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的历史与主权

第13章


县政“以各海防”。由此可知,冲绳仅仅是在军事上受到了重视?而已。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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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参见琉球政府编:《冲绳县史》(四),“教育”第6?
编第2章;《大日本帝国议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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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备战甲午战争,在冲绳县也投下了巨大的阴影。1886年?3月,井上外相在修订日清条约的谈判中断然拒绝加进琉球问题。?
与此同时,缔造了“大日本帝国”军队的最高统帅、对华作战的?狂热支持者、当时的内务大臣山县有朋中将带领天皇的侍从,前?往冲绳视察。第二年(1887年)4月,长州出身的预备役陆军少?将福原实被任命为冲绳县知事。军人被任命为冲绳县知事,这尚?属首次。当年秋天11月,首相伊藤博文率领陆军大臣大山巌、海?军军令部长仁礼景范等搭乘3艘日本当时最先进的军舰,在冲绳?作了为期6天多的视察。伊藤当时还作了一首题为“奉命巡视琉?球”的汉诗。其诗曰:“谁知军国边防策,辛苦经营方寸中。”?
①毋庸置疑,吟咏此诗的伊藤相位居内相的山县中将视察琉球的?目的,当然是为发动对华战争作准备。?
  1894年7月,日本一切准备就绪,在英帝国主义的支持及唆?使下②不宣而战。25日,海军在丰岛冲附近偷袭了清政府的舰队;29日,陆军在朝鲜的牙山、成欢偷袭了情政府的陆军,发动了对?华战争。之后,于8月1日才正式宣战。而当时的中国在思想上、?政治上毫无对日作战的准备,军备也刚刚开始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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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见比嘉春潮著:《冲绳历史》(1959年,冲绳时代社?
刊》。?
  ②详见井上清著:《条约修订》(岩波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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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即断绝两国原有的国家关系。因此在开战的同时,交战?国间的所有条约及搁置问题就都不存在了。新的国家关系将根据?战后的讲和条约重新建立。日本在甲午战争中取得了胜利,根据?《马关条约》的规定,日本得到了超出其几年来一直渴求的特权,把新纳通商条约及贸易章程强加给了中国。?
  在开战的同时,琉球问题已彻底不再是两国间的搁置问题了。?马关讲和会谈中,日本方面及中国方面都没有谈及琉球问题。?因此,在讲和条约中理所当然地对琉球问题也只字末提。也就是?说.在建立日中两国新的关系,即讲和时,对于日本占有琉球的?既成事实,清政府没提任何异议。由此形成了日本独占的既定事?实。换言之,正是由于日本在日中甲午战争中的获胜,才使清政?府丧失了对琉球的一切历史权利、权益,确立了日本独占琉球的?局面。
  
