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囧萌僵尸娘

第37章


只是我那徒孙忒不懂人情,竟然要夺了秦向之的魂魄。”
  兮女重新拈花为酒,递到老祖的面前。她说道:“便该如此。难不成,你想他二人此后与日月同寿?莫犯人间大忌。”
  老祖一口喝完香甜美酒,瞪眼瞧着兮女,“嘿!你倒教训起老儿来了?”
  兮女一点也不怕他,挥手指向钟灵镜,百年前的画面出现在了其中。她开始跟老祖翻旧账。
  “麟女寂灭之后,众神约定,以百年为期,轮流守护瑟海城。那一年,瑟海城本该轮到我守护,我便让顾兮继承族女之位。因我懒……好吧,因我自恋,取了自己容貌为样。没成想,过来跟你聊起此事时,被你昆仑老祖刚刚从山里抓回来的小妖看见了也听见了。我不自诩美貌,但修为总高吧?那等末流小妖,受到我等修为的威慑,生出歪心思,自己偷溜去了轮回道,以期接近化而为人的顾兮。
  “那小妖笨头笨脑,不懂轮回道的规矩,白白没了好不容易积累的几百年修为。虽说可惜,但也算傻子有傻子的福气,误入帝王家。你这老儿,见这小妖福缘不浅,先前便想收它为徒,此时更是执着偏心,硬要我让他和顾兮结一场姻缘。老祖你自己讲讲,我便是训你又如何?我说啊,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的!”
  昆仑老祖原本还想嬉笑一番兮女的自恋,听到最后,不由吹胡子瞪眼,想要辩解,却发现兮女字字属实,难以辩驳。一时之间倒是愣住,只那白胡子还高高翘在半空之中。
  兮女被他的模样逗笑,忽而又生出感慨,望着钟灵镜道:“可幸的是,天命如此,他二人虽然性格差异过大,但难得彼此看重,如今更是可以共同面对苦难。人间夫妻,能够同甘共苦,已是莫大福气。”
  半个月后。
  僵尸的脚步刚刚踏入大忈都城,僵硬的形体便化作一道青烟,随风飘向了巍峨的将台——当初,他们便是在那里集合,然后前往边境,与敌军交战。
  每当一具僵尸化作青烟,天地之间便增一分清明。当最后一具僵尸消逝,一股青烟升起,充盈天地的怨气终于消散无踪,新生的日光陡然从东方冲出,停滞的时间也开始了轮转。
  青烟如云一般将整个都城笼罩,尤其是皇宫的上空,像是落入了一个怀抱之中。
  晴歌静静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内心千头万绪翻滚,却恍然间失语,极大的震动让她不知该说些什么。
  半晌,她低下了头。
  为什么同样身为僵尸,别的僵尸可以化为青烟继续守护自己的国家,偏偏自己……掉进地缝里了呢?
  那真的是一个地缝。
  即便晴歌不用两只手撑着地,整个人估计只会跟蒜头一样插在地里面,露出半个身子。她明显感觉到了脚下踩到了什么。而且那东西还在动,似乎……是在想继续往下挖?
  晴歌等了老半天,才感觉又往下落了一点,忍不住冲着那道地缝开口道:“喂,我说……你不挖快点天都要黑了啊。”
  底下传来闷闷的声音:“就是白天了才没力气挖的,天黑了肯定能挖好。”
  接着一阵沉默,然后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地底下流了出来——真的是跟水一样流出来的,上面还嵌了一对亮晶晶的蓝眼睛。
  蓝眼睛冲着晴歌眨啊眨,见晴歌真的不害怕,于是不动了,同时响起一个声音:“你穿着红衣裳真好看,我想把你挖到地下做新娘……”
  “……”晴歌抬头看到向着自己跑过来的秦向之,扭头对着蓝眼睛说道:“对不住哟,我男朋友要是听到了你这话会直接杀掉你哦。”
  蓝眼睛跳到了半空之中,看到秦向之手中杀气腾腾的长剑,大叫了一声“昆仑道士”,“嗖”地缩回地下。晴歌只感觉脚下什么东西用力一抬,自己整个人就到了地上。再低头一看,地缝已经没有了。
  晴歌:“……”
  秦向之跑到她的面前,大汗淋淋却笑容满面。晴歌也笑盈盈望着他,等他先开口。等了老半天,却见秦向之忽而憋得整张脸通红一片。
  他道:“我该叫你兮儿还是晴歌?”
