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走带上幸福

第二十二章


一排排稍纵即逝的梧桐,裸露出光秃的树枝。叶子退了颜色,季节不再挽留,随着深秋烈烈的晚风,飞向最初的泥土。路边金灿灿的麦田,被播上新的种子。那片骄傲挺立的向日葵已不见了踪影。宽阔的大地,已经苍凉。我看着车窗外飘零的黄叶,感叹时光无声的匆忙。也许明年它们还是它们,只是我已不是那个骑着单车,拿着画板,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
    颜子过完生日之后,潇潇搬去了凌枫的游艇上。夜晚降临之际,凌枫总会开船驶离海岸,她们靠着彼此,喝着红酒,仰望着浩瀚的天际,舒缓一天的疲劳。周末偶尔打来电话,我们一起躺在摇晃的船上,晒着不再刺眼的阳光,聊着最近生活的点滴。凌枫总是充满耐心,潇潇从来不会道歉。爱情有很多种方式,也许他们就是彼此最适合的那人。就像潇潇说的,我从不感激生活,它是平等的,有些事,有些人,风雨再大,路途再远,它都会来,我们太过渺小,逃不过命运,所以趁着清醒,你们都在,还不如好好放肆!我不是被她说的话打动,而是被她满足的笑容,真的。
    颜子的理发店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风动。据说是尚城起的名字,这一点我是从潇潇嘴里听来的,可信度不是很高。不过,如果你在风动看到一个,大热天还戴着黑色鸭舌帽,黑色墨镜,个子高高的男士,那么他很可能就是那个大明星,尚城。他们两人总是云里雾里,像他们深邃的眸子。如果潇潇和凌枫是两个世界的人,而他们就是两条平行线,谁都不肯背离自己的角度,保持着凝视的姿态,守护着不能言语的爱情。或许这是伟大,或许这是懦弱。但对于他们来说,三天见到彼此一面都是奢侈,还要怎样期待。她生日那天,他对我们所有人承诺,只要赚到足够的解约金,他会放弃自己应有的一切,永远的守护着她。可是几个月来,有关他的曝光率却越来越少。他们还在煎熬,心甘情愿的执着。而颜子就是那个只要看到一丝光亮,就能把自己撞个头破血流的蛾子。
    我从颜子家,搬到一个小的公寓,距离公司只有两站路,不必再去挤公交和地铁,每天早上提着包包,在快餐店悠闲的吃完早餐,看着最新的时尚报纸,关注最近流行的趋势。房间有一个朝南的窗户,每一个晴朗的天气,总会有大把倾洒的阳光,赶走我沉闷的心情。偶尔无聊,怀念我们住在一起的日子,我便电话联系她们,重温以前拥挤而短暂的时光,潇潇总是在我和颜子快要睡着的时候才到,身旁跟着凌枫。友情一直在给爱情让步,就因为我们可以与许多人产生友情,却只能和一个人产生爱情吗?我只是牢骚,我们终将会被各自的爱情分离。成长的年华里,我们为了爱情失去了太多,可是我们都宁愿去失去。后悔总会有,但它却不再其中。
    我又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孤独里,静默的做着该做的一切,害怕安静,也害怕了吵闹。生活少了一块,而我却不知道缺口在哪里。
    我下了车,司机对我报以真切的微笑,这段路程对他也是愉悦的。
    爬墙虎已经枯萎,只剩下密密麻麻的吸附的枝藤,前院的葡萄架,藤蔓上还摇晃的稀零的叶子,它们还在等待飘去的方向。
    沈伯热情的邀我进屋,他已经穿上薄薄的毛衣,头上的白发也多了一些。沈姨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披着搭肩,微笑的向我招手。
    我坐在她旁边,她拉起我的手,放在她垫着双腿的毛毯上。
    沈伯看了看我们,说:“你们先聊,一会就可以开饭了。”笑着走向厨房。
    “依琳,最近工作怎么样,是不是很忙。”
    “最近还好。”我微笑的答道。
    “有没有交往的男朋友啊!”