  第十一章 天皇政府觊觎钓鱼群岛长达9年?
  出于加紧准备侵略朝鲜及中国的目的,天皇政府开始重视琉?球。在确定了日本独占其全岛的局面之后,1885年(明治18年),?天皇政府首次发现了散布在琉球及中国本土间海面上的钓鱼群岛。?
  在此之前的1879年,琉球藩改为冲绳县不久,祖籍福冈县的?古贺辰四郎,一个富于冒险精神的小资本家,马上就移居到了那?霸,开始从事捕捞冲绳近海的海产品并向外运输的职业。其间于?1885年①,古贺航行到了“久场岛”(钓鱼岛),发现那里群集?着处于产卵期的信天翁,就想到采集其羽毛出售可以大发其财。?为此,回到那霸后,他向冲绳县厅递交了租借土地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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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一直以来普遍认为古贺在“明治17年”(1884年)?“发现”了该岛,翌年(1885年),出于营利目的,他向冲绳?县厅递交了借地申请。但据明治28年(1895年)6月10日?古贺向内务大臣递交的《租借官地申请书》中所记;“明治?18年巡航于冲绳诸岛,舟至八重山岛北方九拾海里处之久?场岛………”。(见前文《冲绳》杂志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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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琉球政府及日本共产党等认为:根据无主地先占为主的规定,?“尖阁列岛”为合法的日本领土;称古贺仅仅是出于和平的经济?目的“开发”钓鱼岛,从而确立了日本对该岛的占有。虽说1885?年日本政府注意到该岛的主要原因或许就是因为古贺的“开发”?申请,但日本政府欲把此并入日本版图,却并不是为了搜集信天?翁的羽毛,而是因为注意到了此处在对付中国上具有重要的军事?地理意义。这一点很容易便可推知:自1883年以来日本政府的琉?球政策都首先是从军事角度出发来制订及实施的;从1885年以后?占有钓鱼群岛的整个过程来看,更是一目了然。?
  琉球政府和日共称冲绳县厅在1885年收到古贺的钓鱼岛开发?申请书后,就向政府呈报把该岛定为日本领土,但事实却并非如?此。为占有该岛,内务省首先密令冲绳县厅对该岛进行调查。对?此,冲绳县令于1885年9月22日呈报称:?
  第三百十五号?
  有关调查久来赤岛外二岛事宜?
  兹于数日前,遵在京本县之森本大书记官之密令,业已调查?散布于本县与清国福州间之无人岛。事之概略已另呈(已另呈公?文——井上注)。盖久米赤岛、久场岛及鱼钓岛自古伊为本县所?称之名。本县所辖之久米、宫古、八重山诸群岛彼邻之无人岛屿,?为冲绳县所属,决无异议。然其与数日前所至之大东岛(位于本?县及小签原岛之间)地势相异,而与《中山传信录》中所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相同,无置疑之处也。?
  若果为一者,则已为清国册封之旧中山王之使船所详悉,且?各命其名,以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若效此次大东岛之行,勘察?之后即立标桩,恐有所不妥。十月汽船出云丸将出航两先岛(宫?古、八重山),归前将赴实地勘察。实应呈报陈情,请示明谢,?
再行立国标诸事。?
  谨呈?
内务卿伯爵?
山县有朋阁下?
 明治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冲绳县令 西村舍三?
  通过这份呈报书,可以发现如下几点重要情况:?
  第一,内务省为何要“密令”“调查”福州、琉球间的无人?岛,为何不正式地公开命令呢??
  第二,这里提到了在这些岛上建立“国标”——即表明日本?领土的标桩。这是冲绳县提出来的呢,还是内务省提出的??
  这两问题是有联系的。从呈报书的上下文可以看出,建立标?桩毫无疑问是内务省的提议。内务省——内务卿是天皇制军国主?义最热心的鼓动者山县有朋——只重视琉球的军事地位,同时对?其附近的岛屿也抱有野心,欲占为日本领土。为实现这一目标,?就命令冲绳县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查。但是事关国际关系,在日本?与清政府剑拔驾张的情况下公然正式下令,则容易惹出麻烦,因?此才下达了“密令”。?
  第三,冲绳县接此密令后有所迟疑,因为把“久米赤岛”等?作为日本领土划归冲绳县虽是好事,但未必能行得通。其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这些岛屿与《中山传信录》中所载的钓鱼岛同属一地。?既然同属一地,则这些岛屿已经为中国“详悉(详细了解),且?各命其名,以为琉球航海之目标”。也就是说,这里极可能是中?国的领土。“故”不能像在明确为无主地的大东岛那样,进行实?地勘察之后就立即在这些岛屿上建立国标。?
  尽管接到了冲绳县令前述的那份合乎情理的呈报书,但山县?内务卿千方百计要把它据为日本所有。为把此事提交大政官会议?(相当于后来的内阁),10月9日,他首先和外务卿进行了协商。?信中称:即使“久米赤岛”等就是《中山传信录》中所说的岛屿,?这些岛屿也只不过是中国船只“以其示航向耳。其属清国之据丝?毫未见”;“即若其名称,彼与我之所称各异”,而且是“邻近?冲绳所辖之宫古、八重山等之无人岛屿”,表示想在进行实地勘?察后马上就建立国标。这份协商书所列举的钓鱼群岛为日本领土?的重要论据之一,就是该岛邻近冲绳所辖的宫古、八重山。但如果1880至1882年的琉球分岛、改约方针已成为现实,这种想法就?纯属无稽之谈。?
  对此,外务卿井上馨作了如下答复:?
内务卿伯爵山县有朋阁下亲展?
第三十八号?
  兹冲绳县实地勘察冲绳县与清国福州间散布之无人岛、久米?赤岛外二岛,并建立国标之事,本月9日第83号文中协商之意已?悉。此岛屿近清国之境,较之前番勘察已毕之大东岛方圆甚小,?且清国已命其岛名。近日清国报纸等,风传我政府欲占台湾近旁?之清国所属岛屿云云、对我国心怀猜疑,我国已屡遗清政府之警?示。此时若公然骤施立国标诸策,则易为请国所疑。窃以为目下?可暂使其实地勘察,细报港湾之形状及有无开发土地、物产之望,?建立国标、开发诸事可留待他日。?
  勘察大东岛之事及此次勘察之事,不宜见诸官报及报端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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