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能量守恒

4 第 4 章


周末,我常去的攀岩俱乐部举行了一场规模很大的赛事。俱乐部老板一早已跟我打过招呼,邀请我代表俱乐部参加业余选手组的比赛。他是振东的高中同学,这次比赛又是振东的公司提供冠名赞助,我没什么理由拒绝。
    攀岩是我这些年来坚持最久的一项运动,没什么理由,单纯的喜欢吧。在加州读书的时候,曾经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津津乐道于攀岩带给他们的挑战和刺激,但那时候真正令我着迷的,却是人体在和岩壁接触过程中产生的能量转换和力学分析。
    是的,我曾经就是那样一个热爱物理的天才少年。在温哥华中学毕业后,我收到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物理系的录取信,那是我梦寐以求的学校,我甚至不知天高地厚的以为,诺贝尔物理奖简直就是为我量身而设。
    此去经年,看看今天的自己,虽说顶着个光电物理学专家的名头,过的却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少年时的天分和理想早已烟消云散不知踪迹。歌词里唱“往事不要再提”,真是唱到人心里去了,往事于我,太纷乱,太不堪。
    好了,还是让我们回到比赛现场吧。旁边场地的比赛仍在继续,我在休息区的茶座喝苏打水。在刚刚的比赛里,我前几条线路都发挥正常,本来可以稳操胜券,没想到在攀登最后一条难度不大的线路时,不慎踩空了一脚,被一个年轻的对手反超。
    郑振东和周明娜朝我走过来,他们穿了情侣运动装,都戴着棒球帽子。振东即便是这副装扮,也是一望而知的商界精英,周明娜算得上漂亮,但站在振东身边,无论外貌还是气质,都显得弱了几分。
    我以为周明娜大概要声讨我几句,她跟苏曼有些交情。不论什么原因分手的情侣,男人总是有过错的。
    哪知她坐下来第一句话就说道:“祖轩,你总算单下来了,我有好几个姐妹惦记你呢!改天约出来一起聚聚。”
    我忙不迭摆手:“你绕了我吧!”
    振东递了一瓶苏打水给周明娜,看了我一眼,笑道:“轮不到你的姐妹了,你看他手软脚软,不知道享得什么福呢?”
    “不是吧?这么快就有了新欢?”周明娜半信半疑。
    我笑着不说话,算是默认。
    周明娜的手机响,她站起身一边接电话一边向四处张望,似乎在找人。
    振东眨着眼睛小声问我:“青春无敌美少女,感觉如何?”
    我喝了一口水,凑近他说:“妙不可言!”
    “靠!”振东咒骂了一句,羡慕嫉妒恨地把我推到一边。
    周明娜向远处挥手,我顺着她的视线,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朝我们这边跑过来。
    不是冤家不聚头,竟然是刚才在场上反超我的那个对手。
    “介绍一下,”周明娜看向我,“这是我堂弟周明戈,刚刚在斯坦福读完MBA回来。”
    周明戈拉了一把椅子跟我们团团围坐,我跟他握手:“裴祖轩,振东的同学。”
    “久仰,”周明戈很客气,“你的技术能力很过硬,没想到我能赢你。”他说的是刚才那场比赛。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自然规律而已。”我对这样的比赛并不看重,说完这句话,大家都笑起来。
    “祖轩是加拿大裴氏集团的继承人,明戈,你要回国创业,可以向祖轩多请教。”周明娜说。
    “真的?”周明戈一脸惊讶,难以置信的看着我,“我们在斯坦福的课堂上讨论过裴氏集团兼并竞争对手的案例,是很精彩的商战。”
    我理解他的反应。像我这样一个散漫不羁的人,无论如何与波诡云谲、勾心斗角的商界厮杀联系不起来。
    “别听你姐姐的,我对做生意一窍不通。”我懒懒地说。
    振东在一旁笑道:“怎么追求女孩子你倒是可以跟祖轩取取经。”
    周明戈的神色变了又变,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到底是年轻人,什么心思都写在脸上。
    我起身提起自己的装备包:“佳人有约,先走了。”我答应思琦陪她去选电脑。
    周明娜在我身后喊:“下星期我约几个姐妹一起聚聚啊!”
    走在路上,我脑子里想,谁的商战杰作能得到斯坦福那些精英们的垂青?老爸还是乔峥?如果是早几年的事,应该是大哥吧。
    我陪着思琦在电脑城里转了一个多钟头,她的钱赚得不容易,花出去之前很是纠结。后来她在一个国产品牌和台湾品牌之间犹豫不决。我看中了一台苹果的超薄款,银色的,外观漂亮,质地精良,跟思琦很搭,价格是一万两千多。
    思琦的预算是四千块。我在想,怎么说服她,接受我送一台电脑给她。
    我绞尽脑汁地把她看上的那两款电脑批得一无是处,她越发难以决定。然后我向她推荐我心仪的那款。
    “太贵了,卖了我也买不起啊!”她摆摆手,完全不做考虑的样子。
    我想到一个理由:“思琦,我参加攀岩比赛赢到一笔奖金,送你一个开学礼物怎么样?”