    “没有,可能没有遇到合适的吧!”沈姨的话虽然让我有点出乎意料,但我还是老实的回答。
    “依琳啊。”沈姨意味深长的说:“爱情,是不存在合适不合适的,这只是不喜欢一个人的托词。我们于万千之中只选择一个人来安放我们的感情,并不是他有多么合适,而是你自己心甘情愿。喜欢一个人也许很简单,但喜欢一个人一辈子,却很难!”
    沈姨看着厨房里忙碌的沈伯,说完了最后一句话,眼神流露出淡淡的光彩。
    我摇了摇沈姨的手,说:“沈姨,我想听你和沈伯的故事!”
    沈姨看着我,微笑的低下头,仿佛少女一般的娇羞。
    “你沈伯年轻的时候也很帅呢!”她笑了会,继续说:“记得那时候,我刚刚毕业,在文化馆的图书馆上班。有一天,一个男孩子递给我一本书,翻开里面残破的几页,说他不小心弄坏了,愿意赔钱。我看着这个穿着白色衬衫的,面容干净的男孩。对他说不用了,我用胶水粘粘就可以了。谁知道他走时,竟然有些生气。后来他每次来还书,我都发现里面有破损的地方。我感觉她就是故意的,我截住他说,要是再损坏书籍,以后就不会借书给你了!可他却说,如果我答应和他一起吃饭,他保证以后好好爱护图书。
    “那个男孩是不是沈伯。”我问。
    沈姨笑着说:“是啊!他年轻的时候还是很讨人厌的。”
    “你答应他了?”
    “怎么会呢?在我们那个年代,这可不是浪漫,感觉就像小流氓一样。后来,他好久都没有来图书馆借书,我以为是我太过分了。可是有一天,他带着胶水和纸来到图书馆,找了一大推有损坏的书,一个人坐在那里忙了整整一天。我趴在柜台一直看着他,看着看着就出神了。天空突然响起一声惊雷,我回过神,那张桌子已经空荡荡了。我跑出图书馆,看着雨中那个白色的衬衫的男孩,拿了一把伞追上他,我说谢谢你,我请你吃饭吧!我真不知道当时怎么会那么没羞没臊的请一个男孩子吃饭。可就是路边的一碗馄饨,我的心就被他偷走了。”
    “哇,没想到沈伯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暖男啊!”我羡慕的说。
    “算是吧!他的确很关心我。我们结婚之后,第二年有了孩子,我以为我们会像大多数家庭一样,从此美美满满的过下去,可是那一年,你沈伯做了一个决定,要去美国。”
    “他要离开你和孩子!”我惊讶道。
    “是啊!家里人都不同意,孩子还太小,他从未和我商量过,我也从未问过他。因为见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是个有野心的人,我不想因为我和孩子困住他。爱一个人,不会因为距离和时间被改变!可是他一走就是十五年。一封封寄不出去的信,像一块块石头堵住我的胸口,我每日每夜的守望,总相信有一天他会带着满身的光彩出现在我面前。我等到了,等到了他要带给我的幸福。可是他回国开了公司,又聚少离多。但我从不抱怨,能得到他一心一意的爱情对我已经足够。你看他现在不是一直陪在我身边吗,上天让我守了多少等待,就会补偿我多少陪伴。”
    听完沈姨的话,我突然热泪盈眶,她坚强的守护着自己单纯而刻苦的爱情,让我感动和向往。
    “聊什么呢?气氛这么沉重!”沈伯走过来看着我们说。
    “聊你年轻时候呢!”我笑着说。
    “我有什么好聊的,你沈姨年轻的时候,那才叫漂亮呢!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食人间烟火。”
    沈姨呵呵的笑起来说:“哪有那么夸张。”
    “妈,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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