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的1000个细节

第51章


提着裤子憋得鼻清脸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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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现在给我的第一好印象是到处都可免费撒尿,当然,我不确知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仅此一点,就让我感觉到了改革开放对我带来的最实在好处,我觉得这城市真是伟大极了———如果你在类似于20多个城市提着裤子憋得鼻清脸肿地到处边跑边骂———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夸这个城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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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得说说我第一次到北京时的情形,那时,我的艰苦生活是这样过的,一日三餐,馒头3个,每个二毛五,饱食终日,用心良多。吃饱了要喝水,前门大碗茶卖两毛,差不多也就是一个馒头,我对这种收费郑重其事地提出过意见,没人听,我就有些生气了,还有,那时的厕所还收费,票价两毛,幸亏后来发现天安门旁边的中山公园门票也只收两毛,这个问题才得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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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地铁站、过街地道对流浪者来说是较好的过夜的地方,可是管得极严,我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我已碰上了警察盘问我是不是盲流,而我那时还不认识什么散人高人,我没有要他继续给我解释盲流要自己找钱以供收容遣返———甚至还可能被打死———我又不是没有被遣返过。于是,我就把主要精力放在思考什么叫流浪,流是流氓的流,我是流氓我怕谁?不对,王朔可不知道,我还是怕警察叔叔,所以,紧接着的浪字从良。所以,这个词组几乎没有什么空子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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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流浪相近的另外一个字是加三点水的“混”,这字北京通用,风行全国,我在圆明园艺术村落至少每天看见几千人,都在混,有人已吃了5年方便面,终于卖出了一幅画,有人一直在搬道具、配音、或演配角,这些还只是上半身的问题,至于下半身,那就几乎是永远处于饥渴状———那时还没有现在这么开放。要是今日你身无分文去宋庄画家村,谁也不会把你多看一眼或少看一眼。而且,据说在那里还有一个女的,什么人他都可以收留你,招待你,每一个从那里回来的男人都在说那个女神的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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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搬道具的工作,剧组在郊县。我只搬道具,不搬弄是非,这很重要,我估计仅仅因为这一点,我就得到了一大批女演员的人缘,一个女主角一边跟我学英语,一边跟我讲与导演睡觉的事,明显是在鼓励我。但我一直喜欢一个人睡,于是我们分开了,分开后我的演艺事业日渐上升:匪兵甲、匪兵乙、土匪小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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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匪不死,我肯定还有希望,剧组还有一位四川人,老想法训练自己的舌头,最后还是我终于试验出了北京人说话的简易方法,说“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活动口形,兼练口气,然后是“傻B”练喉音,“我操”练鼻音和唇音,就像成都人口头禅“没得事,好烦哟”。这话连起来味道就长了:“我操你傻B”,北京人不这样说,可心里就这么想的,至于“没得事好烦哟”,确实也就附带说清楚了成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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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电杆穿帮,导演让我去拿“锤子”敲一下,把我惹笑了,事后方知北京人真简单,在他们嘴里,锤子,不是指的那个。而我的同乡一开口就把“导演”叫成“讨厌”。
多功能妇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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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剧拍了两个月,拍了三集,一个厂家来挤一则广告,卖一种多功能妇科产品,女一号假装征求我的意见,我还没回话,她就接了,协议细节是:现身说法的女主角每说出自己曾得了一种妇科病,得钱一万,这女主角后来就用为这包治百病药做广告的钱又开拍MTV。有一阵子我跟这角儿挺瓷,后来知道她比我大了差不多一轮,就没有继续往下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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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实则很有一种现实的风气,演员都要开餐厅,这也是北京一景,不是说外地演员就不开餐厅,而是说,北京这号人最多,大家总有一天找不到活儿做,这才最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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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地人一来北京,住大宾馆饭店,北京人看不见,就看见你住招待所了。而北京的招待所都指的是地下室,似乎北京的规格就是这样,外地人么?用个地下室就算“招待”了,而北京人肯定是不去地下室的,所以,他们的眼光是往下看的,看着看着,就把你看矮了,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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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北京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混故宫博物院,原因是成功率极小,刺激很大,一次我说是故宫五老之一的徐半尺刚招的研究生,把我挡了,我马上改口说是去上班,鉴定一件刚到的文物,保密的,还是不让进,后来进门处一阵骚乱,不知怎么就把我挤进去了,我都参观了一半还想着回去跟守门的解释哩!总之,有文化是要好混一些,北京就这点好,总是让我觉着要学习文化,要认真学习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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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学着许多人的样去摸天安门城门上的铜圈圈,出门时仔细看了看华表和护城桥上的栏杆,有些地方缺了些角角,要补一下了。鉴于我穿的衣服提这种宝贵意见可能被收容,我转身就走了,走时朝国旗使劲看了几眼,我的天,大热天的,两个卫兵站得那么纹丝不动,我一下就紧张起来,累得都走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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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是第二次进京,来的时候正赶上“非典”,我一来就开始认真学习北京话,重要词汇之一是“死”,按我四川口音前后鼻音不分的传统,我说我不怕“死”,出口就变成了不怕“屎”,“非典”正凶的那一段时间,我们一大帮不怕“屎”的人在一起聚会,有41个人参加,在三里屯附近并排一长溜摆了9张桌子,有些人自始至终就没有一个位子,这里坐一下,那里歪一阵,喝酒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生怕别人喝多了,因此就都疯狂地先把自己灌醉,喝高了尿就多起来,因此,就排着队,从那一溜并排的桌子上走过,边走边撒尿,桌子上,地上,啤酒瓶子里,总之,最后到处都是尿……那晚来了很多有名的人,主要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我后来想了很久,才给出一个恰当的名称,叫“走肾”,也就是说撒尿不叫撒尿,都叫“走肾”,也就是可以当着熟悉或不熟悉的女人的集体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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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喝到半夜5点就回家了,我的脑袋里全是尿———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的尿,集中排放在一起的尿,邀我“走肾”的人第二天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点啤酒瓶子的小工都数得精疲力竭———共数出了八百多个瓶子,还有,好多人的身上都被尿淋湿了,因为喝高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往桌子下趴,一种是往桌子上跑,结果,在桌子上的就撒了在桌子下的一头尿水。
  我接到这个电话时,正站在一处公厕的壁前努力地排尿,“走肾”问我到了哪里———我们约好第二天又见面———我说我正在“尽量往前站”,电话那头十分奇怪,哪有这么一个站名的?我正惬意地捉住鸡巴抖最后几滴残尿,我没有回答他,我只是照着北京公厕里随处可见的便器上方的一行字念着———“请你尽量往前站”。
  “请你尽量往前站”,我想,就当是对我的鼓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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