辆牛车一口薄棺,埋葬了张汤。
  武帝得知,感慨万千。他说:不是这样的母亲,生不出那样的儿子。于是下令严查此案。结果,举报张汤的人被判死刑,丞相庄青翟下狱自杀。
  张汤一案的背后,无疑是官场的残酷斗争,且案情复杂,扑朔迷离。不过,张汤并未以权谋私,应是事实。他在任职期间并无渎职行为,更是事实。
  克己奉公,忠于职守,张汤是清官。
  但,张汤也是酷吏,他的刀笔之下冤案不少。大司农颜异,就是被他妄加罪名害死的。汲黯也指出,张汤办案唯上不唯法,皇上讨厌的就设法诋毁,皇上喜欢的就曲意回护。
  请问,这能算是好法官吗?
  恐怕不能。
  问题是张汤还有另一面:豪强的案子自己受理,从重从严从快。平民百姓犯案,则向皇帝口头汇报,那些人也往往被赦免。可见张汤在审理案件和汇报案情时,是不畏强暴的,也是向弱势群体倾斜的。
  同情弱者,是好人;除暴安良,是好官;恶人自己做,施恩的事留给皇上,是忠臣。然而这个好人、清官、忠臣,同时也是冤案的制造者和恶法的炮制者。
  张汤,该怎么评价?
  职业官僚。
  秦汉帝国的职业官僚,叫文吏。吏是办事员,官才是管理者,就像僚是僚属,官是长官。不过,正如官与僚常常连用或通用,官与吏也往往不分。比如吏禄和吏治,便既包括吏,也包括官。封疆大吏,就更是大官。
  但,文吏却不等于文官。
  严格意义上的文官,不但应该是读书人,而且要有政治理想或政治抱负,至少要有政治主张。他们从政的目的,是“致君尧舜上”;执政的任务,是“再使风俗淳”。4也就是说,他们是政治家,或政治工作者。
  文吏却是技术官僚。他们看重的是专业技术能力,包括财会、法律、公文写作。比如汉武帝重用的桑弘羊,就是经
  济专家;张汤、赵禹、杜周,则是法律专家。他们也多半受过专门训练,甚至有着基层工作的经验。
  武帝时代的文吏,就是这样一些人。宁成、赵禹、张汤、尹齐、杨仆、减宣、杜周,都做过小吏或刀笔吏,王温舒还做过亭长。他们平步青云,则因为能干。或者地方官“以为能”,或者汉武帝“以为能”。
  这就跟文官的选拔不一样。成为文官的标准,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博古通今,文采斐然。这当然只有儒生才能充任。因此,文官的产生始于独尊儒术;而真正成为主流,则要到隋唐实行科举制度以后。
  选拔标准不同,价值观念也不同。
  文官的价值观是孔子的:君子谋道不谋食。
  5态度是孟子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6追求是子夏的: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
  7优,不是优秀,是优裕。也就是说,做官长袖善舞就治学,治学绰绰有余就做官。
  因此,他们也可以不做官。
  相反,文吏却必须踏入官场走上仕途。做官为吏,是他们的职业,他们的饭碗。换句话说,他们相当于律师和职业经理人,是靠为帝国打工谋生的。
  那么,律师或经理的职业道德是什么?
  为当事人服务。
  文吏的当事人又是谁?
  皇帝。
  这就清楚了。据此,像张汤那样根据上意来决定判决的从宽从严,就不是缺德,反倒是恪守职业道德。
  事实上,正是职业的要求,使文吏们也具有儒家主张的某些道德,比如忠。他们甚至就像训练有素的鹰犬,只要主子一声令下,就会迅速扑上前去,并不管那猎物是同朝官吏、功臣勋贵,还是皇亲国戚、公子王孙。
  当然,皇帝要制造冤案,他们也干。
  但这与文吏们的个人品质无关。汉代酷吏,贪赃枉法的有,克己奉公的更多。比如赵禹,家里没有食客,外面没有朋友,公卿宰相前来拜访也不答礼,就是要拒绝一切人情面子,全心全意为他的当事人服务。
  景帝时的郅都,也如此。
  郅都是号称“苍鹰”的。他没有任何人情来往,从不收受馈赠和贿赂,执法也以“不避贵戚”而着称。当时朝廷主张无为而治,只有郅都厉行严刑峻法。于是列侯宗室都对他侧目而视,窦太后更是找了个茬要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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