  晴歌:“……”
  “叫我晴歌吧。百年夙愿如今已经了结,顾兮重生,便该有新的际遇。”
  她遥遥望向都城。
  青云之下,巍峨的皇城依然那般熟悉。那么拥有它的人,也应当快要归来了。
  于是,她冲着秦向之笑道:“向之,我的夙愿已了,接下来该是你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瑟海这一段算是结束了。
接下来就是救小皇帝了……论逗比指数,格木格灵不比晴歌低的←_←
  ☆、035 夜拜镇国公
  白霜年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喝酒,漫不经心地翻着手中的书。
  他在翰林院任了个微不足道的职,格外清闲,自从小皇帝离宫出走之后,连每日的点卯都懈怠了,夜晚喝酒,白日补觉,并不怎么像话。
  但他是镇国公的嫡长孙,人除了好喝酒外倒是爽快又义气,也没其他纨绔那些腌臜行径,反而没人说什么,还上赶着送好酒过来巴结呢——谁都知道,镇国公早年没了嫡长子,爵位自然是留给这位嫡长孙的。
  镇国公是位一百多岁的老寿星,因是武将出身,黄朽的身材之下反而透出一股威严,五朝元老,百年功勋,在帝都格外受人敬重。
  他这一生,遗憾不多,最大的遗憾大概便是活得太久,亲眼看着儿子离世,留下的嫡长孙又是这般惫懒的货色。
  隔着长廊和窗户看到白霜年不分昼夜地饮酒,镇国公气得双手直抖。人还没走几步,骂骂咧咧的声音已经响起来了,惊得夜宿的鸟雀一阵扑棱。
  “你小子多少日没去当值了,只一天到晚喝喝喝,那些马尿有怎么好喝?干脆也别取媳妇了,我散了这镇国公府,变了钱全给你买马尿去!喝死你得了!”
  一阵骂骂咧咧,人已经进来了,手杖将地板戳得咚咚响。
  白霜年这才悠悠放下酒杯,合上书册,起身行了个礼,笑着道了句:“祖父好啊。这么晚了还在外面,明日头疼了什么的孙儿又该去请太医了。”好像刚才那番话全然没有听见一般。
  镇国公不拘小节,不在礼数上跟人计较,因此也不苛责白霜年。他只气这孙儿胸无大志,在翰林院干了三四年,那是能懒则懒,半点也不曾主动勤快过,大家都瞧得清楚,弄得上司也没借口给他升职,只能慢慢熬资历了。这简直是丢了镇国公的脸。
  镇国公一生戎马,帝京贵胄的表面文章虽然不屑一顾,但到底也是在意脸面的。这孙儿不是没出息,而是不愿出息,简直是气人。
  “听闻你已经两个月没去当差了,翰林那边差人来问我,这差事你还要么?今年皇帝不在,外头的皇试也停了,几家想着往翰林院插人呢。你若不想干了,我让泽哥儿替了你,一来泽哥儿有志气,二来也省得外头那些人说道。”
  一副彻底不指望这嫡长孙的口气。
  白霜年向来软硬不吃,道:“孙儿那翰林院典籍虽然是个低品的官儿,可也是孙儿正正经经走科考得来的。官职不似爵号可以承袭,祖父若真宠爱小泽,不如把这公爵的称号给了他,孙儿还安安心心做自己的翰林院典籍。”
  “你这是说的什么混账话!”镇国公便是真的镇不住这个嫡孙了,不由勃然大怒,“咔”地一声,手杖竟给弄折了,整个身子便一个踉跄,差点倒下去。幸而白霜年眼疾手快,连忙扶住了他。
  白霜年默默叹了口气,自扶着祖父坐下,却看祖父震怒的面容,又没了辩解的兴头,只在那儿大眼瞪小眼。
  祖父看重这个爵号,也看重自己嫡长孙的身份,父亲去世得早,他便把希望全寄托在了自己身上。只是,如今这局势,连皇帝的下落都不知,一片飘摇,怎好轻易出头呢。
  小泽自然是个好孩子,只是年轻冒进,不懂官海沉浮,一心想钻进去,祖父反而欣赏……也是年老而思虑不周了。
  “祖父,孙儿明白您的意思。只是——”白霜年只沉吟了片刻,依然还是开了口,“皇上失踪,宗族各自为派想要簇拥新王……这个时候,还是不要插手得好。”
  镇国公一愣,随即怒道:“谁要你们去淌那些浑水的?!我只要你们好好儿干活,一心为大忈朝廷就行了!你现今说皇帝不在,以为我不知道是借口?先前皇帝在的时候,也不见你多勤快啊!”
  白霜年无奈地看了一眼镇国公。自家这位祖父,衷心绝对是大忈国首屈一指的,可一生都在疆场上叱咤,没在朝廷里呆过多少天,心里面没弯道……自己说得含蓄吧,他听不懂;说得直白吧,只怕更加鄙视自己的品德,只当是狼心狗肺的东西。
  白霜年的亲爹,镇国公的嫡长子,早年也是武侯一名,沙场上打出来的名头,可惜去得早。先帝原想让白霜年袭了侯位的,奈何白霜年压根儿对刀枪无半分兴趣,平生所爱一书一酒尔。听着也挺风雅的,偏偏又看着不专研,一路皇考皆是末尾,不知是幸还是不幸,连先帝也啧啧称奇,当廷试了白霜年的学问,最后赐了翰林院典籍一职,算是圆了一场恩典。
  彼时白霜年才十八岁,颇有些少年风华。只是没多久,便被人看穿了这副皮相,要多惫懒有多惫懒,万事不挂心,懒到家了。
  同年,先帝薨,新帝即位,这位惫懒货愈加惫懒了,接连几日点卯都空缺,问起来只回一句——喝多了,没起来。
  这样的行径,京都人人都瞧见了,私下八卦着,不知最要脸面的镇国公会不会一怒之下换了爵位的继承人。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