    “好啊!”她爽快地答应,出乎我的意料。
    我忙不迭地牵着她的手走到苹果电脑专柜,急急地对销售员说:“麻烦你开一台这个电脑。”我担心她变卦。
    “哎,等等,你都没问我想要什么礼物?”她阻止我。
    我就知道不会那么容易。这些天,如果说我觉得跟思琦相处有什么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应该就是她对于我送她东西这件事非常敏感,甚至总会有些不恰当的联想。可事实上,我喜欢看到女孩子收到礼物时因为惊喜而明亮的眼睛,如果再扑上来给我个深情的吻,那是最妙不过了。
    我揽住她的腰,哄她:“就买这台电脑好不好?很适合你啊!”
    “不要,不要,我不要这个!”她挣开我的手,转身要走。
    我拉住她:“你来试一下这个键盘的手感,跟你刚才看的那个很不一样,还有你看这个屏幕,对眼睛很好,银色的,样子也漂亮……”我喋喋不休地比销售员还敬业。
    “我不喜欢这个电脑。”她冷冰冰地打断我。
    我看了看她紧绷的小脸儿,忽然觉得自己很自作多情。这么个小丫头,我跟她在一起图个乐子而已,干嘛找不自在呢?
    我松开手,淡淡地说:“你不喜欢,那就算了。”
    她走去那个台湾品牌的专柜,开票,交钱。我跟过去,帮她提着到手的新电脑。
    “其实我觉得这个就很好啊,我平时就是查查资料,写写作业什么的,足够用了,而且还送一个优盘,这个优盘一百多呢!”她大概觉得自己刚才的反应太激烈了,跟我没话找话说。
    我揉了揉她的头发,轻叹了口气:“你啊!”
    她笑嘻嘻地贴上来,搂住我的胳膊。真让我没脾气。
    电脑城门口有人摆地摊卖小玩具,有个装了电池的小狗在空地上一蹦一蹦地转圈。
    “你刚才说的话还算不算数?”思琦摇我的胳膊。
    “什么话?”
    “说送我一个开学礼物的。”她撅起小嘴。
    “当然算。”
    她指了指那个电子小狗:“我小时候一直想要一个会跑的小狗,可是我奶奶不给我买。”
    于是我花二十块钱给思琦买了一个会跑的小狗,并且如愿得到深情一吻。
    思琦不去迷迭香卖啤酒了,今晚,她留在我家里。不过,让人难过的是,她现在对于新电脑的兴趣明显大于对我的兴趣。她有个很大的优点,没到手的东西百般挑剔,一旦成为她的,那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她对她的新电脑爱不释手。
    电子小狗自从进了我的家门,就一直在地上转圈。它的质量不太好,转了一会儿后面的腿就不会动了,变成瘸狗。
    “你看你的狗怎么了?”我坐在她身后,亲了亲她的后脖颈。
    “啊?怎么瘸了?”她跳起来,蹲在地上鼓捣了一阵,可是没什么成效。
    “还是交给本物理学家吧!”我走过去,刚一蹲下,左脚脚踝的位置突然传来一阵剧痛,我“哎呦”一声坐在地上。
    孟思琦的注意力终于完全转移到我身上。我的脚踝肿了,大概是因为今天攀岩时踩空那一脚,下午又走了很多路的原因。
    我靠在沙发上,思琦坐在我对面,把我的脚放在她膝盖上,用冰敷一阵,揉一揉,再敷一阵,再揉一揉,然后小心翼翼地问我:“还疼吗?”
    我摇摇头,心里涌起一种很异样的感觉。我收回自己的脚,向她伸出手:“过来。”
    她乐颠颠地凑上来,骑坐在我腿上,手臂搂着我的脖子。她洗过澡后,穿了一件我的T恤,我手伸进去,放在她的腰上摩挲。我喜欢她的腰,纤细,柔软,有弹性。
    “讲个笑话来听。”我说。
    她半仰着头,眨了眨眼睛,通常她的鬼主意要冒出来的时候,就是这副样子。
    “我邻居李大爷家养了一只黑不溜秋的小狗,很胖的那种,你知道吗?那个狗好聪明的,它会爬树呢!”她眉飞色舞地讲起来。
    “狗怎么会爬树?”我反驳她。
    “它就是会啊!要不然怎么说它聪明呢,而且它还经常去跟猫比赛,可是有一天我发现它跑起来一跳一跳的,就问李大爷,它这是怎么了,李大爷说,可别提了!这个傻狗整天爬树,把自己的脚爬瘸了!”
    我不动声色地看着孟思琦,说:“我给你五秒钟用来后悔。”
    “啊!”她尖叫了一声就想逃跑。
    我手臂一紧把她抱住,抓她的痒痒肉,她最怕痒,扭动身体躲闪着,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忍不住了,托着她的后背把她压在茶几上,她惊呼:“叔叔,我错了,我错了,绕了我吧!”
    小妖精,现在求饶似乎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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